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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9-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集镇污水处理厂 (2013/1/31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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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3年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464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函〔2012〕861号)精神,结合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对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经审核,有8个项目通过专家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2年12月3日—2012年12月8日。 二、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省环境保护厅0551-2376639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2013年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通过专家评审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2 新华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黄山区新华乡政府 污水管网(7770m)和污水处理厂(500m3/d) 3 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黄山区龙门乡政府 污水处理厂(500m3/d)、污水管线(3250m)及沿河道防护堤工程 4 七都镇清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石台县七都镇政府 巴棚村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七都村污水处理及管网改造工程、河口陈家畈防洪堤维修工程、七都村西门河山塘整治工程、七都村惠农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 四湖泊生态安全调查 ...... (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2-12-03) “......2 新华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黄山区新华乡政府 污水管网(7770m)和污水处理厂(5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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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31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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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召开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组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31日讯)2013年1月26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政府召开了“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等3个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副区长石平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政府办、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审计局、招管局等区直部门,太平湖镇人民政府、龙门乡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等项目责任单位,以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的领导及代表。会议成立了以特邀的3名专家及部分部门代表组成的技术评审组。 与会代表和专家分别听取了3个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关于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认为3个初步设计方案“指导思想明确,结构基本完整,建设方案基本合理,基本达到了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会议原则通过了3个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建议。 石平就推进项目的实施提出3点要求:一要抓紧时间,修改完善。编制单位要认真听取与会专家和区直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紧组织修编;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二要保证质量,科学施工。要对施工质量的严格把关,在施工前要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要把3个污水处理工程作为全区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的示范工程、精品工程。三要明确责任,强力推进。项目业主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区直单位和中介机构对接,早谋划、早实施;区环保、财政要全力指导、协调、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区发改、建设、土地、规划、招管局等要主动超前作好指导服务;湖保办要建立项目进度报送制度。 (来源:黄山市环境保护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月29日)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政府召开了“太平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等3个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太平湖镇人民政府、龙门乡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等项目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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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31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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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山市环境保护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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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31 1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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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山市环境保护局,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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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3 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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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环保局召开龙门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初步设计修改后方案审查会(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6月3日讯)2013年5月25日下午,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龙门乡、新华乡及太平湖码头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后方案审查会,新华乡、龙门乡、太平湖镇分管领导,安徽省环境科学院总工程师王建、安徽国祯亚泰环境公司高工吴浩等5名专家参加审查会。 会上,设计单位分别介绍了工程的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设备选型、工程概算等,与会专家分别从工程建设、工程概算、工艺选择、设备选型等方面对每个项目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最后,区环保局程郁局长要求设计单位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内容,尽快开展施工图设计。 (来源:黄山市黄山区环境保护局,作者:吴剑雄,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5月27日)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龙门乡、新华乡及太平湖码头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后方案审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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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7/19 2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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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7-19 截止日期: 2013-08-13 招标编号: J3GC2013Z02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山区新华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黄山区新华乡; 2.2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300万元,集镇污水管网及末端工程;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以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与防治专业承包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丙级及以上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与防治专业承包丙级及以上 (或环境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丙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在开标时应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书。 3.1.4 以上属于黄山区区外企业(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在开标前需到黄山区住建委按建管〔2013〕61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559-8532669。 3.2 报名要求: 3.2.1 报名人要求(须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3.2.1.1 持有黄山区招标投标交易员证(未办理交易员证的投标企业,在报名前需按照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山区招管局”)办事指南或资源下载栏有关要求申请办理交易员证) 3.2.1.2 拟派投标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1.3 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2 单位介绍信原件 3.2.3 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前已在报名处存档备案,无需再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6日,每日8时至11:30,15:00 至17:30(法定公休日除外),按上述要求到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受理大厅(黄山区南环翡翠路北侧)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59-8512181。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电子光盘每张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黄山区新华乡人民政府 地 址:黄山区新华乡 联系人:牛先生 电 话:0559-8576119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区太平西路86号 联系人:叶国宏、田超 电 话:0559-8580033 监督:黄山市黄山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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