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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第三(龙湖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08/1/24 2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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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再建俩污水处理厂 让污染企业“出局” 你知道郑州去年有多少好天气?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13天。记者昨日从郑州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还了解到,今年6月底前,全市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污染企业要全部“出局”。 去年好天气近年来最多 郑州市环保局负责人说,去年市民享受到“蓝天白云”的好天气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另外还提前一个月兑现了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环保承诺。今年,环保部门将开展饮用水源地的整治,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在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彻底清理排污企业,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取缔已设置的排污口。 年内再建俩污水处理厂 今年,郑州市将再建两个污水处理厂。11月底前,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将建成投运;年前,新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要建成投运,使当地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有个好去处。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也将在年内开工建设。郑州市环保部门还将搞定索须河、贾鲁支河、七里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等市区河道的截污、清淤。 6月底前取缔污染企业 还在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污染企业大限将至。今年6月底前,全市要取缔和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或生产线。所有应治理、改造企业必须在限定期内完成治理,使各类污染物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取得排污许可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凡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任务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将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 (来源:河南商报,作者:记者王利军,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08年1月24日) “......今年,郑州市将再建两个污水处理厂。11月底前,王新庄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将建成投运;年前,新密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0-2-8 上午 07:39:47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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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1/24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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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双洎河流域及龙湖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我市双洎河流域和龙湖镇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双洎河黄甫寨出境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达到省、郑州市规定指标值(COD:40mg/l; 氨氮:8mg/l)。 (二)工作目标 1.开展双洎河流域综合整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双洎河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步伐。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促使企业治理技术升级换代。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削减区域污染负荷,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开展龙湖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龙湖镇重点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其达标排放。督促龙湖镇重点治理高校生活污水,完善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要求本年度龙湖镇污水处理厂完成规划、立项、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区域综合整治范围 1.沿双洎河两侧汇水区内所有排水单位。 2.龙湖镇区域内所有排水单位。 三、综合整治措施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任务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对双洎河流域和龙湖镇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综合整治力度,对省市重点污染源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南庆安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加加酱业(郑州)有限公司进行加密监控,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重点督促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督促加加酱业(郑州)有限公司9月份必须完成治理任务,督促新郑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对双洎河沿岸的排水企业和龙湖镇区域内的高校生活污水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完善治污措施,规范排污口,严防超标排污。新郑市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兴水泥厂必须于2007年11月底按要求完成关闭任务。 (2)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区域内所有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3)强化监管机制 对区域内现有污染企业治污设施与生产工艺、规模是否相匹配、能否满足达标处理需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 继续实行环保分包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明确负责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人员,实施监管责任制,确保现有污染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对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凡发现超标排放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的,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工作标准 深度治理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 3.工作责任 凡超标排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私设暗道偷排的,一经发现,立即关闭、取缔。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予以相应处理;因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年审手续。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审批项目,把好环保第一审批关。提高工业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工艺落后、高能耗、资源浪费大、技术含量低、难以治理、污染严重及化工等易危害环境安全的项目建设。在望京楼水库周围及上游汇水区内禁止建设与城市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同时加大对未批新建项目的查处力度,拆除、停建、停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加大对新建项目“三同时”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不予验收。 2.工作标准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环保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投运,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总量控制要求。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环保局长、主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工作任务 加快城市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以便于更大程度的接纳城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督促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与新郑市东电厂签订中水回用协议。督促龙湖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2.工作标准 按期完成任务。 3.工作责任 城区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由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管局局长、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具体责任人。 龙湖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由龙湖镇负责。 凡不能按期完成上述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具体责任人要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四)加强双洎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工作任务 开展双洎河沿线村庄的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禁止向水域排放各种污水、废水,倾倒、堆置、存放工业废渣、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禁止规模化养殖和放养家禽,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及粪便科学化处理。 2.工作标准 对向水域排放各种污水、废水,倾倒、堆置、存放工业废渣、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和出现规模化养殖和放养家禽的,进行限期清除、搬迁。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监测监控 环保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定人盯厂,建立巡查记录,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派驻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人员要建立监管记录,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要立即责令整改,并做好取证工作。 对双洎河黄甫寨断面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在常规监测周期外,每月至少加密监测2次,对重点污染源每周至少暗查1次。对断面水质超标的地方,要追查到源,及时妥善处理。 (二)加强部门协作 环保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现有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严把项目审批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不能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 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因污染严重和环境违法而被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及时注销营业执照;自2007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不予办理年审手续。 电力部门: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对擅自用电的企业,电力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强制断电,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水利部门: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生产用水供应,对擅自用水的企业,水利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强制断水,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管部门: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不予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土地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公安部门:负责在关闭取缔企业时维持好现场秩序。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辖区内环境监督管理职能,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引发环境纠纷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吴忠华 新郑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 刘五一 新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 新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献珍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靳文义 新郑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长安 新郑市工商管理局 局长 吴建伟 新郑市电业局局长 李新有 新郑市水利局局长 郭淼成 新郑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军生 新郑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李天才 新郑市旅游局局长 陈开林 新郑市公安局局长 赵建武 新郑市交通局局长 郭国强 新郑市卫生局局长 张 浩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宏坤 新烟街道办事处 主任 胡凯军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连合群 港区管委会常务副书记 杨买军 龙湖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春峰 新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荆新发 城关乡人民政府乡长 闫建军 辛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书明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延辉 梨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贾晓建 和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乔建伟 八千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军 龙王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 勇 薛店镇人民政府 镇长 郭伟斌 孟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顺祥 郭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沈宝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献珍任办公室主任,靳文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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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新政〔2007〕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港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总 论 一、规划目的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强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生态新郑的重要时期。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继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十一五”乃至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05〕7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05〕55号)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2005年) 《郑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7年) 《郑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03年) 《新郑市人民政府2005—2010年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书》(郑州市政府2005年1月20日下达)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环办〔2005〕55号)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进行测算的通知》(郑环办〔2005〕65号) 《新郑市城市环境规划》(2002—2020年)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05〕7号) 《新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 《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2005年) 三、规划重点 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三大环境保护工作领域,重点规划“十一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建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库。 四、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转变职能,突出服务 规划应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主导作用,对企业、市场、社会只提引导性要求。要围绕发展、突出为民、着力创新、项目带动、分类指导、重在落实。 (三)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从环保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出发,充分考虑我市的社会、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发展前景,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规划指标要有可操作性,规划任务要有针对性,政策和措施要实用,重点关注区域性开发的环境问题。 (四)夯实基础,科学分析 充分利用统计、监测、专项调查资料和已有的科研成果,采用“目标—总量—项目—投资”四位一体的编制技术路线,规划的目标、指标、项目、投资都要经过反复定量分析,要建立规划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编制过程的社会和公众的参与度。 (五)防治结合,生态立市 加强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工业污染控制与节约资源、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紧密结合,实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建立工业清洁生产体系。全面加快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新郑”。 (六)注重衔接,统一联动 规划要与我市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五”环保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省、郑州市环保规划相协调,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办大事。 五、规划范围和时限 规划范围为新郑市行政区域,规划时限为2006—201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 六、规划指标体系 根据全市“十一五”环保工作的重点,本规划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体系为骨架,并增加或调整部分指标作为补充。 第二章 “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和 “十一五”面临的环境形势 一、“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2001—2005)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新郑”建设纳入全市工作重心,突出水污染防治,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拓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强化危险废物、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基本完成了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城乡环境质量日趋改善。 (一)强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在2000年提前实现环境“双达标”的基础上,我市先后于2001—2002年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2003年开展了“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关闭污染严重造纸企业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2004—2005年开展了“整治环境违法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累计淘汰、取缔、关闭造纸企业15家、落后生产工艺18家、擅自新建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25家,累计对90余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停产治理、限期治理、限期搬迁、停止生产等处罚,共新建、改建环保设施120余台(套),累计新增处理能力8.5亿标立方米气/年、18万吨水/年。先后迎接了省人大组织的关闭取缔“十五小”工作视察、双洎河水污染防治工作视察,省环保局组织的水污染防治地市互查,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沿淮四省互查及六部委联合检查等大规模环境执法检查活动。 2005年环境统计显示,我市统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98%,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9.86%,在我市经济高速增长、工业总量急剧扩大的同时,工业污染达标水平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提高。 (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我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的重点工程进展基本顺利。日处理0.5万吨的原中心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改制,实行市场化运作并扩建至1.5万吨,日处理5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主体工程顺利建成。新郑市第二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新郑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已完成城区主管网铺设,城区部分区域率先供气。新郑市集中供热工程城区主管网铺设过半,部分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实现集中供热。黄水河中段综合治理工程全部完成,改造成以郑韩文化为主题的园林式郑风苑景区,成为我市重点旅游景点和市民休闲娱乐的城市公园。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市区实施安静工程,“禁鸣”区域占城市建成区的90%,噪声达标区建成6.7km2。烟尘控制区市区建成12.5km2、郑州航空港建成8km2。饮用水源水质、城市绿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集中供热、城市气化等各项指标均得到巩固或提高。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1995—2005年连续十一年位居河南省20个县级市前列(其中1996年、2000年、2004年是全省第二名,其余8年均是第一名),相继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河南省园林城市、河南省环境优美城镇(新郑城区),并获省建设厅2005年“河南人居环境奖”,被省环保局推荐为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候选城市。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不断拓宽 完成新郑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编制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郑市城市环境规划》、《新郑市建设生态新郑实施方案》。“疏”“堵”结合,做好每年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了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西气东输”工程(新郑段)、赵家寨煤矿、王行庄煤矿等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管。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实施限期治理,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环境监测。通过国家生态农业县市的验收。 (五)环境安全监管步入规范 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和以化工类污染源为重点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放射源、危险废物基础档案,送贮废旧放射源。积极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六)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得到提高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建立了12369环保热线,为企业办理环保证照和群众环境污染信访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通道,环境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快速反应能力明显增强,环境执法质量稳步提升,环保办公自动化水平得到保障。 (七)圆满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通过近五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得以认真落实,有效削减了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2005年和2000年相比,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虽然增幅高达103.95%,但是COD、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却分别下降53.04%、25.88%、10%、10%,在我市人口增加、城市扩大、经济增长的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以有效控制,圆满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八)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大气总悬浮微粒、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继续达到并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相对比较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年保持100%。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双洎河水质变化基本取决于入境来水水质,总体呈波浪型下降,入境马鞍洞断面、出境黄湾断面COD年均值分别从2000年的338mg/l、55mg/l下降为2005年的112mg/l、42.8mg/l,降幅分别为66.86%、22.18%,双洎河污染综合指数P从2000年的1.74下降为2004年的1.01,首要污染物从2000年的化学需氧量变为2005年的氨氮。 二、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是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目前,我市的环境保护面临的三大矛盾(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与环境容量约束的矛盾、人民群众环境需求日益增长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矛盾、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与当前环境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全市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工业污染防治成果比较脆弱 我市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末端治理,工业污染源仅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单因子的初步达标,污染负荷仍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成本较高,有些比较简陋,距稳定达标排放尚有一定差距,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任务繁重,实现工业污染源所有污染因子稳定达标排放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二)水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双洎河虽由重污染变为中污染,但仍属劣V类水体,入境马鞍洞断面、出境黄湾断面水质超标明显。黄水河、莲河也分别呈中污染和轻污染等级。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偏低,生活污水已成为影响河流水质的主要因素。氨氮污染开始凸现。 (三)产业结构调整任务艰巨 我市现有产业结构仍处于转制阶段,规模企业少,产业链条短、关联度低,能耗高、污染重、难治理的“小、散、弱”行业占非公有制经济较大比重,珍珠岩、防水卷材、微粉、水泥粉磨、机制瓦、油桶加工等行业污染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四)城镇化面临新的环境问题 我市小城镇建设虽发展迅猛,但普遍忽视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个别乡镇在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尤其是招商引资过程中,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批擅建现象时有发生,非公有制经济低水平重复建设未能得到遏制。工业较为集中、发展较快的薛店、港区、龙湖、新村等城镇相继出现水库、河流水质恶化现象,影响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新的区域污染问题。 (五)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亟待加强 新郑市水资源短缺,双洎河、黄水河、莲河等多数河流没有天然水源补给,地下水过量开采,城区地下水采补失衡。非公有制经济无序发展、零星布局,“十五小”、“新五小”屡有反弹,分散式、作坊式、加工点式企业造成农村局部环境污染和农业生态破坏。滥施化肥、农药、除草剂、地膜导致土壤质量和农畜产品品质下降。全市矿山企业和农村规模化养殖场环境监管滞后。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 (六)环境意识还需提高 乡、村两级基层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还较为淡薄,“重经济、轻环保”思想比较严重;部分企业法人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青少年环保意识虽已觉醒,但仍停留在空泛的层面;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觉悟明显提高,但不善于采用法律手段维护环境权益。 (七)环保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虽然我市环保管理体制已基本确立,但乡镇人民政府环保责任尚不够明确,对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环保法定职责缺乏有效监管,环保目标考评、环保“一票否决”等有限的制约措施还不完善。环保部门参与政府宏观决策的渠道尚不畅通。 (八)环境监控手段相对落后 与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和环保工作的现实需要相比,我市环保队伍整体装备水平较低,监测仪器、污染源现场监控设备、信息传输装置较为落后,严重制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的根本提高。 三、“十一五”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机遇 当前,从国家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应对严峻挑战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决定》的颁布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 《决定》对未来5—15年环保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进行了规划和部署,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作出的战略决策。《决定》是科学发展观在环保上最重要、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发布对于加快推进环保事业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宏伟目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引导人们实现绿色消费,引导企业实行绿色生产,从节能、节电、节水、节材等各方面实现污染源头控制。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已成为和谐社会的主要标志。 (三)小康社会需要坚实的环境支撑 环境保护是小康社会四大特征指标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是发展的基础,环境决定发展的方向和模式,环境决定发展的速度和策略。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转化为各级政府实现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并需要新的环境保护实践。 (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环保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省、郑州市已把我市纳入率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候选单位。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将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进一步提升环保的社会关注度和公众影响力。 (五)发展循环经济成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 国家对不同地区提出了明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把生态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作为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我市也把建设煤炭循环经济园区作为重大任务列入了“十一五”发展目标,争创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六)加快经济结构优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40号令),国家将进一步严格控制限制类建设项目,加大淘汰类建设项目的关停力度,我省已对造纸、酿造、水泥、耐火材料、炭素等高能耗、高水耗、重污染行业分期分批强制淘汰,为解决长期困扰环保工作的深层次结构性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契机。 (七)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 国家确定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新目标,出台了更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继开工,水污染防治先行,我省把沙颍河列入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流域,为从根本上治理双洎河水污染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八)“生态新郑”建设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建设“生态新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创建环境优美城镇和生态文明新农村,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将为我市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三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统领环保工作全局,强化环境执法,增强监管能力,完善环保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推进生态新郑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规划目标 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到2010年,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三、主要规划指标 (一)环境质量预期指标 1.水环境质量 四、政府环保责任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1.2006年、2007年、2010年双洎河黄埔寨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40mg/l、30mg/l、30mg/l;氨氮浓度(参考指标)分别达到8mg/l、3mg/l、1.5mg/l。 2.2006年、2007年、2010年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3%以上、95%以上、98%以上。 (二)工作目标 1.工业污染防治目标。按照省、郑州市政府批转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006年,城市规划区燃煤电厂完成年度烟气脱硫治理任务;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2007年,所有排污企业必须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所有燃煤电厂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任务。 2.工业结构调整目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2007年底前,淘汰所有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 3.新建项目目标。所有新、改、扩迁建项目(含辐射、放射项目)项目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新开工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成投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 4.城市污水处理厂目标。2006年6月底前,新郑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运;新郑市中心污水处理厂脱氮设施建成投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成独立法人,并实施市场化运营。按标准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所有征缴费用必须用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 5.城镇垃圾处理厂目标。新郑市垃圾处理场2005年开工建设,2006年建成投运,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 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做好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2006年、2007年、2010年秸杆禁烧率和综合利用率均分别达到95%、95%、98%以上。辖区内无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类活动。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2010年基本农田化肥、农药的不当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任务;辖区内创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小城镇达到2个。 7.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管理目标。落实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加快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步伐,对可焚烧处置的工业危险废物纳入集中处置。2006年后,当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妥善处置,处置率达到100%。2006年后,逐步建立和完善放射源长效监管机制,对放射源加工、销售、使用、运输、退役实施全过程规范管理。对当年产生的放射源废物、废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辖区内辐射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不发生辐射事故。2006年底前建立辖区内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机构。 8.环保信访目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建议提案办结率100%。上级转办环保信访件领导阅批、包案、结案率100%。群众环保信访件查处率100%。杜绝越级集访和恶性个访。 9.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目标。2006年省、郑州市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成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标准。新郑市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三级监测站标准。 10.清洁生产审核。2006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家(河南新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正龙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家(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11.完成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郑市承担的任务。 12.加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具备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及处置能力;排查重大环境安全事件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13、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立健全承担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年度监测工作。 第四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要根据国家、省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我市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进一步完善我市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全市“工业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更好地将我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港区管委会要根据《新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郑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认真研究本区域战略定位、产业选择、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模式,科学编制或修订本区域总体规划,统筹本辖区社会、经济、环境发展,加快构筑以港区台商投资区、薛店食品工业区、辛店煤电建材工业区、龙湖科技教育园区、城北医药化工区、城东非公有制经济区为重点的六大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二)环保先行,严格准入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工业、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应逐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论证。 六大产业集群区所在乡镇、区和经济、建设部门在编制集群区发展规划时,要高度重视规划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技术门槛”和“环保门槛”,遵循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鼓励新建、扩建、技改项目或企业向集群区集中,坚决控制资源消耗型、严重污染型、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进入。进入集群区的企业要采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环保部门要联合发展改革、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管理、规划管理等有关部门,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验收关。严禁受理和审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建设项目以及不符合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推行以总量控制为主、达标排放为辅的审批原则,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三同时”环境管理,环保措施不能满足审批要求和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 (三)优化结构,淘汰落后 主攻外向,以招商引资为重点,优化我市工业结构,一方面鼓励和现有项目、产业结合,做优做强,树名企、创名品、育名牌,另一方面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激活内源,加快工业结构升级,着眼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并发展壮大烟草、电力、食品、医药、化工、非金属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提高工业结构质量。对我市现有珍珠岩、防水卷材、微粉、水泥粉磨、机制瓦、油桶加工等能耗水耗高、污染重、难治理的传统“小、散、弱”行业进行整合,促进传统产业换代升级,催生中型企业或行业集团。 淘汰落后,解决结构性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造纸、冶炼、耐火材料、炭素、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等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按省政府既定时间表分批淘汰或关闭。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要加快编制并实施《新郑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以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社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争创国家或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 (一)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 以煤炭工业煤矸石、电力行业粉煤灰、食品工业有机废水为重点,分别新建煤矸石发电项目、粉煤灰水泥项目、食品有机废水加工饲料、有机肥料项目,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以再生金属为重点,在现有基础上发展钢铁工业,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秸秆、禽畜粪便为重点,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工程。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二)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 1.强力推进清洁生产 鼓励新建工业项目在“三同时”阶段和现有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采取清洁生产措施: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 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特别是化工、电力、医药、食品、建材等行业的重点污染源,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企业自愿与政府政策激励相结合,鼓励、支持已达标排放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提出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目标和措施。 2.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和发展环保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保服务业、“三废”和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环保产业。 (三)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 要研究并落实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根据我市资源条件和环境基础,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产业布局,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逐步构建新郑循环经济发展框架。重点建设以煤为载体、以电为纽带、以“煤—电—建材”、“煤—电—煤化工”为主体的辛店煤电循环经济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试点。其他产业集群区也要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发展建设,要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以核心企业、特色工业为主要依托,保持园区鲜明特色,提高园区企业准入条件,建成高载能、高技术、低污染、环境优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生态工业园区。 (四)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 在消费领域,大力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特别是在服务行业、公用设施、公务活动、住房、汽车及日常生活消费中,要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节约型消费模式。 三、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推广清洁能源,大力节约能源 完成“西气东输”新郑市天然气工程、新郑市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做好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在陶瓷、耐火材料等行业推广使用天然气,引导城镇家庭进一步提高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的普及率和利用率,推广节能环保型空调、冰箱等家电产品。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和全社会推广采用节能照明产品。 (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力节约用水 制定新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规划,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限制超采、滥采地下水,实行水资源定额制度,强制推广使用节水设备、节水器具、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工业、节水农业,完善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回用系统管网建设,降低管网漏失,提高水的重复利用和回用效率。 (三)降低原材料消耗,大力节约原材料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加强木材、金属材料、水泥等重点节约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食品等行业禁止过度包装。大力推广散装水泥。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或使用。 (四)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推进废弃土地复垦。严格限制毁田烧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禁用实心粘土砖。 (五)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 在我市钢铁、煤炭、烟草、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通过政府引导、企业改造、市场推进等措施,着力培育若干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企业。 四、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 (一)以双洎河、黄水河、莲河、柳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1.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认真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水污染防治(新郑段)计划和郑州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双洎河新郑段),对污染严重的双洎河、黄水河、莲河、柳河等重点流域实施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对沿岸化工、医药、微粉、食品等重点污染行业进行集中治理,采用建设污水处理厂、补充水源、截污、清淤、疏浚、绿化、美化、亮化等措施,使城区地表水按功能区达标。保护郑风苑景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关闭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对现有环保设施要加强运行管理,及时维护、改造和更新,对工艺简陋、技术落后、运行成本高、难以稳定达标运行的环保设施,要限期整改、提高要求、革新治理技术,实行深度治理。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所有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或日排化学需氧量30公斤以上的废水重点污染源和规模以上企业(如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庆安化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韩春化工有限公司等)要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核实排污总量指标,所有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严禁无证排污。加大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力度,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的名单。 3.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力度。2006年,由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日处理5万吨的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要建成投运,将新郑市原中心污水处理厂扩建为日处理1万吨的规模并增加脱氮设施。2010年前,港区、薛店镇、龙湖镇要建成镇区污水处理厂并投运,辛店镇、观音寺镇、郭店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要纳入规划。要确保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重视市政用水的二次回用,产生的污泥必须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污水处理厂要采用市场化运作,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规范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4.优先保护望京楼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工程水质 严格按照《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保护望京楼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工程新郑段的水质安全。要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设置饮用水源保护警示标志和宣传牌,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放养畜禽和从事养殖,禁止倾倒、堆放、掩埋废渣、垃圾、粪便等有害有毒物质,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划船、钓鱼、野炊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要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必须严防化学危险品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要加强饮用水源水质的常规监测工作,实施饮用水源水质报告制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长期符合国家要求,保证市民喝上干净的水。 (二)以控制二氧化硫、烟尘和粉尘排放总量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要加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按照省、郑州市政府批转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城北区等重点区域逐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按照省政府规定时限,关闭我市现有冶炼、耐火材料、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等污染严重企业。 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分步骤于2007年底前完成烟气脱硫治理任务。新建燃煤电厂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 钢铁企业要结合技术改造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有条件的陶瓷行业要利用天然气进行技改,淘汰原煤直烧。 对全市4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分批下达除尘和除硫改造限期治理任务。 10蒸吨/小时以上的锅炉及工业窑炉要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电力行业要安装二氧化硫在线监控设施。 结合煤炭开发,大力发展洗煤、水煤浆、煤炭深加工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燃煤品质。 (三)以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为重点,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高度重视和重点解决煤炭开发中的煤矸石和电力工业的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问题,认真做好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的综合利用工作,建设煤矸石清洁发电和粉煤灰水泥等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项目,发展壮大机制瓦产业,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益。 监督管理郑州翰阳天辰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监督全市一、二级及乡镇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100%集中处置,对卫生所、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加强监管。 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重金属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的全过程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排污申报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对历年产生的化工、重金属类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加强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建成新郑市曹庄垃圾处理场并确保正常运行,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100%。高度重视垃圾渗滤液的环保处理。 郑州翰阳天辰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郑市曹庄垃圾处理场要安装专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四)以放射源全过程监管为重点,加强辐射污染防治 全市使用、保管放射源的单位要签订放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每一颗放射源进行编号、拍照,实行一源两照,建立独立的相关信息档案,确保每一枚放射源都在安全监控之下。 严格实施放射源许可证制度,加强放射源的加工、销售、使用、运输、退役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对历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源、闲置源进行安全处置。 逐步加强广播电视发射塔、微波传输站、移动电话基站、高压线路、大型医疗设备的电磁辐射安全监管。 (五)以解决噪声扰民为重点,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理顺环保、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建设管理、文化、工商等部门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限,实行噪声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实施市区安静工程,继续做好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重点治理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时受理群众噪声污染投诉并认真解决。 五、深化城市(城镇)环境保护 市区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重点,城镇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一)全面规划,优化城市环境功能分区 编制《新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遵循生态规律,进一步界定和优化城市、城镇环境功能分区,大力调整规划布局,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环境功能区混杂状况,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舒适的生态空间。 (二)建设烟尘控制区 提高烟尘控制区建设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工业、商业、居民使用天然气、太阳能、热力、电力等清洁能源,提高普及率。市区烟尘控制区随建成区同步扩大,覆盖率100%,烟尘控制区内禁止新建燃煤项目和其他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企业。在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区内逐步取缔燃煤锅炉和食堂燃煤大灶。 港区、薛店镇、新村镇、龙湖镇逐步建设烟尘控制区。 (三)建设噪声达标区 市区建设噪声达标区,随建成区同步扩大,覆盖率100%。按照划定的禁鸣区域、禁鸣时间,严格控制交通噪声;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噪声污染防治,限制作业时间;对商业经营、娱乐、集会等活动,严格限制音量,严禁使用高音喇叭。积极开展创建“安静小区”活动。 (四)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制度、机动车销售上牌尾气排放准入制度、机动车尾气年审制度。尾气不达标的机动车强制治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太阳能等机动车清洁燃料,推广无铅汽油。深入开展在用车尾气定期监测工作,加强路检和抽检,提高尾气年检监测率和达标率。对公交、出租、客货运输车辆开展尾气专项检查。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淘汰报废车辆。 (五)控制扬尘污染 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管理。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式施工,对易造成污染的建材与渣土实行封闭堆放,工地路面及周边区域要实行洒水消尘或简易绿化。要加大市区道路洒水频次和范围,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程度。建材运输车、垃圾清运车要密闭运输,减少沿路抛洒。严禁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 (六)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 对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专项整治,分期分批实施限期治理,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取缔市区露天烧烤摊点,清理无照经营的流动餐饮业户。新建餐饮业要以不扰民和油烟达标为前提严格环保准入。 (七)加强城市绿化 结合郑韩特色、历史文化及地方风貌,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切实保护各类生态用地,加快城(镇)区绿化、硬化“双覆盖”进度,加强公园、绿化带、片林、草坪的建设与保护,大力推广庭院、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和美化。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护林、生态林、农田防护林建设,形成我市带网交织的绿化格局。 (八)完善乡镇环境基础设施 各乡镇区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乡镇,加快完善城镇供排水、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重视农村环境保护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培育农村生态文明。 (一)创建环境优美乡镇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保护小城镇生态环境,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薛店镇、港区、龙湖镇、新村镇、辛店镇政府要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城镇活动。 (二)建设生态文明村 指导和督促重点乡镇、村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将社区环境管理、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纳入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中。每年创建郑州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村2个以上。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划定保护区,落实整治措施,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组织村庄积存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推广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处理技术。加强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工程建设,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提高农村能源利用率。西起东输豫南支线沿途乡镇要积极推广天然气,提高普及率。 (四)防治土壤污染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全面推广测土施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薄膜、除草剂、植物激素,鼓励优先使用农家肥、可降解农膜和高效、经济、安全的新农药产品,推广以生物防治为中心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 (五)保障重点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 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对“菜篮子”基地等重点农产品产地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测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环境管理,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公告制度,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公众监督。 (六)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 加强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力度,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推广畜禽粪便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对现有规模以上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分期分批实施限期治理,逐步实现达标排放。积极控制水产养殖污染。 (七)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严格禁烧责任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拓宽综合利用渠道,推广秸秆直接还田、过腹还田、青贮氨化、秸秆气化和沼气技术。 (八)严格控制工业污染转移 加强环境监管,禁止“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向农村转移,严格控制在村庄和农田保护区内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严厉打击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认真实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郑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始祖山水土保持区、孟庄镇流动沙丘区、新村镇水源涵养区加强保护和治理力度。 (二)建设生态林业系统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层次推进五个生态区(即西南部浅山区、西北部丘陵区、东部沙区、平原区和城区及东开发区)、三大生态经济园(即东部枣园、北部杂果园和西南部国家森林公园)、三类绿化林带(即各级道路绿化林带、各条河道绿化林带和环城、镇、区绿化林带)的生态建设,不断完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科学规划农田林网,努力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村庄美”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初步建立起“生态新郑”基本框架。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水土流失率低于10%,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三)加强生态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 对赵家寨煤矿、王行庄煤矿、李粮店煤矿等国家、省重点开发项目实施全过程生态环境监管。对煤矿、石料、砖厂等矿山企业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扭转环保管理滞后的被动局面。按照省、郑州市的统一部署对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实施治理整顿。 (四)加强旅游业的环境保护 用生态理念科学开发建设黄帝故里、始祖山国家森林公园、郑风苑、中华古枣园等景区,开展景区水、大气、垃圾和噪声污染防治,保护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开展生态旅游。 (五)其他行业的生态环境保护 农业、水利、土地、森林、矿产、渔业、生物物种等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按照相关专业“十一五”规划或部门规划执行。 八、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一)提高环境监测水平 开展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06年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双洎河黄湾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省、市、县联网。添加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计,加强有机物和重金属监测。提高噪声例行监测能力。增加土壤监测项目。完善监测质量管理运行体系,完成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复验工作。提高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配备便携式、现场监测、快速反应的多功能监测仪。 (二)提高环境监察水平 开展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0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成立环境监察监控中心,完善装备配置。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强化环保行政处罚的分工和协作,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人员素质,重点提高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监察执法工作力度,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 逐步建设并完善监察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举报信息系统(12369系统)、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强化对废水、废气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建立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和环境统计的数据调查采集系统和排污收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污染物排放数据库。 (三)提高环境宣传教育水平 加大宣教设备投入,配备声像制作系统和相应的摄影、交通、通讯等宣传采访设备,提高环保视听资料制作能力。 建立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专业培训和党校教育等多层面环境教育体系。建立环保信息发布和舆论监督、公众监督机制。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积极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商店等系列创建活动。 (四)加强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 成立环境保护信息中心,配备1—2名高素质、专职的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建设服务于社会和大众的“新郑环保”网站,作为环保局与公众和企业交流的窗口,方便广大市民和企业及时了解环保信息,进行网上咨询、投诉和网上申报;建立电子政务系统,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实施无纸化办公;建设环境综合数据库和环境信息发布查询系统,实现环境信息统一管理和数据传输自动化。 (五)加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要对全市重点水污染源、重点大气污染源、所有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及化工、医疗、辐射等危险固体废物进行普查,建立环境安全信息录入系统。要及时、全面排查重大环境安全事件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制定并建立不同层次、立体交叉、保障有力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环保部门要具备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监测及处置能力,要建立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机构,配备专用监测仪器、防护设备和专业执法设备,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及时处置区域内各种突发环境安全事件,配合搞好化工、煤矿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保科研能力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种环境基础调查工作,组织环保专题研究。积极开展环保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满足环境规划、监测、统计、标准、评估与设计需要的环保科研队伍。鼓励环保产业发展。 第五章 实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环保综合决策机制 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一把手对区域环保工作负总责,政府部门行政正职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总责,企业法人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责。地方人民政府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保规划,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实现环境目标;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对重大环境问题和重大经济环境决策实行集体研究、民主会商。 提高科学执政能力。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上级要求推进现行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改革,按照绿色GDP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 完善环保目标管理。要始终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认真实施并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部门和企业环保目标责任制、财政罚款制(如断面水质考核、秸秆禁烧等)和经济补偿制(如上游污染下游、生态破坏等),目标考核和评优创先活动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逐步理顺部门环保职责分工,增强协调性和整体性,重点落实经济综合管理、国土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和交通等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当好参谋,参与宏观决策。环保部门要利用环保政策优势、环保技术优势、环保信息优势当好市委、市政府的环保参谋和经济参谋,积极献言献策,增强环保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宏观决策,为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实行环境问责,加强政府企业环境考核 实行环保政府问责制、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环保行政监察制。认真实施国家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河南省监察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干扰环保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实行行政一把手环境年度审议和离任审议制度。制定《新郑市党政领导班子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把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实施情况、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情况、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群众环境诉讼事件发生率、环境投资增减率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企业环境百分制考核制度。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排污情况、环境违法行为纠正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情况等量化打分,作为企业办理各种证照、获取各种荣誉表彰的先决条件。积极推进生态工业、绿色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认证和评比工作。 三、强化依法行政,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 要围绕环保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为中心、以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各种主题的环境执法大检查活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和监察。对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理设施、超标排污、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行为,予以重点查处。加大对各类工业开发小区或产业集群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达不到环境质量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环保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长效机制。强化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段,注重执法效果。加强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信访工作,强化环境执法的行政监察,实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四、广开投资渠道,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政府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试点示范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要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监察、监测、信息、宣教等行政和事业经费支出,要严格总量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全面征收城镇污水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督促排污单位增加环保投入,承担工业污染治理和生态破坏恢复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有关工作的投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疏通财政、信贷、社会资金、外资等渠道,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煤电厂脱硫、清洁生产、危险废物处置、生态园区建设、辐射环境保护、环境监管能力等环保重点工程的投入。要制定优惠政策,利用价格杠杆,积极争取国家、省、郑州市环保专项基金和吸引国外资金用于环保重点工程建设。 五、提高环境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要加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以环境补偿促进社会公平,以生态平衡推进社会和谐,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的内在要求,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环保公益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及时报道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措施,宣传创模工作中的新进展新经验,努力营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要把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层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加强环保培训,提高环境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要加强环保人才培养,强化青少年环境教育,推进绿色学校建设。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开展全民环保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国家“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六、鼓励公众参与,健全社会环保监督机制 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监督。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市空气质量、城市噪声、饮用水水源水质等环境信息,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七、运用市场机制,依靠科技进步保护环境 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费标准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单位,实行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生产者要依法负责或委托他人回收和处置废弃产品,并承担费用。 积极开展环保技术示范和成果推广。鼓励具有环保产品证书、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环境工程设计资格的单位在我市境内从事环境保护服务工作。要不断提高环保设施建设的质量,积极推广技术含量高、自动化水平高、运行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技术。要促进环保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推行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一体化模式,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八、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环保机构自身建设 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解决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等突出问题,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提高整体环境管理水平。 新进环保系统人员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抓管理、抓监督、练内功,深入开展素质升位工程,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制定和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准则和工作程序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第六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十一五”期间,新郑市安排环保重点工程项目36项,投资预算13.5亿元,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7项,投资预算3.4亿元;工业点源治理及清洁生产9项,投资预算2.7亿元;生态环境保护13项,投资预算7.2亿元;环境监管自身能力建设7项,投资预算0.15亿元。“十一五”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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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5/24 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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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龙湖将建污水处理厂 5月16日,一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落户新郑市龙湖镇。 据了解,该污水处理厂作为新郑市的重点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规模5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将于2008年底基本建成,2009年3月投入运营,投入运行后,每年可消减主要污染物COD2200吨。 (来源:郑州晚报,200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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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8/9/2 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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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新建 企业性质:国有 投资总额:6000万元 进展阶段:施工准备 申报方式:审批制 审批机关:市级发改委 资金到位:已全部落实 设备来源 :国内采购 所 在 地:河南省郑州新郑市龙湖镇 建设周期:2008年-2009年 主管单位:龙湖镇人民政府 主要设备:污水泵、污泥泵、除砂机、格栅、阀门、管材、自动化控制系统、仪器仪表。 建设内容:日处理污水2.5万吨。 项目简介: 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位于河南省郑州新郑市龙湖镇,日处理污水5万吨,管网全长50千米,拟分两期实施。 该项目为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5万吨,管网全长50千米。 单位名称:河南金州国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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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旺云的回复(2009/5/6 2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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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公布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将重点整治四个镇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5月06日讯)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09年郑州市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始实施。治污重点整治巩义市米河镇、新密市来集镇、登封市大冶镇和荥阳市贾峪镇。贾鲁河流域成为重点整治的区域流域。 专项整治车辆冒黑烟 按计划,今年郑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310天以上。为此,将开展“冒黑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对入市口、环道等重点区域的车辆冒黑烟现象进行集中查处。开展“大中型运输企业车辆排放专项检查”活动,对公交公司、客运公司、货运公司等大中型运输企业车辆排放状况进行专项检查,排放超标车辆限期治理。 人工湿地年内将建成 贾鲁河是郑州市“创模”是否成功的关键,为此,今年将建成一系列环保工程来改善贾鲁河水质。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9月将试运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8月底开始试运行;今年汛期前,完成贾鲁河市区段和索须河二期治理工程;年内在贾鲁河内建成人工湿地。 治污重点整治四个镇 在治污方面,重点整治四个镇。对巩义市米河镇碳素、水泥等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每个企业8月31日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新密市来集镇的闲置烟囱6月底前全部拆除到位,对排放粉尘的企业10月底前进行治理。登封市大冶镇双洎河沿岸所有洗选铝石企业8月底前依法取缔。关闭淘汰荥阳市贾峪镇南部山区的小石灰窑,一律改用环保节能型炉窑,并整治南部山区的石材加工企业。 (来源:大河报,作者:记者郑松波,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9年05月06日) .....五龙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郑市龙湖镇污水处理厂9月将试运行;陈三桥污水处理厂8月底开始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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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09/7/10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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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7-10 截 止 日 期: 2009-07-15 交易编码 200913 招 标 人 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新郑市第三(龙湖)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 工程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东段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为新增日处理污水2.5万吨能力,污水处理厂一座, 28.7公里市政管网改造。 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及自筹,已落实。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报名须知:报名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书或合法的授权委托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报名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5日下午17:30时止 报名地点:新郑市建设管理局四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顺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9907818 手 机:13523537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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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2/8 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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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龙湖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科教立镇、工业强镇、商住富镇”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全镇工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顺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实现了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跨越式发展。 一、经济社会全面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9675万元,占年计划的56.2%;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840万元,占年计划的78.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93920万元,占年计划的53.7%;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完成43145万元,占年计划的5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280万元,占年计划的50.2%;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87510万元,占年计划的97.2%;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500万美元,占年计划的375%;出口创汇完成240万美元,占年计划的51.1%。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完成4108元, 占年计划的50.4%。 (二)工业经济运行良好,招商引资工作再创新高。 今年以来,我们共引进项目10个,合同投资34.3亿元(其中工业项目5个,合同投资3.2亿元;房地产项目5个,合同投资31.1亿元),分别是: 河南锐泰实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8亿元,兴建标准化工业厂房。目前手续正在办理。 河南豫安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000万元,兴建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和预制埋保温管生产线。目前手续正在办理。 河南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亿元,兴建商品混凝土供应站。目前,围墙已建,部分设备已到场。 河南新景致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广州天伦公司联合投资8亿元,兴建天伦小区项目。目前正在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河南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0亿元,兴建兴龙湾项目。土地6月份移交,正在规划设计。 郑州安联瑞丰置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3亿元,兴建大城小院项目。旧房子已拆迁,正在清理现场。 郑州金桥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计划投资8000万元,兴建建筑机械、模具生产线。目前手续正在办理。 商丘自膳堂药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000万元,兴建医药器械生产线。目前手续正在办理。 河南正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计划投资8亿元,兴建房地产项目。目前手续正在办理。 金山环保(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兴建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投资4000万元,目前,正在做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建设成效显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龙湖镇在建、续建项目26个,计划投资30.42亿元(截至6月底各项目到位资金87150万元,其中利用外资4000万美元,)分别是: 1、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后劲十足。工业项目在建、续建项目12个,计划投资15.8亿元,分别是: 郑州宏业纺织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4亿元续建,目前主车间工程正在扫尾,办公楼、宿舍楼正在装修,部分设备已入场,近日开始安装设备,8月底可调试生产。 郑州第一纺织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5亿元续建,目前主车间工程正在扫尾,织造分厂车间已封顶,办公楼、宿舍楼正在装修,部分设备已入场,预计7月底开始安装设备。 郑州金岸商贸公司:今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续建管桩项目,目前,办公楼已封顶,4栋钢结构车间正在安装。 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兴建工业弹簧和矿井井架、钢结构生产线。目前围墙已建,文物勘探、地质勘探已结束,文物发掘近日结束。 郑州正力实业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兴建污水处理剂生产线。目前围墙、文物勘探、地质勘探结束,钢结构车间基础已完成,配电房基础在建,厂区道路在建。 河南小九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兴建8万平方米标准化车间,目前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已结束,水电已接通,规划许可证今日发放,工程近日招标。 浙江黄岩顶立胶业有限公司:总投资3500万元,兴建水溶性乳胶生产线,目前附属物普查已结束,围墙、文物勘探结束,文物发掘近日开工。 河南富源制管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新建年产5万吨直缝焊管生产线,目前附属物普查已结束,围墙结束。 河南亿万中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进行续建。 新郑市永兴宇通客车配件厂:总投资3000万元,兴建宇通客车配件生产线,目前附属物补偿已结束,围墙在建。 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亿元,新建年产20万吨镀锡钢带生产线,目前正在积极筹建。 郑州中远热能技术有限公司:追加投资2000万元,兴建煤气发生炉生产线,目前钢结构车间正在安装。 2、商住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势头强劲。房地产项目在建、续建项目8个,计划投资10.33亿元,分别是: 龙泊圣地项目:今年计划投资2.5亿元,兴建20万平方米商品房。 21世纪国际城项目:今年计划投资3亿元,兴建50万平方米商品房。 金秋乐园项目(郑州金秋置业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1.4亿元进行续建。 双湖花苑项目(郑州群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续建。 沁园春项目(河南创新房地产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3000万元续建。 富源小区项目(郑州金阳恒商贸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1300万元,目前4栋楼已基本封顶。 郑州新兴置业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2亿元,兴建20万平方米商品房,目前已开工。 河南邦友创世实业有限公司:今年计划投资7000万元,兴建7万平方米4栋25层高楼住宅,目前地桩已打。 3、高校投入持续增加,“大学城”总量继续扩张。院校项目在建、续建项目6个,计划投资4.29亿元,分别是: 中原工学院:今年计划投资5600万元,兴建图书馆2.2万平方米,学生宿舍楼9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学生宿舍楼工程基本结束,正在内装修,图书馆装修接近尾声。 升达大学:今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兴建综合楼和大门改造工程。截至目前综合楼封顶,大门在建。 河南职工医学院:今年计划投资6500万元,兴建中心医院、学生宿舍楼7900平方米、实训楼1.5万平方米、餐厅及其他建筑1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学生宿舍楼已封顶,餐厅已封顶,实训楼建一层,综合服务楼开工,中心医院门诊楼桩基已打。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今年计划投资9800万元,兴建教学楼1.5万平方米、学生公寓1.8万平方米、家属楼4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学生公寓、教学楼已封顶,家属楼正在筹建。 河南机电学校:总投资3亿元,今年计划投资1.5亿元,兴建学生宿舍3万平方米、实训楼3万平方米、餐厅及其他5000平方米。截至目前,文物勘探、地质勘探已结束,1、2标段近日开工,3、4标段近日开标,预计7月中旬开工。 中原工学院商务信息学院:今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兴建教学楼、宿舍楼1.5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截至目前,2栋学生宿舍楼已基本建成,教工宿舍楼在建。 (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社会其他事业投入逐年增加。 今年上半年共投资8850万元,分别是: 1、龙湖大道工程:今年投资2200万元,目前3标、4标油面已铺设完毕,1标桥板吊装过半,2标开工协调会已召开; 2、污水处理厂:总投资8000万元,一期投资4000万元,目前已选址,修建协议已签订,正在做可行性报告和规划设计工作; 3、环乡路修建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分6个标段,目前各标段正在清障,预计7月底全线竣工。 4、柏树刘工业小区:已投入650万元,修建了富源路和梅山路南段。 (来源:中国新郑,2008-07-14) “......金山环保(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投资8000万元,兴建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投资4000万元,目前,正在做可行性报告。......” “......2、污水处理厂:总投资8000万元,一期投资4000万元,目前已选址,修建协议已签订,正在做可行性报告和规划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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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2/8 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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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落户龙湖 2008年5月16日,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落户龙湖镇。市领导李书锋、连书平、刘五一及市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局、河南国宏投资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该项目签字仪式。 第三污水处理厂作为我市的重点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规模5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将于2008年底基本建成,2009年3月投入运营,投入运行后,每年可消减主要污染物COD2200吨。 签字仪式上,龙湖镇镇长杨春峰与河南国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谷峰代表双方签订了《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 副市长刘五一在讲话中对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签约表示祝贺,同时对龙湖镇在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扎实工作表示满意,希望龙湖镇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努力,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与合作,为企业搞好服务;市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等相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全力以赴支持、服务该项目,想尽一切办法加快项目推进,为该项目的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行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新郑论坛,2008-9-8) “......第三污水处理厂作为我市的重点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日处理污水规模5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将于2008年底基本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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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0/2/8 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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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入 日 期: 2009-09-01 截 止 日 期: 2009-09-06 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本工程主要服务范围为龙湖镇镇区,服务区域面积约19.42平方公里。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2.50万m³/d,采用CASS+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工程总投资约8258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含管网)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或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专业高级职称。 四、报名时提交资料要求: 有意投标的的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等相关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五、相关费用:本次招标未中标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 投标保证金2万元。 六、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龙湖镇双湖大道中段 七、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一部) 联系人:张秋月 岳华 侯伟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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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开标会议已于9月21日上午9:30整在新郑市新芒果大厦六楼会议室准时开标,评标工作已完成,现将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郑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 二、中标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 中标价:87万元;设计周期:75日历天; 三、联系事项: 联系人:岳华 张秋月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投标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递交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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