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5-12-21 截止日期: 2015-12-26 招标编号: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831号 1、招标条件:招标项目由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环资(2015)16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定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 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招标。 ⑵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城。 ⑶ 项目规模:新建日处理规模为0.9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收集和输送管道。 ⑷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⑸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后期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00时00分至2015年12月26日00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登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6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anshun.gov.cn)下载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11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8、其他 ⑴ 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 CA办理时间; ⑵ 图纸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持费用交纳回执单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投标人使用 CA证书登陆系统后,进入投标报名栏目,在线缴费记录中可获取回执单并打印。) ⑶ 该项目需缴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6日下午16:0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行号:104711083700;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2019539070。自2015年11月4日(含)起,所有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具体缴纳流程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特别提醒: ⑴ 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⑵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⑶ 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普定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51-3822299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红街A4栋2单元3楼 联系人:何琼 电 话:0851-85669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