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湾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答疑 1、项目建议书缺没有水力高程图; 答: 水力高程图暂无。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9页16项13.3款,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为88万元一次性包干(含审图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通过费用)。问:因该项目投资额还未明确,设计费是否应参照2002年国家收费标准来计算? 答:更正:本期设计费 88 万元是以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方案二的投资估算表中的建安费 3730 万元为计算基数,按 2002 年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 ] 10 号文计算,打七折后的结果。由于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方案二的投资估算表中的建安费 3730 万元是以启动期建设规模为 1 万吨/日为估算基础,而本次招标要求建设规模为 2 万吨/日,因此建安费暂以 5000 万元计算设计费,按 6.5 折计算设计费为 108 万元。如设计后的建安费超过 5000 万元,设计费仍以 108 万元包干,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4页二、投标函附表中勘察费投标报价里污水厂厂区勘察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为 85 万元 总包干(含审图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通过费用)与招标文件专用本第9页16项13.3款,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污水厂厂区勘察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为 85 元 总包干(含审图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通过费用),不一致? 答:该项目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污水厂厂区勘察费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为 85 元总包干(含审图费用及施工图审查通过费用);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9页14项11.3.(3)款计算机文件:不要求提交;与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0页20项18.1款中③“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光盘)存在矛盾,问:是否需要提交计算机文件(即光盘)? 答:技术文件需要提交(包括正本、副本及光盘); 5、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0页20项18.1款18.1.4中《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密封处应注明如下内容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与招标人提供的封面密封处的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不一致,是否以招标人提供的封面密封处的内容为准? 答:以招标人提供的封面密封处的内容为准; 6、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0页20项18.1款18.3中《技术文件》的正本必须采用隐标方式,具体要求中的d.页面:统一采用A3幅面纸大小进行装订,左侧装订,装订方式采用胶装;除图纸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图框格式编制外(时间统一为“2010年7月”),其余文字、表格部分页面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5cm。问:时间统一为“2010年7月”,是否有误?是否更改为2013年1月。本投标文件第七章无关于投标图纸格式问题,是否图框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答:时间统一为2013年1月,图框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7、18.3条中e:投标文字约20000字是否合理,不利于技术标评标,建议取消,无须编制页码、页眉页脚,页码是否应编制利于专家评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 8、招标文件专用本第59页说明中的(三)设计成果要求1.2条 设计图纸内容能否改为:设计图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透视效果图等 答: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59页说明中的(三)设计成果要求1.2条 设计图纸内容改为 : 设计图纸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透视效果图等。 9、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要求设计图纸含“给水管道平面及纵断面图”,本条是否取消(因污水厂设计仅涉及厂区给水小口径用水管,不存在给水管道平面及纵断面图)。 答:取消本条款。 10、电气设备负责人要求专业为“电气设备”,专业无电气设备该专业,是否改为“电气”专业 答: 电气设备负责人专业为电气设备或电气专业均可。 11、给水专业负责人是否改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答:给水专业负责人为给水专业负责人或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均可。 12、进厂主干管管径、标高情况应明确? 答:已经提供规划图 CAD 内容。 13、排放口位置和正常水位、防洪水位应明确。 答:由于工可及环评还没出来,暂不考虑排放口位置,投标人必须自行调查正常水位、防洪水位等资料。 14、厂址周边规划路网竖向标高应提供。 答: 另行提供。请与代理单位联系。 15、污水厂建设模式是采用政府投资还是BOT招商模式? 答:污水厂建设模式是采用BOT招商模式。 16、当地征地补偿费用、水价、电价应提供? 答: 当地征地补偿费为5.5万元/亩包干,水价为2.5 元/立方,污水费为0.8 元/立方,电价为普通工业0.81元/度。 17、应提供道路竖向标高、排水专项规划、总体规划; 答:补充南溪湾新城浮宫总体规划电子版本。请与代理单位联系。 18、厂外进厂主干管情况不明,应交代; 答:已经提供规划 CAD 图。 19、尾水排放水体的情况请交代; 答: 由于工可及环评尚未出来,暂不考虑尾水排放。 20、设计文件格式P59,(三)设计成果要求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编制要求:设计成果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是否按初步设计深度? 答:不要求按初步设计深度。 20.1设计图纸: 给水管道平面及纵断面图――是否有必要,建议以污水处理厂管道总平面图出示。 答:没必要提供给水管道平面及纵断面图。 21、第3页第9条,“投标人可根据调查研究,通过方案比选和技术经济分析,推荐更为合理的方案。但应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业主单位是否能提供“可研批复”,或者告知有哪些“强制性要求”。 答:由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还未编制出来,不要求符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有关强制性要求。 22、招标文件资料中提供了“项目建议书”,是否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答:项目建议书文本已提供,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若有需要请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 23、该项目是否做了“环评”能否提供环评及其批复,以便确定污水厂排污口、出水标准、是否进行除臭处理等相关技术性措施。 答:还没做环评。污水排污口暂不考虑。出水标准及除臭处理按设计规范设计。 24、第10页18.1.1包装袋应注明内容中提到需要写“投标单位”,18.1.4中密封处应注明“投标单位”,而18.3中《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必须采用隐标方式,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这几条是否矛盾。 答:不矛盾,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 25、招标文件第9页有说到:“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等,有些地方的汇款凭证上的用途有字数限制在18个字以内,很明显此次项目的项目名称“南溪湾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经达到18个字了,请问是不是只要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全称就行了,不需要在项目名称后面加上“投标保证金”?备注栏是写成:南溪湾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就行了么?还是写成:南溪湾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如果后面有加投标保证金这5个字的话,超过了18个字的限制范畴,如何简写?简写成怎样?请明确 答:本工程严格执行漳州市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人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的规定,请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本条款不做更改; 26、招标文件的第28页,技术实力的评分标准: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得0.5分;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得0.5分。请问如果我投标方是设计、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是不是要附上设计单位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和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 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是不是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都要附上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还是只要设计单位附上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请明确 答:依法组成的联合体单位应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设计单位须附上本单位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和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证书;设计单位附上 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27、招标文件的第28页,以往业绩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一项污水厂项目2万吨/日以上的,得1分。请问近五年内是以合同日期为准呢?还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是不是只要附上相应的合同就可以了?还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报告书也要附上??如果投标单位是外省的,一般是没有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只有福建才有,那就是不是只要附合同就行了?而日期就以合同日期为准了 答:近五年内是以合同日期为准。 28、设计项目负责人是要求什么专业的?没有明确说明 答:设计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给排水专业。 29、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给水专业负责人么? 答:设计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给水专业负责人。 30、招标文件的第8页只提到了担任本项目的主要涉及人员为:设计项目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还有勘察负责人;招标文件的第45页的附表4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也只有设计项目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编制负责人还有勘察负责人;而招标文件的第28页,后续服务的评分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担任后续服务负责人的得0.5分”,后续服务负责人的资料填哪里?是否要增加到附表4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 答: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后续服务负责人资料可增加到附表 4 拟担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中。 31、招标文件第39页中说明有提到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附表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而第48页出现了附表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因为本项目没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所以附表7省略了,那第48页对应出现的应该是附表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请明确。 答: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款省略,附表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本条款保留,若投标单位有组成联合体按本条款执行。 32、招标文件第57页的五.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六.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七.服务保证(保证设计质量、进度,配合工程实施),请问是不是只要提供相应的得分的证明材料就可以了?还是说要根据通用本的表格来填写,再附上相应材料,因为招标文件第57页没有表格给我们,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 33、递交投标文件时,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不需要到投标现场是吗?可以由授权委托人代替? 答:按招标文件19.1条款规定执行。 34、此项目是综合评估法,并没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只有在招标文件第28页的以往业绩那有提到,那是不是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表是不是可以不需要提交了? 答:本次招标只要求企业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原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条款已删除。 35、招标文件第28页获奖情况的评分标准中有说到:投标人近五年市政工程项目(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一个省或部级市政设计奖项的,得0.5分。请问这句话当中的“获得一个省或部级市政设计奖项的”是指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由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呢?还是指市政工程项目被评为省或部级市政奖项?请明确 答:投标人近五年市政工程项目(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一个省或部级市政设计奖项的是指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由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 36、其余条款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请需要电子版答疑自行与代理公司联系,逾期不受理。 招标代理:中外天利北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龙海市南溪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0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