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3-01-04 截至日期: 2013-01-08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东金山污水处理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丹东金山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丹发改审批字[201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元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建设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 。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预处理部分(粗格栅间、提升泵站、细格栅间、沉砂池)及配套的变配电间、加药间及脱水机房等辅助建筑物,土建工程按30000m3/d设计建设,生化处理、深度处理设施和配套设备等其他内容全部按15000m3/d设计建设。 2.3 合同估算价为 3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厂区建设EPC工程总承包 。 2.5 工期要求:2013年2月1日开工至2013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73天。 2.6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设计乙级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要求设计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施工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2)符合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相关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设计乙级,且必须选择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施工分包单位; B: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必须选择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设计乙级资质企业作为设计分包单位; C:本工程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废水)专项设计乙级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但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3)担任该工程设计的主设计师必须是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并且在类似岗位上至少应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近五年设计完成过类似污水治理工程一项并且现在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并且在类似岗位上至少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近五年施工完成过类似污水治理工程一项。 (5)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十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6)业绩:3座以上(含3座)以EPC/交钥匙总承包方式承包的日处理污水3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须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履约能力和银行资信,无不良诉讼记录。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丹东市鑫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丹东市鑫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1营业执照原件(包括联合体各方);2资质证书原件(包括联合体各方);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施工方);4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设计方);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6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7工程业绩证明处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果有)以上资料需备有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在丹东市鑫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沿江开发区H区51#楼102室)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标人:丹东市元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415-3772678 招标代理人:丹东市鑫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1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15-2823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