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澄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之二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阴澄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滨江大道以北,老夏港河以东,夏东路以西澄西污水处理厂; (3)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4)建设单位: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11845.7万元人民币; (6)建设规模:扩建处理规模3.0万m3/d(用地规模40亩),包括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及污泥处理,增加污水收集管网DN500~d1000管5.6km(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已于2017年10月31日通过江阴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文号:201732028100564);污水处理工艺:A2/O+高密度沉淀池+V型滤池。 (7)服务范围:澄西污水厂现状服务范围为:朝阳路—延陵路—文定路—人民路—大桥南路以西澄江街道辖区;新沟河以东、港城大道以北临港开发区辖区;本次扩建后,服务范围向西突破至规划过江通道(常泰高速),服务面积增加26km2。 (8)人数:新增20人; (9)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为365天,一天24小时,全年生产时数为8760小时。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 地 址:滨江大道以北,老夏港河以东,夏东路以西澄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缪炜婷 电 话:13812176290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内F6栋122室, 邮 编:210009 联系人:孙柳 电 话:18052592298 E-mail:17340425@qq.com 4、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来源: ⑴ 建设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臭气,污水厂内散发臭味的工段主要有: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厂主要致臭成分为NH3及H2S。 ⑵ 建设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污水泵、风机、污泥泵、污泥脱水机、压滤机等。 ⑶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废渣、剩余活性污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5、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污染物采取以下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1)废水:本项目接纳的生产和生活污水,经“A2/O 工艺+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经紫外线消毒后排放,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改变受纳水体老夏港河和长江的水质功能。 (2)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量小,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臭气经Gelor®-SG 生物洗涤过滤除臭处理后集中排放,其余的生化池、浓缩池等臭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经核算全厂生产区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不大,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预测结果显示,项目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很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①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及格栅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送至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② 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5)风险:本项目风险主要来源有以下几点:进水量骤增或进水水质超标、污水处理设备故障和其他自然灾害导致的污水厂不能正常运转。经过分析和预测,进水水量骤增的影响较小,同时进水水质大幅超标的事故发生概率极小,而当污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的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大,特别会对周围保护目标产生较大的影响,企业应该严格管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分析结果 1)地表水环境 ① 本工程尾水排放对老夏港入江口附近的长江水域造成污染影响,存在超过Ⅱ类水标准的区域。正常排放的最大超标(超过Ⅱ类水标准)范围为老夏港入江口上游280m 至下游450m、离岸约70m;事故排放的最大超标(超过Ⅱ类水标准)范围为老夏港入江口上游605m 至下游1110m、离岸约115m。 ② 正常排放向上游的最大影响距离为1.38km,向下游为1.71km;事故排放向上游的最大影响距离为2.25km,向下游为2.58km。因此,利港水厂取水口(上游12km)和水源地(上游11.5km)、小湾水厂取水口(下游6km)和水源地(下游4km)、肖山水厂取水口(下游8.5km)等保护目标均不受影响。 ③ 正常排放对夏港水闸引水水质的影响较大,但老夏港的水质仍能满足Ⅴ 类功能区要求;事故排放对夏港水闸引水水质的影响大,总磷不能满足Ⅴ 类功能区要求。 2)地下水环境 ① 氨氮 污水处理站的氨氮浓度为45mg/L,从平面上看,正常工况下20年后,项目所在地调节池污染源最大迁移距离约13.03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1541.21m2;20年后剖面上污染物的影响深度约3.03m,表明正常情况下污染物很难渗入到潜水含水层中。 非正常工况时,废水池防渗失效,项目所在地污染源100天最大迁移距离约46.33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10379.28m2,剖面上污染物的影响深度约4m。1000天最大迁移距离约134.28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45115.73m2(表5.3-4)。可见,污染物100天的最大迁移距离大于正常工况下20年的迁移距离,突发事故条件下地下水中污染物在很短的时间内扩散的范围很大,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② TN 污水处理站的TP浓度为70mg/L,从平面上看,正常工况下20年后,项目所在地调节池污染源最大迁移距离约12.51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1719.95m2,超出厂界距离2.51m,污染物扩散范围见图6.2-6 a;20年后剖面上污染物的影响深度约3m,表明正常情况下污染物很难渗入到潜水含水层中。 突发事故时,废水池防渗失效,项目所在地污染源100天最大迁移距离约40.77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8863.67m2,剖面上污染物的影响深度约4m;1000天最大迁移距离约119.80m,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总面积为40025.48m2。污染物100天的最大迁移距离大于正常工况下20年的迁移距离。可见,突发事故条件下地下水中污染物在很短的时间内扩散的范围很大,应加强污水池的防渗工作。 3)大气环境 根据新导则的规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仅作简单分析即可。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出来的本项目污染源中主要污染物氨最大落地浓度及各浓度占标率。由该表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NH3的最大占标率为6.62%,其排放的氨最大落地浓度为1.32E-02mg/m3;无组织H2S的最大占标率为8.68%,其排放的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为8.68E-04mg/m3,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若建设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出现事故排放,由计算可知,氨对周边环境影响相对较大,故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治理,杜绝非正常排放,确保污染物达标。 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10-91)规定,L≤100m时,级差为50m;100m<L≤1000m时,级差为100m,L>1000m时,级差为200m。按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的规定,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按照上述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根据卫生防护距离估算结果,因此以项目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4)固废 本项目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接收少量达到接管标准的工业废水,根据《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 号)中第三条,确定本项目污泥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因此项目泥经污泥浓缩和脱水干化后,先在厂内临时堆放,最后泥饼送至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总设计能力为180m³/d,目前接收城市污水处理厂、澄西污水处理一期和滨江污水处理厂三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共为70m³/d,剩余处置能力为110 m3/d,而本项目需要处置的污泥量为8.4m3/d,因此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有能力接收本项目产生的污泥。 5)声环境 项目运营后,虽然周边的敏感点的噪声增大,但周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的要求。 (2)环评总结论 澄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其社会环境正效益远大于工程建设中的不利影响,是一项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用事业,是江阴市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本项目工艺先进,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能排放达标;在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后,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8、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9、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10、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2018-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