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东台市沿海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总 则 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包含: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 (4)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并取得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审核通过的批复业绩。(以合同或证明文件为准,合同或证明文件中要体现签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采购文件的组成: 采购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函等各类表格、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ongtai.gov.cn/dtzbtb)上查阅采购文件,并于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二○一八年七月二日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臧春龙:13770277889 、 (采购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3)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本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2018年7月3日11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2018年7月3日18时前通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投标人的疑问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采购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完成沿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1.5吨/日提升、2万吨/日扩能及污水处理后入河排污口项目的环评工作,包括项目现场采样、数据分析、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通过、报告提交并获得相应级别部门审批的项目批文。 2. 完成期限及质量要求:30天内完成现场检查及评价报告提交工作,60天内通过专家评审.90天内完成审批、公示等程序,并取得环评批文,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3.其他要求: 编制成果需给招标方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6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开标一览表(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正本中提供原件,副本中可放复印件)(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投标函; ⑥综合评分索引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⑦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⑧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9购买采购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取样、检测、评审会费、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项目的费用。投标人在填写报价表时,要逐项填写数量、单价和合价,最后汇总得出总价。若总价与单价汇总后得出的价格不一致的,按单价修正总价(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除外)。 3.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一律为银行汇票(如为非华东三省一市的银行汇票,则投标时应提供两联方为有效),不得使用电汇、网银、转账、现金、刷卡等其他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拒收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即可退还。 收款单位:东台市财政局 账 号:32001737748059055551-211001 开 户 行:建行东台支行 4.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应保持一致,局部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参数偏离表(如有)、服务承诺和综合评分索引表(如有)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按(三)部分的内容和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名称、投标时间,须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如同一投标人同时投两个或多个标段,须分标段密封包装)。 2.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提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8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7月18日8时30分; (3)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由东大门进入)。 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盖章的; (2)未按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项目,废标后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五)开 标 1.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3.开标及资格审查: (1)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授权委托人、投标产品品牌、投标价格等主要内容(如系公开招标)。 (3)采用资格后审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如系公开招标)。 4.在开标过程和资格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封装而错装、混装的; (6)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本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 (7)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 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或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确定或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评标程序 (1)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轮评审。 (2)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3)投标文件计报价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比较与评价。 A、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时,由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都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说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B、当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时,由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人进行谈判,对原谈判文件中难以具体确定详细规格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或原谈判文件已确定但谈判中发现该确定内容与谈判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的,均通过谈判进一步明确。采取多轮谈判,每轮谈判后进行报价,其中投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作为第一轮报价。当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多于五家时,取报价较低的五家进入第二轮报价,少于或等于五家时,报价最高者不进入第二轮报价。每轮报价最高者不进入下一轮报价,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投标人自身报价。如只剩两家报价时,由这两家作出最终报价,较低的最终报价能被采购人接受时,谈判结束;不被采购人接受时,谈判失败,由采购人重新组织谈判。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 (1)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4)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或技术指标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等低于采购文件规定指标、要求的; (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虽说明理由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1)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质疑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联系部门:东台沿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5-68966966 通讯地址:东台市沿海经济科技创业大厦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受理投诉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投诉书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联系部门:东台沿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5-68966966 通讯地址:东台市沿海经济科技创业大厦 (八)定标及合同授予 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随同中标通知书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6.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不按采购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提出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评标定标办法 B、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序号 内容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25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 25分 2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比较(55分)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清晰、工程分析全面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调查是否清晰、工程分析是否全面。优8-10分,良6-8分,一般0—4分。 10分 本项目方案编写质量,可操作性、规范性、科学性 包括对报告书编制、现状监测、技术审查、优化调整或建议措施、保密措施等内容,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6-8分,一般的得0-4分。 10分 项目时间节点安排 进度计划详细,满足项目要求,各节点安排合理得8-10分,较合理得6-8分,一般得0-4分 10分 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可行 方案是否合理、技术是否可行。优4-5分,良2-3分,一般1分。 5分 人员配备技术力量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得5分;具有环保专业中级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得2分。 5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得5分;具有环保专业中级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得2分。 5分 投入本项目的成员具有环保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环评工程师,有1人得2分,最高为10分。 10分 注:上述评分项涉及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关系的可提供聘用合同及法人或股东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资料提供不全则相应人员不得分。 3 投标人综合情况(20分) 业绩(10分) ①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批复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评业绩的,每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且业绩合同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环评报告须有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者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10分 企业综合实力(6分) 投标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3分 上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4分) 投标单位的本地化快捷服务比较,评委根据投标人服务场所远近及服务响应时间等综合比较,注册地址或其分支机构在盐城市范围的得4分,在江苏省范围的得2分,其他的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不得分。 4分 第二章 投标函等各类表格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项目负责人 注:需附报价明细表,格式附后。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 章)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 任(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我承认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编号为DZW 的采购文件(包括答疑文件,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本单位自愿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履行全部责任。 本单位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5.综合评分索引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 序号 评 分 项 目 页 码 备 注 1 2 3 4 5 …… 注:当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时,为便于综合评审打分,由投标人根据评分项目及打分要求,列出相关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 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甲方于20 年 月 日 午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采购(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通【20 】 号,采购文件编号:DZW【20 】B ),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招标范围: 。 2、乙方工作成果交付:详见投标承诺。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款: 2、合同总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服务范围的包括勘察、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现场采样、样品处理与检测费 、评估报告撰写、验收、验收报告撰写、编印、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论证费、咨询服务费、管理费、办公及生活住所费、交通费、通讯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所有费用。 3、付款方式: 4、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5、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6、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 三、质量与验收 按照招标采购要求。 四、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应付合同款的应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应付而未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延迟交付报告影响评审和验收,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审查不合格,无法及时取得许可证,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设备或者运营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与此同时甲方有权选择与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2)按照东台市污普办下发的工作计划按期完成相应的工作。如未按期完成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相关前期已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相关规定,前期准备及清查质量核查、入户调查及排查表填报质量核查、数据汇总阶段核查三个核查阶段中各级(包括部级、省级、市级、本级)质量核查工作中如被评定为不合格或中、差档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相关前期已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沟通方式 双方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沟通,重要事件的沟通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有当事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的原件为正式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沟通记录在双方均认同的情况下可作为正式文件使用。 六、合同语言 合同书写应用简体中文。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七、保密及知识产权协议 本合同及合同涉及的其他资料、信息属保密性质,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不属于本方、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资料、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项目最终成果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同时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其提供的服务及产品不会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否则,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合同的解除、转让、修改、补充 (一)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三)合同修改、补充 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事先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确认,作为补充合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若补充合同与前合同发生冲突,以最新的补充合同为准。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履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条款: 1. ; 2. 。 十二、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五日内送东台市财政局备案(附合同网上公告的截图),备案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东台市财政局各存一份。 特别说明: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传送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公告(合同扫描件接收邮箱:dtzbtb@163.com,联系电话:0515-85275136)。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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