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晋发改资环发〔2011〕2547号 忻州市发展改革委: 忻发改资环发〔2011〕631号、晋建计字〔2011〕435号文均收悉。 五台山景区申遗成功后,景区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中心区原污水处理厂设施严重老化、管网覆盖率不足,部分污水未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放清水河,严重污染了五台山景区的环境,为改善五台山环境质量,推进五台山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清水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晋发改农经发〔2011〕309号)、“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营情况调查及改扩建项目可研评审会会议纪要”(晋发改资环函〔2011〕751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五台县清水河综治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办建设五台山中心区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现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0.5万立方米。 二、工艺方案:污水处理采用复合生物反应器A/A/O+微絮凝过滤工艺。排水体制采用完全分流制。 三、厂址:同意选在原杨柏峪污水处理厂厂内。 四、主要建设内容:进水间、粗格栅间、提升泵房、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及砂水分离间、初沉池、复合生物反应池、二沉池、混合池、反应池、过滤池、消毒池、鼓风机房、污泥池、污泥脱水间、加氯加药间、电气工程、自控系统、敷设DN300污水管网15.805千米、改造原有DN300-DN500污水管道4.8千米、检查井590座、附属设施设备设施。 五、工程总投资控制在64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直接投资3820万元,其余由忻州市、五台县、五台山风景区政府分别筹措解决。 六、出水水质: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在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节约投资,充分利用原有设施,不得造成固定资产的损失浪费,确保国有资本不流失。 项目编码:1409220125554172011102547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2012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