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县青州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SM00102-2800-2012-00044 文 号:明发改投资〔2012〕196号 生成日期:2012-06-04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沙县青州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发改〔2012〕2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沙县青州镇区域内居民生活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沙溪河,严重破坏沙溪河的水环境,给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带来严重危害。为解决污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更好地保护水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我委于2012年5月28日委托专家组织召开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并形成《沙县青州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专家组意见》。可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进行了修编和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沙县青州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青州镇。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近期(2014年)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远期(2020年)7500m3/d,铺设污水处理配套管网7143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40万元,资金由你县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12年-2014年。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该项目年耗能100吨标准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同意该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请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污水处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 送:市政府办,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沙县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6月4日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近期(2014年)污水处理规模5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1-26 3:42:37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