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工业新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与再生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十堰工业新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与再生水回用项目 建设单位 东风汽车公司 承办单位 东风汽车公司水务公司 建设地点 十堰市工业新区内 建设性质 新建 企业性质 国企 法人代表 徐平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50000m2(折合约75亩),主要建设管长19.3km的污水收集管网,一座电镀/酸洗废水处理站,一座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一座,管长5.2km回用水管网工程。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东风汽车公司水务公司 地 址:十堰市车城西路277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韩煜 电 话:0719-8238340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十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6号 邮 编:442000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19-8114343 四、环评审批机关 审批机关:十堰市环保局 电话:0719-8116852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用选定的数学模型计算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气等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 八、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来源:十堰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4月25日)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50000m2(折合约75亩),主要建设管长19.3km的污水收集管网,一座电镀/酸洗废水处理站,一座综合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一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