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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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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9-福建省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2/11/25 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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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85-福建省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7706&classid=858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13.0万吨/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建设单位: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编制时间:2012年8月

简本内容
1.1 工程概况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13.0万吨/日)选址位于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自然村。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近占地面积113亩,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一期13.0万吨/日,远期40万吨/日。服务范围包括芗城区三湘江以东区域以及龙文区(含龙文开发区、蓝田开发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本评价报告仅对污水处理厂(一期13.0万吨/日规模)及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进行评价。
1.2规划布局、厂址及其平面布置合理性结论
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在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设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
按照《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中的给排水规划内容,漳州市三湘江以东的污水管网根据城区总体西高、东低的地势倾向进行规划设计,收集污水并导向下游的污水处理厂。从漳州市城区城市发展平衡状况及经济投入等实际情况考虑,项目厂址的选择与《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调整)》要求相一致。
根据本报告书大气章节以及评价结果,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以污染源为中心,半径100m。根据预测分析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对周边的居民影响较小,建议规划部门将防护距离内地块划定为绿化用地。防护距离外均能达到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值。工程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二类区标准。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漳州市城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根据以上原则,考虑到厂区用地情况,厂前区布置在西侧。厂前区布置有综合楼、传达室,厂区大门开在西侧,通过进厂道路与江滨大道相接。厂前区开阔,配以草坪,保证了厂前区优美的环境,进入厂区时,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进厂污水管位于污水厂的西侧,出厂污水沿着厂区东南侧排入九十九湾,考虑到该地区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在污水处理区内,按照工艺流程由西向东依次布置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膜格栅间、水解酸化池、A/A/O生物池、膜池、膜系统设备间、紫外线消毒池等,使得工艺流程顺畅,布置紧凑。将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放在东南侧,远离厂前区。将一期(13万吨/日)生产构筑物布置在南侧,远期增添的构筑物放在北侧,使一期工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而且便于远期施工,使近、远期结合较好。从环保角度考虑,该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1.3 清洁生产分析
该项目采用技术成熟的A2/O+MBR工艺,运行调度灵活,耐较大冲击负荷,脱氮除磷效果好,可达到国家要求的出水标准。并采用制造水平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基本可以达到国内当前污水处理中的清洁生产水平。
1.4 产业政策合理性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根据省政府发布的《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中鼓励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并要求到2010年,全省城市和大部分县城都要建设一座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1 评价区域环境现状
⑴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现状监测显示,评价水域九十九湾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西溪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表明目前九十九湾水质可以达标,西溪水质总体良好。
⑵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小港村地下水所有指标均可达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
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现状监测可知目前目前项目所在地的NH3和H2S浓度值均未超出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⑷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污水处理厂噪声现状值良好,噪声昼间现状值在43.3~49.6dB,夜间现状值在38.5~43.0dB,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5.2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污水处理厂各运行阶段在90%保证率流量情况下,污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九十九湾和九龙江西溪水质影响不大。
1.5.3 大气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在不利用气候、路况差的条件下,由于本项目的居民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道路扬尘和搅拌混凝土扬尘对附近的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较小。由于扬尘经过大气扩散运输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影响。本工程的扬尘主要来源有:⑴土方挖掘装卸过程产生扬尘;⑵搅拌混凝土扬尘,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⑶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⑷运输车辆造成的道路扬尘。⑸管道的开挖和埋设会对管网周边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2)营运期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实施完毕后,产生的恶臭对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和网格计算点,NH3叠加背景值后,各敏感点均未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H2S叠加背景值后,均超出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的要求。
污水处理厂产臭设施通过管道收集至厂区东侧生物除臭池进行除臭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引风机引至15m高烟囱排放。
鉴于没有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污水处理厂的防护距离,建议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按100m确定。今后污水厂大气产污构筑物100m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办公楼等敏感建筑。
1.5.4 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污水厂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厂界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车辆发出的噪声也会对沿线的居民造成影响。
为保证污水厂厂址周边环境达标以及运输车辆所经过道路沿线居民的正常休息和生活,必须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施工设备应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及机械配置,同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减震消噪措施,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此外,建设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选择施工素质良好的工程建设队伍,以加快工程进度,缩短施工噪声等不利影响的延续时间。根据工程用地的形状特征分析,建议把施工机械中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用地中间地带,以尽量减轻施工机器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2)营运期
污水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污泥脱水机、鼓风机、供气管道等,但由于本项目采用的水泵均为潜水泵,基本在水下工作,所产生的噪声很小,因此,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污泥脱水机、鼓风机。
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在采取一定降噪措施后,拟建厂区厂界噪声均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标准,居民点处的噪声也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因此采取一定噪声防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1.5.5 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⑴ 固体废物的产生
本污水处理工程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格栅栅渣、沉砂和剩余污泥饼。
⑵ 固废处置分析
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主要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应运往漳州市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
⑶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措施
① 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处置,废钢筋、废门窗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应尽量由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② 通过合理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将弃土石的处理一并考虑,尽量可能达到建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的挖方量与填方量的相互平衡。多余的建筑垃圾和泥沙沉渣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并压实处理;
③ 在临时生活区所在地设置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1.5.6 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运营期间,不再进行新的施工活动,原有施工场地通过地面硬化,复耕、复绿等措施,水体保持机制重新建立,被施工破坏的植被得到有效的恢复,从而使项目建设区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因此,本工程运营期对评价范围内的陆域生态环境不再产生新的影响。
1.5.7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建设是合理、合法和可行。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落实征地补偿方案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可控的。
1.6 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福建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我省在“十二五”期间对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6种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本工程排放的恶臭、噪声污染不属于总量控制项目,只有污水中CODCr、氨氮等污染项目,以及污水厂排放的工业固废(主要指污泥)属于总量控制项目。CODCr、氨氮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50mg/L、5mg/L,日允许排放量分别为6.5t、0.65 t,年控制排放总量分别为2372.5 t、237.25 t,年削减量分别为19454.5 t、1423.5 t。固体废物包括格栅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和生活垃圾,本工程实际固废产生量为126.245 t /日,年排放量为46079.425 t,固废运至垃圾处置场,其总量已计入垃圾处理场,不另行分配总量。故予以分配的固废总量为0。
1.7公众参与结论
此次公众调查的对象具有一定的社会代表性、和项目针对性,基本反应公众心声,应引起政府和建设单位的充分重视。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公众都认为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13.0万吨/日)建设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认为项目建成后将彻底改变污水无序排放的现状,同时大幅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可有效减轻区域内水环境的有机负荷,因此大多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基本支持的态度。
总体说来受调查群体对项目建设提出的这些宝贵意见,诚恳且合理,而且对工程设计、环境评价、项目建设单位、政府管理部门也都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要重视和落实公众参与反映出来的代表性意见,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
1.8 项目竣工环保措施一览表
本项目主要竣工环保措施一览表见表1.8.1:
表1.8.1 主要环保竣工验收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执行排放标准和要求
水污染物 出水排放口 BOD5
CODcr
SS、TP
TN、NH3 (1)工业污水应严格按要求,经处理工业污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指标参照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未经处理达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控制要求的有毒有害重金属废水直接进入污水管网。
(2)重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厂的运行效率,应避免没有运行分析数据的盲目运行或较长时间才间断分析的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
(3)应在进、出水口设置监测井、计量装置,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出水达标排放。排放口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按环保局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污水厂应设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控制排污工作。
(5)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位于九十九湾污水处理厂所在地东南侧水域。
(6)排污口周围划定1km2的混合区。 出水排放能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准
大气污染物 细格栅
沉砂池
污泥压榨脱水车间、A2O NH3
H2S ⑴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污水处理厂产臭构筑物100m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办公楼等敏感建筑。建议规划部门将污水处理厂产臭构筑物100m范围内划定为绿化用地。
⑵污水处理厂运行操作中加强管理,控制污泥发酵,污泥储池平时应注意加盖,防止臭气外逸;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泥饼外运时,应采用密封的环保车辆运送。
⑶定时清洗污泥压榨机;格栅截留的栅渣要及时清运,清洗污渍;在各种池子停产修理时,池底积泥暴露会散发臭气,应采取及时清除集泥的措施来防止臭气的影响。
⑷采用除臭设施,对污水处理产臭设施统一收集至污水处理厂东侧进行生物除臭处理,并通过引风机达标排放。
(5)在厂区四周、厂前附属建筑物区、污泥生产区周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在主要臭气发生源周围种植抗害性较强的乔灌木,如夹竹桃、扁桃、棕榈等。厂界四周种植抗污染能力较强的乔木,如广玉兰、桂花树、女贞等,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恶臭。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使恶臭污染对周围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废气排放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
噪声 泵房、污泥浓缩脱水间 (1)泵房建成半地下式,水泵、电机等产噪设备布置于地下,新增的污泥泵、带式浓缩脱水机等应设于室内。新建的污泥泵房应按隔声要求设计、建造,同时建议在选用室内装修材料时,尽量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材料;选用的门窗和墙体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
(2)建议在鼓风机房周围多做绿化,种植高大树木来作为降噪的处理。对新增的水泵、污泥泵及电机等产噪设备应采取基础隔振处理,进出口应安装可曲挠半软性接头,以满足隔振、减振以及作为各向位移补偿的要求,泵体安装高阻尼粘弹性垫圈。
(3)加强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管理。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下运行。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良好的润滑和合理有效的检修,积极应用各种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对运行的设备进行及时、合理而有效的维护保养,能有效防止零部件的松动、磨损和设备运转状态的劣化,从而减小摩擦和撞击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5)厂区内种植树木亦可达降噪的目的。
(6)对裸露在地表可产生噪声的供气管道应用减震材料包裹起来。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
固废 格栅
沉砂池 栅渣
沉砂 (1)栅渣压缩后与沉砂、生活垃圾应及时运往漳州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2)泥饼等固废外运时应采用密闭的环保车辆运送,在运输过程中要加强运送车辆的管理,装载适量,严禁抛、洒、滴、漏。
(3)污泥经采用隔膜压滤机脱水后,含水率已降低至60%左右,后送至“漳州市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埋场处理。 实现固废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污泥浓缩脱水间 脱水污泥
厂区 生活垃圾
绿化 厂区及周界 在各厂区构筑物、功能区、厂界周围,种植花草或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管理,美化环境,净化空气。 绿化率超过30%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按照本报告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的内容,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全厂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监控工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工作。 杜绝事故排放
1.9评价总结论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13.0万吨/日)属于城市环保基础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要求;污水处理厂选址符合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尾水排放方案合理,平面布置合理,选取先进生产设备,达到国内当前污水处理中的清洁生产水平;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前提条件下,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可对区域内原有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削减,为漳州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因此,本环评报告认为,只要该项目认真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近占地面积113亩,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一期13.0万吨/日,远期40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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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9/29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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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9】2号文批准立项。由漳州市政府授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社会资本,其下属子公司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蔡坂村东墩自然村附近(九十九湾河道以南、江滨路以北、东环城路以东地块)。
2.2 建设规模:项目无新增规划建设用地,在东墩污水处理厂已规划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二期用地约24.05亩,分为两组,各区设备可独立运行。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3万吨/日(总变化系数:1.30,设计平均流量:5416.7m3/h,即1.50m3/s。设计最大流量:7041.7m3/h,即1.96m3/s),设备分阶段安装,本次为第一阶段按6.5万吨/日安装。本工程采用半地下式(双层加盖)的模式,项目主要建设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膜格栅、改良AAO生物池、膜池及设备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接触消毒池、尾水提升泵房、电磁流量计、浓缩脱水车间、机修及仓库、变配电间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MBR膜工艺,除臭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工艺。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48569.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491.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51.0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直至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及正式运营等所有工作,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所有的配套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总体、工艺、建筑、绿化、结构、电气、仪表及自动化(含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电气设备等)、机械、通风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
(2)施工准备、场地准备、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施工、厂区配套工程施工【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工程)、供热、照明、绿化、消防、防雷、围墙等工程】、设备以及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安装、管线安装(含厂区及连通市政污水管)、调试、接种菌种、驯化培养、培训、联合试运转、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协助运营半年、竣工图编制、整体项目移交、义务配合发包人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作内容。
2.4 计划工期: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5 质量要求
2.5.1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的合格标准、同时污水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A”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标准,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 ,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脱水后污泥处理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相关要求,噪声控制按 GB12348执行(暂按二类,以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5.3 本工程力争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类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也要求其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个。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详细的说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施工方);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的前五年内承担过新建或改造10万吨/日(或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 财务状况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 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的。在近三年内(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8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9 其他资格及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 月25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并及时参与投标文件解密。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⑴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北京时间16:00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分行
帐  号:35001662433052536210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
⑵ 方式二:保函形式:
7.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提交一份金额捌拾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投标人如果按招标文件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村东墩160号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96-2523582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031966         
邮 箱:tianhe2031966@163.com

(来源:漳州政府网 ,作者: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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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开标一览表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开标记录表

序 投标人名称 质量要求 工期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号 项目负责人 投标总价 备注
1 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①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的合格标准、同时污水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 A”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标准,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 ,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80%,脱水后污泥处理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相关要求,噪声控制按 GB12348执行(暂按二类,以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要求。③本工程力争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类奖.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罗远亮 闽135050803026 414359900元 
2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的合格标准、同时污水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 A”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标准,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80%,脱水后污泥处理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相关要求,噪声控制按 GB12348 执行(暂按二类,以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本工程力争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类奖。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闽135141512449 林文容 414083400元 
3 福建荣建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闽132060900839 苏雄丰 413214600.00元 
4 福建普尔泰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17)的合格标准、同时污水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 A”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中的一级标准,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 80%,脱水后污泥处理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相关要求,噪声控制按 GB12348 执行(暂按二类,以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定的标准执行),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要求。本工程力争获得省级(或直辖市)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类奖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闽150101004452 谢建 413728000.00元

(来源: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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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公示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村东墩160号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96-2523582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031966

4、交易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直至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及正式运营等所有工作,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所有的配套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总体、工艺、建筑、绿化、结构、电气、仪表及自动化(含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电气设备等)、机械、通风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
(2)施工准备、场地准备、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施工、厂区配套工程施工【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工程)、供热、照明、绿化、消防、防雷、围墙等工程】、设备以及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安装、管线安装(含厂区及连通市政污水管)、调试、接种菌种、驯化培养、培训、联合试运转、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协助运营半年、竣工图编制、整体项目移交、义务配合发包人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作内容。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开标时间:2019年6月21日8:30。

8、评标委员会名单:吴明伟、方锦泉、陈荣贤、王顺荣、蔡勇宁、张扬汉、杨荣宗、徐卫红、王辉雄。

9、公示时间:2019年6月22日~2019年6月26日。
10、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931236。

11、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4份,经过资格文件评审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形式评审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响应性评审符合要求4份,不符合要求0份。

12、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3、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及注册证号、职称证书编号 计划工期 得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1: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2: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4083400 林文容、闽135141512449、闽G609-02042 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97.54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排名 项目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伊宁市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

(来源: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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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蔡坂村东墩村东墩160号     
联系人:曾工
电 话:0596-2523582

3、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031966

4、交易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直至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及正式运营等所有工作,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所有的配套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总体、工艺、建筑、绿化、结构、电气、仪表及自动化(含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电气设备等)、机械、通风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
(2)施工准备、场地准备、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污水与污泥处理构筑物工程施工、厂区配套工程施工【道路、排水、供水、供电(电源外线、内外供配电工程)、供热、照明、绿化、消防、防雷、围墙等工程】、设备以及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控制及监控系统安装、管线安装(含厂区及连通市政污水管)、调试、接种菌种、驯化培养、培训、联合试运转、环保验收、环保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协助运营半年、竣工图编制、整体项目移交、义务配合发包人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含建设、规划、消防、人防、防雷、环保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作内容。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开标时间:2019年6月21日8:30。

8、公示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1日。

9、监督部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96-2931236。


评标结果

中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中标人排名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及注册证号、职称证号 计划工期

中标人 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1: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2: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4083400 林文容、闽135141512449、闽G609-02042 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进入试运营。其中关键节点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修规审批的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经评审合格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中标人业绩 中标人排名 项目名称
中标人 伊宁市东、西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 /

招标人: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来源: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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