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号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结合松滋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松滋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将城东工业园区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程采用KM生物处理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建成后在今后5—10年内将能基本满足污水处理的要求。处理后的污水经规范排污口排放。 污水厂工程属县市级实施项目。项污水处理厂位于松滋市城东工业园西南端,在大公漕河流的南侧。项目总投资6657.45万元。 2、环境现状评价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的SO2、NO2、TSP的浓度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评价区域内NH3、H2S的浓度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关标准浓度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污染物浓度监测值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Ⅲ类水体的标准限度值,说明监测时水质良好。 噪声监测点的昼间等效声级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总体来说,拟建项目厂址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较好。 3、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松滋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与松滋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规划相符。 4、工程及污染源分析 (1)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系统中的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二沉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散发出来的恶臭气味。本次环评采用H2S和NH3作为拟建项目的特征恶臭污染物来评价污水处理厂恶臭的环境影响,恶臭污染源源强采用类比法确定。污水厂恶臭物质排放源为无组织排放源,在各处理单元的排污系数一般可通过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散发量表征。综合荆州市红光污水处理厂、荆州经济开发区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类比调查资料以及国内外同类干化设备资料,确定本项目拟建的各污水处理厂的恶臭物质产生源强。NH3、H2S排放源强为0.0549 kg/h、8.237×10-4 kg/h。 本项目的污水排放量为10000t/d,污水处理厂自身也有一些废水产生,如污水厂污泥流化干燥设备冷却排水、尾气洗涤排水、地下污泥料仓排水、设备停机时清洗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等,此外还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根据类比宁波市江南污水处理厂资料调查,预计此部分废水约750t/d ,COD1100mg/l,SS 237mg/l,NH3-N 121mg/l,此部分废水纳入污水厂处理。 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包括污泥、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的排砂、沉淀池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污泥中含有较多的有机物成分,由于其颗粒较细,遇水流动性强,易流失污染环境。格栅渣1.0t/d,沉砂4.77t/d,生活垃圾0.015t/d,污泥(含水60%)13.232 t/d。 (2)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臭气通过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够达到厂界限制,无组织排放。 公司对废水采取清污分流的和分类处理的措施进行处理后,废水排放总量为10000m3/d,其中废水中COD的排放浓度为60mg/L,排放量为219t/a,BOD5的排放浓度为20mg/L,排放量为73t/a,SS的排放浓度为20mg/L,排放量为73t/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不排放。 5、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评价结论 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站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厂应确保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严格控制不能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污水厂处理后污水排放前须经杀菌消毒处理;排放口建议采用离岸淹没放流排放方式(排放口离岸距离建议为10m左右,并设竖向放流管),以提高污水混合稀释效果,对此须与航运管理部门及防汛部门共同商定,科学规划和设计。 根据污水处理厂构筑物的特点,须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KM生物反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棚等采用生物法除臭法进行除臭。污水处理厂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区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生物过滤池填料定期更换等。建议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取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厂区边界向外延伸50m内的范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位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户应进行搬迁,在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在检修前应对所检修的装置或设置中残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干净,可用风机吹扫的方法。 本项目对机械设备采取加罩处置、并将设备置于污泥干噪车间厂房室内。应对于污水处理厂内功率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备,设置在隔声机房内。对于污水处理厂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进水泵房应设置双层隔声窗。 实际上,由于本项目地处工业区,周边无噪声敏感点,故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通过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强化设备维修效率、减产停产措施、修建事故污水收集池等措施,防治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 6、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H2S和NH3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不存在超标点,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50m。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长期居住人群。 工业园区废水正常排放时废水污染物对松滋河西支的贡献值很小,对松滋河西支的影响较小;在近期和远期,在非正常排放时废水污染物对松滋河西支的贡献值显著升高,但在污口至下游不存在超标区域,未形成污染带。 通过对厂区内各噪声设备进行降噪隔音处理后,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7、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 进水水质经过调查现状资料的分析,提出合理设计参数,如取值过高,会使构筑物及设备过大,浪费能源。进水泵站采用大小泵搭配,根据进水量调节开泵量,既满足生产要求,又节省电耗。设备选型杜绝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选用高效率、低能耗的设备产品。构筑物布置紧凑,合理选择管道管径及管道走向,减少联络管渠的水头损失。污水处理厂出水充分回用厂区的绿化、道路洒浇、冲洗车辆等,减少新鲜水用量。干污泥经卫生填埋处理后,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符合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产生的恶臭、粉尘全部收集,经生物除臭系统,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CODCr、氨氮日允许排放量分别为0.6吨、0.08吨,年控制排放量分别为219.00吨、29.2吨。 8、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意见分析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公众100%的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积极赞成的态度,无反对意见,认识到项目对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公众担忧的噪声环境影响和空气环境影响问题,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9、环评结论:本建设项目在充分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确保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规定指标内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建设是可行的。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12年7月2日-7月8日。 评价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李宝闰 电 话:0716-4312654 电 邮:xiaoyaolbr@126.com 电 话:0716-4312654 传 真:0716-4312654 建设单位: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13872247958 电话:张勇 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7月2日 (来源:松滋市环保局,2012-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