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政办发〔2014〕45号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五水共治”的精神要求,全力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有力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等六个专项工作组分别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经区政府研究,现予以下发,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三)突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难点。全面推进37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年要完成80个以上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覆盖面要达到80%,纳管率达到60%,2015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四)大力加强截污纳管。加大区镇两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今年建设区级干管不少于10公里,镇级管网不少于60公里。同时,今年全面启动钱江、临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力争三年建成投运。 ......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五水共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 一、工作目标:全区有377个行政村需进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23个镇街。 (一)2014年目标任务:各镇街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纳管率达 到60%,打造112个亮点行政村。 (二)2015年目标任务:完成余下20%覆盖率整治任务,并制定区域纳管率达到75%的方案。 (三)2016年目标任务:到2016年,全面完成省市要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 设,各镇街区域纳管率达到75%。新建的美丽乡村精品村污水纳管率达到80%以上。在9月底前由各镇街完成竣工验收,区农办组织绩效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二、治理模式和标准 (一)具备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条件的行政村,污水直接纳管;不具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行政村,综合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开展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生态化处理并达标排放,排放标准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GB18918-2002),COD≤100mg/L、氨氮(以N计)≤25(30)mg/L、总磷≤3mg/L。(如有新标准出台的,执行新标准) (二)开展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纳管户数大于50户,选用微动力处理模式,2014年之后新建的微动力处理模式项目,需安装流量计;纳管户数在5户至50户,应选用人工湿地和无动力厌氧组合模式;在个别人口散居区、纳管户数少于5户的情况下,可以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要实行雨污分流,确保每户出水设置一个窨井,设计时实地勘测,设计单位要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和图纸,编制全村工程平面分布图。各镇街要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各镇街负责工程阶段性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三)对新建、提升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明确由承建方负责三年运行维护,镇街将三年运行维护费用一并纳入工程招投标,运维费用不低于工程总投资的5%,根据运维情况逐年支付给承建方。 三、加强指导,严格考核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在区“五水共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督查考核,全力推进抓好落实。各镇街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全面负责实施,力争提前完成目标任务,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一纳入“五水共治”考核范畴。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另行制定资金管理、验收考核等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附表:萧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表(2014~2016年) “......6 所前镇 李家村、山联村、传芳村、越山村、三泉王村、缪家村、金临湖村、联谊村、来苏周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