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11-22 截止日期:2012-11-27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应城市汤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应发改环资[2010]1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湖北省应城市汤池镇; ② 本次招标规模约1200万元; ③ 招标范围为图纸设计内容及配套工程; ④ 工期为固定工期24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 3.2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 应城市汤池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具体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7日,请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2日至2012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应城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登记处 持相关资料报名。 5.2 投标报名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并带齐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 ③ 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企业进鄂备案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二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9:00至10:00,地点为应城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6.2 投标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在2012年11月27日17:30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一次性电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蒲城分社 开户名称:应城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银行行号:402535211840 银行帐号:82010000000208223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时建造师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8、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参加工程投标的建造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工程的资格审查,开标和退回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书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申请该工程的建造师。) 招标人:湖北省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杨新伟 电 话:1325711377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天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葛洲坝国际广场3-902室 联系人:夏朝辉 电 话:13720398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