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93-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73592&classid=858加入日期:2012-11-16 截止日期:2012-12-17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组织进行该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及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刊登,所有对本项目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事宜具体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及厂外配套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3、招标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工程规划总占地约7.9亩,总规模约为9.8万吨/天,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约为4.9万吨/天,规划年限2015,二期工程设计规模约为9.8万吨/天,规划年限2020年。污水厂建设建安工程费约9782.47万元(土建部分费用约7649.69万元、安装工程费约2132.78万元),设备购置费约6353.33万元,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4492.49万元。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及厂外配套管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三、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筹集到位。 四、工期要求:自接到任务委托书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勘察设计费用 1、设计费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乘以80%的折扣率。即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设计费×80%; 2、勘察费(勘探、测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的综合单价乘以80%。勘探费综合单价为297元/m(无论几次勘察,仅支付一次费用且该费用已包含青苗赔偿费),测量费综合单价为0.30元/㎡(无论几次测量,仅支付一次费用且该费用已包含青苗赔偿费)。 3、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文)收费标准计算费用×80%。 4、本项目污水厂建设建安工程费约9782.47万元,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4492.49万元。该费用仅作为支付勘察设计费预付款的支付依据,最终计取勘察设计费的工程造价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结果为准。 5、方案补偿费:本项目不设置方案补偿费,投标人所有费用自理。 六、投标报名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如下资质: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且其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员 (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12年4-9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为准,该证明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或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的证明为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 。 (4)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七、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八、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7日9:30。 九、报名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联系电话:0769-3588101)交易厅集中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十、报名费用: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另售)200元。 十一、报名时提交资料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自拟); (2)报名资料目录(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有效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7)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及2012年4-9月份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社保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允许为投标人的非独立法分支机构,但须同时附有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构代码证复印件); (8)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建筑业企业进粤信息备案手续复印件。(注:进粤企业信息备案手续须经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 (9)投标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十二、报名资料要求: (1)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胶装成册。 (2)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同一法人或实际具有控股关系的不同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人只接受第一个到现场的报名单位。 4、若有效报名的投标人等于或大于5个可直接参加投标,若有效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6、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招标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7、若中标单位不具有勘察资质,可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但勘察工作的分包需经过招标人的书面认可。 8、投标报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且须凭身份证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9、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开始至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10、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1、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后,对报名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电话、信函、网上查询等)查询其真实性,对存有争议的证明材料,可随时要求投标申请人澄清,对于虚假的证明材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12、湛江市外的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到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湛登记备案手续。 13、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759-3372518,联系人:黄工,邮箱:1797433277@qq.com。 15、招标人联系电话:0759-3398603,联系人:赵先生。 1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投诉电话:0759—3628164。 招标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规模约为9.8万吨/天,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处理规模约为4.9万吨/天,规划年限2015,二期工程设计规模约为9.8万吨/天,规划年限2020年......”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1-16 21:38:03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