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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7-贵州省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012/11/13 2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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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城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6712&classid=85812269-贵州省镇宁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70456&classid=858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计招标已由相关部门以黔(G)建(施)招(2012)第2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城内;建设规模:详见批复文件;招标范围: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含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龙泉小区旁,国资公司一楼),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本人专职交易员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1)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设计不给予补偿; (2)由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前期已开展了部分设计调查工作,投标报名前,任何一家投标单位须与前期设计部门作好相关协调工作,详细情况报名前必须电话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了解该项目的其他详细情况及要求。 (3)根据业主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由投标申请人进行外业测量,自行提供设计方案进行投标。 (4)报名时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省外企业报名时还须提供省厅对企业资质的核验手续。 招标人: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镇宁自治县 联系人:严家鹏 电 话:1398573786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 邮 编: 561000 联系人:邓非 电 话:13985726299 传 真:0853-3284351 电 邮:asl@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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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13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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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计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 招 标 人 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黄秋波 报价:115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余东升 报价: 11520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经理:饶正凯 报价: 1155000.00元 公示期 2012年11月13日至 2012年11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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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9 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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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总量减排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安府办发〔2012〕125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督查组在我市检查时指出我市总量减排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总量减排督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 总量减排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2012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我市进行了为期四天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督查工作。在督查反馈会上,督查组肯定了我市“十二五”总量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市总量减排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按照督查组的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普遍偏低。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最高的市污水处理厂只达到设计处理负荷的60%左右,其它仅有42%和35%,黄果树污水处理厂尚未运行;污水处理厂的设备设施和运行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二)燃煤电厂和水泥厂烟气脱硝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按要求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3号机组脱硝工程改造和超宇水泥厂、明达水泥厂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要于2012年10月31日完成,但目前几家企业仍处在开展前期工作阶段,要按时完成的难度较大。 (三)环境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减排工作的需要。目前安顺市环保系统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总量减排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县级环保部门还不具备环境监测能力,无法为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不利于全市污染减排和环保工作的开展。 (四)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推进缓慢,全市只有一个工业园区规划环评通过审查。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现有的15个省级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尚无一个园区建成投运了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五)部分企业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的情况,如普定县超宇水泥厂超期试运行等。 二、整改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市住建局牵头,西秀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70%,2013年底达80%以上;2013年完成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督促做好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自动监测设施维护周期过长,有效性审核运行率不达标,影响减排认定。三是督促中水回用工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造成停电、挖断管网等情况,影响厂内正常运行。 (二)西秀区政府:一是2012年12月前,完成蔡官镇污水处理厂的工程建设和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年度建设任务。二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贵州西秀工业园区、安顺高科技材料工业园区、安顺民族制药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三)开发区管委会:一是2012年10月前,完成安顺市二期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任务,2013年6月完成其配套管网建设,2013年7月投入试运行,运行负荷率60%,2013年9月通过验收。二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安顺市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完成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年度建设任务。 (四)平坝县政府: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平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2013年达到65%,2014年达80%以上;2013年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黔中新兴产业示范园区、夏云科技工业园区、平坝羊昌工业园、平坝乐平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三是2012年7月底前,完成平坝县污水处理厂以下运行问题的整改:1、生物池运行不正常,尽快补充生物膜滤料;2、中控室运行不正常,更换或维修1号PLC总控制柜;3、加强环境监管,切实履行监督员职责。 (五)普定县政府: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普定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2013年达到65%,2014年达80%以上;2013年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2012年年底前完成普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运行负荷率达60%。三是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贵州超宇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普定明达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厂氮燃烧技术改造,脱硝效率达到40%,同时督促普定县超宇水泥厂在2012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四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幺铺-黄桶产业园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普定工业园区和幺铺-黄桶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五是2012年7月底前,完成普定县污水处理厂以下运行问题的整改:1、出水水质多次出现超标现象,总磷、总氮、悬浮物、氨氮均有超标现象;2、长期存在生物池缺氧情况;3、运行方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 (六)镇宁县政府: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镇宁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2013年达到65%,2014年达80%以上。2013年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2012年年底完成镇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镇宁县丁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行负荷率达60%;三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镇宁轻工产业园、安顺红星精细化工产业园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四是2012年7月底前,完成镇宁县污水处理厂以下运行问题的整改:1、自动监控设施日常巡检和校准维护工作记录不全;2、出水氨氮自动监控设施校准系数不合规定。 (七)关岭县政府: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关岭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2013年达到65%,2014年达80%以上。2013年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2012年年底前,完成关岭县花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行负荷率达60%;三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关岭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四是2012年7月底前,完成关岭县污水处理厂以下运行问题的整改:1、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数据与传输仪数据存在较大的固定偏差;2、厂内进水自动监控设施至今未通过比对验收监测;3、污水处理厂至今未验收。 (八)紫云县政府:一是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到2012年年底紫云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50%,2013年达到65%,2014年达80%以上。2013年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全部工程建设。二是2012年年底前,完成紫云县水塘镇污水处理厂、紫云县猫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13年投入运行,运行负荷率达60%。三是2013年4月底前,完成紫云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2014年完成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四是2012年7月底前,完成紫云县污水处理厂以下运行问题的整改:1、生物池污泥膨胀,出现生物池不正常运行现象;2、进水自动监控设施未通过比对验收监测;3、脱水污泥无规范暂存场所;4、厂内电力供应不稳定,存在短时停电现象,对曝气设备损害较大,影响厂内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5、运行方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需加强培训。 (九)黄果树管委会:负责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工程,2012年年底污水处理厂试运行。2013年4月完成黄果树旅游商品加工博览园的规划环评工作。 (十)市编办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加强环境管理能力的队伍建设,适当增加环保人员编制,完善环境机构建设,到2015年全市各级环保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满足总量减排和“创模”工作的需要。 (十一)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电厂现役4台机组分年度脱硝工程改造,2012年年底完成3号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建设。 (十二)市畜牧局牵头,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按照减排责任书签订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减排计划,完成减排任务。 (十三)市环保局牵头,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于2012年9月前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 三、保障措施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全面抓好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切实履行污染减排责任,确保各项减排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时限,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于2012年7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计划和方式等。 3、三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对本次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根据督查情况,严格执行《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政府和其工作部门的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减排工作达不到进度要求,工作滞后,可能完不成年度减排计划的区域实施预警,对未完成年度减排计划并严重影响减排工作或者经预警通报后仍未达到预警要求的实行区域限批。 4、四是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减排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行为、严肃查处城镇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的行为、严肃查处燃煤发电厂脱硫脱硝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严肃查处其他重点减排项目不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法查处畜禽养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行为,通过强化环保执法确保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0日印发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2012-11-20) “......(六)镇宁县政府:......二是2012年年底完成镇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镇宁县丁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行负荷率达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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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4/16 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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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4-15 截止日期: 2013-04-1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 黔发改环资(2012)21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镇宁县水塘寨;建设规模:详见批复文件;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材料、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1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龙泉小区旁)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在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1)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 本项目根据报名数量多少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时间、方式另行确定。(3) 鉴于该项目情况特殊,投标单位报名前必须咨询招标代理人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4)报名时还须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5)由于本项目性质特殊,前期已有相关单位开展了部分工作,投标单位报名前须与前期单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招标人: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镇宁自治县 联系人:侯俊波 电 话:1500853830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建局对面六楼 邮 编: 561000 联系人:邓非 电 话:13985726299 传 真:0853-3284351 电 邮:aszbdl@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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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5/23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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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厂区勘察工程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厂区勘察工程 招标人: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 项目负责人:李扬 投标报价:310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文龙/成正川 投标报价:312500.00元 公示期:2013年5月23日至2013年5月27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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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5/30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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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 标 人 镇宁自治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年5月30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罗国华 报价:11203388.8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姚卓芫 报价:11240100.3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省发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邹华杰 报价:11255921.77元 公示期 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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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9/9 2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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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 招 标 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加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3-09-06 开标地点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钱波 报价 8857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景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任素清 报价 8857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竞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韩忠 报价 8857800 公示期 2013-09-09 至 2013-09-1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此回复已被作者于2013-9-10 5:19:46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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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6/15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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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镇宁县发改局:你局上报的《关于呈报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镇发改呈[2012]176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1、扩建日处理1.2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27710米,其中:DN200管3500米、DN300管19150米、DN400管4610米、D273x8钢管450米。配套建设中途加压泵站1座,φ700检查井150座,φ1000检查井535座。 2、新建日处理6000吨污水的再生水回用工程,再生水输送管道总长12570米,其中:DN100管1575米、DN150管4695米、DN200管1695米、DN250管1460米、DN300管2645米、DN400管500米。配套建设φ1800检查井5座,室外消火栓105个。 二、同意扩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于镇宁县水塘寨东北角已建镇宁县污水处理厂内。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1、原则同意扩建污水处理厂采用设计推荐的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按环保批复要求排放。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按环保批复要求回用。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满足国家的再生水利用标准要求。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的设计。 七、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布置设计及再生水输送管网布置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八、同意污水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压力管采用钢管;再生水输送管材DN<400选用给水PE管,DN≥400选用离心球墨铸铁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九、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十、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一、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十八个月。 十三、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6608万元,其中厂区工程投资为3358万元,管网工程投资为325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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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6/15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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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镇宁县发展改革局:你局《关于呈报镇宁自治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镇发改呈[2013]2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2012年我委以黔发改环资[2012]2145号文批复了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在对项目建设方案深化过程中,可研编制单位根据再生水用途对再生水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并根据镇宁县的实际发展情况对污水管网和回用水管网布置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降低了工程投资、节约了运行成本、更易于操作管理。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镇宁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扩建污水处理规模1.2万吨/天,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1.8万吨/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7710米,其中:DN200 3500米、DN300 17830米、DN400 5930米、压力管DN250 450米,新建加压泵站一座。 (二)新建再生水回用设施规模0.6万吨/天,新建回用水输送管12570米,其中:DN100 1575米、DN150 4695米、DN200 1695、DN250 1460米、DN300 2645米、DN400 500米。 二、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调整可研报告推荐的在已建污水处理厂(镇宁县水塘寨东北角100处)旁预留地块扩建污水处理厂,并在已建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 (二)原则同意调整可研报告推荐的一体化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作好工艺比选及优化工作,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原则同意调整可研报告推荐的BAF+滤布滤池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确保达到再生水利用标准要求。 (四)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建、构筑物方案。 (五)原则同意调整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管材选择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670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513万元,建设期利息1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万元。厂区总投资3417万元,管网总投资3289万元。 四、资金来源:镇宁县财政自筹134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5366万元。 五、建设工期:十八个月。 六、项目法人单位:镇宁县成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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