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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7-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2/10/23 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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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12-10-19 截止日期:2012-10-23 招标编号:HG20121019015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号为2012-375。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 2.3 项目规模:建日处理0.2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截污干管9.556公里。 2.4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2573.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0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预备级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8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80 %(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10月23日16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 仪陇县发改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8号行政中心二楼) 。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比选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明 电 话:0817-7216599 传 真:0817-7898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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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2-12-31 截至日期: 2013-01-08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0190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日处理0.2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截污干管9.556公里。 2.2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仪陇县马鞍镇 2.4 招标范围: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部的勘察、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含2009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均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联合体牵头人应该是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公司,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不接受设计与设计、勘察与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17-7898159 传 真:0817-789815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室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8-66823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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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25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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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1-25 截止日期: 2013-02-01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210190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日处理0.2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截污干管9.556公里。 2.2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仪陇县马鞍镇; 2.4 招标范围: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部的勘察、设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含2010年)已完成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8日00时00分至2013年2月1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17-7898159 传 真:0817-789815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305室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28-66823387 传 真:028-8626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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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4/27 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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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人 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衡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合同段(标段)名称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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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5/29 2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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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5-28 截止日期: 2013-05-31 招标编号: GC20130528026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川发改【2013】比选备案5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 实施时间 2013年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日处理0.2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截污干管9.556公里 建设资金 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 近3年(2010-2012)具有1个污水处理工程及以上勘察设计业绩。 ② 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应在缴纳比选保证金后应及时将交款依据传真(传真号码:0817-7898159)或直接提供给比选人审验(交纳比选保证金须注明: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比选保证金)。 ③ 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的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④ 联合体参加比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抽取前向比选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勘察单位;联合体成员限定为2名。 b、联合体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资质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同专业资质合并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比选。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5月2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3年5月3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仪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13012003423742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勘察设计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3年06月0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17-7898159 传 真:0817-7898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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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22 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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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6-21 截止日期: 2013-06-26 招标编号: GC20130621006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2】104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川发改【2013】比选备案6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 设计 建设地点 仪陇县马鞍镇 实施时间 2013年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日处理0.25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建截污干管9.556公里 建设资金 地方配套、业主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 近3年(2010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② 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应在缴纳比选保证金后应及时将交款依据传真(传真号码:0817-7898159)或直接提供给比选人审验(交纳比选保证金须注明:仪陇县马鞍镇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比选保证金)。 ③ 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的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④ 联合体参加比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勘察单位;联合体成员限定为2名。 b、联合体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资质按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同专业资质合并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比选。 (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6月2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3年6月26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仪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8130120034237429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勘察设计1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90.00 1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3年6月27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选人:仪陇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万德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17-7898159 传 真:0817-7898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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