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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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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3-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污水处理厂 (2012/10/13 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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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2-10-12
截止日期:2012-10-17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已获得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建设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
建设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建设规模:按照市规划局规划,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广田路与京广铁路口东南角,规划污水处理规模4.5万m3/日,占地82.5亩。

二、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往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设计资格证书。
4、业绩要求:具有成功承担过两个及以上4.5万吨规模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经验(以近三年业绩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企业须携带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原件、拟派往项目负责人相关设计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7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工程交易窗口。

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单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如下帐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开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支行
账 号:9910 1201 1100 0836
投标人转账后凭转账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七、资格预审:如果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超过七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七家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招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新喜
电 话:0371-626999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卫娜、郭赛
电 话:0371-68865936

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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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3 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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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变更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拦标价为:130万元(工程总造价暂按1亿元,按照施工图预算造价的1.3%取费)。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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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9 2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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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 XZJY-GC-2012-055 

下表所列招标工程的评标活动已经结束,现将招标人拟定的中标结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交易编码 XZJY-GC-2012-055
工程名称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招标人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标段名称 薛店镇污水处理厂设计
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
中标发布时间 2012年11月29日
中标候选人 江苏凌志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经理 /
中标价 97万元
中标质量 /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标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公示期满后,投标保证金退返、缴纳交易服务费等工作及时到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窗口办理。

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窗口联系电话:0371-69957718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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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7/6/3 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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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五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河南力上置业有限公司中心城区新区苟郑社区(恺悦雅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薛店污水处理厂五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薛店镇草店村,西距草花路150米,北距莲花路600米。
建设单位: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11002.45万元
建设规模为5.0万m3/d,新郑薛店镇镇区及薛店新区(航空港区生活服务区)生活污水,服务面积约为15.07km2,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拟建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减少排入莲河和双洎河的污染物量,对改善当地环境及周边水环境质量状况起到积极地作用。

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2.1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2和TSP,机械施工作业工程量小,机械废气排放量小,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也很小,加上燃油机械为间断工作方式,且施工现场开阔利于废气扩散,产生的CO、NO2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轻。TSP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材料加工以及散装水泥和砂石材料运输中的粉尘撒落,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虽然现场区域TSP污染严重,但属于短期行为。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农民,不设置集中施工棚,其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其产生的水量很少,可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中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在75~80dB之间,本项目施工主要为人工作业,施工机械使用量少,采取如下措施后影响较小:
① 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
②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制夜间作业。
③ 优选施工机械,限制陈旧的高噪声设备进入场地施工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④ 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农民,吃住在自己家里,不设置集中施工棚,不存在生活垃圾影响问题。施工产生的土石方送厂区平场使用,不随意堆弃。整个项目挖填方基本平衡,项目四周应设置必要的排水沟、排洪管道或挡土墙。严禁随意倾倒,避免弃土和弃渣被雨水冲刷。工程竣工后,应进行整平覆土,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2.2 营运期
(1)大气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是无组织废气,它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分布在格栅间、沉砂池、储泥池和污泥脱水机房等区域。
由于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排放的臭气在厂界处达标,厂区内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 提高绿化率,在厂区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
② 在设计时考虑将最强臭气源安置在项目地块中部。
③ 强化管理,格栅截留的固体废物必须立即转移到容器中,送填埋场处置。经脱水后的污泥应做到日清日运,减少在场内滞留时间。
④ 加强日常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
⑤ 本污水处理厂周围3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地表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进入莲河,然后排入双洎河,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减小污水对莲河及双洎河水体的污染影响,对莲河及双洎河的水质将有明显改善作用。
应采取的措施:
① 首先要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系统的清污分流工作。对于雨污合流的区域,应尽快改造为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对服务范围内各企业要实现清污分流,把企业排放的废水分为污水和清下水两类,污水进入本工程管网系统,清下水由雨水管排放。
② 建设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应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指标后,才能接入本工程污水管网。对重点污染源的污染企业,在接管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污水预处理,达到本项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才能进入管网系统。对国家规定的第二类污染物须满足本项目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对含有国家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才能进入管网系统。
③ 加强进厂水质控制管理,对服务范围内的废水进行审计与监测,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与排污单位签订废水处理服务合同,规定各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量和废水水质。对污染特别严重的重点企业实行点源控制,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④ 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⑤ 为有效控制和避免非正常排放的发生,污水处理厂在出水口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污水流量器,发现异常信息反馈,及时根据需要调整运行参数,保证污水的达标排放和水量的有效控制,并在排放口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排放口的安全运行。
(3)噪声
根据预测: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的影响值很小。项目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的控制主要是从噪声源及噪声传播途径两方面进行控制。
① 选择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用低转速水泵和低噪声水泵、三叶风机等低噪声设备,使设备的声功率级尽量降低。
② 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对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噪声源加隔声罩和消声器,基础采用减振措施(地脚螺栓下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对空气动力产生的噪声,可加装节流器及消音器等;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如格栅除污机、除砂机、清洗泵等应设置隔声罩等;对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房、空压机房等应采用结构隔声,如封闭墙或双层窗结构的机房,房内墙壁采用吸音材料等措施。
③ 合理布局噪声设备:尽可能地将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离心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栅渣和污泥,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
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后,将在污泥暂贮场贮到一定数量后,统一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此时,若露天堆放,则由于降雨的冲刷和淋溶,会使部分污泥随暴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若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暂贮场设在室内或暂贮场设置防雨棚,则可以消除污泥受降雨冲刷和淋溶的影响,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处理和处理设施产生的浮渣、格栅截留物和沉砂池的沉砂,这些物质也需妥善处理。在本工程中,浮渣排入污泥池与污泥、格栅截留物与污泥一同处理。
员工的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影响分析:一旦发生事故性排放,污水处理厂应采取以下应急对策:
① 立即报告有关部门,组成城建、环保、工业等部门的事故应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工负责,协调处理事故。
② 发生污水处理厂停运事故时,排水的单位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并启用应急贮水池。
③ 组织抢修,迅速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④ 建立可靠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控系统,设立标准排污口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以时刻监控和预防发生事故性排放。
⑤ 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提高设施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应留足备件,电源应采取双回路供电。
⑥ 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
3、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双洎河;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达标;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经预测分析可知,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废气、噪声对周围居民区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拟建项目的建设既是一项市政工程,又是一项环保工程。本项目污水厂选址合理,污水量、污水水质的设定依据充分,项目建设与区域发展规划是完全相容的,符合产业政策。该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使本地区的水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拟建工程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附近公众均同意该项目建设。但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环保制度、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拟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村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6、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郑市炎黄达到48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5890150198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汇大厦C602-2
联系人:刘洋
电 话:13937199747
电 邮:125370819@qq.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开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大河网,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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