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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9贴 | 9926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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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6-浙江省金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工程 (2012/10/10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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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省发改委 省建设厅 省环保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5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序号 地级市 区、县级市、县城 镇 行政级别 污泥处置工程名称 所服务污水处理厂名称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或扩建) 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t/d) 污泥处理设施投资(万元)合计 脱水 石灰稳定 厌氧消化 堆肥 干化 焚烧 填埋 其他
  合计             5400 20 1 30 970 3671 193 515 238240
1 杭州市 余杭区 市级 余杭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 临平污水厂、余杭污水厂、良渚污水厂 新建 150 150 9000
2 杭州市 余杭区 市级 塘栖热电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临平污水厂、余杭污水厂、良渚污水厂 新建 100 100 6000
3 杭州市 桐庐县 桐君街道 县级 桐庐县污泥处理工程 桐庐县城污水处理厂、富春江镇、横村镇、分水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6 6 600
4 宁波市 北仑区     北仑发电厂焚烧装置扩建工程 岩东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春晓污水处理厂 新建 400 400 30000
5 宁波市 宁海县 县级 城北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工程 城北污水厂 新建 150 150 7000
6 温州市 乐清市 乐成、柳市 市级 乐清市污泥处置工程 乐清市磐石污水处理厂   20 20 1400
7 温州市 洞头县 北岙 县级 洞头县污泥处置工程 洞头县城南片水处理厂 新建 0.6 0.6 500
8 温州市 苍南县 灵溪 县级 苍南县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 30 30 1800
9 温州市 苍南县 龙港 镇级 苍南县龙港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龙港污水厂 新建 50 50 3000
10 温州市 苍南县 临港产业启动区 镇级 苍南县临港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临港污水厂 新建 15 15 900
11 温州市 文成县 大峃 县级 文成县污泥处置设施工程 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 30 30 900
12 嘉兴市 海宁市 市级 海宁市污泥处置项目   新建 200 200 5000
13 嘉兴市 嘉善县 姚庄 县级 嘉善县污泥处理处置 嘉善县姚庄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2200
14 绍兴市 市辖区 市级 新增2000吨/天污泥处置工程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扩建 2000 2000 58485
15 绍兴市 上虞市 市级 春晖75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项目 上虞污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 750 750 23335
16 绍兴市 诸暨 县级 诸暨污泥处理中心 诸暨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0 200 3000
17 湖州市 中心城区(含吴兴区)   市级 美欣达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湖州市区污水厂 扩建 100 100 6000
18 湖州市 南浔区 区级 镇级 南浔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工程 全区 新建 40 40 2000
19 湖州市 德清县 武康 镇级 石灰干化填埋工程 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50 50 4000
20 湖州市 长兴县 城区 县级 长兴县污泥处置工程 全县 新建 100 100 5000
21 湖州市 长兴县 夹浦 镇级 夹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车间 污水处理厂 续建 60 60 1070
22 湖州市 安吉县 递铺 县级 安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300吨/日) 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70 70 9000
23 金华市 浦江县 县级 污泥处置工程名称 城市污水处理厂等 新建 100 100 1600
24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武义县污水厂 扩建 10 10 500
25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 新建 8 8 400
26 金华市 磐安县 县级 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磐安县污水处理厂 续建 2 2 500
27 金华市 义乌市 市级 污泥处置中心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 150 150 7500
28 金华市 婺城区 市级 污泥焚烧工程 秋滨、金东、金西、婺城新城区等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 新建 200 200 12000
29 衢州市 市级 衢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衢州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50 50 3000
30 衢州市 衢江区 市级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 20 800
31 衢州市 江山市 市级 江山鹿溪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1500
32 衢州市 龙游县 龙游镇 县级 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18 18.1 5400
33 衢州市 开化县 城关镇 县级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扩建 18 18 5000
34 舟山市 岱山县 高亭 县级 岱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高亭污水处理厂 扩建 10 10 4000
35 台州市 路桥区 金清 市级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工程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1500
36 台州市 温岭市 城区 市级 温岭污泥干化焚烧 全市污水处理厂   55 55 委托
处置
37 台州市 玉环县 玉城 镇级 玉环污泥干化焚烧 坎门污水处理厂,沙门污水处理厂,大麦屿污水处理厂 新建 40 40 委托玉环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38 台州市 三门县 海游镇 镇级 三门县污泥处置工程 健跳污水厂、沿赤污水厂、六敖污水厂、泗淋污水厂、花桥污水厂 新建 20 20 4000
39 台州市 仙居县 城区 县级 仙居县污泥处置工程 永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横溪镇污水处理厂、白塔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16 16 2400
40 丽水市 市级 丽水市污泥处置工程 中岸圩、水阁、碧湖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4000
41 丽水市 龙泉市 县级 龙泉市高塘污泥填埋场 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 新建 5 5 300
42 丽水市 青田县 县级 金三角高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金三角高岗污水处理厂 新建 15 15 800
43 丽水市 青田县 船寮 镇级 中部组团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中部组团城镇污水厂 续建 10 10 600
44 丽水市 云和县 云和 县级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10 10 550
45 丽水市 庆元县 县级 庆元县污泥处置工程 庆元县污水厂 新建 4 4 300
46 丽水市 缙云县 县级 缙云工业园区污泥处置站 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缙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5 5 500
47 丽水市 松阳县 西屏 县级 松阳县污泥集中处置工程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 新建 10 10 600
48 丽水市 景宁县 县级 景宁县污泥集中处置工程 景宁县污水处理厂 新建 2 2 300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

“......28 金华市 婺城区 市级 污泥焚烧工程 秋滨、金东、金西、婺城新城区等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 新建 200 200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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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3/8/12 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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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4 14:48
发布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金政办发〔2022〕4号

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浙委办发〔2021〕63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浙治水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供排水体制机制,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排水运维、污水处理、节水利用的能力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资源统筹、设施统管、标准统建”为目标,以创新运营养护机制为载体,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全面深化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加快形成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厂网一体、智慧监管的供排水工作新格局,为金华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贡献水务力量。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供水、排水设施统一运营,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营;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基本建立供排水配套政策标准。

——2023年底前,全面提速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区统一的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供水、排水从源头到末端全程可追溯管理。

——2025年底前,全面补齐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市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两个互联互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二、构建市区供水“一张网”

(三)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支持市场主体整合并统一运营市区既有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泵站及其他供水设施,实现运营规模化、一体化。有序推进市九峰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建设,实现市区水厂互联互通。加快金义都市区中部联网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供水调配能力。优化市区供水品质,提升供水服务质量,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四)增强供水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培育“金水管家”服务品牌,2022年底前完成“金水管家”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利用“互联网+”推行主动式、管家式服务,及时发现并消除供水隐患,持续提升用水服务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实现让政府放心、让用户满意。(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国资委)

(五)开展农村供水设施改造。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农饮水达标提标改造,有序实施农村供水老旧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二次加压泵房和“一户一表”改造。(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利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

(六)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根据《金华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研究谋划金华市域外引水和域内新建(改、扩)水源工程、局部引调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完成“浙中水网”规划方案编制,加快推进乌溪江引水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水源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逐步推进金义都市区水资源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三、完成排水管理“一条龙”

(七)提升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水平。支持市场主体整合并统一运营市区主次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其余排水设施由属地负责,可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运维单位。鼓励运维单位提前介入新建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全程参与设计、施工、验收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管网及附属设施信息归集建档机制,并实施常态化信息更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水务集团)

(八)强化排水单元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规范排水准入,对雨污分流到位、预处理设施齐全的方可发放排水许可证。规范排水单元设施建设、改造、运维,“六小”服务行业排水户应采取设置隔油池、毛发收集器、沉淀池等措施规范排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做好现有排水设施的评估和整改,确保排放规范;其他排水户也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将住宅专项维修金和物业管理费用于排水设施的维修和日常管护。强化市、区两级部门监督指导,对已取得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治水办、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集团)

(九)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坚持系统排查、片区推进、智能监管、同步建档,充分考虑主干管网承载力、管网更新改造等因素,着重解决雨污分流不到位、错接漏接等问题。制定出台市区排水单元“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准入管理办法,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已建“污水零直排区”开展查漏补缺,指导各区提升建管水平,巩固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

(十)增强城镇排水防涝能力。建立城市内涝及安全运行管理平台,完善城市防涝监测和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市区易涝积水点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内河水系系统治理,提升上游控制性工程蓄滞能力,重点推进市区北山三库连通、扩容及三溪综合整治项目,加大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市区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在城市道路、公园、建筑等领域推广应用透水性新型环保材料,有效防范和治理城市内涝。2025年底前,市区55%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资规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集团)

四、实现污水处理“一盘棋”

(十一)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支持市场主体整合并统一运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制定《金华市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开展市区污水处理运维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运维费相挂钩。开展污水管网水质水量智慧化监测,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雨污分流工作,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推进市区污水处理厂网互联互通,2025年底前完成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与婺城新城区等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联网工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十二)补齐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优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布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建成金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底前建成金华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含通沟污泥)处置中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及标准化运维,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6%以上,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五、绘制节水利用“一张图”

(十三)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逐步扩大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的实施范围,2022年底前对市区所有学校、医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积极推进水平衡测试,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三个载体创建,2022年底前完成节水型载体创建25个。积极探索和建立节水奖励等政策措施,2022年5月底前出台《金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2022年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水务集团)

(十四)深化再生水利用。完成市区再生水利用方案编制,新(改)建道路要统筹考虑再生水管网建设。工业、市政、景观环境等领域提倡使用再生水,2025年底前市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

(十五)实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管网漏损管控体系,运用新技术实现供水管网精准控漏,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三级分区计量建设,2025年底前市区漏损率不高于8.5%。(责任单位:市水务集团;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

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十六)建立梯度推进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先行在市区探索建立供排水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模式,随后逐步在全市域范围内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水务集团)

(十七)推进供排水信息化建设。围绕数字赋能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供排水设施智能化更新改造。建立供水从源头到龙头、污水从排水到尾水的全流程动态实时监管。2023年底前建成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集中管控、实时监测、协调指挥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十八)建立联合执法监管体系。坚持依法治水,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供排水设施、违法用水、非法排水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改革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市区供排水一体化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治水办、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建设、水利、行政执法、水务集团等相关单位及各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单位要依据职责,抓好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工程项目推进和财政资金保障等工作,合力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二十)强化政策配套。建立完善供排水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出台《金华市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制定金华市区供水、排水、再生水利用考核办法,修订《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二十一)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社会承受能力、供排水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完善自来水价格、建筑区划红线内居民自来水安装配套费(预埋费和改造费)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二十二)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分类保障”的原则,由市建设局牵头统筹,市、区两级合理分担,采取财政出资、贴息、补偿等方式,建立健全供排水、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等设施建设运维资金保障机制,推动供排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

附件:市区供排水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市区供排水一体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目标体系

重点工作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一、构建市区供水“一张网”

(一)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支持市场主体整合并统一运营市区既有自来水厂、供水管网、泵站及其他供水设施

婺城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12月底前

建设金华市九峰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

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婺城区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开工,2025年12月底前建成

建设金义都市区中部联网供水工程

市水务集团

金东区政府、义乌市政府

2024年12月底前建成

基本完成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

市水务集团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

2025年12月底前

(二)增强供水服务效能

建设“金水管家”线上服务平台

市水务集团

市建设局、市国资委

2022年12月底前

(三)开展农村供水设施改造

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二次加压泵房改造

市水务集团

各区政府(管委会)

2023年12月底前

基本完成农村供水“一户一表”改造

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

2023年12月底前

(四)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

完成“浙中水网”规划方案编制

市水利局

/

2022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乌溪江引水提升工程前期工作

市水利局、婺城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市资规局、市水务集团

2025年12月底前

二、形成排水管理“一条龙”

(五)提升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水平

支持市场主体整合并统一运营市区主次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制定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和运维管理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各区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六)强化排水单元设施建设运行管理

开展市区排水户排水许可证申领情况摸底排查,对未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要求限期申领

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22年6月底前

(七)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已建“污水零直排区”开展查漏补缺,指导各区提升建管水平,巩固建设成果

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八)增强城镇排水防涝能力

建立城市内涝及安全运行平台

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

/

2022年4月底前

开展市区易涝积水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市区北山“三库三溪”整治工程

市水利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市水务集团

2025年12月底前

市区55%以上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资规局

2025年12月底前

三、实现污水处理“一盘棋”

(九)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效能

制定金华市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考核办法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3月底前

建设市秋滨污水处理厂与婺城新城区等污水处理厂管道联网工程

市水务集团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

2025年12月底前建成

(十)补齐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

修编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建设金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金东区政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2023年12月底前建成

建设金华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2025年12月底前建成

建设金华市区污泥处置中心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2025年12月底前建成

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85个,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以上,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6%以上,实现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25年12月底前

四、绘制节水利用“一张图”

(十一)强化计划用水管理

对市区所有学校、医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市建设局

市水务集团

2022年12月底前

完成市区节水型载体创建25个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局

2022年12月底前

出台《金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2022年5月底前

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底前

(十二)加大再生水利用

编制市区再生水利用方案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集团

2025年12月底前

(十三)实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完成市区三级分区计量建设

市水务集团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

2022年12月底前

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8.5%

市水务集团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

2025年12月底前

五、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十四)推进供排水信息化建设

建设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

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底前

(十五)建立联合执法监管体系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市治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6月底前

六、强化改革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报请市政府设立市区供排水一体化工作专班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2022年3月底前

(十七)强化政策配套

制定金华市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制定金华市区供水、排水、再生水利用考核办法

市建设局

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修订《金华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实施细则》

市建设局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6月底前

(十八)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开展污水处理费标准、自来水价格、建筑区划红线内居民自来水安装配套费(预埋费和改造费)调整

市发改委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

2022年启动

(来源:中国·金华,发布机构: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01-24)

“......(十二)补齐城乡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优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布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建成金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2025年底前建成金华市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含通沟污泥)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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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体检成果应用优秀案例 | 金华市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

近日,我厅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市体检成果应用优秀案例的通知》,全省11个项目被评选为城市体检成果应用优秀案例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体检成果转化应用,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各优秀案例主要做法分批予以公布,以供各地相互学习交流借鉴。

城市供水与污水专项体检

金华市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案例概况

体检先行、更新行动

金华市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围绕“资源统筹、设施统筹、标准统建”的目标要求,重点突出解决城市体检发现的供排水系统在安全韧性、优质共享、节能节水、智慧自治等方面的短板问题,更新近期建设项目库,深入开展市区供排水一体化行动,打造高质量的供排水系统。

对策措施

聚焦问题、精准把脉

● 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实现区域共建共享。统筹利用九峰水库优质水资源,谋划新水厂及配套管道工程;利用金沙湾水厂、仙源湖水厂和汤溪水厂的现有的源厂网系统,优化布局,通过新建联通管道,实施东西二片系统的有效互通。打造城区、金西、金义都市区及周边乡镇的供水“一张网”,推进浙中供水的“一张网”,充分实现供水设施的共建共享。

● 补齐污水设施短板,提升水处理效能。一方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推进污水管网水质水量智慧化监测,着重解决雨污分流不到位、错接漏接、老旧管道破损腐蚀等问题。另一方面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优化污水系统布局,谋划污水厂新、扩建项目,谋划污水处理厂间和管网不同分区间的互联互通,提升污水系统的安全性和韧性。

● 谋划再生水利用,并提升节水水平。深化再生水利用,推进工业生产、园林绿化、道路清洗、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谋划再生水厂和配套回用水管建设。结合智慧水务建设,构建管网控漏损智能管控体系,实施分区计量管理,运用新技术实现供水管网精准控漏。

成效情况

项目推进、初显成效

● 市区供排水一体化行动中。目前,“市区供水一体化”行动有序推进,项目总投资37.5亿元。九峰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已完成土地征收和设计招标。金义都市区中部联网供水工程目前正随金义中央大道同步建设中。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建设项目现已完成进度10%。金华市第二污水厂新建工程和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两个项目均在开工建设中。城区雨污水主次管网一体化运维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

● 实践“体检-规划-项目”闭环管理的实施路径。以体检反馈规划,以规划引领建设。推进《金华都市区供水专项规划》《金华市区城镇(乡)供水专项规划》《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和《金华市区再生水利用方案》等规划的编制和更新工作,以谋划近期项目库,并在后续开展市区常态化体检工作,动态跟踪和评估项目建设成效,持续促进项目库的有效更新。

(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稿:厅科技设计处,2022-10-18)

“......● 市区供排水一体化行动中。......金华市第二污水厂新建工程和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两个项目均在开工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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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JCG-2022-L02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20日

六.评标结果: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中规定收费标准的47.17%计取服务费;最终总得分99.94分,排名第一,推选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七.其它事项:各投标人对该评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
联系人:鲁岗
电 话:0579-82411460

(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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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拟投资50445.89万元,征用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以南、沐尘塘村以北地块,用地面积约88.36亩,采用圆盘干燥(预干化)+鼓泡式流化床焚烧的单独热干化焚烧技术路线,烟气处理采用SNCR炉内脱硝+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式洗涤工艺,实施污泥焚烧规模为400t/d(80%含水率脱水污泥)的污泥处置中心项目,解决金华市区污水污泥的处理处置出路。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宜山村*

宜山村

760684.8

3212806.93

村庄

人群

二级

西北

1400

下店岗村

760290.91

3213318.61

村庄

人群

西北

2050

南干村*

南干村

762161.76

3212621.56

村庄

人群

600

沐尘塘村

762274.25

3211404.37

村庄

人群

320

上塘西村

761690.85

3213205.22

村庄

人群

1300

下塘西村

761639.72

3213613.41

村庄

人群

1600

田畈中央村

762251.67

3213013.33

村庄

人群

990

汉灶村*

汉灶村

762195.21

3213814.68

村庄

人群

1600

白杜龙村

762768.25

3213567.76

村庄

人群

东北

1750

汪家村*

汪家村

760200.66

3211922.53

村庄

人群

西

1550

绳武塘沿村

759882.15

3211783.24

村庄

人群

西

2050

旧屋村

760116.31

3211605.28

村庄

人群

西

1800

莲荷塘村

760215.85

3210627

村庄

人群

西南

2150

古塘头村

761125.7

3211907.79

村庄

人群

西

820

宝华村*

宝华村

762270

3210810.49

村庄

人群

1050

金塘垄村

761402.35

3209514.5

村庄

人群

西南

2440

黄泥塘村

761702.94

3211111.14

村庄

人群

西南

820

华南村*

763572.2

3212420.56

村庄

人群

东北

1580

雅上店村*

763219

3209684.42

村庄

人群

东南

2550

加全塘村*

764010.32

3214203.72

村庄

人群

东北

3050

水环境

武义江

/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III类

~3300

声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区域

/

/

林地、耕地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

/

土壤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的区域

/

/

耕地

/

/

/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正常运行时,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实现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接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金华江。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易降解污染物,废水类型与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相匹配,同时满足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可行。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场界昼间、夜间最大噪声预测值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噪声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本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6、土壤: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废水处理构筑物及废水收集管道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废气均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落实好场区防渗工作的前提下,项目对场区及其周围土壤影响较小。
7、生态:根据对项目地的调查,其项目地周围以农田、林地和园地为主,同时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国家级或省级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故本项目实施后当地动植物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项目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汇总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表

分类

污染物

污染物

处理措施主要内容

执行标准

废气

焚烧装置

烟尘、SO2 、HCl、HF、NOx、CO、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二噁英、NH3、H2S

采用炉内SNCR 脱硝+静电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湿式洗涤的烟气净化工艺和技术,烟气经处理后由1根 60m 高排气筒排放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表 4 中相关限值;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标准限值

污泥卸料站、污泥储存池、主废液池

NH3、H2S

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滤池+活性炭吸附(应急补充)进行处理后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1标准限值

废水

烟气冷凝

pH、SS、COD、BOD 5 、氨氮等

进入污水站采用格栅-沉淀-水解酸化-AO-二沉处理工艺预处理后,纳管入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最终排入金华江。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余热锅炉

SS、COD、盐类

烟气湿式洗涤

pH、COD、SS、硫化物等

除臭系统废水

pH、SS、COD

设备和地面冲洗

SS、COD、石油类

冷却循环水

pH、SS、COD、盐类

生活废水

COD、氨氮

其它

/

①做好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噪声

设备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工人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厂界设置绿化带,对高噪声源应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焚烧炉

炉渣

用于制备建材实现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高温预热器、余热回收、静电除尘、布袋除尘

飞灰

储存在飞灰仓,最终交由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软水站

废树脂

外卖综合利用

布袋除尘器

废布袋

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检修

废矿物油

化验室

化验废料

返回本项目干化焚烧车间焚烧处置

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袋

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

员工

生活垃圾

其它

风险事故

配套完备的消防配套设施,暂存库设置有毒、易燃气体报警装置,厂区设置有效容积为 200m 3 初期雨水池(兼作事故水池);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员工应急培训演练

/

厂区防渗措施

根据分区防渗原则,焚烧间、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池、污泥应急堆放场等基础按重点污染防渗区要求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K≤10 -7 cm/s;焚烧车间其他辅助间、地磅按一般污染防治区要求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0 -7 cm/s;其余建筑区域按简单污染防治区,生产区全部水泥硬化

/


环境监理

施工期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编制环境监理报告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符合金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各环境要素可以维持现有功能区要求;用地性质符合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要求。综上所述,该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文件或补充信息,请在公告期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项目周边公众为主要征询对象。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共11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南干村矿地综合利用项目以南、沐尘塘村以北地块
联系电话:0579-82271529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089号宝莲广场B座5楼
电话:0579-82722951
3、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9-82469190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

公示发布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9月20日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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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22/9/30/art_1229167858_57665573.html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批前公示牌

项目名称: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

金自然资规示(2022)0201152号

申请单位金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金华市污泥处置中心新建工程规划选址手续。本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金华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西北角、沐尘塘村北侧地块,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本项目用地规模约58906平方米。现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和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zrzyj.jinhua.gov.cn)。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2022年10月9日前持利害关系存在的材料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法人身份信息),向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或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79-82487105、0579-82475588
项目红线面积:58906平方米合88.3590亩
地址:金华市婺城新城区紫金南街369号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79-82487105,82475588
查询网址:zrzyj.jinhua.gov.cn
意见受理单位: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来源: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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