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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9贴 | 9926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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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4-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桐琴及泉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2012/10/10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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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省发改委 省建设厅 省环保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5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表
序号 地级市 区、县级市、县城 镇 行政级别 污泥处置工程名称 所服务污水处理厂名称 建设性质(新建、续建或扩建) 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t/d) 污泥处理设施投资(万元)合计 脱水 石灰稳定 厌氧消化 堆肥 干化 焚烧 填埋 其他
  合计             5400 20 1 30 970 3671 193 515 238240
1 杭州市 余杭区 市级 余杭区污泥处理处置中心 临平污水厂、余杭污水厂、良渚污水厂 新建 150 150 9000
2 杭州市 余杭区 市级 塘栖热电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临平污水厂、余杭污水厂、良渚污水厂 新建 100 100 6000
3 杭州市 桐庐县 桐君街道 县级 桐庐县污泥处理工程 桐庐县城污水处理厂、富春江镇、横村镇、分水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6 6 600
4 宁波市 北仑区     北仑发电厂焚烧装置扩建工程 岩东污水处理厂、小港污水处理厂、春晓污水处理厂 新建 400 400 30000
5 宁波市 宁海县 县级 城北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工程 城北污水厂 新建 150 150 7000
6 温州市 乐清市 乐成、柳市 市级 乐清市污泥处置工程 乐清市磐石污水处理厂   20 20 1400
7 温州市 洞头县 北岙 县级 洞头县污泥处置工程 洞头县城南片水处理厂 新建 0.6 0.6 500
8 温州市 苍南县 灵溪 县级 苍南县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 30 30 1800
9 温州市 苍南县 龙港 镇级 苍南县龙港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龙港污水厂 新建 50 50 3000
10 温州市 苍南县 临港产业启动区 镇级 苍南县临港污泥处置厂 苍南县临港污水厂 新建 15 15 900
11 温州市 文成县 大峃 县级 文成县污泥处置设施工程 文成县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 30 30 900
12 嘉兴市 海宁市 市级 海宁市污泥处置项目   新建 200 200 5000
13 嘉兴市 嘉善县 姚庄 县级 嘉善县污泥处理处置 嘉善县姚庄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2200
14 绍兴市 市辖区 市级 新增2000吨/天污泥处置工程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扩建 2000 2000 58485
15 绍兴市 上虞市 市级 春晖750吨/日污泥焚烧发电项目 上虞污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 750 750 23335
16 绍兴市 诸暨 县级 诸暨污泥处理中心 诸暨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0 200 3000
17 湖州市 中心城区(含吴兴区)   市级 美欣达污泥干化焚烧项目 湖州市区污水厂 扩建 100 100 6000
18 湖州市 南浔区 区级 镇级 南浔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利用工程 全区 新建 40 40 2000
19 湖州市 德清县 武康 镇级 石灰干化填埋工程 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50 50 4000
20 湖州市 长兴县 城区 县级 长兴县污泥处置工程 全县 新建 100 100 5000
21 湖州市 长兴县 夹浦 镇级 夹浦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车间 污水处理厂 续建 60 60 1070
22 湖州市 安吉县 递铺 县级 安吉垃圾焚烧发电工程(300吨/日) 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70 70 9000
23 金华市 浦江县 县级 污泥处置工程名称 城市污水处理厂等 新建 100 100 1600
24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武义县污水厂 扩建 10 10 500
25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 新建 8 8 400
26 金华市 磐安县 县级 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磐安县污水处理厂 续建 2 2 500
27 金华市 义乌市 市级 污泥处置中心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 150 150 7500
28 金华市 婺城区 市级 污泥焚烧工程 秋滨、金东、金西、婺城新城区等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 新建 200 200 12000
29 衢州市 市级 衢州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衢州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50 50 3000
30 衢州市 衢江区 市级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 20 800
31 衢州市 江山市 市级 江山鹿溪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1500
32 衢州市 龙游县 龙游镇 县级 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龙游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18 18.1 5400
33 衢州市 开化县 城关镇 县级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 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扩建 18 18 5000
34 舟山市 岱山县 高亭 县级 岱山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 高亭污水处理厂 扩建 10 10 4000
35 台州市 路桥区 金清 市级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工程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1500
36 台州市 温岭市 城区 市级 温岭污泥干化焚烧 全市污水处理厂   55 55 委托
处置
37 台州市 玉环县 玉城 镇级 玉环污泥干化焚烧 坎门污水处理厂,沙门污水处理厂,大麦屿污水处理厂 新建 40 40 委托玉环县垃圾处理厂处置
38 台州市 三门县 海游镇 镇级 三门县污泥处置工程 健跳污水厂、沿赤污水厂、六敖污水厂、泗淋污水厂、花桥污水厂 新建 20 20 4000
39 台州市 仙居县 城区 县级 仙居县污泥处置工程 永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横溪镇污水处理厂、白塔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16 16 2400
40 丽水市 市级 丽水市污泥处置工程 中岸圩、水阁、碧湖污水处理厂 新建 25 25 4000
41 丽水市 龙泉市 县级 龙泉市高塘污泥填埋场 龙泉市溪北污水处理厂 新建 5 5 300
42 丽水市 青田县 县级 金三角高岗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金三角高岗污水处理厂 新建 15 15 800
43 丽水市 青田县 船寮 镇级 中部组团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中部组团城镇污水厂 续建 10 10 600
44 丽水市 云和县 云和 县级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新建 10 10 550
45 丽水市 庆元县 县级 庆元县污泥处置工程 庆元县污水厂 新建 4 4 300
46 丽水市 缙云县 县级 缙云工业园区污泥处置站 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缙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5 5 500
47 丽水市 松阳县 西屏 县级 松阳县污泥集中处置工程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 新建 10 10 600
48 丽水市 景宁县 县级 景宁县污泥集中处置工程 景宁县污水处理厂 新建 2 2 300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

“......25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 桐琴及泉溪污水厂 新建 8 8 40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0-10 21:06:0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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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3/11/24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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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330723733194156M/-00000
发布机构: 武义县
公开日期: 2015-07-17 09:32

武义县“治污水”三年行动计划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3〕50号)和《武义县“五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县委〔2014〕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治污水”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武义县“治污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以建设美丽武义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全面实施“河长制”,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以治水促转型升级、促生态县建设、促生态景区全域化建设,为武义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建设“温泉名城、养生胜地”提供坚实保障。

  二、 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大幅度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黑臭河道彻底消除,需纳污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按照“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至2014年底,基本消灭黑臭河支流,全县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至2015年底,基本消除劣Ⅴ类、Ⅴ类水,全县流域水质明显改善;至2016年底,全流域基本达到III类以上水质,流域生态实现良性循环。

  三、工作原则

  (一)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强化属地责任意识,科学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有效推进“治污水”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协调推进。

  (二)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任务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有序推进。

  (三)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治污水”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态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按照“雨污分流、普遍覆盖”的要求,实施农村卫生改厕、农户化粪池改造、污水接户收集和农家乐污染治理,建设或改造农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从2014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到2016年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和自然村覆盖率均提高到100%,农户覆盖率提高到7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农户的洗涤、洗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应治尽治、达标排放,基本消除生活污水对水体环境的污染。

  1、2014年,完成《武义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编制,实施182个行政村(40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扩面治理46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24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12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2015年,实施204个行政村(456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扩面治理49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26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29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2016年,实施158个行政村(364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扩面治理41个行政村,提升改造101个行政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16个行政村。

  责任单位:县农办,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配套落实,设施监管到位。

  责任单位:县农办、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二)有效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保护

  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和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开展中小流域综合整治,运用截污纳管、清淤疏浚、引水配水、生态治理、综合养护管理等手段改善河道水质。2014年底前,消除全县垃圾河、黑臭河;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实现河道保洁养护系统化、动态化、常态化和全覆盖,主要江段水质进一步提升;2016年底前,全流域基本达到III类以上水质。

  1、全面开展“垃圾河、黑臭河”整治。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推进“清洁河道、清洁乡村”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废弃漂浮物、病死动物、河中障碍物和沿岸垃圾,拆除两岸违章建筑,做到河面清洁、河岸整洁;全面开展清淤、引水、绿化美化等工作,恢复河沟、池塘自然生态功能。2014年底前,完成全县“垃圾河、黑臭河”整治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2、开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对辖区采砂制砂行业开展彻底排查,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落实采砂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取缔非法采砂和洗砂水未达标排放的机制砂场。全面禁止河道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制砂取砂,加大废弃矿山整治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科学规划制砂场点的布局,规范审批程序,5月底,完成11家制砂采砂企业的搬迁,6月底前,完成制砂企业环保监控设施安装,加强砂场监管,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至2015年底,除河道疏浚外,全面禁止武义江、熟溪上游河道内采砂,其它县级河道内采砂加以规范和萎缩性管理,探索有偿出让机制,基本形成以矿山制砂为主、自然砂石为辅的砂石资源市场供应模式,实现供需平衡。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县水务局、环保局。

  3、开展争创最美河流整治最差河流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武义”为目标,建好“城市水库”,全力打造武义江沿岸万亩湿地公园。由县领导牵头每年创建一条以上最美河流,整治一批最差河流,为全县治水打造示范河道。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牵头创建一批最美河流、整治一批最差河流,全县乡镇(街道)、度假区每年创建最美河流19条(段)以上。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县环保局。

  4、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深化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 全面开展“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及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到2014年底,对全县210公里河道开展全面整治,实施常态化河道保洁110公里,清理河道260公里,实现河道保洁全覆盖和常态化,农村河道水质逐年改善。开展河道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河道水质监控。完善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强化考核,定期通报河道水质排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三)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县城和集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达标排放。到201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8%,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底,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建成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泥处置系统。到2016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2014年底完成建设,扩建后日处理能力达5万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2014年底前第二(泉溪桐琴)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2016年底投入运行;启动度假区核心区排污系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2015年底完工。到2016年,所有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全县所有试运行3年(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70%以上,建成与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泥处置系统。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武义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技术改造,加强运营管理,有效提高污水收集率,处理达标率。到2015年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3、强化污水处理厂综合管理。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积极推行第三方运营模式,借鉴污水处理厂出水“义乌标准(氨氮≤1)”做法。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环保局。

  (四)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统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县城和集镇污水管网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郊结合部、城市阳台污水、初期雨水和三产服务业污水的截污纳管工作。到2016年县城和集镇需纳污地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

  1、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2014—2016年,实施县城规划区截污纳管、封堵主要河流沿岸非法排污口和水质V类以上雨水排放口等工作。加快实施县城规划区内污水管网建设,新建配套管网39公里,2014年底完成管网20公里3个泵站的建设,2015年底全面完成配套管网39公里5个泵站的建设。结合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三年内实现全覆盖。确保三年内每年新增截污量不少于市下达指标。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县农办。

  2、按照“先管网、后项目”的要求,科学规划公建和住宅,对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的公建、住宅项目不得通过验收,对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系统的公建、住宅不得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加大雨污、清污分流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城市阳台污水、初期雨水、三产服务业污水的截污纳管工作。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五)加快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转型

  以治水为突破口推动转型升级,深化印染、造纸、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综合整治和提升工作,按照省、市和县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治提升任务。

  1、整治提升重点行业。要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巩固铅蓄电池行业整治成果,深入推进电镀、印染、化工、钢带、金属门、旅游休闲、浮选、链条等重污染行业整治,2014年底,完成120个以上企业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改造,建成标准化排污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泉湖电镀污水处理中心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年底前所有电镀企业搬迁入园。做好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规划编制,完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实施黄龙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改造扩面工程,做到雨污分流。至2015年底,将工业区污水基本纳入管网中,从根本上解决重污染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完善产业升级倒逼机制。以纳税工业企业吨排污权指标为主要评价标准,综合考虑用地、用电、能耗等因素,对产业转型升级进行量化考核、综合排序和分行业排序,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排名靠后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整治和淘汰措施,倒逼其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县统计局。

  3、提高工业企业用水效率。到2015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0%以上,其中非棉项目达到55%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六)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以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环境影响无害化”为目标,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2016年底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较2012年降低10%,氨氮排放量降低12%。

  1、加快推广应用测土配方。围绕打造“生态农业、美丽田园”的目标,推进化肥农药逐步减量,形成产业布局生态、资源利用高效、生产全程清洁、环境持续优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抓好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地膜回收,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以及农业秸秆还田,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15年有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5%,氮肥使用量减少1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0%,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0万亩,推广配方肥0.11万吨。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供销总社,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畜禽存栏总量,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规定。2014年3月底前,完成源口水库和清溪口水库、熟溪河流域等畜禽养殖重点禁养区第一阶段整治的扫尾工作,2014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其它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2014年底前,建成区域公益性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对散养户的病死畜禽进行统一收集处置。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完成治污设施建设,推广农牧结合养殖方式,促进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到2015年底前,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配合单位:国土局、环保局。

  3、开展清水养鱼。开展全县山塘水库水产养殖情况排查,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和方式,严格控制山塘水库养殖规模,加强养殖场水质监测,对水质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治理。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监管,禁止向水库库区及其上游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加强渔业养殖污染治理,鱼塘换水清淤必须通过农田、湿地储存消化,减轻水产养殖尾水、污泥对水体的污染。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监督性监测与执法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七)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价格。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排查潜在风险,按照要求限期关停或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源头地区生态补偿力度,提高上游地区自觉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强化水资源和水域保护,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加快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创建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企业限期关停、搬迁或取缔工作,全面清理畜禽养殖、农家乐、锯木厂等。其中位于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要在2014年3月份前完成;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办、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提高饮用水源应急保障能力。加快备用水源建设,2015年底前,县城达到“双水源”供水能力。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八)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监管

  深化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提高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2014年底前,建成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扩容工程,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三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2016年底前,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率100%,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

  1、规范固体废物监管。加快武义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处置。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建成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扩容工程,启动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在2016年底前投入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率100%。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全过程电子监控系统(刷卡转运),实现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安全处置全过程监控。加大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年产生危险废物超过3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实施安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全过程监控。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卫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九)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守生态红线,严控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1、严格环境准入。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守生态红线。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省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质量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2、严格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和省相关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4年底前武义江流域内全面实施化工、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3、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完善公安、环保、工商、经济商务等部门“4+X”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坚决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完善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环境在线监测等设施,到2016年,全县省控重点污染源和50%以上市控重点污染源建成在线监测系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经济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4、严格规划类环评。重视区域建设,积极开展区域规划的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工作,在园区建设过程中,为园区实施主体甑别项目类别,起到前瞻性、指导性作用。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通过管理更好地促进项目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切实加强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实施“河长制”,由相关县领导担任县级“河长”,指导联系乡镇(街道)主要支流治水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本辖区“河长”。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分别确定县级、乡级、村级“河长”,从县、乡、村三个层面,将每条河道、每条溪流的治理任务分级、分段进行分解,逐一进行落实,形成细密实用、不留盲点的治水网格。

  (二)强化政策保障。强化水环境治理的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充分调动上下游和相关地区共同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完善产业政策、电力、土地等要素分配挂钩的联动机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面实施企业刷卡排污总量控制和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对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水价。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机制。

  (三)强化资金投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筹集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研究、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支持;要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支持工程项目;要积极吸引工商民营资本投资治水工程。各相关部门会同县财政局落实专项配套或以奖代补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对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和绩效评价。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交接断面水质、治污重点项目、“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机制,水环境治理的考核情况由上述三方面考核成绩综合决定,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相关部门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公示;一季一点评、一季一约谈、一季一现场推进会;半年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半年一问责”的督查、通报、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由县“五水共治”办公室牵头,每月公布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及排名,每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河长制”实施工作进行考核。每半年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治污水”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或重点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将采取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等形式,督促其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

  (五)强化打击查处。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媒体、司法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管制度,坚持“一厂一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控标改造,规范企业清洁生产。建立和实行“河道警长制”,全力护航水环境治理工作,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实行五个“一律”,即对废水超过纳管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治理;对废水没有达标、直接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强化氛围营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参与水环境整治。要开辟新闻媒体曝光台,及时追踪报道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要净化网络空间,聚焦正能量,对散布谣言、混淆视听的要依法依规处置。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有奖举报制度,依托网络、投诉热线等工具,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项目评估、执法、监管、宣教等各环节,成为“治污水”工作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义务巡防等活动,增强全民绿色发展意识,营造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2014—2016年武义县“治污水”重点项目表

  2014-2016年武义县“治污水”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年限 投资

  (万元)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工业污染治理 泉湖电镀功能区建设 电镀废水处理站建设,设计废水处理量为500m3/h。 2013-2014 5000 环保局

  泉溪镇 叶杰成 何 武

  2 工业污染治理 泉湖电镀功能区建设 电镀功能区内新厂房建设。 2013-2014 21200 环保局

  泉溪镇 叶杰成 何 武

  3 工业污染治理 泉湖电镀功能区建设 超洁路改造建设:电镀污水管道铺设,水泥路面铺设和绿化带建设工程。 2014 800 泉溪镇 何 武

  4 工业污染治理 整治提升 整治提升印染企业1家、化工企业6家。 2014 2310 环保局 叶杰成

  5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实施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扩建后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一级A标准排放。 2013-2014 9602 建设局 邹 茂

  6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大道(上松线)景观改造及雨污水管配套工程 开发大道(荷花路至武川路)改造,全长4.5km,人行道配套、雨污水管道配套、新建桥涵两座等。 2014 3022 建设局 白洋街道 邹 茂 朱鸿伟

  7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 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39公里,下坭村、履三村、牛背金等5个泵站建设。 2014-2015 13416 建设局  白洋街道  履坦镇 邹 茂  朱鸿伟  何红明

  8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泉溪桐琴)污水处理厂 实施总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污水处理系统,先期实施1万吨/日工程。 2014-2016 10000 建设局 桐琴镇 泉溪镇 邹 茂  张智祥  何 武

  9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污水管网建设 镇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 2014-2017 4220 各有关乡镇(街道) 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

  10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官山后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升改造工程 增加膜系统及设备改造,日处理能力250吨/日,一级A标准排放。 2014 1556 城管执法局 徐旗胜

  11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武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占地60亩左右,日处理垃圾350吨,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业务用房等。 2014—2016 18000 城管执法局 徐旗胜

  12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垃圾中转站 改造提升(2座)。 2014 200 城管执法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徐旗胜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13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废水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完成120个以上企业废水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2014 600 环保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 叶杰成及各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14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度假区核心区排污系统工程 度假区核心区排污系统、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2014-2016 1500 温泉度假区 高江洪

  15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武义县城乡引供水工程 扩建壶山水厂4.5万吨/日, 新建源口水库至水厂DN1200引水管道20.8km。 2014-2016 20172 水务局 胡伟中

  16 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 新建、维修、改造20多个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项目。 2014 180 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1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对全县乡镇、街道、度假区未实施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进行治理,对已实施治理但不达标的行政村提升改造,共计500余个村。 2014-2016 38000 农办、各乡镇 (街道)、 温泉度假区 蒋学望及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主要负责人

  18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场整治 全面完成源口、清溪口水源保护区,武义江、熟溪流域两岸及温泉度假区等禁养区内养殖场关停拆除。 2013-2014 10560 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徐恺及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主要负责人

  19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养殖场排泄物治理 非禁养区内养殖场完成治污设施建设,建设有机肥厂加工生产有机肥,完善沼液配送系统沼液收集池,向种植基地运送。 2014—2016 4000 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徐恺及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主要负责人

  20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肥药减量工程 在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0万亩、推广配方肥0.44万吨;推广统防统治面积21万亩、绿色防控面积2.2万亩、高效农药替代21万亩。 2014-2017 1000 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徐恺及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主要负责人

  21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地膜回收。 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地膜回收项目。 2014-2016 600 供销总社、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陈永平及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主要负责人

  22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武义县水库清水养殖项目 全县118座水库3年左右完成110座,占93%。 2014-2016 900 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3 河道综合治理 宣平溪河道治理工程 新建堤防2.5km,疏浚河床2km等。 2015-2016 1200 柳城畲族镇 叶 河

  24 河道综合治理 白鹭溪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河道疏竣20.8km,部分堤防新建、加固、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配套。 2014- 2015 3865 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5 河道综合治理 武义江塘头至丁前段堤防工程 河道治理、加固堤防3.8km,开工建设,年内完成工程量的80%。 2013-2015 3871 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6 河道综合治理 武义江湖沿至巩宅段堤防工程 治理河道长3km,加固堤防3.28km。 2013-2014 2610 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27 河道综合治理 桐琴芦北溪小流域治理一期工程 完成全长5km流域治理。 2013-2016 4500 桐琴镇 张智祥

  28 河道综合治理 菊溪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河道疏竣,镇区段河道治理及平板溪改造等基础设施配套。 2014-2015 780 水务局 新宅镇 胡伟中  陈文胜

  29 河道综合治理 熟溪综合整治工程(含麻阳港整治) 河道疏浚、堤防新建、加固、绿化美化、湿地保护等生态河道建设。 2014-2015 2000 水务局 及有关乡镇(街道) 胡伟中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30 河道综合治理 小白溪综合治理工程 新建加固堤防、河道疏浚、绿化美化等。 2014-2016 3500 水务局 白洋街道 茭道镇 胡伟中 朱鸿伟 高济敖

  31 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武义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维护更新工程 对白洋、熟溪、壶山等乡镇(街道)4家企业已安装的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扩建、维护。 2014 20 环保局 叶杰成

  32 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制砂行业环保监控设施安装 完成制砂企业环保监控设施的安装,加强砂场监管。 2014 75 环保局 叶杰成

  33 饮用水源保护 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创建工程 青岭水库等4个水源地供水能力1731.56万吨/年、服务人口13.551万人。 2014-2015 330 环保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叶杰成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34 湿地生态保护 武义江沿岸万亩湿地公园 规划建设武义江沿线万亩湿地公园,实施集湿地保护、生态旅游、自然风光、休闲娱乐、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配套设施建设。 2014-2016 30000 林业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朱济岳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35 废弃矿井治理 武义县废弃矿井治理 完成147处废弃矿井治理工作。 2014-2017 2205 国土局及有关乡镇(街道) 冯建荣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来源:武义县人民政府,2015-07-17)

“......  1、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前第二(泉溪桐琴)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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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临[2023]434号
2、项目名称: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
3、预算金额(元):8580000
4、最高限价(元):8580000
5、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5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止。
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已取得污泥处理处置(或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的环评批复(污泥处理量不得低于40吨/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3、方式: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或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搜索相应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投标文件须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上传。
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09:00
4、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建行14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三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KjkbTV9UgCZdsM9T03a2j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8.135c4e401ac511eeb48d858297b8af25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4CTjQUcurmxEBJafBwFg5w%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135c4e401ac511eeb48d858297b8af25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及加密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标前准备(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注册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临时或正式均可参加投标),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应注册为正式供应商。
(二)制作投标文件前各投标人先学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的内容。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
(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数字证书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四)《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供应商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理。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八)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九)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银田大厦7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延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076918
  质疑联系人:钟玉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076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茶城一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03897
  质疑联系人:肖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038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楼
  传  真:0579-87646372
  联 系 人: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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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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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临[2023] 434号

二、项目名称: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6435000(元) 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官山后垅生活垃圾填埋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 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 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 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止。 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伟忠、俞国斌、廖旭晖、许旭涛、石延虎(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标项1。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4号银田大厦7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延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076918
质疑联系人:钟玉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076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县茶城一路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丽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03897
质疑联系人:肖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0389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楼
传 真:0579-87646372
联系人:潘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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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义县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合同

采购人名称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0元 人民币
合同期限 年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9-06 19:20:25

(来源: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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