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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3贴 | 9924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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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6-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012/10/10 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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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1-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424&classid=858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省发改委 省建设厅 省环保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表1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表

序号 市级市 区、县级市、县城 镇 行政级别 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建设性质 设计能力(万m3/d) 污水厂投资(万元) 配套管网长度(km) 管网投资(万元) 总投资(万元)
  合计           251 657011 1200 287586 944597
1 杭州市 市区  市级 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 扩建 30 70000     70000
2 杭州市 余杭区 临平副城、乔司镇等 市级 杭州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20 85280 9.3 39365(含排放口) 124645
3 杭州市 萧山区 市级 萧山区城市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扩建 12 40000     40000
4 杭州市 临安市 锦城 市级 临安市锦南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2 3000 21 3000 6000
5 杭州市 临安市 经济开发区 镇级 临安市青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2 2250 21 3400 5650
6 杭州市 临安市 横畈 镇级 临安市横畈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2 2500 25 3750 6250
7 杭州市 富阳市 市级 富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四期 扩建 2 4000 15 4100 8100
8 杭州市 富阳市 新登镇 镇级 富阳市新登污水厂二期 扩建 1.9 4050 10 1800 5850
9 杭州市 富阳市 场口镇 镇级 富阳市场口污水厂二期 扩建 2 4120 12 2100 6220
10 杭州市 建德市 市级 建德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1.9 4000 12 2500 6500
11 杭州市 建德市 梅城 镇级 建德市梅城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0.5 1300 4 850 2150
12 杭州市 建德市 寿昌 镇级 建德市寿昌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1.5 3000 10 1600 4600
13 杭州市 淳安县 县级 淳安县城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1 2500 10 1000 3500
14 宁波市 北仑区 市级 岩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扩建 12 22000 79 19766 41766
15 宁波市 北仑区 市级 小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2.5 3000 16 3000 6000
16 宁波市 北仑区 白峰镇 镇级 白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2 6000 6 1000 7000
17 宁波市 镇海区 市级 宁波北区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扩建 10 24000     24000
18 宁波市 奉化市 市级 方桥污水处理及配套工程一期 新建 5 20000 44 30000 50000
19 宁波市 奉化市 松岙镇 镇级 奉化松岙镇污水处理厂 新建 1 2430 15 750 3180
20 宁波市 宁海县 县级 城南污水厂 新建 1.5 2417 31 1485 3902
21 宁波市 宁海县 长街镇 镇级 长街污水厂 新建 0.5 1785 3 600 2385
22 宁波市 象山县 鹤浦镇 镇级 鹤浦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2 5000 10 5000 10000
23 温州市 瓯海  市级 温州市南片(梧白片)污水处理厂 新建 8 20000     20000
24 温州市 瑞安 市区北片 市级 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新建 8 17856     17856
25 温州市 永嘉县 楠溪江沿线城镇 镇级 永嘉县楠溪江流域截污干管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2 1650 32 6100 7750
26 温州市 永嘉县 瓯北 镇级 永嘉县三江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3 7000 12 2400 9400
27 温州市 洞头县 北岙 镇级 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0.8 1600 5 500 2100
28 湖州市 吴兴区 市级 吴兴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5 10000     10000
29 湖州市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杨家埠镇 市级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家埠污水处理厂 新建 3.5 7500     7500
30 湖州市 南浔区 南浔镇 镇级 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扩建 2 2500 15 2500 5000
31 湖州市 南浔区 练市镇 镇级 南浔练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5 1800 20 3200 5000
32 湖州市 南浔区 和孚镇 镇级 南浔和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扩建 0.5 1000 18 2700 3700
33 湖州市 德清县 武康 县级 德清狮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700     1700
34 湖州市 德清县 县级 德清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5 3000     3000
35 湖州市 德清县 新市 镇级 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800     1800
36 湖州市 德清县 钟管 镇级 德清钟管(二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800     1800
37 湖州市 德清县 新安 镇级 德清新安镇污水处理工程 扩建 1 2030 18 3500 5530
38 湖州市 安吉县 递铺 县级 安吉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700 20 4000 5700
39 湖州市 安吉县 梅溪 镇级 安吉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800 15 2500 4300
40 湖州市 安吉县 高禹 镇级 安吉高禹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800 10 2300 4100
41 嘉兴市 桐乡市 崇福 镇级 桐乡市崇福污水厂改扩建二期工程 扩建 3 12800     12800
42 嘉兴市 海宁市 尖山新区 市级 海宁尖山污水厂一期工程 扩建 5 16000 21 8000 24000
43 嘉兴市 海宁市 丁桥及周边城镇 镇级 海宁市丁桥污水厂三期工程 扩建 5 25000 25 3750 28750
44 嘉兴市 嘉善县 姚庄 镇级 嘉善县姚庄污水处理二厂 新建 1.5 4200     4200
45 绍兴市 诸暨市 城西、三都、大唐 市级 诸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8 21758 21 4100 25858
46 绍兴市 诸暨市 次坞 镇级 诸暨市次坞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1 2100 10 2000 4100
47 绍兴市 嵊州市 长乐 镇级 嵊州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0.7 1650 20 1150 2800
48 金华市 婺城区 市级 婺城区新城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4 6000 17 2300 8300
49 金华市 婺城区 汤溪 镇级 婺城区金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2 3000 30 3000 6000
50 金华市 兰溪市 市级 兰溪市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扩建 4 8740 13 2500 11240
51 金华市 东阳市 市级 东阳市污水一厂二期工程 扩建 1.95 6000     6000
52 金华市 永康市 市级 永康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4 4000 50 10000 14000
53 金华市 武义县 县级 武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1 2000 15 3000 5000
54 金华市 磐安县 县级 磐安县污水处理工程二期 扩建 1 3000 16 3800 6800
55 衢州市 衢江区 市级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配套工程 新建 2 8267 20 3300 11567
56 衢州市 江山市 市级 江山市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2 5000 23 7300 12300
57 衢州市 龙游县 县级 龙游县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工程 扩建 2 3000 20 8000 11000
58 衢州市 常山县 天马镇 县级 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2 2800 20 3600 6400
59 舟山市 市级 舟山市岛北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1.5 19950     19950
60 舟山市 市级 舟山市小干污水处理厂二期 扩建 2.5 3500     3500
61 台州市 路桥区 金清 镇级 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1.95 4842 22 4212 9054
62 台州市 黄岩区 院桥 镇级 黄岩院桥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1.95 5244 24 4122 9366
63 台州市 临海市 白水洋镇 镇级 临海市白水洋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1.5 4000 16 2200 6200
64 台州市 温岭 城北 镇级 北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0.5 1200 18 4000 5200
65 台州市 温岭 城西、温峤镇 镇级 西城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新建 2 5400 41.5 8016 13416
66 台州市 温岭 东部新区 镇级 东部新区北片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1 2679 25 4500 7179
67 台州市 温岭 东部新区 镇级 东部新区南片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 1 2779 32 5500 8279
68 台州市 玉环县 大麦屿办事处 镇级 玉环大麦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 2 5000 25 3000 8000
69 台州市 仙居县 城区 县级 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二组工程 扩建 2 3000     3000
70 台州市 天台县 城关镇 县级 天台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2 4934 0 0 4934
71 台州市 天台县 平桥镇 镇级 天台县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1.8 4600 8 1500 6100
72 丽水市 市级 丽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迁建工程 新建 10 26000 19 6000 32000
73 丽水市 云和县 县级 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1 2000 24 3150 5150
74 丽水市 庆元县 县级 庆元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1 1000 25 2000 3000
75 丽水市 庆元县 屏都镇 镇级 庆元县屏都新区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1 2800 10 2000 4800
76 丽水市 缙云县 五云镇 县级 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1 4300 26.2 4220 8520
77 丽水市 缙云县 壶镇镇 镇级 缙云县壶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1 4300 13 2400 6700
78 丽水市 遂昌县 县级 遂昌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0.5 1000     1000
79 丽水市 松阳县 西屏古市 县级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扩建 2 5000     5000
80 丽水市 景宁畲族自治县 鹤溪 县级 景宁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扩建 1 2000 24 4200 6200
81 丽水市 青田县 高岗工业区块 县级 青田县高岗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 3 7000 8 6000 13000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

“......39 湖州市 安吉县 梅溪 镇级 安吉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扩建 1 1800 15 2500 4300......”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5-5-26 4:19:56修改过)

 
     
作者信息\文章标题
admin的回复(2015/5/26 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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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一四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章 前 言 1
第二章 总 则 3
2.1 编制依据 3
2.1.1 有关法律法规 3
2.1.2 地方法规、文件 3
2.1.3 有关技术规范 4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4
2.2.1 评价因子 4
2.2.2 评价标准 5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9
2.3.1 评价工作等级 9
2.3.2 评价重点 10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11
2.4.1 评价范围 11
2.4.2 环境敏感区 11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 13
第三章 现有工程回顾 14
3.1 现有梅溪污水厂一期工程 14
3.1.1 工程概况 14
3.1.2 现有废水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物 14
3.1.3 环评、建设及验收情况 15
3.1.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5
3.1.5 一期工程运行现状 15
3.2 存在问题 16
第四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7
4.1 扩建工程概况 17
4.2 人口与水量预测 17
4.2.1 现状人口调研 17
4.2.2 人口预测 19
4.2.3 区域污水量预测 20
4.3 污水厂设计 20
4.3.1 主体工程 20
4.3.2 污水处理工艺论证 21
4.3.3 进出水水质预测 23
4.3.4 污水厂排放口设置 24
4.3.5 衔接工程 25
4.4 管网工程 25
4.5 运营维护方案 26
4.6 工程污染源分析 26
4.6.1 施工期 26
4.6.2 营运期 28
4.6.3污染源汇总 33
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4
5.1 自然环境概况 34
5.1.1 地理位置 34
5.1.2 地形、地貌、地质 34
5.1.3 水文特征 36
5.1.4 气候特征 36
5.1.5 植被、生物多样性 37
5.2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38
5.2.1 社会环境概况 38
5.2.2 社会经济情况 38
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9
5.3.1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9
5.3.2 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 44
5.3.3 声环境质量现状 44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6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46
6.1.1 施工扬尘与水土流失 46
6.1.2 施工噪声 47
6.1.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48
6.1.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49
6.2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49
6.2.1 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49
6.2.2 污水厂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55
6.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0
6.3.1 敏感点调查 60
6.3.2 预测因子、预测时段 60
6.3.3 预测模式 60
6.3.4 参数选取 62
6.3.5 预测方案 62
6.3.6 预测评价标准 63
6.3.7 预测结果 63
6.3.8 对农灌的影响 64
6.4 地下水简析 65
6.5 声环境影响分析 66
6.5.1 噪声源强 66
6.5.2 评价方法及模式 66
6.5.3 厂界达标噪声预测结果 67
6.6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67
6.6.1固废产生情况 67
6.6.2 固废处置方式及环境影响分析 68
第七章 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70
7.1 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70
7.2 污水管网的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71
7.3 施工改造的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72
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 73
8.1 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 73
8.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73
8.1.2 水污染防治措施 73
8.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73
8.1.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73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74
8.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74
8.2.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75
8.2.3 噪声 75
8.2.4 固废(污泥)及其它 76
第九章 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 77
9.1 总量控制 77
9.1.1 总量控制指标 77
9.1.2 总量控制目标 77
9.1.3 总量控制分析 77
9.2 清洁生产分析 77
第十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79
10.1 环境管理计划 79
10.1.1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79
10.1.2 环境管理计划 80
10.1.3 环境管理、监督和执行机构 82
10.2 环境监测计划 83
10.2.1 监测目的 83
10.2.2 监测计划 83
10.2.3 环境监测报告 83
10.4 环境监理 84
10.4.1 环境监理工作方式 84
10.4.2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 84
10.4.3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84
第十一章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87
11.1 目的与方法 87
11.1.1 目的 87
11.1.2 原则 87
11.1.3 方法 87
11.2 信息公开 87
11.3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92
11.3.1 调查内容 92
11.3.2 调查结果 95
11.4 小结 - 101 -
第十二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 102 -
12.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02 -
12.1.1 工程的社会效益 - 102 -
12.1.2 工程的环境效益 - 102 -
12.1.3 环保投资估算 - 103 -
12.2 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 104 -
12.1.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 104 -
12.1.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 105 -
12.1.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 106 -
第十三章 评价的结论和建议 - 107 -
13.1 主要结论 - 107 -
13.1.1 工程分析 - 107 -
13.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108 -
13.1.3 环境影响评价 - 108 -
13.1.4 公众调查 - 109 -
13.1.5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 109 -
13.1.6 总量控制要求 - 109 -
13.1.7 环保投资 - 110 -
13.1.8 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结论 - 110 -
13.2 污染防治措施 - 110 -
13.3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 113 -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污水厂总平布置图
附图3 管网工程布置图
附图4 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图5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专题、水环境影响分析专题、公参调查专题
附件2 立项文件
附件3 污水厂一期环评批复及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附件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 两次公示、公示照片、公示证明、个人调查表、团体调查表
附件6 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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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前 言

安吉是联合国人居奖唯一获得县,是中国首个生态县,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安吉县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主要河流为西苕溪,西苕溪发源于安吉县杭垓镇狮子山,在递铺镇刘庄村长潭与南溪汇合后流经递铺镇、溪龙乡和梅溪镇,主流全长110.75km,在安吉县北部的小溪口出县后过长兴经湖州注入太湖,再入黄浦江。西苕溪由西南向东北流灌全县,在安吉县境内的面积为1806km2(占苕溪流域总面积的39.46%),占县域面积的95.7%,为太湖流域的子流域,太湖流域为国务院最早确定的“三河三湖”重点流域,因此,根据安吉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均执行III标准以上。
受上位规划的交通、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吉县域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影响,未来的城镇化将加速发展,从目前安吉县梅溪区域排水现状分析,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理顺区域供排水系统布局,提升供排水能力和水平。为了完善梅溪区域排水工程,经安吉县发改委立项发文《关于同意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经投〔2014〕330号,2014.09.25),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计划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本项目工程本身属环保工程,对改善区域水环境、支持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但工程建设也存在因污染物的转移带来的对纳污水体及污水厂附近陆域的污染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力求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受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本工程现场进行了踏勘,同时对工程区所在地的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的送审稿。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一项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国家当前支持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空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安吉县梅溪城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项目得到公众的支持,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削减西苕溪污染物排入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尾水排放对下游水体的贡献值较小,对下游水质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大气、声环境质量影响也不明显,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对加快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控制措施和对策,将其不利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在工程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在环保角度上是可行的。
第二章 总 则
2.1 编制依据
2.1.1 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0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10);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010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8);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9);
(11)国务院令第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
(12)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
(14)国家建设部、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0.5);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2008.10)。
2.1.2 地方法规、文件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6);
(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2013年修订);
(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3)(2013年修订);
(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2011.10)(2014年修订);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07.10);
(5)《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法(2008)59号,2008.9.16);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原浙江省环保局〔1999〕165号);
(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原浙江省环保局,2006.4);
(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4〕28号 ,2014.05.19);
(9)本项目公众调查于2014年7月1日前完成,因此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2008.9.26);
(10) 《关于同意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安发经投〔2014〕330号,2014.09.25)。
2.1.3 有关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 评价因子
2.2.1.1 现状评价因子
地表水:pH值、DO、CODMn、BOD5、NH3-N、总磷、石油类、CODCr;
环境空气:SO2、NH3、H2S、NO2、PM10;
声环境:LAeq。
2.2.1.2 影响评价因子
地表水:CODCr、NH3-N。
环境空气:H2S、NH3。
声环境:LAeq。
2.2.2 评价标准
2.2.2.1 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梅溪污水厂排口位于西苕溪新梅溪大桥农灌泵站的下游,受纳水体西苕溪为Ⅲ类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排水管网跨越的水体除晓墅港安吉农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II类水质标准外,其余目标水质均为III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1。
表2.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除pH 外均为mg/L
水质指标 pH CODMn BOD5 NH3-N CODCr 总氮
II类 6~9 4 3 0.5 15 0.5
Ⅲ类 6~9 6 4 1.0 20 1.0
IV类 6~9 10 6 1.5 30 1.5
水质指标 六价铬 氰化物 挥发酚 DO≥ 总磷 石油类
II类 0.05 0.05 0.002 6 0.1(湖、库0.025) 0.05
Ⅲ类 0.05 0.2 0.005 5 0.2(湖、库0.05) 0.05
IV类 0.05 0.2 0.01 3 0.3(湖、库0.01) 0.5
2、空气环境标准
项目拟建地大气环境功能区为2类区,常规大气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2。
表2.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Nm3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500 150 60
NO2 200 80 40
PM10 / 150 70
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NH3、H2S等特殊污染物,空气环境标准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浓度限制值标准;车间浓度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中的标准限值,详见表2.2-3所示。
表2.2-3  NH3、H2S等特殊污染物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
因子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居住区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2-2007)
一次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NH3 0.2 / 20 30
H2S 0.01 10 / /
3、声环境
项目为扩建工程,根据一期环评,厂址周围的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具体数据详见表2.2-4。
表2.2-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LeqdB(A)
昼间 夜间
2 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 60 50
2.2.2.2 排放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其管网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或槽罐车收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5。
表2.2-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L
项目 pH SS BOD5 CODCr 石油类 氨氮
三级排放标准 6~9 400 300 500 20 35
(2)营运期废水
项目扩建前尾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
扩建后,污水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标准;工业企业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具体标准值见表1.5-5;
表2.2-6 废(污)水纳管标准 (单位:pH无量纲,其余mg/L)
污染物 GB8978-1996三级 CJ343-2010 DB33/ 887-2013
pH 6~9 / /
SS 400 / /
BOD5 300 / /
CODCr 500 / /
动植物油 100 / /
氨氮 / 45 燃料工业企业 60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50
其它企业 35
总磷 / 8 磷肥工业企业 20
其它企业 8
扩建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21号公告(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修改单的公告)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太湖流域为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故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表2.2-7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单位:mg/l
一级A标准
pH CODCr BOD5 SS NH3-N TP 色度(倍)
6~9 ≤50 ≤10 ≤10 ≤5(8) ≤0.5 ≤20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总汞 烷基汞 总镉 总铬 六价铬 总砷 总铅
0.001 不得检出 0.01 0.1 0.05 0.1 0.1
2、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扩建前后,排放废气污染物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相关标准见表2.2-8。
表2.2-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mg/m3
污染因子 标准值(厂界)
NH3 1.50
H2S 0.06
臭气浓度(无量纲) 20
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 1
污水处理厂应对臭气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NH3和H2S排放标准见表2.2-9。
表2.2-9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速率(kg/h)
氨 15
20
25
30 4.9
8.7
14
20
H2S 15
20
25
30 0.33
0.58
0.90
1.3
职工食堂灶头数为2 ,属于小型规模,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有关标准,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不低于60%,风机风量为4000 m3/h,具体指标见表2.2-13。
表2.2-1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  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3J/h) ≥1.67,<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扩建前后,厂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即昼间60dB,夜间50dB。
施工阶段噪声控制参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执行,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污泥控制标准
项目扩建前后,污泥均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的控制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见表2.2-14。
表2.2-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控制标准(GB18918-2002)
稳定化方法 控制项目 控制指标
厌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消化 有机物降解率(%) >40
好氧堆肥 含水率(%) <65
有机物降解率(%) >50
蠕虫卵死亡率(%) >95
粪大肠菌群菌值 >0.01
5、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处置实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中有关规定。

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3.1 评价工作等级
2.3.1.1 水环境
污水处理厂扩建后最大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t/d,水质复杂程度为中等,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苕溪,西苕溪多年平均流量为40m3/s,属于中河,水质要求类别为III类。故确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2.3.1.2 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等级划分判据见表2.3-1。
表2.3-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判据一览表
评价级别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三级 中 不易 不敏感 大 中等-简单
2.3.1.3 环境空气
污水处理厂扩建后,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的NH3、H2S,经估算氨的占标率为8.50%,H2S的占标率为0.41%,即Pmax<10%,确定评价等级三级。
2.3.1.4 声环境
建设工程的噪声为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由于项目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故按HJ2.4-2009规定,声环境评价等级二级。
2.3.1.5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2.3-2所示。本项目面积在≤2km2,管线工程长度≤50km,位于一般区域,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2.3-2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2km2~20km2
或长度50km ~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2.3.1.6 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发生在污染物处理环节,尤其是污水处理系统和恶臭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根据表2.3-3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3-3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
性物质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
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2.3.2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性质,本报告提出以下评价重点:
(1)查清截污区域的污染源强,核实项目可研中提出的污水源强;
(2)影响分析以水环境为重点,在细化分析污水处理工艺的达标可行性基础上,预测不同处理工况(含事故工况)条件下污水集中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3)重点摸清污水处理厂NH3、H2S等恶臭气体的发生源强、排放源强和排放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恶臭气体净化治理措施,预测和分析处理前后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程度,据此提出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论证项目建设选址合理性和污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影响减缓与污染防治对策;
(5)论证排污口设置合理性,提出建设标准化排污水设置方案。

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2.4.1 评价范围
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污口至下游10~20km范围;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厂区为中心,直径5km的圆形区域;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部分延伸至周围境敏感点;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级周边;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污水处理厂周围3km范围内。
2.4.2 环境敏感区
水环境:西苕溪。
环境空气及噪声保护目标:根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分布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安吉县梅溪镇城镇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环境空气及噪声主要保护目标及规划保护目标。城区污水处理厂周边现状及规划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图2.4-1。项目4公里尾水排放管沿线经过晓墅村、板桥村、梅溪村共3个村,10公里城市纳污管网沿线经过梅溪村、甲子村、板桥村、龙口村、华光村、晓墅村、石龙村、独山头村、路西村共9个村,并与现有梅溪村、晓墅村、石龙村的污水管网相连,具体布设情况见附图3。经过村庄概况见表2.4-2。
表2.4-1  污水处理厂周边敏感点情况
涉及项目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离(m)
梅溪污水厂扩建 石子涧村 东南 120
R2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西 200
表2.4-2  管网工程沿线敏感点概况
涉及项目 保护目标名称 常住人口 涉及项目 保护目标名称 常住人口
纳管管网工程
尾水排放管工程 梅溪村 17724 纳管管网工程 龙口村 4957
华光村 3982
晓墅村 15576 甲子村 3541
石龙村 5546
板桥村 9263 独山头村 3113
路西村 3129

图2.4-1  梅溪污水厂周边敏感点分布图

图2.4-2  梅溪污水厂周边规划图
2.5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大气为二类环境质量功能;
(2)项目纳污河道为西苕溪,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属于苕溪水系(水环境功能区编号为74),水功能区划为小墅港安吉工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及目标水质情况详见表2.5-1;
表2.5-1  项目周围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分方案
水功能区名称 水环境功
能区名称 流域 水系 河流
名称 范围 现状
水质 目标
水质
F1201101603022
小墅港安吉工业用水区 330523FK30051202
多功能区 太湖 苕溪 晓墅港 陈家塘~洪山渡 III III
(3)项目周围声环境功能为2类区。
(4)生态功能区
根据《安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安吉县人民政府,2012.10),本项目的污水厂位于重点准入区的梅溪-溪龙生态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30523C03),其余污水管网工程分别位于禁止准入区的乐平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A09)和限制准入区的安吉东部水源涵养与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B05)。

第三章 现有工程回顾
3.1 现有梅溪污水厂一期工程
3.1.1 工程概况
现有梅溪污水厂一期工程位于安吉县梅溪镇晓墅组团西北角,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000t,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排入西苕溪。项目采用MSBR工艺,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3.1-1  MSBR除磷脱氮工艺
3.1.2 现有废水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物
污水厂一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见表3.1-1。
表3.1-1  现有废水处理工程主要建构筑物
序号 名称 规格(m)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提升泵站 14.7×3.1~10.8 座 1 单独建于厂内,粗格栅与其合建
2 平流式沉砂池 5.0×2.0 座 1 细格栅与其合建
3 MSBR池 37.4×23.4 座 4
4 鼓风机房及变电间 35.0×9.0 座 1
5 贮泥池 5.0×5.0 座 1
6 滤池、消毒接触池 22.0×17.2 座 2
7 浓缩脱水机房 35.0×15.0 座 1 二层,底层为加药间
8 综合楼 1000m2 座 1 四层
9 机修间、仓库 250m2 座 1
10 传达室、车库 270m2 座 1
3.1.3 环评、建设及验收情况
2008年04月16日,安吉县环保局以“安环建[2008]115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2010年09月02日,安吉县环保局对该项目组织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并以安环验[2010]63号文批复通过。
3.1.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安环验[2010]63号文,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主要落实了以下环保治理措施:
1、梅溪镇雨污分流和排污管网建设已经完成,严格限制有毒有害污染物特别是重金属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水质定期检测,根据不同水质和水量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设立竖向放流管,提高污水混合稀释效果。污水经处理后采用岸边淹没放流方式排放。
2、在不影响处理工艺及检修、安装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封闭式构筑物,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提升泵站已加盖处理。尽量减少污泥在厂内的堆积量和存放时间,场内临时堆场用氯水或漂白粉冲洗的和喷洒,消除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企业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最主要噪声如风机房和进水泵站采用结构隔声,房内墙壁采用吸音材料。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源的动力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音等措施消除影响。
4、企业主要固废为污泥、栅渣和沉砂,并且分类定点堆放,污泥堆场已做硬化处理和防雨设施,主要固废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清运至长弄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3.1.5 一期工程运行现状
安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显示:该项目(一期)达到验收监测工况的条件,在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中,废水总排口的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和pH值达到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要求。厂界噪声昼间测量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II类标准。无组织废气(NH3、H2S和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二级标准。
根据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有梅溪污水处理厂2012年排放水质水量情况见表3.1-2。
表3.1-2  现有梅溪污水处理厂2012年排放水质水量情况
污泥产生量 污泥含水率 日处理量 年处理量 进水COD 出水COD 进水氨氮 出水氨氮
591.9t 75% 0.45万t 162.59万t 248mg/L 29mg/L 29.1mg/L 2.1mg/L

3.2 存在问题
区域内现有梅溪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2.58公顷,规划规模为2万吨/日,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一期工程为1.0万吨/日,于2010年建成投产使用。采用初沉、均质、MSBR和微絮凝过滤处理工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污染物》一级A标准,目前该厂运行良好,出厂水质达标率99%以上。目前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处置方式为送至长弄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长弄口生活垃圾填埋场容量投产较早,现状已接近饱和,因此需选择更为合适的污泥处置方式。
区域内污水系统可分为3大区域,各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晓墅港以南区域:
该区域范围覆盖石龙村、晓墅村、独山头村等,梅溪污水处理厂亦位于该区域。目前,该区域主要承接了原晓墅园区(石龙村11省道以西区块)和原昆铜区块污水。由于居民生活区污水除管道沿线新建小区外,区域路段污水基本未铺设,或铺设后仅接入了街边居民生活污水,大量的接户纳管未实施,现状污水以工业污水为主、生活为辅。
2、晓墅港与西苕溪之间区域:
该区域范围覆盖华光村、板桥村等,为梅溪三大片区之间的农村地带,除村庄现状建设用地外,其余均为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域内除尾水排放管经过外,未埋设其他排水管线。
3、西苕溪以北区域:
该区域范围覆盖梅溪社区、梅溪村、甲子村等,为老梅溪镇集镇区,该区域建设有零星污水管线,但未成系统,区域总排放口污水泵站也于近期建成,但污水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管线尚未建设,区域污水只能通过合流管道接近排入附近水体,最终汇入西苕溪内,对水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
第四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4.1 扩建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
总投资3100万元。

4.2 人口与水量预测
4.2.1 现状人口调研
根据安吉县公安局提供的近5年村庄常住人口数据,汇总如表4.2-1,由于外来人口的机械增长较为迅速,且村庄人口基数本身较小,导致常住人口增长率居高不下。近5年来项目区域内人口增长的主要增长因素:
①人口向中心村(或集镇规划区)集聚:项目服务区域外居民(特别是原居住于山区或生态敏感区居民)因就业、商务或子女就学等因素逐步迁至项目服务区域内。
②就业人口:梅溪镇近5年来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3.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3.01%。快速增长的经济,带来就业人口的增长。根据安吉县公安局提供的暂住人口数据,平均年增长率为32.30%。机械人口增长速度远高于自然增长,但外来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高度相关。根据调查,因山水相连,风俗习惯接近,区域内机械人口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安徽广德、安庆、湖北十堰一带,另外梅溪便利的水上交通也吸收了苏北一带船上人家上岸定居。

表4.2-1  梅溪区域近5年常住人口变化表
序号 村庄 2008常住人口 2009常住人口 2010常住人口 2011常住人口 2012常住人口 年增长率
(%)
户数 户籍
人口 外来
人口 合计 户数 户籍
人口 外来
人口 合计 户数 户籍
人口 外来
人口 合计 户数 户籍
人口 外来
人口 合计 户数 户籍
人口 外来
人口 合计
MX-01 甲子村 600 1948 452 2400 590 2021 573 2594 570 1965 729 2694 576 1993 902 2895 593 2013 1121 3134 6.89%
MX-02 梅溪村 4752 10988 3403 14391 4721 10773 4074 14847 4548 10403 5148 15551 4451 10329 6233 16562 4304 10076 7481 17557 5.10%
MX-03 龙口村 816 2856 884 3740 816 2842 1075 3917 789 2822 1396 4218 789 2854 1722 4576 789 2818 2092 4910 7.04%
MX-04 荆湾村 710 2460 762 3222 710 2713 1026 3739 716 2661 1317 3978 723 2682 1618 4300 724 2651 1968 4619 9.43%
MX-05 华光村 657 2274 528 2802 657 2240 635 2875 610 2231 828 3059 611 2238 1013 3251 620 2264 1261 3525 5.90%
MX-06 板桥村 1522 5405 1255 6660 1526 5328 1511 6839 1503 5233 1942 7175 1510 5295 2396 7691 1518 5266 2932 8198 5.33%
MX-07 石龙村 865 3155 977 4132 871 3105 1174 4279 923 3119 1543 4662 918 3146 1898 5044 912 3153 2341 5494 7.38%
MX-08 晓墅村 3418 8981 2781 11762 3470 9079 3433 12512 3403 8950 4429 13379 3381 8896 5368 14264 3323 8855 6575 15430 7.02%
MX-09 独山头村 460 1702 527 2229 460 1697 642 2339 460 1703 843 2546 460 1722 1039 2761 500 1770 1314 3084 8.46%
MX-10 路西村 448 1763 409 2172 448 1737 493 2230 448 1744 647 2391 448 1751 792 2543 471 1779 991 2770 6.26%
MX-11 马村村 1150 4042 156 4198 1150 3983 188 4171 1172 4118 255 4373 1169 4124 311 4435 1172 4152 385 4537 1.96%
MX-12 小溪口村 1356 5136 596 5732 1356 5060 718 5778 1314 4513 837 5350 1315 4576 1035 5611 1307 4513 1257 5770 0.16%
MX-13 红庙村 924 3178 123 3301 924 3131 148 3279 936 3341 207 3548 944 3410 257 3667 960 3491 324 3815 3.68%
MX-14 章湾村 305 1034 40 1074 300 1019 48 1067 309 1127 70 1197 308 1133 85 1218 309 1146 106 1252 3.92%
MX-15 溪龙村 805 2715 760 3475 805 2727 768 3495 799 2705 831 3536 795 2708 845 3553 791 2694 914 3608 0.95%
MX-16 后河村 396 1240 173 1413 396 1246 175 1421 393 1236 190 1426 392 1238 193 1431 389 1231 209 1440 0.46%
MX-17 徐村湾村 690 2127 89 2216 690 2135 90 2225 685 2118 98 2216 682 2121 99 2220 678 2110 107 2217 0.01%
MX-18 新丰村 407 1335 56 1391 407 1341 57 1398 404 1331 61 1392 403 1332 62 1394 400 1325 67 1392 0.03%
MX-19 黄杜村 465 1508 316 1824 465 1514 320 1834 462 1502 346 1848 460 1504 352 1856 457 1496 381 1877 0.71%
合计 20746 63847 14290 78137 20762 63691 17147 80838 20444 62822 21717 84539 20335 63052 26222 89274 20217 62803 31828 94631 4.90%
注: 1、村庄户籍人口数据由各乡镇派出所提供、暂住人口数据由县公安局提供;
2、外来人口系指县域外流入,并在当地居住、生活长达半年以上的人口。

4.2.2 人口预测
本项目服务区域基本覆盖梅溪区域主要的适建区和较适建区,是梅溪区域、甚至是安吉东北部平原区域未来发展的主要空间。服务区域内未来人口的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城镇化吸引:随着集镇公建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增强,周边乡镇及行政村人口受城镇辐射与吸引,向城镇迁移。项目区域为安吉县主要平原区,具有良好的陆路和水路交通。而周边山区生活相对不便。政府鼓励居民逐步外迁。根据《安吉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县平均城镇化水平年增长≥1.10%,梅溪镇为县域经济次中心、特别是梅溪、晓墅、昆铜三个乡镇合并后,统一的区域规划,使得集镇的集聚能力进一步增强。结合前五年人口增长水平,取综合平均年增长率为1.50%。则至2020年,因城镇化吸引因素新增常住人口约8050人。
产业发展:梅溪镇是安吉的老工业基地,更是全县的水上门户和陆上门户,对外交通便捷,是安吉通往湖州、上海等地的东大门。近年来梅溪镇利用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运输环境、,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竹工艺品加工。该类企业产业主要以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竹制品加工业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梅溪镇工业发展平台已经初步成型,园区内供排水管网基本完善,尚有已平整土地可供开发,因此在未来5~10年内,梅溪镇产业人口仍将保持一定速率增长,但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逐步减少,用工成本的不断上升,高科技技术的开发应用,会使得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低于现状平均年增长率14.50%。综合上述因素,取未来8年内,外来人口平均年增长率为5%,则至2020年,应产业发展因素新增外来人口为15000人。近期在建大项目对人口影响:梅溪近期在建大项目所带来的人口分析见表4.2-2.。
表4.2 -2  服务区域内近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址 入住时间 新增人口
1 中策橡胶 梅溪村 2014年 10000
2 石龙安置村 石龙村 2015年 4500
3 梅溪中学 晓墅村 2014年 2100
合计 16300
综合上述人口增长的三个因素分析,考虑到上述因素有部分人口重叠,预测至2020年区域新增常住人口为20000人,即至2020年区域常住人口为11.46万人。
4.2.3 区域污水量预测
根据上述现状人口和用水量分析,预测至2020年污水处理厂平均日产污水量为16686万m3/d,其中平均日产工业污水量为7800m3/d,平均日收集污水量为19189万m3/d,具体详表4.2-3。
表4.2-3 项目纳污范围水量预测表
项目 单位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5 2020
常住人口 万人 7.81 8.08 8.45 8.93 9.46 10.17 11.46
服务人口 万人 4.82 5.37 6.14 6.73 7.24 8.37 10.65
人均用水量指标 L/(p.d) 107 108 109 111 113 115 115
生活用水量 m3/d 5159 5799 6663 7454 8202 9626 12248
机构用水 m3/d 389 405 456 527 607 650 700
市政用水 m3/d 90 90 90 90 90 100 120
总计平均需水量 m3/d 8431 9305 10395 11474 12532 16876 26068
生活用水综合折污率 % 30 31 34 36 38 47 68
平均日产生活污水量 4876 8886
工业用水量 m3/d 2793 3010 3186 3402 3634 6500 13000
工业综合折污率 % 0 0 36 41 43 50 60
平均日产工业污水量 3250 7800
平均日产污水量 m3/d 1667 1969 3591 4325 4971 8126 16686
渗入渗出率 % 15 15 15 15 15 15 15
平均日收集污水量 m3/d 1961 2316 4225 5089 5848 9345 19189

4.3 污水厂设计
4.3.1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MSBR池、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等设施。

表4.3-1  建(构)筑物及设备安装规模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土建设
计规模 设备安
装规模 一期数量 扩建后
总数量 备注
1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 2万 2万 1 2
2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 2万 2万 1 2
3 综合反应池 2万 2万 2 4 单池5000t/d
4 废水调节池 2万 2万 1 1
5 生产综合用房 2万 2万 1 1
6 办公综合楼 2万 2万 1 1
7 传达室 / / 1 1
8 尾水排放口 2万 / 1 1
4.3.2 污水处理工艺论证
MSBR工艺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SBR工艺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和发展起来的一种污水处理工艺,是目前最新的工艺之一。SBR工艺是间歇式活性污泥法,早在20世纪初已有应用。此法集进水、曝气、沉淀和出水在一个池子中完成。一般由多个池子构成一组,各池工作状态轮流变换运行,用滗水器间歇出水,故又称为序批式活性污泥法。该工艺将传统的曝气池、沉淀池从空间上的分布改为时间上的分布,形成构筑物紧凑的模块布置,最大的优点是节省占地。另外,可以减少污泥回流量。SBR经过演变和改良,发展为CASS、CAST、MSBR等工艺。MSBR工艺的工作原理如图4.3-1所示。

图4.3-1  MSBR工作原理图
MSBR的运行过程如下:污水进入厌氧池,回流污泥中的聚磷菌在此充分释磷,然后混合液进入缺氧池进行反硝化。反硝化后的污水进入好氧池,有机物被好氧降解,活性污泥充分吸磷后进入起沉淀作用的SBR池,沉淀后污水排放。此时另一边的SBR池在1.5Q回流量的条件下进行反硝化、硝化,或进行静置预沉。回流污泥首先进入浓缩池进行浓缩,上清液直接进入好氧池,而浓缩污泥则进入缺氧池。这样,一方面可以进行反硝化,另一方面可先消耗掉回流浓缩污泥中的溶解氧和硝酸盐,为随后进行的厌氧释磷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在好氧池与缺氧池之间有1.5Q的回流量,以便进行充分的反硝化。在工程实践中,通常将整个MSBR设计成一座矩形池,并分为不同单元,各单元起不同的作用。
MSBR工艺技术特点:
①与传统SBR工艺相比,MSBR系统是从连续运行的单元(如厌氧池)进水,从而改善了设备的利用率,也极大地改善了系统承受水力冲击负荷和有机物冲击负荷的能力。
②MSBR系统增加了低水头、低能耗的回流设施,从而极大地改善了系统中各单元内MLSS的均匀性。
③MSBR系统SBR池的水力条件经过专门处理。在SBR池中间设置的底部挡板避免了水力射流的影响,改善了水力状态,使得SBR池在出水时起到的是悬浮污泥层的过滤作用而非一般的沉淀作用。
④MSBR系统采用空气堰出水,而不是采用直接放空的形式排除已经进入集水槽内的悬浮固体,从而有效控制了出水悬浮物。
⑤MSBR附带了一项最新的除磷工艺,在回流污泥进入厌氧池前增加了一个污泥浓缩区,可减少硝酸盐进入厌氧区的机会,减少VFS因回流而造成稀释,从而大大提高除磷效果。
另外,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也采用MSBR工艺,现阶段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标。因此采用MSBR法较为合理,同时兼顾了脱氮除磷的要求,其工艺流程见图4.3-2。

图4.3-2  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工艺简述:污水首先经过粗格栅去除粗大杂物,经过初步分离后污水进入进水泵房,经泵提升后流经沉砂池上的转鼓分离机进一步去除较小的颗粒物,转鼓分离机截留物连同格栅截留下来的栅渣外运至垃圾场。污水经转鼓分离机后进入沉砂池进行砂水分离,分离出砂石液经砂水分离装置去除污水中的砂石,截留的砂经干化后外运。沉砂池出水进入厌氧水解池,在其中去除悬浮物和部分有机物。水解池出水自流入MSBR池进行好氧处理,出水达标后排入西苕溪。水解池内截留的污泥经过稳定化处理后和MSBR池中的剩余污泥一起排入集泥池,经浓缩脱水机浓缩脱水后,泥饼外运。
4.3.3 进出水水质预测
根据水量预测,至2020年,项目接纳工业污水量为7800m3/d,占设计规模20000 m3/d的39%。对于工业废水超过三级标准的,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措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接管;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含磷废水必须经处理达设计进水标准后方能排入污水管网。
结合项目近年来进出水水质情况,确定项目进出水水质如表4.3-3所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表4.3-3  项目进出水、设计进出水概况  单位:除pH值外,mg/L
类别 BOD5 CODCr SS NH3-N TP TN pH
现状进水 50~72 180~236 102~117 13~15 0.9~1.5 17~22 6~9
现状出水 7~10 36~50 7~9 1~3 0.3~0.5 5~8 6~9
设计进水 100 380 120 20 1.5 25 6~9
设计出水 10 50 10 5 0.5 15 6~9
4.3.4 污水厂排放口设置
项目将新建4公里的尾水排放管,新建排放管与现有排放管并行,排放点与现有排放口位于同处,位于西苕溪的新梅溪大桥下游约400m农灌泵站的下游(见图4.3-4),排放口距离省控断面(荆湾断面)4km以上,以确保出厂尾水与天然河水充分混合、自净达标后进入长兴境内。采用岸边淹没放流方式排放。
现有排口仅为排管直接排放,未设置标准化排放口。本环评建议:
①建设标准化排放口,需满足采样和安装流量计的建筑物,一般修建满足采样测流的阴井或10cm左右的平直明渠。如建设标准的测流槽(如矩形、梯型或U型槽等)、或者建设标准的测流堰(如矩形薄壁堰、三角薄壁堰等),所建设的测流槽、堰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将现有排放管与拟建排放管一并接入标准化排放口内。
②污水排放口必须设置符合环办[2003]95号规定的污水排放口标志牌,应设于污水排放口附近且醒目。标志内容保护排放口标志名称、单位名称、编号、污染物种类、 XX环境保护局监制等,字型为黑体字,如图4.3-3所示。

图4.3-3  污水排口标识


图4.3-4  梅溪污水厂排放口设置示意图
4.3.5 衔接工程
梅溪污水厂扩建工程采用现有MSBR工艺,同时将粗格栅、细格栅、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综合反应池数量增加一倍,从而使处理规模扩大一倍。其中,重点是新建2座综合反应池。
必须保证扩建期间污水的达标排放,因此在新增1座粗格栅、1座提升泵房、1座细格栅、1座旋流沉砂池及2座综合反应池等构筑物时,原有规模100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仍须保证正常运行,待新建工程完毕后与现有工程相连,及时完成调试工作,保证项目试运行成功。

4.4 管网工程
本项目将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
4公里的尾水排放管与现有排放管并行,沿线经过晓墅村、板桥村、梅溪村共3个村,排放点与现有排放口位于同处,具体布设情况见图4.3-4。
10公里城市纳污管网沿线经过梅溪村、甲子村、板桥村、龙口村、华光村、晓墅村、石龙村、独山头村、路西村共9个村,并与现有梅溪村、晓墅村、石龙村的污水管网相连,具体布设情况见附图3。

4.5 运营维护方案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由安吉县国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污水厂运行管理,给水管网维护、排污费收取等。根据运行维护实际需要,厂区配置运维人员如表4.5-5,其余运维人员由国源水务统一配置。
表4.5-5  运维人员配置表
项目工种 班制 类别 梅溪污水厂
生产人员 四班三运作 规划配置 8
现有人数 6
新增人数 2
中控室 四班三运作 规划配置 4
现有人数 2
新增人数 2
化验室 长日班 规划配置 1
现有人数 2
新增人数 -1
修理工 长日班 规划配置 1
现有人数 2
新增人数 -1
警卫及杂务 长日班 规划配置 4
现有人数 4
新增人数 0
合计 长日班 规划配置 18
现有人数 16
新增人数 2

4.6 工程污染源分析
4.6.1 施工期
4.6.1.1 废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作业的生产污水主要指工程管线跨河建设过程中施工浑水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含油污水及冲洗废水。
1、跨河施工废水
本项目给排水管网工程将穿越晓墅港,其中供水管线采用管桥跨跨越过河的方式进行施工。排水管道过程采用倒虹吸管的方式进行河道穿越,倒虹吸管施工采用挤压顶管施工方式,需在管道两端分别开挖接收井和工作井,接收井尺寸约为2.4m×2.4m,工作井的尺寸均为2.4m×4.5m。
架管桥和顶管作业时会产生一定量的泥浆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含油污水,围堰施工时在围堰建设和拆除的时候会引起周围水体浑浊,主要污染物是SS。
2、含油污水和冲洗废水
含油污水主要来自施工设备的冲洗水和施工机械的油污水。按施工规模估算,施工期含油污水发生量约2~4t/d,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施工场地冲洗废水量约1.2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悬浮物浓度约为2000mg/L,具有量少、呈间歇式排放特点。
3、生活污水
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是本工程建设期的主要水污染源。建设期不同阶段,施工人数不尽相同,一般为几百人不等,如按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量100L/人计,平均人每天产生BOD5为50g,CODCr为60g。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当施工高峰时,按施工人员100人计算,施工现场每天的生活污水及污染物发生量为CODCr4.8kg/d,BOD53kg/d。
4.6.1.2 废气
在整个施工阶段,土地平整、打桩、挖土、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久旱无雨时扬尘更严重。施工扬程主要为交通运输扬尘、自然风力起尘、地面建筑材料堆场扬尘和施工作业过程扬尘。
4.6.1.3 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大致可分为两类: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施工车辆等产生的移动交通噪声,施工机械大都有噪声高、无规则、突发性等特点。不同施工机械的噪声源强见表4.6-1。
表4.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
序号 设备名称 声功
率级 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5m 10m 20m 40m 60m 80m 100m 150m 200m
1 翻斗车 106 84 78 72 66 63 60 58 55 52
2 装载车 106 84 78 72 66 63 60 58 55 52
3 挖掘机 108 86 80 74 68 65 62 60 57 54
4 混凝土搅拌车 110 88 82 76 70 67 64 62 59 56
5 振捣棒 101 79 73 67 61 58 55 53 50 47
6 电锯 111 89 83 77 71 68 65 60 60 57
7 工程钻机 96 74 68 62 56 53 50 48 45 42
8 移动式空压机 109 87 81 75 69 66 64 61 58 55
4.6.1.4 固废
工程固废产生源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梅溪区域工程建设共计土石方开挖量33.93万m3(表土2.65万m3,一般土石方28.67万m3,水泥路面2.61万m3),填方30.89万m3(表土2.65万m3,一般土石方28.24万m3),产生弃方3.04万m3(一般土石方0.44万m3,水泥路面2.61万m3),区域工程建设无借方。本项目弃渣将与天子湖镇给排水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的弃渣一并运至天子湖天禹新村安置房工程基础填筑方综合利用。
按施工高峰期100人,人均垃圾产量0.8kg/d计,施工高峰期日产生活垃圾约0.08t/d。
4.6.2 营运期
污水处理厂本身就是一项环保综合工程,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将大大减少废水污染负荷,但污水处理厂同样也会产生一些污染。项目建设期主要是MSBR池、格栅池、贮泥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的主要污染来源及相应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具体见表4.6-2。
表4.6-2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
污染因子 主要污染物 来 源 排放特征
废水 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总磷等 污水处理后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等 连续或间歇
废气 恶臭废气、食堂油烟等 废水处理过程、食堂等 无组织排放
噪声 Leq 鼓风机、脱水机等机械噪声 不规则
固废 栅渣、泥砂、剩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污水处理过程和职工生活 间歇排放
4.6.2.1 废水
根据工程的设计规模及所要求达到的出水排放标准,即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项目主要废水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4.6-3。
表4.6-3  梅溪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达标排放浓度(mg/L) 设计规模达标排放量(t/d)
废水量 / 20000
CODCr 50 1
BOD5 10 0.2
SS 10 0.2
氨氮 5 0.1
总磷 0.5 0.01
石油类 1 0.02
计算可得,梅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污水排放量为2万m3/d(730万m3/a),CODCr排放量约1 t/d(365 t/a)、BOD5 0.2 t/d(73t/a)、SS 0.2 t/d(73 t/a)、氨氮 0.1 t/d(36.5 t/a)、总磷 0.01 t/d(3.65t/a)、石油类0.02t/d(7.3t/a)。
本项目职工18人,则将新增少量生活污水,按人均日用水量100 L/d、生活污水产生系数0.8计,则生活污水发生量增加1.44m3/d即525.6m3/a。生活污水水质与一般城市生活污水相当,即CODCr 300 mg/l、SS 200 mg/L、氨氮 30 mg/l、总磷 4 mg/L,则本工程将新增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158t/a、SS 0.105t/a、氨氮0.016t/a、总磷 0.002t/a,该废水可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粗格栅前的配水井,参与全厂污水处理。此外,污泥经压滤脱水过程将产生少量滤液、冲洗水,根据污泥脱水前后的含水率及污泥量计算可得,本项目污泥压滤产生的废水约为2.52m3/d(919.8m3/a),须返回反应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综上,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及污泥压滤废水均随全厂达标废水一并排入西苕溪。
4.6.2.2 噪声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房的鼓风机、污水泵房的各类水泵、脱水机、固液分离机、砂水分离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各设备的噪声强度约75~95dB,具体见表4.6-4。

表4.6-4  污水处理厂工程噪声排放情况
序号 设备 型号 噪声值(dBA)
1 鼓风机 CF-150 83.3(低速运转)
88.4(高速运转)
2 脱水机 LW520W 86.8
3 旋转式固液分离机 ZGC-2000 79.0
4 砂水分离机 ZSF-360 74.7
5 提升水泵 DMO75KQO400A 71.1
6 配电房 / 73.3
7 污泥泵站 / 71.0
4.6.2.3 固体废物
1、生产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及污泥脱水后的泥饼。
①格栅间栅渣
根据工程经验数据,格栅间栅渣的产生率为75m3/106m3 污水,容重960kg/m3。项目污水处理规模50000m3/d,则格栅间栅渣产生量为1.44t/d(527.06t/a)。
②沉砂池沉砂
根据工程经验数据,沉砂池沉砂的产生率为30m3/106m3污水,容重1500kg/m3。项目污水处理规模20000m3/d,则沉砂池沉砂产生量为0.54t/d(198.56t/a)。
③污泥脱水后的泥饼
生化池的剩余污泥和沉淀池去除的悬浮物进入污泥浓缩系统进行处理。污水中悬浮物质含量越多、溶解性污染浓度越高、污水的净化率越高,其产生污泥的量也就越多。由于进水水质及处理效率在不断变化,难以精确计算污泥产生量。设计时往往根据有关公式计算污泥产生量,再结合生产中污泥产量统计值,确定污泥产量。根据工程经验数据,本工程污泥经浓缩脱水后最终产生的泥饼量(含水率60%)为5.56t/d(2027.94t/a)。
2、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为18人,按照每日人均1kg估算,每天产生18kg,年产生量约为6.57t。
本项目主要处理城镇生活污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本),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不包含在危险废物名录之中,不属于危险废物;栅渣的主要成份是生活污水中的果皮、废弃包装袋、菜帮、动物尸体等,沉砂的成份主要为砂石,栅渣和沉砂中不含特殊的有毒有害成分,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拟将污泥脱水后的泥饼(含水率为50%)与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生活垃圾一同送往八一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表4.6-5  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固废来源 名称 产生量 处理、处置方式
t/d t/a
1 一般固体废物 格栅间 栅渣 1.44 527.06 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2 沉砂池 砂、石等 0.54 198.56
3 污泥脱水机房 泥饼 5.56 2027.94
4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018 6.57
合计 7.558 2760.13
通过上述计算可知,安吉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固废产生量约7.558t/d(2760.13t/a),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4.6.2.4 废气
1、工艺废气
污水处理厂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废气,主要来源于有机物生物降解过程产生的一些还原性有毒有害气态物质,经水解、曝气或自身挥发而逸入环境空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厂产生恶臭的环节主要有生物反应池、格栅池、污泥浓缩池与脱水等,臭气以反应池为较强。恶臭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硫醇类、硫醚类、硫化物、醛类、脂肪类、胺类、酚类等,对污水处理厂而言,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
本项目以MSBR法作为污水处理工艺,恶臭发生源主要是贮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MSBR反应池、格栅井等处。由于在工程设计时将贮泥池、格栅井、MSBR反应池中的厌氧区等构筑物进行密闭起来以控制臭气外逸,同时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因此这部分臭气排放量较少,本环评不进行定量计算。故本项目恶臭污染物NH3和H2S主要来自MSBR池的好氧生化池及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沉砂池等,根据对同类型污水处理工艺的类比调查监测结果,污水处理过程恶臭污染物NH3和H2S在各处理单元的排放系数,具体见表4.6-6。
表4.6-6 单位面积排放源强  单位:mg/s·m2
构筑物名称 NH3 H2S
生物反应池 0.103 2.6×10-4
沉淀池 0.007 1.7×10-4
脱水机房 0.005 0.30×10-5
计算得梅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源强,见表4.6-7。
表4.6-7  梅溪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排放量
构筑物 面积(m2) NH3(kg/h) H2S(kg/h)
好氧生化池 2214 0.832 0.002
细格栅沉砂池 20 0.0006 1.22E-05
脱水机房 600 0.0108 6.48E-06
合 计 2834 0.832 0.002
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对恶臭废气进行治理,本次环评要求好氧生化池、细格栅沉砂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必须加盖密封收集(集气率不低于95%),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H2S和NH3等恶臭污染物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5%,则本项目恶臭气体治理后的污染源强见表4.6-8。
表4.6-8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污染
因子 无组织 有组织
t/a kg/h g/s/m2 t/a kg/h g/s/m2
NH3 0.0096 0.0843 4.13E-06 0.0087 0.0759 3.93E-06
H2S 2.30E-05 2.02E-04 9.89E-09 2.07E-05 1.82E-04 9.40E-09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污水厂设有食堂,食堂油烟可按食用油消耗系数计算。一般食堂食用油消耗系数约7.0 kg/100人·天,污水厂扩建后职工为18人,则食用油新增消耗量为1.26 kg/d,即459.9kg/a,食用油约3%在烹饪过程中散发出来,则新增食堂油烟产生量13.8kg/a。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率≥60%,风机风量为4000m3/h,则本项目新增的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量为5.52kg/a,排放浓度为1.89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限值要求。
4.6.3污染源汇总
本项目扩建前后“三本帐”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4.6-9。
表4.6-9  项目建设前后“三本帐”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扩建前排
放量(t/a) 扩建项目
排放量(t/a) “以新带老”
削减量(t/a) 总排放
量(t/a) 去向




物 NH3 3.644 0.0048 3.63 0.0096 无组织排放
H2S 0.009 0.0000115 0.01 0.0000230
NH3 / 0.0087 0 0.0087 经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排放
H2S / 0.0000207 0 0.0000207
油烟 2.07 0.00138 2.06862 0.00138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物 污水量 3650000 3650000 0 7300000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苕溪
CODCr 182.5 182.5 0 365
BOD5 36.5 36.5 0 73
SS 36.5 36.5 0 73
氨氮 18.25 18.25 0 36.5
总磷 1.825 1.825 0 3.65
石油类 3.65 3.65 0 7.3



物 格栅渣 273.75 253.31 0 527.06 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
沉砂池泥砂 109.5 89.06 0 198.56
剩余污泥(脱水后) 459.9 1568.04 0 2027.94
生活垃圾 9.855 3.285 3.285 6.57

第五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1 自然环境概况
5.1.1 地理位置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在东经119º14′~119º53′和北纬30º23′~30º53′之间,它东临湖州市吴兴区、德清县,西与安徽省宁国市、广德县交界,南接杭州市余杭区、临安市,北连湖州市长兴县,属长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全县总面积1886km2,其中林业用地1319.35km2,竹林面积95万亩,称为“中国毛竹之乡”,是浙江省重要林区县。
2012年5月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现辖递铺镇、梅溪镇、天子湖镇、鄣吴镇、杭垓镇、孝丰镇、报福镇、章村镇、天荒坪镇、溪龙乡、皈山乡、上墅乡、山川乡9镇4乡和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梅溪镇位于安吉县境东北部,东经119.46度,北纬30.46度,地处杭嘉湖(杭州、嘉兴、湖州)平原西部边缘。东接长兴县和吴兴区;北连长兴县;西邻本县天子湖镇;南接德清县和本县递铺镇、溪龙乡。全镇总面积192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口7万人。全年平均气温16.58℃,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降水量800毫米。梅溪镇是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水上运输业为龙头的乡镇,是安吉县“一主三副”重点发展城镇之一,湖州市确立的17个重点培育中心镇之一,浙江省省级中心镇。。
梅溪污水厂扩建工程位于梅溪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址内,利用预留用地。厂址位于梅溪中心城镇总体规划中的晓墅组团西北角。项目拟建地其东侧、东北侧为无名小路,路以东为农田;东南侧、南侧目前为石子涧村农民聚居点,西侧、西北侧、北侧均为农田。
5.1.2 地形、地貌、地质
安吉县地处天目山北麓,为一个山区县,天目山脉西起浙皖边境的百丈峰,经西天目和东天目从西南向东北延伸至安吉县境内,分东西两支分布于安吉县东南和西南部。安吉县境内地形比较复杂,有山地、丘陵、岗地和平原四种类型,境内的西南和东南部为山地,占全县面积的11.5%,中部为丘陵区,占全县面积的50%,西北部为岗地,占全县面积的13.1%,中部和东北部为西苕溪及其支流的冲积平原,占全县面积的25.4%。整个地势自南向东北倾斜,以西苕溪为轴线成“簸箕形”。境内群山起伏、秀竹连绵、山清水秀,生态环境良好。
项目沿线地质条件如下: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设防水准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分区属1区,工程区场地为中硬场地,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区域构造稳定。
(2)位于冲积阶地段管线地基浅层地层主要由Ⅰ1层杂填土、Ⅰ2层素填土、Ⅱ1层粉质粘土、Ⅱ2层砂砾石、Ⅱ3层碎石土以及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组成。Ⅰ2层素填土、Ⅱ1层粉质粘土、Ⅱ2层砂砾石、Ⅱ3层碎石土以及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作为地基持力层。位于过山段管线地基浅层地层主要由Ⅱ3层碎石土和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组成。Ⅱ3层碎石土和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作为地基持力层。
(3)Ⅱ2层砂砾石中夹淤泥质土透镜体,若开挖时遇有淤泥质土透镜体,应做挖除处理,换以砂砾石垫层。
(4)管线通过河道转弯凸处部、临河段和山区跨冲沟段,在洪水期易受洪水冲刷掏蚀作用,应做好相应处理措施。
(5)工程区大部分位于河道Ⅰ级阶地,地势平坦,地下水埋深浅,考虑洪水期地下水位抬升,最大地下水位高程可按地面高程考虑,存在抗浮问题。
(6)位于山丘范围内管线地基地层主要由Ⅱ3层碎石土和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组成。Ⅱ3层碎石土和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承载力满足要求,可作为地基持力层,局部分布的建筑垃圾等松散堆积体需清除。在管线通过上覆土层与基岩交界处易形成不均匀沉降,需采取相应工程处理措施。
(7)管线大部分在河道两岸Ⅰ级阶地,管道一般可采用浅基础方案。在山丘段部分山体强风化岩出露或仅厚度很薄的残坡积层,在清除表层松散覆盖层及表层极破碎岩体后,管道可置于强风化基岩上,管线应采用支墩加固,避免水平向滑移。在河道两岸阶地以及山丘表层残坡积覆盖层厚度较大的区域可采用浅基础的方式,视管道埋置深度开挖至Ⅰ2层素填土、Ⅱ1层粉质粘土、Ⅱ2层砂砾石、Ⅱ3层碎石土以及Ⅹ层泥岩、页岩、花岗岩组成。Ⅰ2层素填土、Ⅱ1层粉质粘土、Ⅱ2层砂砾石、Ⅱ3层碎石土。在阶地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区域,应做好排水工作。
(8)工程区属于暴雨多发地区,洪水暴涨暴落,管线通过河道转弯凸处部、临河段和山区跨冲沟段,在洪水期易受洪水冲刷掏蚀作用,应做好相应处理措施。
(9)在地基施工开挖基坑时,局部地下水位较浅,一些地层底部湿或饱和,容易引起基坑边坡坍塌。特别在雨期应注意观察基坑周围变形,以便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10)工程区河流曲折,经历过多次改道,局部分布有暗塘、古河道,部分地段地层变化较大,建议在下一阶段加深工程地质勘探精度。
5.1.3 水文特征
安吉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属北亚热带季风区。根据安吉县气象站观察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5.7℃,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4℃,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0℃。极端最高气温40.8℃,极端最低气温-17.4℃,多年平均水气压16.2hpa,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1%,全年无霜期200至226天,除深山区日照时间较短外,其余地区的日照较足,多年平均日照1861小时,风向以北风为主,全年平均风速1.8m/s,最大风速17.7m/s。根据安吉县雨量站1956~2000年系列降雨资料的统计分析,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25.8mm,本区域平均降雨量1400~1500mm之间。降雨量在年内和年际变化较大,年内降雨量主要集中在4至10月,约占年降雨量的75%.
本区地下水类型,主要有碎屑岩类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裂隙水主要赋存在页岩等基岩中,受断层及节理控制,深部岩体一般为不透水层;孔隙水主要赋存在山体残坡积碎石土及河道漫滩砂砾卵石中,含水较丰富。河溪径流由大气降水和地下径流补给,并排泄于河流。
区内地下水一般为无色、无味、透明的软水,其中第四系孔隙水一般为重碳酸型淡水,局部为微咸水。基岩裂隙水、岩溶水为重碳酸钙(钙镁、钙钠)型淡水,其中局部岩溶水为极硬水。地下水对砼有弱腐蚀性。
5.1.4 气候特征
安吉气候宜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总特征是:光照充足、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适宜农作物的生长。安吉县农业资源丰富,拥有竹笋、白茶、高山蔬菜等一大批名优、新、特、农产品,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安吉环境优美,大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水体质量极大部分在二类水体以上。
2012年总的气候概况是:平均气温偏高,雨量、雨日数和日照均正常。平均温度偏高月份集中在春、夏季;今年极端最低气温接近历史极端最高值。全年降水量正常,但各月降水量起伏较大。全年日照正常月份超过一半,全年日照稳定,接近历史平均状态。
2012年全年气候变化对民生和工农业生产影响较为复杂,有6件重要的天气、气候事件,分别为:(1)、年初雨雪持续气温低,大伙盼晴盼到三月底;(2)、四月二日夜里飑线到,十年难遇大风来报道;(3)、六月梅雨期雨量偏少,出梅入梅时间短而巧;(4)、八月台风海葵来袭击,连破历史记录;(5)、温度异常晓春至初秋,秋意绵长近三月不休;(6)、年底冷空气强雪花飘,全年最低温度才来到;但2012年总体仍属于正常年份。日照:全年日照时数1930.8小时,比常年值多77.4小时。
5.1.5 植被、生物多样性
安吉县内主要地层有第四系、侏罗系和志留系地层。第四系主要分布在河谷平原,山区的河谷和谷坡,厚度1~15m,一般为二元结构,表层为粘性土或砂性土,底层为砂或砂砾面;侏罗系主要分布在递铺溪和石马港上游,浒溪西边,厚度190~8130m,为紫红——棕红色砂岩,粉砂岩,流纹班岩。志留系主要分布在递铺港,和石马港中上游,梅园溪流域和浒溪东面,厚度220~5230m,为石英砂岩、粉砂岩、泥岩和页岩。
按《浙江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土壤工作暂行分类方案》标准,全县土壤归纳为6个土类,13个亚类,35个土属,72个土种,以红壤、水稻土为主。
安吉是多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9.4%,拥有山林198万亩,其中竹林面积100万亩,为全国著名的“中国竹乡”。县南端龙王山海拔1587.4m,是省级自然保护区。
植被以亚热带北缘混生落叶的常绿阔叶林为主。由于安吉县气候条件适宜,地形地貌多样,有利于多种生物繁衍、栖息,所以生物资源较为丰富。植物资源主要有粮、油作物、经济作物、竹林。粮油作物以水稻、油菜为主,此外还有大豆、小麦、蚕豆、甘薯、玉米等。经济作物主要是蔬菜、瓜、茶等。

5.2 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5.2.1 社会环境概况
安吉建县于公元185年,县名取《诗经》“安且吉兮”之意。安吉地处浙江西北部,北靠天目山,面向沪宁杭。全县总面积188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万,辖8镇3乡4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013年全县年末户籍人口46.18万人,其中男性22.99万人、女性23.19万人;非农人口13.37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60岁以上人口8.70万人,占总人口的18.8%。全年出生人口4272人,出生率为9.3‰;死亡人口2808人,死亡率为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2‰。全年计划生育率为97.6%。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85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71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
梅溪镇位于安吉县境东北部,东经119.46度,北纬30.46度,地处杭嘉湖(杭州、嘉兴、湖州)平原西部边缘。东接长兴县和吴兴区;北连长兴县;西邻本县天子湖镇;南接德清县和本县递铺镇、溪龙乡。全镇总面积192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口7万人。全年平均气温16.58℃,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降水量800毫米。梅溪镇是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水上运输业为龙头的乡镇,是安吉县“一主三副”重点发展城镇之一,湖州市确立的17个重点培育中心镇之一,浙江省省级中心镇。
5.2.2 社会经济情况
近年来,安吉县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以“中国美丽乡村”创建为抓手载体,将整个县域作为一个大农村来规划建设,把全县作为一个大景区来管理经营,作为一个大生态博物馆来布局展示,培育品牌产业、建设品位村镇、塑造品质农民,探索出了一条三产联动、城乡融合、农民富裕、生态和谐的符合地方特色的科学发展道路。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5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42.3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5280元和17617元。
梅溪是悠久的商贸名镇。历史上的梅溪镇水运相当活跃。解放前,陆路交通未畅达时,梅溪为安吉、孝丰两县土特产和工业用品的对外输出商贸重镇,与南浔齐名。解放后不久,浙江省第一座大型火力发电长——浙江省属梅溪发电厂落户梅溪。随后,梅溪曾涌现出了轻工机械厂、机床厂、晓墅丝绸、锅炉厂等一批实力雄厚的轻工企业。上世纪70年代末,梅溪镇工业总产值占全县的70%,是名副其实的工业大镇。2009年,安吉县召开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动员大会,安吉县临港经济区建设正式启动。安吉县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旨在通过发挥梅溪临港区位和资源优势,实施“以港兴业、港镇互促”,打造工业“金三角”战略,形成临港产业的培育和集聚,使临港经济成为全县工业区经济、生态经济之后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特色经济高地。2012年,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正式挂牌。按照规划,示范区将形成“一核心两组团”的总体架构。其中梅溪组团主要包括安吉临港经济区及周边部分区块,规划总面积9.1平方公里。
梅溪有着优良的农业基础,土地肥沃,有“鱼米之乡”之美称,是太湖平原重要商品粮、商品油基地。全镇拥有万亩欧美速生杨丰产林基地、千亩优质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千亩无公害稻米生产基地、花卉苗木草坪基地、白茶基地、紫竹基地、万头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设施基地等八大农业产业基地,其中上赵1200亩无公害标准化示范青虾基地,通过省级质量验收。万头无公害生猪先后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标号和省绿色农产品证书。优质稻米、良种水产、蚕桑、果蔬、花卉苗木等效益农业有了新的发展。

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3.1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了解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课题组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在髙禹净水厂上下风向布设了石子涧村、污水厂西北角2个监测点,监测布点图见附件监测报告。
5.3.1.1 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5.3-1。
表5.3-1  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石子涧村
2#污水厂西北角 PM10 监测7天,测日均值。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氨、硫化氢 监测7天,每天监测4次
(时间为02、08、14、20)。
5.3.1.2 监测时间
采样于2014年1月6~10日,1月13~14日进行。
检测于2014年1月6~20日进行。
5.3.1.3 监测分析方法与质量保证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3-2。
表5.3-2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采用标准
PM10 滤膜吸附
重量法分析 HJ 618—2011
二氧化硫 溶液吸收甲醛吸收-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分析 HJ 482—2009
二氧化氮 溶液吸收
Saltzman法分析 GB/T 15435—1995
氨 溶液吸收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分析 HJ 533—2009
硫化氢 溶液吸收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分析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
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7年)
5.3.1.4 监测结果
日均值监测期间气象参数同步测定情况见表5.3-3;日均值监测结果见表5.3-4;小时值监测期间气象参数同步测定情况见表5.3-5;小时值监测结果见表5.3-6。
表5.3-3   日均值监测期间气象参数同步测定情况
日期 平均气温(℃) 平均气压(kPa) 风速(m/s) 风向 天气状况
1月6日09:00
~1月7日09:00 8.5 102.7 1.0 ~ 3.0 东北风 晴
1月7日09:00
~1月8日09:00 6.0 102.8 1.0 ~ 3.0 西北风 阴
1月8日09:00
~1月9日09:00 4.0 102.8 1.0 ~ 2.5 西北风 阴
1月9日09:00
~ 1月10日09:00 3.0 102.9 1.0 ~ 3.0 东北风 晴
1月10日09:00
~1月11日09:00 3.4 102.9 1.0 ~ 2.0 东南风 晴
1月13日09:00
~1月14日09:00 2.4 102.9 1.0 ~ 3.0 东北风 晴
1月14日09:00
~1月15日09:00 3.0 102.9 1.0 ~ 2.0 东南风 晴
表5.3-4  日均值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测点 监测时间 PM10 测点 监测时间 PM10
1#石子涧村 1月6日09:00
~1月7日09:00 0.105 2#污水厂西北角 1月6日09:00
~1月7日09:00 0.096
1月7日09:00
~1月8日09:00 0.072 1月7日09:00
~1月8日09:00 0.076
1月8日09:00
~1月9日09:00 0.063 1月8日09:00
~1月9日09:00 0.068
1月9日09:00
~1月10日09:00 0.109 1月9日09:00
~1月10日09:00 0.076
1月10日09:00
~1月11日09:00 0.114 1月10日09:00
~1月11日09:00 0.100
1月13日09:00
~1月14日09:00 0.062 1月13日09:00
~1月14日09:00 0.069
1月14日09:00
~1月15日09:00 0.071 1月14日09:00
~1月15日09:00 0.063
表5.3-5  小时值监测期间气象参数同步测定情况
日期 风向 风速(m/s) 气温(℃) 气压(kPa) 天气状况
1月6日 02:00~03:00 东北风 1.0 6.5 102.8 晴
08:00~09:00 东北风 1.0 8.0 102.7 晴
14:00~15:00 东北风 3.0 12.2 102.5 晴
20:00~21:00 东北风 2.0 9.3 102.7 晴
1月7日 02:00~03:00 西北风 1.5 5.8 102.8 阴
08:00~09:00 西北风 1.0 6.4 102.8 阴
14:00~15:00 西北风 1.0 8.4 102.7 阴
20:00~21:00 西北风 1.1 7.5 102.7 阴
1月8日 02:00~03:00 西北风 3.0 6.0 102.8 阴
08:00~09:00 西北风 3.0 6.2 102.8 阴
14:00~15:00 西北风 2.5 5.4 102.8 阴
20:00~21:00 西北风 2.5 3.5 102.9 阴
1月9日 02:00~03:00 东北风 1.2 2.5 102.9 晴
08:00~09:00 东北风 1.0 3.4 102.9 晴
14:00~15:00 东北风 2.1 5.5 102.8 晴
20:00~21:00 东北风 1.5 2.7 102.9 晴
1月10日 02:00~03:00 东南风 1.0 -1.0 103.1 晴
08:00~09:00 东南风 1.2 0.3 103.1 晴
14:00~15:00 东南风 3.0 6.8 102.8 晴
20:00~21:00 东南风 2.1 5.6 102.8 晴
1月13日 02:00~03:00 东北风 1.1 3.3 102.8 晴
08:00~09:00 东北风 1.4 3.5 102.8 晴
14:00~15:00 东北风 2.3 5.0 102.7 晴
20:00~21:00 东北风 1.4 3.2 102.8 晴
1月14日 02:00~03:00 东南风 1.3 1.0 102.9 晴
08:00~09:00 东南风 1.0 1.2 102.9 晴
14:00~15:00 东南风 2.1 5.3 102.8 晴
20:00~21:00 东南风 1.8 0.1 103.0 晴
表5.3-6  小时值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测点 时间 氨 硫化氢 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
1# 1月6日 02:00~03:00 0.056 0.003 0.041 <0.030
08:00~09:00 0.072 0.002 0.053 0.041
14:00~15:00 0.070 0.004 0.048 <0.030
20:00~21:00 0.060 <0.001 <0.015 <0.030
1月7日 02:00~03:00 <0.04 0.003 <0.015 <0.030
08:00~09:00 <0.04 0.002 <0.015 <0.030
14:00~15:00 <0.04 0.003 0.027 <0.030
20:00~21:00 <0.04 0.002 0.020 <0.030
1月8日 02:00~03:00 0.041 0.002 0.015 <0.030
08:00~09:00 <0.04 0.003 0.030 <0.030
14:00~15:00 <0.04 0.003 0.058 <0.030
20:00~21:00 0.082 0.003 <0.015 <0.030
1月9日 02:00~03:00 0.055 0.004 <0.015 <0.030
08:00~09:00 0.091 0.002 0.030 <0.030
14:00~15:00 <0.04 0.002 0.038 <0.030
20:00~21:00 <0.04 0.002 <0.015 <0.030
1月10日 02:00~03:00 <0.04 0.003 0.024 <0.030
08:00~09:00 <0.04 <0.001 0.034 <0.030
14:00~15:00 0.048 0.002 <0.015 <0.030
20:00~21:00 0.047 0.003 <0.015 <0.030
1月13日 02:00~03:00 0.072 0.002 0.019 <0.030
08:00~09:00 <0.04 0.002 0.023 0.035
14:00~15:00 0.051 0.002 0.027 <0.030
20:00~21:00 0.055 0.002 0.026 <0.030
1月14日 02:00~03:00 <0.04 0.002 0.025 <0.030
08:00~09:00 0.050 0.002 0.020 <0.030
14:00~15:00 <0.04 0.002 0.023 <0.030
20:00~21:00 <0.04 0.002 0.024 <0.030
2# 1月6日 02:00~03:00 0.097 0.006 0.048 0.048
08:00~09:00 0.064 0.004 0.052 0.040
14:00~15:00 0.050 0.004 0.041 <0.030
20:00~21:00 0.041 <0.001 0.025 <0.030
1月7日 02:00~03:00 <0.04 0.002 <0.015 <0.030
08:00~09:00 <0.04 0.002 <0.015 <0.030
14:00~15:00 <0.04 0.003 0.029 <0.030
20:00~21:00 <0.04 0.002 <0.015 <0.030
1月8日 02:00~03:00 <0.04 0.002 0.019 <0.030
08:00~09:00 0.065 0.003 0.037 <0.030
14:00~15:00 <0.04 0.003 <0.015 <0.030
20:00~21:00 0.072 0.002 <0.015 <0.030
1月9日 02:00~03:00 0.078 0.002 <0.015 <0.030
08:00~09:00 0.112 0.003 <0.015 <0.030
14:00~15:00 0.041 <0.001 0.032 <0.030
20:00~21:00 <0.04 0.003 0.019 <0.030
1月10日 02:00~03:00 0.041 <0.001 0.034 <0.030
08:00~09:00 0.069 0.003 0.029 <0.030
14:00~15:00 <0.04 0.003 0.024 <0.030
20:00~21:00 <0.04 0.002 0.016 <0.030
1月13日 02:00~03:00 <0.04 0.003 0.037 0.030
08:00~09:00 <0.04 0.002 0.017 <0.030
14:00~15:00 0.046 0.003 0.025 <0.030
20:00~21:00 <0.04 0.003 <0.015 0.032
1月14日 02:00~03:00 <0.04 0.002 0.033 <0.030
08:00~09:00 <0.04 0.003 0.027 <0.030
14:00~15:00 0.051 0.003 0.018 <0.030
20:00~21:00 0.080 0.004 0.039 <0.030
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从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结果看,各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范围为0.062~0.114mg/m3,监测值均小于其日均标准限值0.15mg/m3;NO2小时值浓度范围为<0.015~0.058mg/m3,均小于其小时平均标准限值0.20mg/m3;SO2日均浓度范围为<0.030~0.041mg/m3,均小于其小时平均标准限值0.50mg/m3。
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从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结果看,各监测点NH3日均浓度范围为<0.04~0.112mg/m3,监测值均小于标准限值0.2mg/m3;各监测点H2S日均浓度范围为<0.01~0.006mg/m3,监测值均小于标准限值0.01mg/m3。
综上所述,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功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5.3.2 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西苕溪,发源于安吉县与安微省宁国市交界的海拔862m的狮子山南麓的大沿坑,在长潭与南溪汇合后流入递铺镇境内,沿途汇入大溪、浒溪、递铺溪等支流,在梅溪镇上又分为西苕溪主流和晓墅港分支,分别有浑泥港和昆铜港汇入,主流和直流出境后在长兴县吴山渡汇合,流经长兴县和湖州市吴兴区入太湖。西苕溪在安吉县境内全长108.3 km,其中干流长50.2 km,流域面积1806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95.7%,属常年河。
2013年起,安吉县环保部门对县内各乡镇交界断面进行监测考核,项目管网及污水厂区域考核断面有荆湾监测断面,监测数据如表5.3-7,水质基本符合Ⅲ类水功能区要求。
表5.3-7  荆湾监测断面2013年水质监测汇总表  单位:mg/L
采样日期 pH DO CODMn BOD5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CODCr
2012.1.4 7.20 7.83 3.03 2.5 0.144 0.094 <0.05 9.42
2012.11.5 7.18 6.31 2.87 <2 0.5 0.050 <0.05 6.68
2012.3.1 7.30 10.2 2.26 2.73 0.522 0.056 <0.05 12.7
2012.5.2 7.02 7.89 2.02 2.02 0.424 0.024 <0.05 15.8
2012.7.2 7.22 5.13 2.89 <2 0.314 0.045 <0.05 11.6
2012.9.3 7.13 5.85 2.84 <2 0.402 0.018 <0.05 10.4
Ⅲ类 6~9 5 6 4 1.0 0.2 0.05 20
5.3.3 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分析实验室于2014年1月15日,对梅溪污水厂所在地块厂界及周边敏感点石子涧村、龙口村、梅溪村的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布点见附件监测报告的附图,具体监测数据见表5.3-8。
表5.3-8 声环境监测结果
测点 监测时间 Leq 测点 监测时间 Leq
4#东厂界 昼 48.6 7#北厂界 昼 46.4
夜 46.5 夜 44.3
5#南厂界 昼 49.5 8#石子涧村 昼 47.1
夜 47.2 夜 45.0
6#西厂界 昼 48.0 / / /
夜 45.9 / /
监测结果表明:目前项目所在地块各厂界及敏感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46.4dB~40.5dB之间、夜间噪声在44.3dB~47.2dB之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目前项目所在地块声环境质量较好。
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6.1.1 施工扬尘与水土流失
在整个施工阶段,土地平整、打桩、挖土、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等过程都存在着扬尘污染,久旱无雨时扬尘更严重。施工扬程主要为交通运输扬尘、自然风力起尘、地面建筑材料堆场扬尘和施工作业过程扬尘。
6.1.1.1 交通运输扬尘
根据有关资料介绍,施工及装卸车辆行驶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约占总量的60%,并与道路的路面及车辆行驶的速度有关。据有关文献介绍,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估计:


式中:Q  汽车行驶扬尘,kg/km·辆;  V  汽车行驶速度;m/s;
W  汽车载重量,吨;       P  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显然限制车辆速度和保持地面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据有关试验表明,在施工场地实施洒水作业4-5次/天,其扬尘TSP的影响距离可控制在20-50m 范围。
6.1.1.2 风力起尘
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黄沙、水泥)及开挖、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土,在天气干燥及大风时即会产生扬尘。这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估计:


  式中:Q  起尘量,kg/t﹒a;  V50  距地面50m高处风速,m/s;
     Vo  起尘风速,m/s;  W  尘粒含水率,%。
Vo和粒径与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表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另外在填方过程中,注意对所填土方及时夯实处理,可减少风力扬尘和水土流失。
6.1.1.3 水土流失
由于污水厂建设过程中涉及一定程度的土地裸露,将导致不同程度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现象。从而对附近的溪流、土壤结构等产生潜在的危害。这种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现象在梅雨季节强降水季节会变得更为突出。
6.1.2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产生,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此外,室内装修也会产生噪声。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及其衰减情况列于表6.1-1。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互相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3~8dB,一般不超过10dB。
表6.1-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
序号 设备名称 声功
率级 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5m 10m 20m 40m 60m 80m 100m 150m 200m
1 翻斗车 106 84 78 72 66 63 60 58 55 52
2 装载车 106 84 78 72 66 63 60 58 55 52
3 挖掘机 108 86 80 74 68 65 62 60 57 54
4 混凝土搅拌车 110 88 82 76 70 67 64 62 59 56
5 振捣棒 101 79 73 67 61 58 55 53 50 47
6 电锯 111 89 83 77 71 68 65 60 60 57
7 工程钻机 96 74 68 62 56 53 50 48 45 42
8 移动式空压机 109 87 81 75 69 66 64 61 58 55
由表6.1-1可知,施工作业噪声昼间的影响距离一般在50m内,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污水厂东南侧西120m处的石子涧村,施工噪声对其影响较小。但管网工程的施工将从少量民房附近穿过,有些施工不得不安排在夜间进行。施工单位应当向安吉县环保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并告示附近居民。同时安排相应的防治和缓解措施,减少此类影响。总体而言,管线布设施工期相对较短,影响时间短,影响面也较小;施工噪声除夜间影响较大外,昼间影响较小。要求对临近村庄的管线段施工加强隔声围护,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管理必须结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和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高噪机械施工。
6.1.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作业的生产污水主要指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含油污水、设备冲洗水和工程管线跨河建设过程中施工浑水。
6.1.3.1 施工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
排水管穿越方式为为开挖后采用倒虹管。在进行开挖作业时,首先需修建施工围堰,然后在围堰内进行开挖施工,由此可见,对河道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围堰的修筑和拆除。围堰修建过程中仅造成围堰附近河道水体中SS浓度增高,一旦围堰修建结束,其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也将随之结束;围堰拆除作业施工时,其对水环境的影响与围堰修筑时类似,其造成的水体SS浓度增高仅限于施工作业期间的局部地区,随着围堰拆除作业的结束这一不利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6.1.3.2 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跨河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是作业时产生一定量的泥浆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含油污水。泥浆应设置临时沉淀池,待泥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或是回用于施工、绿化,施工机械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
6.1.3.3 含油污水
含油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的冲洗水和施工机械的油污水。按施工规模估算,施工期含油污水发生量约为2~4m3/d,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SS浓度也较高。
项目的管网工程大部分沿河道或公路铺设,需注意对含油废水的收集,以避免污染水环境。机械设备在冲洗前应首先清除油污和积油,再用清水冲洗,一般情况下,废水含油量较低,但也需设置接收池,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是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另外,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进入水体。
6.1.3.4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影响
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是本工程建设期的主要水污染源。建设期不同阶段,施工人数不尽相同,一般为几百人不等,如按施工人员每天生活用水量100L/人计,平均人每天产生BOD5为50g,COD为60g。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当施工高峰时,按施工人员100人计算,施工现场每天的生活污水及污染物发生量为COD4.8kg/d,BOD53kg/d。
根据分析,管道沿线的村民将是本工程施工人力的主要来源,他们昼出夜归,宿于各自的村舍中,他们的生活污水主要集中在各自生活的村庄。因此,要求在施工场地配备相应数量的移动公厕,以解决施工人员工作时的生活污水问题。同时,应加强施工管理,避免生活污水排入天子岗水库现象。
6.1.3.5 施工物资流失的影响
建设期由于土方等露天堆放,遇暴雨时将被冲刷进入水体。尤其是在靠近河道施工中容易发生物资流失。因此,在靠近河道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堆场,应做一定的拦挡和遮盖措施,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
6.1.4 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包装袋、包装箱、碎木板、废水泥浇注件、废沙等,若处置不当,遇暴雨降水等会被冲刷流失到地表水中而造成地表水污染。故建设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或作为填方回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和弃土,集中定点填埋处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到附近的小河或水塘中。
同时,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工程建设无借方,管线工程开挖将产生约0.7万m3土方,就地填埋夯实后,项目无弃方产生。

6.2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分析
6.2.1 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本评价收集了安吉站(站号:58446,位于经度119.683,纬度30.683)近年逐时地面观测数据,对该地区年平均温度月变化、年平均风速月变化、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年均风频的月变化、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进行统计分析。
6.2.1.1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
年平均温度月变化情况见表6.2-1和图6.2-1。
表6.2-1  平均温度的月变化表(℃)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温度 3.1 8.8 10.9 17.5 22.6 26.9 29.1 28.1 25.2 19.9 9.7 5.6

图6.2-1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曲线图
6.2.1.2 风速
1、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情况见表6.2-2和图6.2-2。
表6.2-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表(m/s)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风速 1.3 1.5 1.7 1.6 1.5 1.3 1.4 1.5 1.4 1.2 1.2 1.2

图6.2-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曲线图
2、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情况见表6.2-3和图6.2-3。
表6.2-3  近年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表(m/s)
小时(h)
风速(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季 1.2 1.2 1.1 1.1 1.2 1.1 1.2 1.2 1.3 1.5 1.8 2.1
夏季 1.1 1.1 1.1 1.0 1.1 1.0 1.1 1.1 1.1 1.2 1.5 1.8
秋季 0.9 0.9 0.9 0.9 0.9 0.9 0.9 1.0 0.9 1.1 1.4 1.7
冬季 0.9 0.9 0.9 0.9 1.0 1.0 1.0 1.1 1.1 1.2 1.5 1.7
小时(h)
风速(m/s)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季 2.5 2.9 2.4 2.2 1.9 1.6 1.6 1.7 1.6 1.5 1.4 1.3
夏季 2.0 2.5 2.0 1.8 1.6 1.4 1.5 1.6 1.5 1.4 1.3 1.2
秋季 2.0 2.4 1.9 1.7 1.5 1.3 1.2 1.2 1.2 1.1 1.1 1.0
冬季 2.0 2.4 1.9 1.8 1.6 1.4 1.2 1.3 1.2 1.1 1.1 1.0

图6.2-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图
6.2.3 风向频率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情况见表6.2-4和图6.2-4。

图6.2-4  风频的月变化曲线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见表6.2-5和图6.2-5。

图6.2-5 风频的季变化曲线


表6.2-4  年均风频月变化表(%)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月 7.0 8.3 13.0 4.8 5.5 3.6 5.1 5.9 3.6 1.2 4.6 2.3 1.9 4.7 7.5 7.9 12.9
二月 9.4 13.5 6.0 4.0 6.4 9.4 3.9 8.2 7.7 1.8 3.9 3.4 1.5 4.6 4.6 5.8 6.0
三月 4.8 6.3 7.5 4.2 7.4 10.2 10.9 6.5 5.1 2.6 2.8 4.4 2.3 6.9 3.4 3.8 11.0
四月 6.7 6.1 4.0 5.1 5.7 5.0 14.6 10.0 6.4 6.4 4.7 2.9 2.4 3.5 5.6 6.5 4.4
五月 5.6 8.1 5.9 5.0 9.0 10.3 10.6 12.4 7.8 4.0 2.7 1.6 1.2 2.4 4.4 4.0 4.8
六月 8.8 1.0 3.5 3.9 4.0 3.2 19.3 11.7 14.0 6.9 2.1 3.1 3.5 3.5 4.6 1.9 5.1
七月 5.1 2.8 2.3 2.2 5.1 5.9 11.3 20.2 10.2 8.7 4.7 2.8 2.1 3.3 2.6 4.4 6.5
八月 5.9 12.8 8.1 5.2 6.6 4.4 7.8 7.0 6.6 7.8 3.1 5.8 3.1 2.7 1.6 3.9 7.7
九月 8.2 11.3 4.7 5.7 10.0 10.8 4.9 7.4 5.3 5.3 2.4 1.8 1.5 3.2 5.8 5.3 6.5
十月 4.4 2.2 2.0 4.7 9.3 11.4 10.2 12.9 10.8 7.3 5.4 2.4 0.9 3.1 0.7 3.5 8.9
十一月 5.6 15.7 4.0 4.3 2.5 1.0 3.6 4.0 2.8 4.2 1.3 4.4 6.9 6.1 6.3 6.8 20.6
十二月 8.3 9.1 1.8 5.1 5.5 5.5 8.3 2.6 7.0 1.9 2.1 2.2 6.9 8.9 6.5 6.6 11.8
表6.2-5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表(%)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北 东 南 西
春季 5.7 6.8 5.8 4.8 7.4 8.6 12.0 9.6 6.4 4.3 3.4 3.0 1.9 4.3 4.4 4.8 6.8
夏季 6.6 5.6 4.7 3.8 5.2 4.5 12.7 12.9 10.2 7.8 3.3 3.9 2.9 3.1 2.9 3.4 6.4
秋季 6.0 9.6 3.6 4.9 7.3 7.8 6.3 8.2 6.3 5.6 3.0 2.9 3.1 4.1 4.2 5.2 12.0
冬季 8.2 10.2 7.0 4.7 5.8 6.1 5.8 5.5 6.1 1.6 3.5 2.6 3.5 6.1 6.3 6.8 10.4
年平均 6.6 8.0 5.3 4.5 6.4 6.7 9.2 9.1 7.3 4.8 3.3 3.1 2.8 4.4 4.4 5.0 8.9


图6.2-6  市风频玫瑰图


6.2.2 污水厂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6.2.2.1 预测源强及参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恶臭气体治理后的污染源强见表6.2-6。
表6.2-6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污染
因子 无组织 有组织
t/a kg/h g/s/m2 t/a kg/h g/s/m2
NH3 0.0096 0.0843 4.13E-06 0.0087 0.0759 3.93E-06
H2S 2.30E-05 2.02E-04 9.89E-09 2.07E-05 1.82E-04 9.40E-09
6.2.2.2 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见表6.2-7~8。
表6.2-7  氨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及占标准率
距离m 浓度mg/m3 占标率%
50 1.58E-02 7.90%
100 1.65E-02 8.25%
200 9.02E-03 4.51%
300 5.08E-03 2.54%
400 3.25E-03 1.63%
500 2.28E-03 1.14%
600 1.71E-03 0.85%
700 1.34E-03 0.67%
800 1.09E-03 0.54%
900 9.04E-04 0.45%
1000 7.69E-04 0.38%
1100 6.65E-04 0.33%
1200 5.84E-04 0.29%
1300 5.18E-04 0.26%
1400 4.65E-04 0.23%
1500 4.21E-04 0.21%
1600 3.83E-04 0.19%
1700 3.51E-04 0.18%
1800 3.24E-04 0.16%
1900 3.00E-04 0.15%
2000 2.79E-04 0.14%
2100 2.61E-04 0.13%
2200 2.45E-04 0.12%
2300 2.30E-04 0.12%
2400 2.17E-04 0.11%
2500 2.06E-04 0.10%
表6.2-8  H2S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及占标准率
距离m 浓度mg/m3 占标率%
50 3.78E-05 0.38%
100 3.95E-05 0.40%
200 2.16E-05 0.22%
300 1.22E-05 0.12%
400 7.80E-06 0.08%
500 5.50E-06 0.06%
600 4.10E-06 0.04%
700 3.20E-06 0.03%
800 2.60E-06 0.03%
900 2.20E-06 0.02%
1000 1.80E-06 0.02%
1100 1.60E-06 0.02%
1200 1.40E-06 0.01%
1300 1.20E-06 0.01%
1400 1.10E-06 0.01%
1500 1.00E-06 0.01%
1600 9.00E-07 0.01%
1700 8.00E-07 0.01%
1800 8.00E-07 0.01%
1900 7.00E-07 0.01%
2000 7.00E-07 0.01%
2100 6.00E-07 0.01%
2200 6.00E-07 0.01%
2300 6.00E-07 0.01%
2400 5.00E-07 0.01%
2500 5.00E-07 0.01%
表6.2-9  最大落地点浓度和距离预测表(小时浓度)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最大落地点距离(m) 最大落地点浓度(mg/m3) 占标率(%)
生物滴滤床 氨 85 0.017 8.50%
H2S 85 4.07E-05 0.41%
表6.2-10  敏感点处预测结果(小时浓度)   单位(mg/m3)
敏感点
名称 距面源最近
距离 (m) 氨 H2S
石子涧村 120 贡献值 0.0142 贡献值 3.40E-05
占标率(%) 7.10 占标率(%) 0.34
叠加值 0.1262 叠加值 0.0060034
占标率(%) 63.1 占标率(%) 60.0
由上述可知,本工程污水厂污染物氨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mg/m3,其占标率为8.50%,最大落地点距离污染源85m;H2S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4.07E-05mg/m3,其占标率为0.41%,最大落地点距离污染源85m,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很小。
另外,本工程污水厂污染物氨对最近距离敏感点石子涧村的叠加值为0.01262mg/m3,占标率为63.10%;H2S对石子涧村的叠加值为0.0060034mg/m3,占标率为60.0%;由此可见本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在周围敏感点处的贡献值叠加环境背景值后仍能达标。
6.2.2.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设置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次环评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进行计算。
按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大气环境)》规定,“对于属于同一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并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计算中将产生恶臭的一系列主要构筑物一并视为单个整体面源。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6.2-11。
表6.2-11 大气防护距离结果
污染物 排放速率(g/s) 大气防护距离
氨 0.0234 /
H2S 0.0001 /
根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6.2.2.4 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相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所需卫生防护距离可由下式计算:

式中: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kg/h
r——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
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从表6.2-12中查取。
表6.2-1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
系数 5年平均风速(m/s) 卫生防护距离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分为三类:
Ⅰ类: 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 大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者。
Ⅱ类: 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 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三分之一, 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 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 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 且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根据表1-13,各参数取值为:A=400,B=0.001,C=1.85,D=0.78。由此计算得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6.2-13。
表6.2-1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
污染物 占地面积(m2) Cm(mg/m3) QC (kg/h)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值(m)
NH3 2834 0.2 0.0422 9.1
H2S 0.01 0.001 3.5
由表1-13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和H2S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9.1 m、3.5 m,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项目拟建地周围目前基本为农田,东南侧为石子涧村农居点,其中南侧最近一户距离项目南厂界约120m,本项目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此外,本环评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的规划中,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见图6.2-7。


图6.2-7  梅溪污水厂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6.2.2.5 食堂废气
本项目水厂设有食堂,食堂油烟可按食用油消耗系数计算。一般食堂食用油消耗系数约7.0 kg/100人·天,污厂扩建后职工为18人,则食用油新增消耗量为1.26 kg/d,即459.9kg/a,食用油约3%在烹饪过程中散发出来,则新增食堂油烟产生量13.8kg/a。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率≥60%,风机风量为4000m3/h,则本项目新增的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量为5.52kg/a,排放浓度为1.89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限值要求。
6.2.2.6 小结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各废气污染物经大气扩散稀释后的地面浓度预测值都很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为确保该地区良好的大气环境,企业必须加强恶臭收集系统的维修保养,确保该装置连续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本项目须在好氧生化池、细格栅沉砂池、脱水机房等无组织排放构筑物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环评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的规划中,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
(3)为确保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企业应加强环境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做好环保设备的维修保养,同时,加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和污水处理厂内绿化工作。

6.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3.1 敏感点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从本项目排放口上游1km到本项目控制断面处没有布设任何取水口,但新梅溪大桥下游约400m处有一个当地的农灌泵站,且荆湾断面有荆湾排涝站,该河段功能主要为航运/行洪,无其他敏感点。
6.3.2 预测因子、预测时段
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为CODCr、NH3-N。预测时段为西苕溪枯水季节(按照95%保证率来定)。考虑到荆湾断面(距排放口约5km)下游即为与长兴县的界河,因此本环评将荆湾断面作为控制断面。
6.3.3 预测模式
根据导则,宽深比≥20的河流可以简化为矩形河流,西苕溪该河段B/H比为21.7,故可简化为平直矩形河流。其混合过程段长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B——河流宽度,m;
   a——排放口到近岸水边的距离,1m;
u ——河流流速,m/s;
g——重力加速度,N/kg;
H——河流平均水深,m;
I——河流底坡,‰。
计算得本项目混合过程段长度为185.62m,在我省各条河流的实际情况中,往往发现采用此公式计算得到的混合长度远大于实际观测到的混合长度,实际的混合长度一般为理论值的1/2,甚至更小。根据导则规定,充分混合段可采用一维模式或零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浓度;大中河流一、二级评价,且排放口下游3~5km以内有集中取水点或其他特别重要环保目标时,均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混合过程段的水质。依据西苕溪的水文特征,本次CODCr、NH3-N预测模式拟采用完全混合模式和一维水质模式。
一维水质模式数学表达式如下:
  C=C0exp(-Kt)
或 C=C0exp(-Kx/86400u)
式中:C——排污口下游x处的污染物浓度,mg/L;
   C0——排污口污染物混合浓度,C0=(CpQp+ChQh)/(Qp+Qh),mg/L;
   x(t)——扩散距离,m;
   u——河流平均流速,m/s;
   K——综合衰减系数,1/d;
   Cp、Ch——分别为排放水及河水中某污染物的浓度,mg/L;
   Qp、Qh——分别为排放水及河水的流量,m3/s。
式中参数采用经验估算和实测计算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完全混合模式表达式为:
C0=(CpQp+ChQh)/(Qp+Qh)
式中,C——预测断面污染物浓度(mg/L)
Cp——本次工程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Qp——本次工程废水排放量(m3/s)
Ch——纳污水体污染物现状浓度(mg/L)
   Qh——纳污水体流量(m3/s)
6.3.4 参数选取
6.3.4.1 受纳水体水文参数
根据当地水文站历年监测统计资料,西苕溪的主要水文资料如表6.3-1所示。
表6.3-1  西苕溪水文参数
平均水面宽度(m) 平均水深(m) 平均流速(m/s) 多年平均流量(m3/s) 枯水期流量(m3/s) 河道坡度(‰)
100 4.60 0.087 40.0 2.99 0.09
6.3.4.2 综合衰减系数
根据本项目现状监测数据,使用“两点法”计算并经过适当的修正,可得西苕溪评价河段的CODCr和NH3-N的综合衰减系数,具体数值见表6.3-2。
表6.3-2  衰减系数
名  称 CODCr NH3-N
K值 0.18 0.15
6.3.4.3 水质状况
1、尾水
本工程废水排放量为20000 m3/d(0.23m3/s),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浓度分别为CODCr 50 mg/L,NH3-N 5 mg/L。
2、受纳水体
西苕溪多年平均流量为40.0 m3/s,按95%保证率计算,西苕溪枯水期流量为2.99 m3/s,本底浓度选择排放口上游监测数据,CODCr 15.8 mg/L,NH3-N 0.522 mg/L。
3、混合水质
尾水进入西苕溪后,先和西苕溪水混合,混合后的水量为3.22m3/s,水质为CODCr18.26mg/L, NH3-N 0.84mg/L。
6.3.5 预测方案
本次评价主要预测95%保证率枯水期最枯月平均流量下污水处理厂集中排放对西苕溪水质的影响。预测时,考虑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况:正常、事故和直接排放,其中正常运行是指污水厂达标排放,事故排放是指当处理率下降至50%时的状况,直接排放是指污水处理厂停止运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即去除率为“零”的状况。具体的预测方案详见表6.3-3所示。
表6.3-3  水质预测方案
方案 水文条件
(m3/s) CODcr 氨 氮 备注
浓度mg/L 排放量t/d 浓度mg/L 排放量t/d
方案一 枯水期
Q=2.99 50 1 5 0.1 达标
方案二 225 4.5 20 0.4 事故
方案三 450 9 40 0.8 未处理
6.3.6 预测评价标准
本次地表水质量预测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6.3.7 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分别列于表6.3-4~5。
表6.3-4  污水集中排放对下游水质(CODCr)的影响
离排放口距离(m) CODCr浓度(mg/L)
达标排放 事故排放
(50%去除率) 未处理
排放 混合过程段
极限长度(m)
200 18.17 32.83 46.78 185.62
500 18.04 32.60 46.44
1000 17.83 32.21 45.89
1500 17.61 31.82 45.34
2000 17.40 31.45 44.80
3000 16.99 30.70 43.74
4000 16.59 29.97 42.71
表6.3-5  污水排放对下游水质(氨氮)的影响
离排放口距离(m) NH-N3浓度(mg/L)
达标排放 事故排放
(50%去除率) 未处理
排放 混合过程段
极限长度(m)
200 0.84 1.91 3.35 185.62
500 0.84 1.92 3.33
1000 0.83 1.88 3.29
1500 0.82 1.86 3.26
2000 0.81 1.92 3.23
3000 0.79 1.81 3.16
4000 0.78 1.77 3.10
从表6.3-4~5可知:
①污染物浓度随着离开排放口距离的增加而递减,排放口处的污染物浓度为最大值。
②枯水期,本工程污水处理厂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在评价范围内离排放口各个距离上的CODCr、NH3-N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CODCr≤20 mg/L、NH3-N≤1.0 mg/L)。至控制断面(荆湾断面)CODCr浓度为16.59 mg/L,NH3-N为0.78mg/L,分别占标准值的82.95%、78%。由于污水处理厂扩建后,原有排入西苕溪的污染负荷将得到削减,西苕溪的水质将有望得以改善。
③枯水期,本工程污水处理厂废水异常排放时(去除率降为50%),排放口至下游4km范围内各断面叠加本底值后CODCr、NH3-N均将超标,至荆湾控制断面时CODCr浓度为29.97mg/L,NH3-N预测浓度为1.77mg/L,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值的1.50倍、1.77倍。因此污水处理厂若运行不正常,出现异常排放,将对西苕溪下游带来不利影响,故应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④枯水期,本工程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排放时(去除率降为0%),排放口至下游4km范围内各断面叠加本底值后CODCr、NH3-N均将超标,至荆湾控制断面时CODCr浓度为42.71 mg/L,NH3-N预测浓度为3.10mg/L,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值的2.14倍、3.10倍。因此污水处理厂若出现事故,废水直排西苕溪,将对下游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故应避免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下游无取水口和环境敏感点及保护水域,因此正常情况下其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而在枯水期确保本工程正常运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出现污水处理的严重事故性排放,西苕溪下游水质将不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为了减少对西苕溪的影响,必须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杜绝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接排放的现象的发生。
6.3.8 对农灌的影响
由于拟建的新梅溪大桥下游约400m处为当地的一个农灌泵站,虽然本项目的排放口设在该农灌泵站的下游,但根据向安吉县水利管理部门的调研结果,西苕溪梅溪段每年约有20天会发生倒灌。在西苕溪倒灌情况发生时,污水厂排放的废水有被农灌取用的可能。对比《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和本项目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者COD、BOD、SS和TP等均远要严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说明一般情况下,只要本项目废水确保达标排放,预计其对周围农田灌溉的影响不大。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对重金属如总镉、总铜、总锌等具有相应的要求,因此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排放废水中总镉、总铜、总锌和硫化物等列入《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质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项水质因子达标排放,避免对当地农田灌溉产生不良影响。

6.4 地下水简析
安吉县为山区县,地下水资源量即为河道的基流量,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3.82亿m3。2012年,安吉县地下水资源量3.74亿m3(重复计算量为3.74亿m3)。
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有碎屑岩类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裂隙水主要赋存在页岩等基岩中,受断层及节理控制,深部岩体一般为不透水层;孔隙水主要赋存在山体残坡积碎石土及河道漫滩砂砾卵石中,含水较丰富。河溪径流由大气降水和地下径流补给,并排泄于河流。
区内地下水一般为无色、无味、透明的软水,其中第四系孔隙水一般为重碳酸型淡水,局部为微咸水。基岩裂隙水、岩溶水为重碳酸钙(钙镁、钙钠)型淡水,其中局部岩溶水为极硬水。地下水对砼有弱腐蚀性。
高禹水厂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以天子岗水库补充水为主,梅溪污水厂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以西苕溪水补充为主,因此既不是大规模地下水供水区,也不存在地下水用水规划。水厂和污水厂运行期间,各水池构筑物以及管网系统可能因沉降、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做好水池及管网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将影响降到最低。

6.5 声环境影响分析
6.5.1 噪声源强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房的鼓风机、污水泵房的各类水泵、脱水机、固液分离机、砂水分离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各设备的噪声强度约75~95dB,具体见表7-2。
表7-2  污水处理厂工程噪声排放情况
序号 设备 型号 噪声值(dBA)
1 鼓风机 CF-150 83.3(低速运转)
88.4(高速运转)
2 脱水机 LW520W 86.8
3 旋转式固液分离机 ZGC-2000 79.0
4 砂水分离机 ZSF-360 74.7
5 提升水泵 DMO75KQO400A 71.1
6 配电房 / 73.3
7 污泥泵站 / 71.0
6.5.2 评价方法及模式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主要采用类比调查和模式预测等方法进行。预测时考虑声源要传播过程中经过距离衰减,忽略障碍物屏障、阻隔等,计算可能最大的贡献值,公式如下。
LA (r) = LA (r0 ) − 20lg(r / r0)
式中:LA(r)——距离声源r 米处的声级值,dB(A);
   LA(r0)——距离声源r0 米处的声级值,dB(A);
   r—— 受声点距声源的有效距离,m;
   r0—— 测点与声源的直线距离,m;
多个声源发出的噪声在同一受声点的共同影响,其公式如下:
 dB(A)
式中:——第i个噪声源噪声的距离的衰减值,dB(A);
   ——第i个噪声源的A声级,dB(A);
   ——第i个噪声源噪声衰减距离,m;
   ——距离声源1m处,m;
   ——其它环境因素引起的衰减值,dB(A);
   ——K个噪声源衰减值的合成声级,dB(A);
   ——噪声源个数。
6.5.3 厂界达标噪声预测结果
厂界噪声预测值见表7-3。
表7-3   厂界噪声预测表
相关参数 预测值
东 南 西 北 石子涧村
昼间噪声预测值(dB) 49.4 50.6 49.9 46.9 47.3
夜间噪声预测值(dB) 47.3 49.3 47.8 44.8 45.2
注:表中已叠加各厂界实测本底。
由表7-3中的预测结果知,除东、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外,各厂界噪声值均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II类标准值(60dB),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须对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泵房等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6.6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6.6.1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沉砂、剩余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污泥通过较长时间的曝气,使生物处于内源呼吸,自行分解,从而降低了剩余污泥量。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如表6.6-1所示。
表6.6-1 梅溪镇污水处理扩建厂工程固废产生量估算
序号 固废来源 名称 产生量 处理、处置方式
t/d t/a
1 一般固体废物 格栅间 栅渣 1.44 527.06 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2 沉砂池 砂、石等 0.54 198.56
3 污泥脱水机房 泥饼 5.56 2027.94
4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0.018 6.57
合计 7.558 2760.13
上述固废若不加妥善处置,随意乱堆乱放,则会对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6.6.2 固废处置方式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有机械格栅拦截物,沉砂池沉淀的泥砂和剩余污泥,前两类废物可作一般的城市垃圾处理,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是污泥。
6.6.2.1 栅渣及沉砂
由于栅渣和沉砂含水率低,多为无机物,可利用价值较低,故可对其单独收集,与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则这部分固废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6.6.2.2 污泥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固态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污水中的悬浮物质和污水处理过程中微生物的尸体等。污泥产生于沉淀池,是一种含水率很高的絮状物,数量大,而且含有异臭气体物质、病原菌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具有难存放、难运输、易渗漏等特点,会对附近水体、环境空气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染,影响环境。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产量较低,污泥稳定化效果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属普通固废,但由于进入本工程的污水中含有一定比例的五金、化工、机械等工业废水,污水中含有一定的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有毒有害有机物和重金属,可能会造成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故项目污泥农用需谨慎,不建议回用于农业。
项目拟将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从而实现了污泥的减量化。脱水污泥统一收集后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资源化利用;在此前提下,项目产生的污泥得到有效地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表6.6-2  焚烧厂概况
焚烧厂名称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 安吉递铺镇长乐社区长弄口
计划建成投产时间 尚未确定
设计规模 100t/d
焚烧工艺 干化、焚烧
对焚烧污泥的要求 含水率80%以下
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规模可以满足需要,现已完成前期审批手续,但因运维费用等原因尚未明确具体投产日期。安吉县域内垃圾填埋场均已饱和,现阶段制砖也采用多孔砖,无法利用污水厂污泥。因此,若本项目投产后,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尚未运行,则应在本项目厂区内建设污泥临时堆场,并做好相应的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待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运行后,清运进行焚烧处理。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七章 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项目运行期间的事故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性排放及其管网工程破裂等。
7.1 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污水处理工程运营期污水管网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出现的突发性和非突发性的事故将造成污水事故排放,产生严重的环境影响。事故风险分析的目的是通过分析运营期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影响程度和范围,在工程设计和维护管理等各方面提出减少风险的防治措施。
据调查,污水处理厂运行期发生事故性排放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①由于排水的不均匀性,导致进厂污水水量超过设计能力,污水停留时间减少,污染负荷去除低于设计去除率,另外,进厂污水水质负荷变化,有毒物质浓度升高,也会导致污水处理厂去除率下降,尾水超标排放。
②温度异常,尤其是冬季,温度低,可导致生化处理效率下降。
③污水处理厂停电,机械故障,将导致事故性排放。
④操作不当,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将降低活性污泥浓度,使得生化效率下降,上述事故发生后,尾水超标排放将使污水排放口下游水体水质明显恶化。
⑤过江排水管破裂,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接在厚大溪排放,引起水质下降。
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项目供电设施,要求按双回路进行设计,减少断电而引发的环境风险。
②制定事故处理方案,落实各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平时要进行演练,以及时处理事故。
③在事故发生时,应根据事故处理应急计划,及时通知环保、水利、市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暂停重点工业污染源向城市污水干管排放工业废水,减少事故废水排放量,减轻其对西苕溪水体的污染,在枯水期发生大的事故性排放,应迅速通知下游县、乡镇、村。
④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⑤为防止废水量过大,造成冲击负荷,以及pH、有毒物质和水温等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下降,应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严格禁止超标排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⑥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配备足够的备件,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及时处理。
⑦加强排放口的检查、维护和管理,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⑧在管网铺设的路线上,应间隔一段路就架设警示标志。杜绝野蛮施工和人为破坏对管网正常运行的影响,从而减少管网破裂的事故风险。
⑨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进厂水质水量变化引起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和尾水水质变化状况,尤其要记录事故时的工况,以便总结经验,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2 污水管网的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根据有关资料,污水管网的事故性排放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①管道承压、受力不均匀引起破裂;
②由于地震、地面下沉等引起管道破裂;
③由于停电等因素造成输水管道过载而破裂;
④管道、阀门因受腐蚀等因素引起漏水。
如果能克制以上各类污水管破裂现象,则可大幅度降低风险事故发生几率。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a.对于①这类事故的防范,应在规划管路布局时充分考虑区域的地形地貌,避开高地及河流,尽量采用自流管,减小对管道的承压。
b.对于②、④引起的事故防范,应在污水管道的材料上考虑选用柔性材料。
c.考虑到外溢的污水进入西苕溪或沿线水体,有可能造成水源污染事故,有关部门应对污水管网风险事故严加防范,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防止污水事故性外溢造成较大的环境影响。

7.3 施工改造的事故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
施工改造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如下:
①施工不慎导致污水管道破损,导致污水直接排入附件水体和土壤,造成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
②停电及机械故障。
主要防范措施如下:
①严格管理。人为因素往往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严格管理,做好人的工作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
②对于污水管网这类隐蔽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③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抓紧工期,重点完成SBR生化池改造等工程,使主体工程可以尽早投入使用。
④施工期间,应准备备用发电机等保障措施,以减少停电对施工进度的影响。另外,采用较为先进的机械设备,减少机械故障的发生率,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第八章 环境保护措施
8.1 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
8.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车辆行驶的道路、施工场地、堆场等起尘地点每天洒水4~5次,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及农作物的影响。
2、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搅拌作业,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
3、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发生量。
8.1.2 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临时沉淀池,待泥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或是回用于施工、绿化,施工机械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
2、机械设备在冲洗前应首先清除油污和积油,再用清水冲洗,一般情况下,废水含油量较低,但也需设置接收池,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是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另外,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进入水体。
3、在施工场地配备相应数量的移动公厕,以解决施工人员工作时的生活污水问题。
4、在靠近河道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堆场,应做一定的拦挡和遮盖措施,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
8.1.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临近村庄的管线段施工加强隔声围护,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进行夜间前,施工单位应当向安吉县环保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并告示附近居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管理必须结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和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高噪机械施工。
8.1.4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或作为填方回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和弃土,集中定点填埋处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到附近的小河或水塘中。
同时,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工程建设无借方,管线工程开挖将产生约0.7万m3土方,就地填埋夯实后,项目无弃方产生。

8.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8.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8.2.2.1 设计阶段水污染防治措施
1、针对进水COD和氨氮浓度较高的冲击负荷,有关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艺和构筑物参数,保留一定的设计余量和负荷弹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强化脱氮工艺,设计上应考虑动机低温对脱氮效果的影响,确保冬季氨氮去除率不低于60%。
3、进一步优化排放口设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4、供电设施设计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8.2.2.2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水量预测,至2020年,项目接纳工业污水量为7800m3/d,占设计规模20000 m3/d的39%。对于工业废水超过三级标准的,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措施,同时有关部门应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含磷废水必须经处理达设计进水标准后方能排入污水管网。
2、市政部门应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的清污分流工作,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
3、合理调配和管理运行二期工程和现有工程的处理设施能力,集中处理城市污水。
4、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5、搞好一、二期工程污水的分流,避免污水处理厂各期处理单元的进水水量水质超过预定设计而导致处理效率下降,影响出水水质。
6、建设标准化排放口,将现有排放管与拟建排放管一并接入标准化排放口内。
7、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废水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粗格栅前的配水井,参与全厂污水处理后达标排入西苕溪。
8.2.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工程设计中将贮泥池、格栅井、MSBR反应池中的厌氧区等构筑物进行密闭起来以控制臭气外逸,并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本次环评要求好氧生化池、细格栅沉砂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也须密封加盖,并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集气率不低于95%)起来的臭气去除效率不低于95%。
2、提高厂区园林绿化率,使污水处理厂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一致。不仅可以美化厂区环境,还可以一定程度上吸收逸散的恶臭气体,达到除臭的目的。
3、将厂区的污水管流速设计的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污泥经脱水后尽快处理,对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要做消毒处理。
4、梅溪污水厂一期环评批复要求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但扩建后通过对恶臭发生的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收集处理等措施,减小了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扩建投产后须在各无组织排放构筑物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环评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规划中,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
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率≥60%,风机风量为4000 m3/h,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限值要求。
8.2.3 噪声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如格栅除污机、污泥泵等应设置隔声罩等。
2、建议对污泥脱水机、鼓风机和水泵加装消声器,一般可降低其源强20dB(A)以上。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泵房等设置隔声窗。
3、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房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8.2.4 固废(污泥)及其它
1、对栅渣和沉砂等含水率低的以无机物为主的固废,应单独收集。
2、厂内污泥堆场应设雨棚,以防因雨淋、冲刷而流入附近水体,四周设集水池,渗漏废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
3、污泥清运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散落,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4、若本项目投产后,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尚未运行,则应在本项目厂区内建设污泥临时堆场,并做好相应的防风、防雨、防腐、防渗措施,待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运行后,清运进行焚烧处理。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杜绝事故的发生;设置专职环保及安全管理人员,按清洁生产和消防要求要求进行操作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和运行。
6、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污水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7、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人员的培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持证上岗,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第九章 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
9.1 总量控制
9.1.1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国务院要求,“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COD、NH3-N、SO2、NOx四种。根据工程分析,结合纳管企业污水特征,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因子中,纳入区域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为COD、NH3-N。
9.1.2 总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投入使用后,对区域COD、NH3-N总量控制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在确保本工程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纳污水域西苕溪水质基本可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故本工程总量控制的目标为确保达标排放。
9.1.3 总量控制分析
按污水处理厂扩建后2万t规模计,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65t/a、NH3-N36.5t/a。
至2020年项目接纳工业污水量为0.78万t/d,即284.7万t/a,其中COD排放量为142.35t/a、NH3-N排放量为14.235t/a。而项目接纳生活污水量为1.22万t/d,即445.3万t/a,年削减COD为1469.49t/a、NH3-N为66.795t/a。
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浙环发[2012]10号文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但建设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应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全部核算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必须按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替代要求执行。
因此,本工程工业废水产生的COD142.35t/a、NH3-N14.235t/a,完全可以被生活污水削减的COD1469.49t/a、NH3-N66.795t/a平衡调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9.2 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一体的水污染控制项目,与目前大部分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比,本项目的清洁生产理念体现在不仅有效去除了水污染物,而且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伴生的废气、污泥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实现了全过程控制的清洁生产理念;其次在总体工艺流程上成熟技术和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流程,既反映了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工艺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采用稳定成熟技术确保污水稳定达标的环保要求。
第十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建设和运行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拟定采取的各种减缓措施,并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有关环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环境管理计划是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出环保机构建设、防护职责、实施进度、监测内容和报告程序等,以及确定资金投入和来源。在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行期,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10.1 环境管理计划
10.1.1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所规定的管理和监督权限精神,拟建安吉县城区污水处理一厂扩建工程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均交给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10.1.1.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由于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内容有较大差异,且两者工作时限有临时性和长期的区别,因此应分别设立单独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实行分阶段负责的方式,施工期结束一定时间后相应的管理机构即行撤销,营运期管理机构开始运作,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允许有一定时段的交叉。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机构可分为:管理机构和监督执行机构。
10.1.2.2 环境管理职责和权限
(1)项目建设施工期
环境保护管理结构应根据工程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并应每月对该计划进行检查,以及进行必要的修订。
组长应向工程领导者汇报工作,每月定期汇报环境管理检查成果,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潜在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
环境监督员应根据计划巡视检查各项施工建设期环境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安排各项监测定时定点按计划进行,并每月将检查、监测结果和现场处理意见向组长汇报。
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负责投诉电话的记录、整理,向组长汇报,并负责向公众解答。
(2)项目营运期
负责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主要包括:
①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主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配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②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
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对各类造成环境超标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
④对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⑤领导并组织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监控档案;
⑥调查、处理发生的污染事故与污染纠纷;
⑦开展环保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推广利用先进技术和经验;
⑧执行切实经常性的、严格的环境卫生管理,组织群众性的环卫检察监督。
10.1.2 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管理计划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对项目的实施(设计、施工)期间的监督和营运期的监测工作等工作提出要求。
1、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建设单位环境保护部门应负责环保措施的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监督。
2、招、投标阶段
建设单位按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制定建设期环境保护实施行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将其编入招标文件和承包项目的合同中;施工单位在投标书中应含有包括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内容,在中标的合同中应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的相应条文。
3、施工期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工程的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及时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接受环保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建设单位还应要求施工监理机构配备具有一定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的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与监督,重点是基本农田、水环境和土地资源的保护、施工噪声和粉尘污染。
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按中标书、施工合同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措施,各施工单位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环保员,具体监督、管理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全面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恢复被破坏的土地和植被。
4、营运期
营运期的环保管理、监测和需补充的环境保护工程措施等由运营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环境对策能够有效的发挥作用,制定了项目环境管理计划,具体见表10.1-2。
表10.1-2 环境管理计划
阶段 潜在的负影响 减缓措施 实施
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
机构


期 造成水土流失 科学选址,设计防治措施 设计
单位 建设
单位 安吉县
环保局

停电造成污水溢出 考虑备用发电机
水泥搅拌场地粉尘影响 选址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期 施工现场的噪声 使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方法;敏感点附近禁止深夜施工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建设
单位 安吉县
环保局
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和废油,生产和生活垃圾对土壤和水体污染 生活污水必须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或绿化灌溉,不得随意排放;泥浆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排放;建筑垃圾需回收利用或交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应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结束后弃渣场应立即进行生态绿化,建设防洪沟,减少水土流失
临时堆存、运输道路粉尘 洒水或覆盖等抑尘措施 建设
单位
施工
单位 建设
单位 安吉县
环保局


期 管道、格栅堵塞造成污水溢出 责任明确,加强维护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安吉县
环保局
污泥溢出或因停留时间过长而发臭 责任明确,加强维护
公厕蚊蝇、臭气影响 责任明确,加强维护
10.1.3 环境管理、监督和执行机构
(1)环境管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所规定的管理和监督权限精神,拟建项目的建设期实施单位为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运期由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吉县环境保护局进行管理。本评价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从项目施工期间就明确负责拟建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
(2)环境保护监督机构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由安吉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安吉县环境保护局为本项目的最高环境管理监督机构。安吉县环境保护局的职责是根据环评报告提出环境保护要求,负责工程的环保设施验收和措施落实工作。安吉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
(3)环境保护执行机构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保护执行机构,需具体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10.2 环境监测计划
10.2.1 监测目的
环境监测包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目的是为全面、及时掌握拟建项目污染动态,了解工程建设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变化程度及影响范围及运营期的环境质量动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0.2.2 监测计划
建议有关环境监测计划如表10.2-1。
表10.2-1 监测计划及费用一览表
阶段 内容 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地点 监测项目 实施
机构 负责
机构


期 大
气 在石子涧村进行1次/年的监测,每次3天 石子涧村 TSP 环境
监测
机构 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声 1次/季,频次为一天一次,如有夜间施工应昼夜各测一次 附近居民 LAeq

体 1次/季,每次2天,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西苕溪 CODcr、NH3-N、pH、SS、石油类


期 噪
声 1次/年,1天/次,昼、夜各1次 项目厂界 LAeq

气 1次/年(夏季),2天/次,每天4次 石子涧村 H2S和NH3


水 设置在线监控系统 污水厂总排口 CODCr、氨氮
1次/年(枯水期),2天/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设排放口上、下游二个断面 西苕溪 CODMn、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
10.2.3 环境监测报告
10.2.3.1 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
施工建设期间,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委托当地监测站对大气、噪声、附近地表水体进行环境监测,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报告。该阶段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主要施工内容及方法、造成的环境影响评述以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落实情况。在项目施工建设期间,每个月出月报,并上报至工程管理处及安吉县环境保护局。
10.2.3.2 营运期环境监测报告
在项目营运期,按环评要求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环保监测,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监测时间、频率、点位、监测项目、方法;
②监测数据及统计分析。

10.4 环境监理
为了落实本项目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方案,本项目应在设计施工阶段委托具备一定环保资质的环境监理公司,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对设计施工阶段的“三同时”制度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设计中环保设施的情况,是否按环保部门要求的标准、内容实施等。环境监理主要针对工程施工期,在工程招标阶段就可尽早介入,对招标单位明确需进行环境监理,监理单位负责各施工路段各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及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报告制度,提高应付和处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引入环境监理,是保证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有效手段。
10.4.1 环境监理工作方式
环境监理方式以巡视为主,监理人员驻留工地,随时关注各项环境监测数据,发现问题后,立即要求承包商限期处理,并以公文函件确认。对于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按期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形成纪要下发承包商。
10.4.2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
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区、临时施工区等所有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
10.4.3 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0.4.3.1 施工前期环境监理
根据具体项目的工艺设计,审核施工工艺中的“三废”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设计中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否先进,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应在工程前期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处理要求,做好计划,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后具体落实,审核整个工艺是否具有清洁生产的特点,并提出合理建议。
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专项条款:施工承包单位必须遵循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以专项条款的方式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体现,施工过程中据此加强监督管理、检查、监测,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素质及施工环境管理水平进行审核。
10.4.3.2 施工期环境监理
①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②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污染。
③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
④监督施工期生态环境和景观保护。
⑤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通畅,排水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现场是否积水。
⑥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做好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大家爱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意识。
⑦参与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10.4.3.3 竣工后的环境恢复监理
工程竣工后,要监督环境恢复计划的落实情况及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①监督竣工文件的编制;
②组织出验;
③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④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10.4.3.4 现场监理
工程施工期间,环境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环保方面施工及可能产生污染的环节应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主要污染工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全环节的监测与检查。其工作内容主要有:
①协调现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巡视施工现场,掌握现场的污染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较重大的环保污染问题。
②监理工程师对各项工程部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现场监测、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记录。
现场检查监测的内容有:施工是否按环境保护条款进行,有无擅自改变;通过监测的方式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施工作业是否符合环保规范,是否按环保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过程中是否执行了保证环保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建设期和运行期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拟定采取的减缓措施,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环境管理计划应制定出机构的能力建设、执行各项防治措施的职责、实施进度、监测内容等方面。在项目建设区和运行期,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对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审查。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建设期和运行期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拟定采取的减缓措施,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环境管理计划应制定出机构的能力建设、执行各项防治措施的职责、实施进度、监测内容等方面。在项目建设区和运行期,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对项目建设的“三同时”审查。
第十一章 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
11.1 目的与方法
11.1.1 目的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既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吉建设急需的、迫切的、突出的问题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项目公参调查于2014年6月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在环评中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和服务区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众对本工程的态度、意见和建议,了解当地人民对该建设项目的反映,以供工程设计、规划、施工参考,使工程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更全面、客观.。
11.1.2 原则
公众参与调查方式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以达到公正无偏,不带有调查者倾向和个人感情等主观问题。
11.1.3 方法
通过社会团体及民众填写调查表、群众走访调查、信息公开等方式,了解项目周围社会团体和民众等对本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

11.2 信息公开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规定,我们进行了第一轮公众参与,于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30日分别在梅溪镇镇政府、晓墅村的公告栏张贴了《第一次公告》,让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本项目。公告照片见附件。
根据环评程序要求,我们进行了两轮信息公开。第二轮信息公开依旧在梅溪镇镇政府、晓墅村的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7日。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轮公众参与公告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大家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工程概要:项目计划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声环境现状调查及对附近地表水质现状监测,从而得出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得出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治理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4、说明项目对地表水水质的改善作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附近水环境质量现状?
2、您认为附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3、您认为附近固体废弃物处置现状?
4、对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环境影响的态度?
5、如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您对工程支持与否?
四、公示时间
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30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用电话与我们联系。
环保主管部门:安吉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2-5137686
项目建设单位: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572-5230901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98916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9日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由于近年来进水量增长较快,需要对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对于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系统、提升安吉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大家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吉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示范工程。
2、工程概要:项目计划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
污水厂排水正常情况下其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但在枯水期确出现污水处理的严重事故性排放,西苕溪下游水质将不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必须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杜绝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接排放的现象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只要本项目废水确保达标排放,预计其对周围农田灌溉的影响不大。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排放废水中总镉、总铜、总锌和硫化物等列入《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质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项水质因子达标排放,避免对当地农田灌溉产生不良影响。污水厂运行期间,各水池构筑物以及管网系统可能因沉降、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做好水池及管网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将影响降到最低。本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很小,排放的污染物在周围敏感点处的贡献值能达标。卫生防护距离按100m控制,建议在今后的规划中,严禁新建敏感性建筑物。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降噪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对周围声环境有影响较小。污泥污泥经经脱水后统一收集后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范措施清单见表1。
表1 污染防范措施清单
阶段 项目 污染防范措施


期 废气 1、对施工车辆行驶的道路、施工场地、堆场等起尘地点每天洒水4~5次,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及农作物的影响。
2、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搅拌作业,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
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发生量。
废水 1、设置临时沉淀池,待泥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或是回用于施工、绿化,施工机械含油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
2、机械设备在冲洗前应首先清除油污和积油,再用清水冲洗,一般情况下,废水含油量较低,但也需设置接收池,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是用槽罐车运至能纳管处纳管。另外,对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进入水体。
3、在施工场地配备相应数量的移动公厕,以解决施工人员工作时的生活污水问题。
4、在靠近河道施工时,必须设置临时堆场,应做一定的拦挡和遮盖措施,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
噪声 1、要求对临近村庄的管线段施工加强隔声围护,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2、进行夜间前,施工单位应当向安吉县环保局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并告示附近居民。
3、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管理必须结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和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夜间禁止高噪机械施工。
固废 1、建设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对其中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或作为填方回用。
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和弃土,集中定点填埋处理,严禁擅自堆放和倾倒到附近的小河或水塘中。
3、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禁随地丢弃。
营运期 废水 1、市政部门应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的清污分流工作,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有关部门应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
2、合理调配和管理运行工程的处理设施能力,集中处理城市污水。
3、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4、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特别是第一类污染物质,要求纳污各企业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从严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5、搞好工程污水的分流,避免污水处理厂各期处理单元的进水水量水质超过预定设计而导致处理效率下降,影响出水水质。
6、企业应加快完善深度处理工艺系统与中水回用系统,尽快投入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并减少污水的环境排放量。
废气 1、本项目将采取必要的密闭措施,将贮泥池、粗细格栅井、MSBR反应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都必须加盖密封收集(集气率不低于95%),同时采用生物法除臭装置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去除效率不低于95%)。
2、提高厂区园林绿化率。
3、将厂区的污水管流速设计的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物淤积腐败产生臭气。
4、污泥经脱水后尽快处理,对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要做消毒处理。
5、本工程须设置卫生防护防护距离100m,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的规划中,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
6、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去除率≥90%,风机风量为4000 m3/h,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限值要求。
噪声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如格栅除污机、污泥泵等应设置隔声罩等。
2、建议对污泥脱水机、鼓风机和水泵加装消声器,一般可降低其源强20dB(A)以上。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泵房等设置隔声窗。
3、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房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固废及其它 1、对栅渣和沉砂等含水率低的以无机物为主的固废,应单独收集;
2、污泥清运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散落,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3、营运期产生的污泥经经脱水后统一收集后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4、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杜绝事故的发生;设置专职环保及安全管理人员,按清洁生产和消防要求要求进行操作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实施和运行。
5、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污水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6、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人员的培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持证上岗,避免操作失误造成的环境污染。
事故风险 1、制定应急方案。
2、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
3、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4、建立完善的水质档案制度。
四、公示时间
2014年6月16日~2014年6月27日。
五、本次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营运后将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在严格采取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如果想获得更为详尽的信息,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与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安吉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2-5137686
建 设 单 位: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230901
环 评 单 位: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98916,Email:cmk2@163.com


安吉国源水务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
截至2014年6月30日,也没有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11.3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
11.3.1 调查内容
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下,我们项目周边的民众和部分团体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和单位团体调查表见表11.3-1~2。
表11.3-1  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
工程概况:项目计划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位于本项目哪个方向 东 东南 南 西南 西 西北 北 东北 距离(米)
性别 职     业
男 女 工人 农民 干部 教师 学生 个体劳动者 其它
18~30 31~40 41~50 51~60 >60 小学以下 初中 高中 大专 大学以上
调  查  内  容
序号 问 题 选择项 备注
1 您认为附近水环境质量现状 较好
一般
较差
2 您认为附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较好
一般
较差
3 您认为附近固体废弃物处置现状 较好
一般
较差
4 对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环境影响的态度 几乎没有影响
有一点影响,但可以接受
有较大影响,不能接受
5 如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您对工程支持与否 支持
无所谓
反对
6、您对本工程建设的建议、要求
表11.3-2 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
工程概况:项目计划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电话
位于本项目哪个方向 东 东南 南 西南 西 西北 北 东北 距离(米)
1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有利
不利
没影响
2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 有利
不利
没影响
3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对人文、景点、旅游事业的影响 有利
不利
没影响
4 你们认为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 有利
不利
没影响
5 你们对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同意
可接受
不同意
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和建议:
11.3.2 调查结果
11.3.2.1 个人调查结果
本次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共发放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100%。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覆盖了项目所在的村庄的普通百姓、干部等。根据回收的51份调查表进行统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1.3-3。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部分被调查者认为不注明自己的身份、年龄、职业,甚至性别,同样可以达到调查的目的,所以部分调查项目的统计结果不齐全。从表11.3-4中可以看出,被调查对象的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层次比较全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见表11.3-5。
表11.3-4  被调查对象(个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类别 人数 占被调查人数的比例
1 性别 男 36 72.0%
女 14 28.0%
2 职业 工人 8 16.0%
农民 35 70.0%
干部 0 0.0%
教师 0 0.0%
学生 0 0.0%
个体劳动者 1 2.0%
其它 1 2.0%
未填 5 10.0%
3 年龄 18~30 15 30.0%
31~40 12 24.0%
41~50 15 30.0%
51~60 3 6.0%
>60 3 6.0%
未填 2 4.0%
4 文化程度 小学以下 5 10.0%
初中 26 52.0%
高中 3 6.0%
大专 4 8.0%
大学以上 4 8.0%
未填 8 16.0%

表11.3-3 被调查对象(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住址 联系电话 方位 距离(米) 性别 职业 年龄 文化程度 态度
1 李义强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093580 西南 200 男 / >60 / 无所谓
2 罗明祥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87913078 西南 200 男 / 51~60 / 支持
3 余须喜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655718183 东南 20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自持
4 王耀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901902 东 100 男 工人 18~30 大学以上 无所谓
5 冀华伦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167179095 南 250 男 农民 18~30 大专 无所谓
6 姜涛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068832843 南 300 男 农民 18~30 大专 无所谓
7 宫长根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05820689 西南 15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支持
8 李景富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967270396 西南 300 男 工人 41~50 初中 支持
9 余顺杰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098658 东南 400 男 农民 41~50 小学以下 无所谓
10 陈鑫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967278912 东南 350 女 个体 / 初中 支持
11 宋秀芳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957233728 东南 300 女 农民 31~40 初中 支持
12 吴宗根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757206127 东南 25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无所谓
13 宫金美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252368880 西南 350 女 工人 31~40 / 支持
14 李开祥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088376606 西南 150 男 工人 31~40 / 支持
15 余小贵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738223259 东南 30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支持
16 冀兴汉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957243007 南 200 男 农民 >60 小学以下 无所谓
17 陈超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87913160 西南 400 男 工人 31~40 初中 无所谓
18 李重光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905821212 南 500 男 农民 51~60 初中 支持
19 宫有根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656727738 西南 50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支持
20 沈琴英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87910908 南 750 女 农民 41~50 初中 无所谓
21 徐连宝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 南 300 男 / 51~60 / 无所谓
22 马俏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67279455 西南 350 女 农民 18~30 大学以上 无所谓
23 冀国祥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67965200 南 100 男 / 18~30 小学以下 无所谓
24 刘水明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088304273 东南 400 男 / 18~30 / 支持
25 邹俊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665719940 东南 300 男 农民 18~30 / 支持
26 方超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657289818 西南 150 男 农民 18~30 无所谓
27 裴子焕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757201700 东南 300 男 农民 >60 小学以下 无所谓
28 沈玉兰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967277062 东南 200 女 农民 41~50 高中 无所谓
29 俞荷花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606820717 南 300 女 工人 31~40 高中 无所谓
30 余鹏飞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87240792 东南 200 男 农民 18~30 大学以上 支持
31 戴海胜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268205077 南 200 男 农民 18~30 高中 无所谓
32 冀华耀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868217876 南 300 男 农民 18~30 大专 无所谓
33 冀国顺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757176336 南 200 男 农民 18~30 初中 支持
34 宫明贵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05828988 北 300 男 农民 / / 支持
35 郑莲珞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908001 西 250 女 农民 31~40 / 支持
36 罗家莹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901904 西 200 女 工人 31~40 / 支持
37 余金玉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757201878 / 300 男 工人 41~50 / 支持
38 徐国生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757072316 东北 200 男 农民 41~50 / 支持
39 周金娥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754238987 东北 200 女 农民 31~40 / 支持
40 冀华振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8757271700 南 200 男 农民 18~30 大专 支持
41 余水英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957256079 东南 200 女 农民 31~40 小学以下 支持
42 冀国胜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567979567 南 250 男 农民 41~50 / 支持
43 蔡桂娥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3738228929 南 250 女 农民 41~50 / 支持
44 罗家晶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0572-5098001 东南 200 男 农民 31~40 初中 支持
45 许慧青 晓墅村石子涧村自然村 15105821088 西 300 女 工人 31~40 大学以上 支持
46 叶敏 晓墅村小湾自然村 0572-5901903 东 200 男 农民 18~30 初中 支持
47 余国善 晓墅村大湾自然村 13567281087 东南 30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无所谓
48 李金荣 晓墅村大湾自然村 15957092599 南 250 男 农民 18~30 / 无所谓
49 辛和礼 晓墅村大湾自然村 15067253327 东南 250 男 农民 41~50 初中 无所谓
50 冀巧云 晓墅村姚岗堆自然村 13857267815 东 200 女 其它 31~40 / 支持

表11.3-5  公众参与个人意见统计表
序号 调查内容 选择项 调查结果
人次 比例
1 您认为附近水环境质量现状 较好 16 32.0%
一般 31 62.0%
较差 3 6.0%
2 您认为附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较好 14 28.0%
一般 33 66.0%
较差 3 6.0%
3 您认为附近固体废物处置现状 较好 22 44.0%
一般 28 56.0%
较差 0 0.0%
4 对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环境影响的态度 几乎没有影响 11 22.0%
有一点影响,但可以接受 39 78.0%
有较大影响,不能接受 0 0.0%
5 如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您对工程支持与否 支持 28 56.0%
无所谓 21 42.0%
反对 1 2.0%
从调查结果来看,认为项目附近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的有31人,占62.0%;认为较好的16人,占32.0%;认为较差的3人,占6.0%。认为项目附近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一般的有33人,占66.0%;认为较好的有14人,占28.0%;认为较差的3人,占6.0%。认为附近固体废物处置现状一般的有28人,占56.0%;认为较好的有22人,占44.0%;无人认为较差。对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环境影响的态度,认为有一点影响,但可以接受的有39人,占78.0%;表示几乎没影响的有11人,占22.0%;无人认为影响较大,不能接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表示支持的有28人,占56.0%;表示无所谓的有21人,占42.0%;没有人表示反对。
11.3.2.2 团体调查结果
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共发放21份,回收21份,回收率100%。根据回收的21份调查表进行统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见表11.3-6,调查结果见表11.3-7。
表11.3-6 被调查对象(团体)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地址 电话 方位 距离(米) 态度
1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 / 0572-5910967 南 2500 同意
2 安吉县梅溪镇晓墅村村民委员会 集体 / 0572-5300925 西北   同意
3 浙江广隆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 东北 1000 同意
4 浙江广隆电镀机械制品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 东北 1020 同意
5 浙江博信药业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 东南 600 同意
6 安吉明远锻造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0572-5091808 东南 800 同意
7 浙江钱锦气雾剂制品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5105821088 东南 600 同意
8 安吉县远东颜料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5857279859 东南 600 同意
9 浙江勤龙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5372251202 东北 900 同意
10 浙江创龙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3305315321 东北 900 同意
11 浙江保龙机械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0572-5093543 东北 900 同意
12 浙江申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0572-5822996 东北 1000 同意
13 安吉县鹏大钢管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3567290666 东北 900 同意
14 浙江索纳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3857260380 东北 900 同意
15 浙江惠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3857250668 北 1000 同意
16 浙江万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晓墅工业园区 18167257223 西北 800 同意
17 浙江法拿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临港开发区 0572-5691311 东北 1000 同意
18 浙江湖州钱方元钢管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梅溪月亮山工业区 0572-5089801 西北 1000 同意
19 浙江宝伦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 13567992205 西北 1000 同意
20 浙江吉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私营 梅溪镇 13567286377 西北 1000 同意
21 安吉中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私营 梅溪龙口村 15268220901   2000 同意
表11.3-7 公众参与团体意见统计表
序号 调查内容 选择项 调查结果
人次 比例
1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对资源、环境的影响 有利 21 100.0%
不利 0 0.0%
没影响 0 0.0%
2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 有利 20 95.2%
不利 0 0.0%
没影响 1 4.8%
3 你们认为项目实施对人文、景点、旅游事业的影响 有利 19 90.5%
不利 0 0.0%
没影响 2 9.5%
4 你们认为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 有利 20 95.2%
不利 0 0.0%
没影响 1 4.8%
5 你们对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同意 21 100.0%
可接受 0 0.0%
不同意 0 0.0%
从表11.3-7来看,在“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一项中,认为有利的有21个,占100.0%;没有团体认为不利和无影响。在“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一项中,认为有利的有20个,占95.2%;认为无影响的有1个,占4.8%;没有团体认为不利。在“对人文、景点、旅游事业的影响”一项中,认为有利的有19个,占90.5%;认为无影响的有2个,占9.5%;没有团体认为不利。在“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一项中,认为有利的有20个,占95.2%;认为无影响的有1个,占4.8%;没有团体认为不利。在“对建设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一项中,所有被调查团体均表示同意。

11.4 小结
整体来看,各社会团体和项目周边的民众对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均持支持的态度,但在公参调查中发现,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普遍比较关心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同时也希望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建设本项目。
第十二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既是一项市政工程,同时又是一项区域水污染控制、保护区域水环境的公益性工程,它既能提高城市总体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安吉县域城市化步伐,也能削减排入西苕溪的污染物总量,改善太湖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促进安吉县域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该项目的建设,并没有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但随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所取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将会逐渐得到体现。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与环境效益。
12.1.1 工程的社会效益
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服务于社会为主要目的,既是生产部门必不可少的生产环节,又是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本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表现在以下方面:
(1)随着安吉县域经济长足进展,人口规模、用地规模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现有基础设施必然不能满足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其污水管网的建设,将发展、完善、提高整个区域的总体基础水平。
(2)水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将制约梅溪区域经济进一步发展。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提高废水达标排放的可行性与稳定性,这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投资,促进当地工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3)本工程的建设将减少西苕溪的污染物负荷,极大地改善了水质与水生态环境,使水体的功能区划目标得到实现,安吉县域的水环境也将明显改善,对保护下游水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起重要作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1.2 工程的环境效益
随着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并投入运行,梅溪区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将被截留,避免污水直接排入西苕溪,减少了对水体造成的污染。污水经处理后,使得排入西苕溪的污染物大大减少,极大地改善了水体水质,使水体的功能区划目标得到实现,为开发区的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同时还对下游水质的改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污水处理厂扩建后,对区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污染物负荷的总削减量为COD6600t/a、NH3-N300t/a。特别是NH3-N的削减,必将减轻西苕溪的氨氮负荷,增加氨氮的环境容量,对改善西苕溪的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其污水管网的建设既是梅溪区域建设的配套工程,也是一项治理区域水污染的市政公益性工程,有利于保护西苕溪流域的水资源,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保证区域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需要,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举措,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明显。
12.1.3 环保投资估算
工程环保设施为废水监测、废气净化、降噪、固废收集和绿化等,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一次性投资估算见表12.1-1。
表12.1-1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一次性投资估算一览表 单位:万元
阶段 序号 分类 工程设施名称 说明 投资


期 1 废水 废水收集处理系统 集水系统、公厕、化粪池、沉淀池 10
2 废气 废气防治设施 洒水车、蓬布等 10
3 噪声 降噪设施 施工围墙、施工棚等 15
4 固废 固废收集处置设施 排水沟、垃圾筒等 15
5 生态 水保 导排水、挡土、复绿等 20


期 1 废水 监测设施 污水厂在线监测设备 40
2 废气 废气防治 污水厂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各构筑物加盖) 200
3 噪声 降噪工程 降噪设施 20
4 固废 固废处理 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处理 20
5 生态 绿化 水厂、污水厂厂区绿化 12
合计 / 占总投资的8.0% 262
由上表可知,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约362万元,占总投资3100万元的11.7%。
12.2 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1.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2.1.1.1 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根据《安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安吉县人民政府,2012.10),本项目的污水厂位于重点准入区的梅溪-溪龙生态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30523C03),其余污水管网工程分别位于禁止准入区的乐平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A09)和限制准入区的安吉东部水源涵养与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B05);各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与本项目相关的如下:
(1)乐平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A09)
严格执行乐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建设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上游小竹林,严禁河道采砂,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加强昆溪、铜溪沿岸湿地的保护,提高其生态服务功能。
(4)安吉东部水源涵养与林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20523B05)
产业准入要求:禁止新建建筑石料矿山、石灰生产项目;禁止晓墅港上游、凤凰水库集雨区、溪龙乡白茶主产区等环境敏感区内新建化工、农药、医药、味精、酒精、制革、印染、电镀等行业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性项目;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
(7)梅溪-溪龙生态工业与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1-30523C03)
产业准入要求:对建设、居住等用地布局进行详细规划,合理安排产业和城镇的发展。建成区非工业区块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噪声、烟尘、粉尘、恶臭和有毒气体以及污水无法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的项目,逐步将现有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现有工业逐步向申嘉湖高速公路沿线、晓墅工业园区集聚。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
本项目工程本身属环保工程,不属于上述生态功能区禁止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将完善梅溪集镇区排水管网,对改善城市水环境、支持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各生态功能区要求。
12.1.1.2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工程营运后,通过本环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治理,本工程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12.1.1.3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水厂扩建后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65t/a、NH3-N36.5t/a,其中工业废水产生COD142.35t/a、NH3-N14.235t/a,完全可以被生活污水削减的COD1469.49t/a、NH3-N66.795t/a平衡调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2.1.1.4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环保治理措施后能减至最低。根据预测,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能做到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
12.1.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2.1.2.1 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工程污水处理厂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排放一体的水污染控制项目,与目前大部分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比,本项目的清洁生产理念体现在不仅有效去除了水污染物,而且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伴生的废气、污泥也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实现了全过程控制的清洁生产理念;其次在总体工艺流程上成熟技术和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流程,既反映了目前城市污水处理工艺的发展趋势,也体现了采用稳定成熟技术确保污水稳定达标的环保要求。
12.1.2.2 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文件浙环发[2008]55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项目周边晓墅村及其所属梅溪镇进行了两次环保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工程周边民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本工程建设表示支持,公示期间未接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
12.1.2.3 是否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在满足区域供水需求、改善城市水环境、削减污染物排放、支持地方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构筑和谐社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2.1.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2.1.3.1 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符合安吉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也符合沿线城镇规划。
12.1.3.2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本项目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管网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中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污水管网建设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的第9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属于鼓励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安吉县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要求,采取本环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噪声、废气、废水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各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指标控制要求。项目采取了相应有效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的要求。


第十三章 评价的结论和建议
13.1 主要结论
13.1.1 工程分析
项目计划扩扩建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由现状1万t/d提高至2万t/d),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扩建污水进水泵房和鼓风机房;新建2组MSBR生化池;新铺设城市纳污管网10公里和尾水排放管4公里。工程在原厂区范围内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总投资3100万元。
本项目扩建前后“三本帐”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见表13.1-1。
表13.1-1  项目建设前后“三本帐”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内容
类型 污染物 扩建前排
放量(t/a) 扩建项目
排放量(t/a) “以新带老”
削减量(t/a) 总排放
量(t/a) 去向




物 NH3 3.644 0.0048 3.63 0.0096 无组织排放
H2S 0.009 0.0000115 0.01 0.0000230
NH3 / 0.0087 0 0.0087 经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排放
H2S / 0.0000207 0 0.0000207
油烟 2.07 0.00138 2.06862 0.00138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物 污水量 3650000 3650000 0 7300000 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西苕溪
CODCr 182.5 182.5 0 365
BOD5 36.5 36.5 0 73
SS 36.5 36.5 0 73
氨氮 18.25 18.25 0 36.5
总磷 1.825 1.825 0 3.65
石油类 3.65 3.65 0 7.3



物 格栅渣 273.75 253.31 0 527.06 送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焚烧炉焚烧处理
沉砂池泥砂 109.5 89.06 0 198.56
污泥 459.9 1568.04 0 2027.94
生活垃圾 9.855 3.285 3.285 6.57
13.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13年起,安吉县环保部门对县内各乡镇交界断面进行监测考核,项目管网及污水厂区域考核断面有荆湾监测断面,根据监测数据,水质基本符合Ⅲ类水功能区要求。
区域内环境空气 NO2、SO2、PM10基本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
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噪声监测表明,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要求。
13.1.3 环境影响评价
13.1.3.1 水环境影响
由于本项目下游无取水口和环境敏感点及保护水域,因此正常情况下其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而在枯水期确保本工程正常运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出现污水处理的严重事故性排放,西苕溪下游水质将不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因此为了减少对西苕溪的影响,必须做好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杜绝污水处理厂废水直接排放的现象的发生。
新梅溪大桥下游约400m处为当地的一个农灌泵站,一般情况下,只要本项目废水确保达标排放,预计其对周围农田灌溉的影响不大。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对重金属如总镉、总铜、总锌等具有相应的要求,因此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对排放废水中总镉、总铜、总锌和硫化物等列入《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质指标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项水质因子达标排放,避免对当地农田灌溉产生不良影响。
梅溪污水厂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以西苕溪水补充为主,因此既不是大规模地下水供水区,也不存在地下水用水规划。污水厂运行期间,各水池构筑物以及管网系统可能因沉降、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做好水池及管网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将影响降到最低。
13.1.3.2 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很小。另外,本工程污水厂污染物氨和硫化氢对最近距离敏感点石子涧村的排放的污染物叠加环境背景值后仍能达标。
本项目须在无组织废气构筑物周围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要求油烟去除率≥60%,风机风量为4000m3/h,则油烟废气排放量、排放浓度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的限值要求。
13.1.3.3 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污水厂除东、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外,各厂界噪声值均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II类标准值(60dB),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须对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泵房等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13.1.3.4 固废环境影响
固废经收集后清运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13.1.4 公众调查
通过公众调查发现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总体上符合民意和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被调查个人和单位均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同时建设单位仍应积极采纳公众意见,必须进一步加强宣传,耐心细致的做好与周围群众和单位的解释与沟通工作。
建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13.1.5 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本工程废水采用MSBR主工艺,废气经加盖收集后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达到了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
13.1.6 总量控制要求
污水厂扩建后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65t/a、NH3-N36.5t/a,其中工业废水产生COD142.35t/a、NH3-N14.235t/a,完全可以被生活污水削减的COD1469.49t/a、NH3-N66.795t/a平衡调剂,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13.1.7 环保投资
工程环保设施总投资约362万元,占总投资3100万元的11.7%。
13.1.8 项目审批原则符合性结论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符合安吉县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安吉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要求,采取本环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噪声、废气、废水等均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各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指标控制要求。项目采取了相应有效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的要求。

13.2 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范措施清单见表13.2-1。
表13.2-1 污染防范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物 各产臭构筑物 H2S
NH3 ①工程设计中将贮泥池、格栅井、MSBR反应池中的厌氧区等构筑物进行密闭起来以控制臭气外逸,并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起来的臭气。本次环评要求好氧生化池、细格栅沉砂池、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也须密封加盖,并采用植物提取液雾化氧化系统处理密闭收集(集气率不低于95%)起来的臭气去除效率不低于95%。
②提高厂区园林绿化率,使污水处理厂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一致。
③将厂区的污水管流速设计的足够大;污泥经脱水后尽快处理,对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和喷洒。运送污泥的车辆在驶离厂区前要做消毒处理。
④须在各无组织排放构筑物周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建议有关部门在今后规划中,在卫生防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敏感性建筑物。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食堂 油烟 油烟净化器的油烟去除率≥60%,风机风量为4000 m3/h。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 mg/m3限值



物 废水总排口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磷
石油类 ① 设计阶段水污染防治措施:a.针对进水COD和氨氮浓度较高的冲击负荷,有关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艺和构筑物参数,保留一定的设计余量和负荷弹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b.强化脱氮工艺,设计上应考虑动机低温对脱氮效果的影响,确保冬季氨氮去除率不低于60%。c.进一步优化排放口设计,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d.供电设施设计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
②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a.根据水量预测,至2020年,项目接纳工业污水量为7800m3/d,占设计规模20000 m3/d的39%。对于工业废水超过三级标准的,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措施,同时有关部门应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高浓度有机废水和有害有毒物浓度应按进管标准严格控制;生活污水可直接纳入污水管网,含磷废水必须经处理达设计进水标准后方能排入污水管网。b.市政部门应积极做好污水管网的清污分流工作,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c.合理调配和管理运行二期工程和现有工程的处理设施能力,集中处理城市污水。d.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e.搞好一、二期工程污水的分流,避免污水处理厂各期处理单元的进水水量水质超过预定设计而导致处理效率下降,影响出水水质。f.建设标准化排放口,将现有排放管与拟建排放管一并接入标准化排放口内。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办公、生活 生活污水 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入粗格栅前的配水井,参与全厂污水处理后达标排入西苕溪。
污泥脱水间 污泥压滤废水



物 格栅井 格栅渣 收集后清运至安吉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中有关规定
沉砂池 沉砂池泥砂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污泥脱水间 污泥(脱水后)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污泥控制标准

声 泵房、空压机房、污泥脱水间等 各类泵、空压机、鼓风机等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如格栅除污机、污泥泵等应设置隔声罩等。
②建议对污泥脱水机、鼓风机和水泵加装消声器,一般可降低其源强20dB(A)以上。鼓风机房、脱水机房、泵房等设置隔声窗。
③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房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车况,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④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①工建材整齐堆放,粉状材料进行遮盖。
②管线工程开挖完毕后及时填土夯实,减少弃方产生。
③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并在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

13.3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安吉县梅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一项环境保护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国家当前支持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满足相应的地表水、空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安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08.12);项目的得到公众的支持,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削减西苕溪污染物排入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尾水排放对下游水体的贡献值较小,对下游水质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大气、声环境质量影响也不明显,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项目建设对加快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控制措施和对策,将其不利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在工程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在环保角度上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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