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对《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正在编制过程中,现将报告书主要内容及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公示,请关心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书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次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 (3)建设性质:新建; (4)工程设计年限及工程规模:依据污水量的分析和预测,污水处理厂工程规模确定为近期(2015年)2.0×104m3/d,中期(2020年)4.0×104m3/d,远期(2025 年)控制总规模为8.0×104m3/d。考虑工业园区的发展及建设时序性,确定本工程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2.0×104m3/d,其中一期实施1.0×104m3/d,预留远期发展用地。本次评价规模按1万m3/d进行。 (5)工程范围:本工程主要服务于工业园区A区,规划区范围四至界线为:南到青年渠,北至北山坡垃圾填埋场、水厂一带,东临布列开沟,西至国库以西约3公里处,总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 (6)项目位置:伊东工业园A区位于伊宁县东侧,218国道以北6公里处,沿青年农场和温亚尔乡北山坡一带,距伊宁县城22公里,距伊宁市35公里,距霍尔果斯边境口岸114公里,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20平方公里;拟建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伊东工业园A区西南侧约6km,218国道北侧,青年路西侧,该处场地较为平整,有便利的交通和水电条件,工程地质状况良好。 (7)进出口水质及排水去向: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的工业污水必须严格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依据相关规划,本工程污水处理厂出水通过园区内东西向灌渠,排入吉尔格朗河,最终进入伊犁河,根据环保要求,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8)投资: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2920.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69.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6.93万元,预备费249.6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4.2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0万元。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定员33人,全年运转365天。 二、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设施的构筑物建设以及设备的安装及管道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同时将产生施工噪声。工程构筑物永久性占地为持续性影响外,其余影响只在施工期内存在,影响范围小,时间短,预计本项目施工期约1年。 (2)运营期 本项目正常运行时的影响主要是污水、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噪声和固废等。 ①污水处理厂的恶臭逸出量受污水量、污泥量、污水中溶解氧量、污泥稳定程度、污泥堆存方式及数量、日照、气温、湿度、风速等多种因素影响,另外恶臭扩散有两种形式的衰减,一种是三维空间扩散的物理衰减,另一种是恶臭物质在日照、紫外线等作用下经过一定时间的化学衰减。 ②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因污水处理厂内多数构筑物为敞开式,所以污水、污泥散发恶臭气味无法避免。减缓措施为在厂区周围设置防护绿化隔离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臭味扩散。在总体布局上,设计时考虑将臭味突出的建、构筑物(如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污泥区等)集中布置,可以有效地减缓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污泥脱水间采用生物除臭法除臭。生物除臭法的原理:臭气物质的成分大都是低分子脂肪酸、胺类、醛类、酮类、醚类以及脂肪族的、芳香族的、杂环的氮或硫化物,带有活性基团的这些物质被液相吸收后,特别易被生物氧化,当活性基团被氧化后,恶臭气味就消失了。臭气经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分解后,产物不一样。如含氮的臭气,经微生物的氨化作用后,分解为NH3,NH3又通过亚硝化细菌、硝化细菌的作用,进一步氧化为稳定的硝酸态化合物;而含硫的臭气经微生物分解后产生H2S,H2S可以被硫化细菌氧化为硫酸,生物除臭工艺就是基于这一原理,所以该方法要求被去除的臭味物质有好的水溶性。生物除臭法因具有简单、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维护管理方便、效果好等优点而发展得很快。美国、德国、日本对污水处理厂的恶臭多采用生物除臭技术进行治理,其除臭效率80%。 ③生活废水 项目为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其废水主要为处理后的出水以及少量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厂内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汇入污水提升泵房,与进厂污水一并处理。 ④噪声源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曝气鼓风机、污泥脱水机等,噪声源强为75-90dB(A)。 ⑤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和杂物和残渣、员工生活与办公垃圾。 ——生活垃圾 伊宁县伊东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定员33人,按照垃圾产生量1kg/d.人计算,则污水厂年产生生活垃圾12.045t/a,在厂区内设置带盖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伊宁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系统的固体废物包括: ①粗细格栅池处理收集的杂物和残渣; ②沉砂池沉积石块、泥沙等杂物; ③水解澄清和生物滤池产生的污泥,均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固体废物。污泥是一种含水率很高的絮状物,其有机物质、N、P等营养物质含量高,但是不稳定,容易腐化,有异臭,并含有寄生虫卵、病原菌、重金属等物质,且有难存放、难运输、易渗漏等特点,会对附近水体、环境空气和土壤造成二次污染。经过浓缩和压滤等脱水预处理后,其含水率下降至75%左右,成为泥饼(湿污泥),这样的污泥适宜运输和进一步处置。 格栅的拦截物:主要含有废弃塑料袋、膜、泡沫塑料、纤维、果皮、菜叶、纸屑及建筑废弃物等各种生活垃圾;其产生量根据单位水量产渣量估算,取单位水量产渣量为0.04m3/1000m3,栅渣容重960kg/m3,含水率80%,则近期污水处理厂栅渣量为0.4m3/d,格渣重量为0.384t/d。 沉砂池沉淀物:主要是碎石块,泥沙等细小沉淀物;沉砂量按0.03m3/1000m3,沉砂含水率为60%左右,容重为1500kg/m3,则沉砂量为0.3m3/d,沉砂重量为0.45t/d。 污泥:根据项目对污染物的去除量(不包括SS)及污泥的含水率计算,项目每天产生11.44t含水75%的脱水污泥。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近期年产生量约11.44t/d。拟经带式压滤机脱水处理(脱水后含水率约75%),设计将污泥填埋,环评建议对所产生的污泥成分进行分析、测试,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规定,污泥成分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要求,消化后的污泥堆肥,可用作绿化地基肥。 格栅、沉砂产生量0.834t/d,其成分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相似,运至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为避免造成废物落地后的二次污染,在设计与管理中尽量保证废物不落地,直接装入废物箱或装车外运,污物外运时采用封闭式自卸车。 三、环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方法找出现有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次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环境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项目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发展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四、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传真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 联系人:费勇 电 话:13899759988 环评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周佳、卢喜林、孙轶刚 电 话:0991-3833202 传 真:0991-3845344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否能够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2、本工程建设后,您认为本工程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其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那方面的? 3、您认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减少或避免这些环境问题? 4、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2年3月26日起,到2012年4月6日截止。请在期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伊宁县伊东工业园管委会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12年3月26日 (来源:新疆环境保护厅,2012-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