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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7贴 | 99255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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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7-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2012/10/6 18:30: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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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上海→ 浏览帖子:上海嘉定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8292&bd=2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310114 73810538-6 上海嘉定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市辖区 310114 73810538-6 上海嘉定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20-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459&classid=858

嘉定水资源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环境

记者今天从区水务部门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嘉定水务工作以提升水务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为主线,以保障安全、开源节流、治水治污为重点,统筹规划,建管并举,充分发挥水务一体化的优势,坚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协调发展。全区水务公共服务水平逐年提高,水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水务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十一五”规划实施至今,嘉定累计完成水务固定资产投资约30多亿元,居民用水、城市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都在不断地改善之中。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对于水的需要越来越大。为此,嘉定不断完善集约化供水,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目前,嘉北水厂一期工程已完成,新增供水能力15万吨/日;新建伊宁路水库泵站(7.2万吨/日);新建自来水管道403公里;改造旧管道8公里;完成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100万平方米;创立67家节水型小区。“十二五”期间,嘉定将以陈行水库为嘉定原水主导水源,全面完成陈行水库嘉定支线工程;同时提升嘉北水厂、永胜水厂、安亭水厂3个水厂的水处理工艺。

除供水之外,人们对于水利基础设施、水环境的改善、防汛保障等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嘉定区域内的横沥河、练祁河、顾浦河、吴塘、马陆塘、孙家浜等总长为60.88公里的骨干河道已经得到治理,同时清淤疏通村沟宅河等1400公里,131条黑臭河道(共182公里)已被整治。新建了张泾河等泵闸,调节水量,有利河道自我调节、修复功能的发挥。同时实施了嘉定老城泵闸改造工程以及部分低洼圩区达标改造和积水点改造。“十二五”期间,嘉定将完善嘉宝北片外围大控制工程建设,提升河道水面率,加快主要圩区达标建设,建立完善防汛自动测报和调控体系,增强应对极端灾害性和突发性天气的能力。

污水处理虽说是一项看不见的工程,但是对于保护净化水环境极为重要。嘉定已基本形成“一区四片”的污水处理格局。如新建了嘉定工业区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扩建了上海大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扩建了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使嘉定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38万吨/日。又增设了污水收纳管网约412公里,污水处理率从“十五”期末的63%提高到80%。河道污泥基本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处置。“十二五”期间,嘉定还将启动南翔污水处理厂、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厂三期、北区污水厂二期、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等建设,新建、改造污水管道约195公里,同时推进污水纳管工作,即所有的工业园区、老集镇区、新市镇、农村动迁集中居住点等全部纳管,污水处理率达到86%。
此外,嘉定今后还将结合发展低碳经济的需求,建设节水型社会。严格取、用、排水的全过程管理;对于新建项目,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加强节水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工业节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节水器具普及等,加强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创建节水型社区。

(来源:“上海嘉定”门户网站,编辑:南翔生活网,2011-3-23)

“......“十二五”期间,嘉定还将启动南翔污水处理厂、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厂三期、北区污水厂二期、安亭国际汽车城污水处理厂三期......”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0-6 18:30:4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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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12 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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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44211215191829.jpg
 
   
  索 取 号: AB9201020-2013-086
信息名称: 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3〕919号
产生日期: 2013-10-11 12:10:0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制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3〕919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审核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你院《关于上报“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的请示》(沪水务(海洋)〔2013〕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审核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同意《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范围,即全市“十二五”期间须实施提标改造的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中中心城9座,郊区20座。

二、关于规划标准:同意《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即位于本市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厂执行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厂执行一级B标准,并保留远期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能性。

三、关于规划目标及实施内容: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及实施内容。
1、关于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白龙港、竹园第一、竹园第二、石洞口等四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并同步解决雨季合流污水溢流的治理,污水处理厂尾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的厂界二级标准,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2、关于中心城分散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内桃浦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其余天山、泗塘、曲阳及吴淞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中的厂界二级标准,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3、关于郊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有条件的可按一级A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除臭设施的改造和提升,污泥同步有效处理处置。

四、关于规划用地控制:原则同意根据规划规模,按照“十二五”期间提标改造需求,保留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的可能性,进行污水处理厂的用地控制。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为满足白龙港污水厂“十二五”期间提标改造以及远期扩建至350万立方米/日的用地需求,请市城投总公司加快开展白龙港污水厂用地控制专项规划,并请市、区规土部门加以支持。
2、东区污水处理厂规划作为污水处理展示馆保留,在下阶段的工可研究中,应结合用地可能进一步复核污水厂的处理规模。
3、各区县应根据《规划》做好各自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用地控制,以利于下阶段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区域内污水排水安全。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9月30日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土局,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排水处,市城投总公司,市城建集团,市排水公司,市城投污水公司。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印发

“......3、关于郊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A标准,位于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提升至一级B标准,有条件的可按一级A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除臭设施的改造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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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8/4/11 14:5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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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8〕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9日

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随着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实施,本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本市正处于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基本建成“五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阶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和建设成为卓越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得生态之城更具韧性、更可持续,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更加怡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防治、系统联治,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推进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转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进环境监察、环境审计、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严管,推动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立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执法,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全社会环保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以及基本建成“五个中心”基本框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环境产品。
  ——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8%,国考断面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市考断面水质95%以上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Ⅴ类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到37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削减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4%左右,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药化肥亩均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生态安全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应保尽保,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湿地总面积维持在46.46万公顷,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21平方公里,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社会共治体系初步形成。进一步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全市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水环境保护
  以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以下简称“苏四期”)为牵引,重点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补足水环境治理体系短板,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
  (一)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在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加快启动陈行水源地与青草沙水源地连通方案研究。持续完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政策。结合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对水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订。完成省市边界水文水质监测站网的建设。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的原则,完善全市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体系。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全面完成竹园一、竹园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虹桥和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青浦朱家角和练塘及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到2020年,全市净增污水处理能力60万立方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要求达到一级A及以上排放标准,同时完成石洞口、竹园、白龙港、青浦等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95%。
  (三)加大城市面源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以“苏四期”为重点,加快实施苏州河段深层排水调蓄管道工程试验段,推进天山、桃浦、曲阳、龙华、长桥和泗塘等6座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转变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启动竹园初期雨水处理厂建设,实施大武川初期雨水调蓄池工程,改善区域水质。开展上海大学、大场老街、罗秀、景东、平阳、葑村南、张华浜等市管雨水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或技术改造,并通过泵站优化运行等措施,减少泵站放江量,完成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提高合流制地区污水截流倍数,进一步降低雨污混合水污染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在全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本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本市建成区20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研究出台《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彻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环节。加强规划引领,按照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各区要编制本辖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全面完成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市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形成一批适合上海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以示范引领,全面推动本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四)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
  围绕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国考、市考断面的水质目标,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全市中小河道整治,三年累计实施600公里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2200条段断头河整治,使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按照“苏四期”治理要求,对苏州河两翼中小河道进行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在湖泊实施湖长制,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完成元荡湖围网养殖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深化研究淀山湖、滴水湖等主要湖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防治湖库富营养化。
  (五)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坚持陆海统筹,以实施污染源防控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强化协同执法监管,持续削减本市陆源入海及海上污染负荷。开展陆源长江入海污染源总量调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加强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管理,逐步完善全港船舶废弃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建立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管控。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加强近岸海域海水环境监测,确保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三、大气环境保护
  以实施PM2.5和臭氧(O3)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一)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实施煤炭和能源总量双控。削减钢铁、石化等用煤总量,减少直接燃烧、炼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合理控制公用燃煤电厂发电用煤总量。到2020年,宝武集团耗煤量控制在1150万吨,上海石化和高桥石化分别控制在200万吨(含石油焦)和75万吨,华谊集团控制在200万吨以内,公用燃煤电厂燃煤量控制在2412万吨。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5%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内;天然气消费量增加到100亿立方米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4%左右。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氮氧化物(NOx)排放深化治理。修订实施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二)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企业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力度。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多措并举,继续深化污染排放综合治理。钢铁行业铁水产能规模控制在1502万吨以内。加强钢铁行业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到2019年,完成原料、燃料转运过程全密闭化和露天料场与封闭料场的作业切换。完善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清单并开展动态更新。出台储运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规范,到2019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和行业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对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编制工业企业低VOCs排放绿色生产工艺目录及低VOCs产品目录等,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2018年起,本市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制品、通用和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元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其中,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20年,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7年削减30%以上;2018年底前,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到2019年,包装印刷行业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到2020年,船舶制造行业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和50%以上。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800公里左右,公交专用道450公里左右,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其中,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公共交通客运量比例达到60%。同步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提升道路机动车辆污染治理水平。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校车力争实现新能源化,加大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力度,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50%,新能源货车推广规模超过5000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不低于15万辆。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实施更严格的新车和油品标准。实施国六油品标准;适时提前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2018年,普通柴油油品含硫量提升至等同于车用柴油国五标准的要求。加强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实施巡游出租车到期更换三元液化装置。建立本市在用机动车维修点联网监测监管体系,完善在用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平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适时实施非道路机械国四排放标准。严格实施国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排放标准,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加强船舶港口及机场污染防治力度。实施船舶驶入排放控制区换烧低硫油(≤0.5%m/m),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加强排放控制区实施情况的评估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制定本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推进核心港区(包括洋山港区、外高桥港区、吴淞邮轮码头、北外滩邮轮码头)实施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电,到2020年,建成46个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的专业化泊位;实现煤电厂码头岸电设备全覆盖;开展集装箱码头装卸设备油改电、油改气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以及机械势能回收技术应用,到2020年,港口RTG环保节能技改工程完成率超过80%。加强上海港集装箱运输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力争港区内集装箱运输车辆LNG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港区外集装箱运输车辆LNG使用比例达到10%。内河码头(包括游船码头和散货码头)全面推广岸基供电,苏州河和黄浦江市区核心区域码头完成船用岸电保障。推进机场区域污染防治建设。推广地面辅助电源使用,新、改、扩建机场航站楼地面辅助电源配备率达到100%;提高现有机场航站楼廊桥机位辅助电源利用率,到2020年,现有机场航站楼远机位地面辅助电源利用率基本达到60%。
  (四)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全市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在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处理;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全市道路冲洗率达到70%。其中,中心城区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郊区道路冲洗率达到52%以上。
  (五)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源整治
  制定汽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含涂料,到2020年,力争全面完成低VOCs含量产品的替代。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研究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维护保养技术规范,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一)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根据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力争到2018上半年,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及其分布,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2018年底前,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全面完成详查任务。
  优化整合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水土联动、统一规划”的原则,优化整合本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以耕地特别是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网格化监测;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交通干道两侧和优先管控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浅层地下水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联动监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优化整合工作;到2019年底前,实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乡镇、园区和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
  (二)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优先开展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的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优先调整工业园区周边、市政设施周边、河道两侧、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地用于生态林地建设。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理,防范企业拆除过程引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切实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制定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的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现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制定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和土壤改良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退耕还林或种植结构调整计划。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的受污染耕地,落实有关治理措施。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面积达14万亩。
  强化农林业生产环节的管控。加强“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和纳入后备农用地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对减量化地块及滩涂围垦农用地的后续利用,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生态修复等工作。
  (四)推进场地污染防控和治理
  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完善相关技术体系,实施本市建设用地动态流转调查评估制度。结合城市发展布局调整和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拟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医疗、养老场所、游乐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潜在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治理修复。重点推进南大、桃浦等重点转型发展区域的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重点解决当前面临的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巩固无害化成果,突破减量化瓶颈,打通资源化渠道,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固废分类收运、处置和循环利用体系。
  (一)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通过治理模式创新,补好城市管理短板。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居住区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协调物业、志愿者、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力量,引导和推动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的标准与规范,探索分类后可回收物、湿垃圾、有害垃圾处理技术并研究配套政策。到2020年,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分类实效,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8%。
  (二)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体系
  调整完善本市“一主多点”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格局,加快建设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力争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重点推进老港基地、浦东、松江等一批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成闵行区厨余、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全市湿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力争达到7000吨/日;完成闵行闵北环卫基地、青浦西虹桥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建设项目;到2020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善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
  (三)构建建筑垃圾科学处置体系
  落实《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推进区级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建设,加紧研究制定实施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强制使用制度。完成老港基地、嘉定、闵行、浦东、松江等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场所及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到2020年,全市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50万吨/年。
  (四)完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体系
  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优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途径。进一步深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依托“104”工业地块、现有固废设施等场所,探索固废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完成老港工业固废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
  (五)完善危险废物安全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以最严格的环境标准,进一步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布局。大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探索钢铁行业协同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区域和工业园区结合自身危废处置需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设施。构建多层次的收运体系,推进工业园区的收集中转平台建设,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铅蓄电池企业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系建设。突出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导向,探索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机制。探索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第三方服务机制,组织开展危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开展典型危废集中处置设施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价与防控研究。完成上海市老港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大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按照国内最严的要求,继续收严重点行业产业准入标准、水耗能耗和环保排放标准,研究绿色制造标准,探索不同类型园区差别化产业准入政策。落实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继续推进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范作用。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
  (二)加快结构调整和绿色制造
  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再生铅、再生铝等低端污染行业整体退出。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企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并实施;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力度,加大对排放铅、汞、镉、铬、砷、镍等多种重金属的落后产能调整力度。到2020年,全市完成3000项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继续推动桃浦、南大、吴泾、吴淞等重点地区结构调整,开展新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启动高化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104”工业地块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结合“198”区域减量化和“195”区域转型,完成“198”建设用地减量21平方公里。
  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定本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加快修订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企业以及绿色评价与服务等标准,制定20项绿色(生态)产品评价标准;按照更高标准,推进20个绿色(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实施9项绿色(生态)制造集成项目、建设100个绿色(生态)示范工厂、引导开发100项绿色(生态)产品、推进建设10个绿色示范供应链。到2020年,绿色(生态)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态)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
  (三)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以“聚焦行业、突出重点”为主线,积极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年累计推进1000项清洁生产改造。继续推动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
  (四)完善园区环境建设和监管体系
  强化工业园区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规划环评管控要求。持续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工业园区集中防污治污水平。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104”和“195”区域已开发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排损,防范风险。试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提升工业园区环境质量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五)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以各区、工业集团为主体,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及监测领域,推进15个第三方治理示范项目。通过对环保服务业及装备制造业的调研,梳理一批水、气、土、固废治理及监测等的主要技术及设备,建立示范项目库。开展对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对企业环境保护操作人员的培训。研究编制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规范,营造规范、有序、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环保管家等环境服务业在工业园区示范应用。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以化肥农药减施、畜禽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以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为主要目标,推进种养结合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加快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削减养殖总量,优化养殖布局。落实《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到2018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出栏)以下,并按照要求,基本完成400家规划不保留畜禽养殖场退养工作。
  开展保留畜禽养殖场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规划保留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达到95%。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按照“源头防控、过程拦截、末端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化肥、农药减施、节水节肥等为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分别减少至7.9万吨和0.35万吨,使用总量比2015年减少20%。在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基本取消麦子种植,加大绿肥种植和冬季深耕晒垡力度,三年累计种植绿肥和冬季深耕晒垡面积300万亩以上。持续推广使用有机肥,三年推广有机肥66万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40万亩次,缓释肥料应用面积达到30万亩次。推进粮食作物绿色生产示范点建设,每年建立水稻绿色生产示范基地200个。在蔬菜生产中,大力推广应用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通过应用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等措施,巩固10万亩绿色防控示范区,减少农药使用量。开展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三年计划改良设施菜田土壤6万亩。
  开展农业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在青浦、奉贤、浦东等区6个定点小区,开展化肥流失定位监测,通过不同作物茬口、不同种植农艺制度,对农业生产中氮、磷流失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监测,掌握其污染排放情况,为科学治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20个蔬菜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设备的配套,主要包括废弃物粉碎设备、翻耕设备和小型运输设备。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体系,到2020年,本市区域内化学农药原药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
  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加大大马力拖拉机、适用还田、离田收集处置等机具选配力度;坚持农机与农艺相融合,优化还田技术路线,开展机械化还田技术的示范、提升、推广,提高还田质量;加大秸秆在肥料、饲料、基料等农业领域的利用规模,拓展高附加值的秸秆离田利用新领域,延伸综合利用产业链。到2020年底,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三年内新增1-2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加强渔业生态保护。在长江、杭州湾、黄浦江、淀山湖等水域上海段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水生生物总量不少于5000万尾,促进渔业资源生态平衡,改善长江上海段、黄浦江等重点水域水质生态。加大对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建设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二期工程,加强部市合作,进一步提升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和救护能力。
  (四)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农村村庄改造作为本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大推进力度,聚焦规划保留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区内的农村居民点,重点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涉及15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保留农村地区村庄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纳管和分散式处理,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五)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
  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建立一套与都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大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标准研制。到2020年底,完成标准研制50个以上。
  提高绿色食品的供应量。在继续稳定本市“三品”生产总量占全市地产农产品产量70%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绿色食品认证的工作力度,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供给率。力争到2020年,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产量20%。
  
八、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加快基本生态网络规划落地,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一)加强生态空间分区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分类管控要求。按照“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全过程严格监管思路,建立健全涵盖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动态增加、政策激励等相关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比例,有效保障城市生态空间,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完善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空间规划研究。
  (二)大力推进绿地林地建设
  积极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加快基本生态网络规划落地,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重点推进生态廊道、郊野公园和城市公园建设。年均建设1200公顷绿地,包括合庆郊野公园、老港郊野公园、世博文化公园、上海植物园北区、桃浦中央公园南片、三林楔形绿地、张家浜楔形绿地、东沟楔形绿地、康家村楔形绿地等,三年新增公益林和生态廊道面积19万亩以上。优先在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中不达标国考断面周边建设林地。到2020年,本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8%。
  积极推进立体绿化和林荫道、绿道建设。提升生态资源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立体绿化、绿道、林荫道等建设,三年新增立体绿化120万平方米,创建60条林荫道,建设600公里绿道。
  (三)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重要生态资源功能保护,做好重要滩涂湿地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保护和管理。继续推进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互花米草生态控制与鸟类栖息地优化后续项目,建立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科研基地。研究提出湿地生态系统分区动态保护要求,确保湿地生态系统自然发育充分和演替过程完整,使湿地保有量维持在464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健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提升生态示范建设水平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提升本市各级生态示范建设水平,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新方向。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创建工作,完成建设任务,试点国家部署的示范重点;结合村镇环境保护的重点,以及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等工作,推进村镇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推进本市国家级和市级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
  
九、世界级崇明生态岛建设
  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的总体目标,举全市之力,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打造长江生态大保护的标杆和典范。
  (一)优化生态功能空间布局
  坚守生态红线,落实生态红线分级管控要求,不断强化生态网络,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以崇明本岛水资源、森林资源密集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域为基础,围绕塑景成带、廊道串景,建立复合型生态廊道。优化公共绿地布局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公园、公共绿地和绿色休闲空间。推进环岛生态景观道、崇明港西乡村公园等建设。结合河道、公路、村庄、特色小镇及农场分布,持续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发挥东平国家森林公园等核心景区对风貌带的带动作用。以花田、花溪、景观廊道为重点,建设“海上森林花岛”,塑造点线面结合的花岛大地景观。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加强滩涂湿地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规范湿地用途管理,打造鸟类天然博物馆和候鸟天堂。
  (二)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以源头截污为根本,末端治理和过程管控相结合,持续推进全域水质净化。加快全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做到100%全处理、全覆盖。加快河道综合整治,重点推进镇村级和国有农场的河道轮疏、生态治理、岸边整治,开展南横引河西段河道综合整治和团旺河北段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域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控制标准,实现出水断面水质不劣于进水断面。
  大力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燃气和燃油锅炉低氮改造,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持续深化扬尘、餐饮、汽修、农业等面源污染治理。按照绿色农业的要求,加大耕地保护和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土壤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有序推进生态复垦。按照养殖业布局规划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完成光明集团奶牛场、生猪场归并整治,全面实现规模化畜禽牧场粪尿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加大建筑混凝土、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监管力度,启用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两大焚烧处置系统。加强长兴岛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
  (三)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建立生态信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三农”信用体系相结合,围绕绿色信贷联盟企业、涉农经营单位、农业人口三个系统,构建生态信用体系。优化生态环保类信息收集和评价标准,研究制定与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支农惠农机制。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建设,系统监测水、大气、噪声、土壤和生态环境。
  
十、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全面落实国家“循环发展引领行动”要求,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产业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加强科技、机制和模式创新,激发循环发展新动能,逐步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强化循环经济示范引领
  落实推进国务院部署的“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率先在本市探索建立“销一收一”模式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到2020年,完成全部国家级和50%以上市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入推进上海临港地区“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再制造产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一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提质增效,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示范项目、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循环型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体系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建立法治化、制度化处置流程,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处置方式,建设一批两网协同回收处置点。建立健全市场运行体系,培育一批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推动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稳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理体系,促进检测、实验、评估、标准规范等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削减一次性用品使用,实施绿色建材等产品强制推广和使用。
  (三)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结合开展市民修身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广泛传播绿色生活理念。通过各类培训、主题活动、宣传册、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宣传,增强市民知晓率。将绿色生活相关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及文明单位指标体系,坚持创建引领,推动工作落地;积极开展创建市级节约型示范单位、绿色家庭、绿色餐厅、绿色生态社区、绿色学校和绿色出行等行动,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加强对绿色产品开发研发、绿色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支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鼓励倡导绿色采购;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继续深化“除陋习,有素养,行文明”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培育市民文明绿色生活方式。
  
十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体制、机制、法制、费制、标准、科技、政策等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环境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建立完善本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本市环境监察制度,开展集中督察和日常督察相结合的环保督察,三年内完成一轮区级环保督察。建立完善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机制和绿色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机制。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监测执法机制,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健全街镇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推进环境治理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继续深化环评审批分类改革,完善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全面实施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完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中小河道整治常态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制标准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研究,研究修订《上海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出台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修订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等一批环境标准,研究出台涂料、油墨、胶粘剂低VOCs含量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研究出台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企业以及绿色评价与服务等标准。配合工业VOCs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污染控制等工作,制定发布相关的技术规范。健全循环经济标准和产品认证,完成再生原料及产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利废建材等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三)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结合落实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垂直改革方案、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环境执法重心向区、街镇下移,加强属地环境执法,强化环保专业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联动,构建市、区、乡镇的三级环境监督网络。围绕提升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等目标,实行专项执法与“双随机”执法检查并举,加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黑臭河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纳管企业监管、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管、垃圾违法违规转运处置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强化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四)完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面完善以PM2.5和臭氧为核心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环境气象、交通环境空气、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物、扬尘等专项监测网络,全面提升本市和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和污染预警水平,完成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中心二期平台建设;构建涵盖省界来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各区考核断面、特定功能区的上海市地表水环境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优化和完善各级河道监测断面(点位),加强出入境断面、重要湖泊水质监测,实现水质、水文数据实时监测共享;建立覆盖主要用地类型和土壤环境敏感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成覆盖全市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完善辐射应急及在线监测网络;建设天地一体化的生态遥感监测系统,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健全本市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重点排污单位率先实现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全覆盖,完善重点企业和化工园区监测体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发展,强化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和共享,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污染源数据整合和联动管理,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统一编码,完善污染源监管“一源一档”,开展环评可视化审批,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深化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联动监管体系,实现污染源信息统一填报,提升污染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开展应用系统向电子政务云迁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据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和成果应用。建立环保数据交换平台和资源监控平台,开展环保大数据挖掘分析和应用研究,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支撑能力。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整合本市环境风险源数据信息,开展本市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实现事前完善预防、事中高效处置、事后评估整改的全过程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监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和监管执法平台。推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事故应对能力建设,推动高风险企业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监测监管,升级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防措施。
  (五)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强化对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支持,制定工业VOCs总量减排试点、码头岸电建设、雨污混接改造、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与本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匹配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加强政策资金对循环经济领域技术、网络体系、产业发展等支持带动作用,扶持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发展,研究建立本市循环经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
  (六)完善环境治理市场化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环保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深化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和环境税费制度改革,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多种政策,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生态环境建设。探索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市场机制,在高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深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机制。
  (七)加大环保科技支撑力度
  围绕落实国家环境治理工作部署,并针对本市环境热点、难点和前沿问题,重点支持一次PM2.5、O3等关键前体物协同深化治理新技术研究;围绕“河长制”和供水安全开展持续深入的科技攻关,开展污水、污泥中抗生素、多环芳烃等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对环境生态的影响研究等;针对本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处理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能源化和资源化为导向,加大支撑力度,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继续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大气重点实验室、上海城市环境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和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推进国家大气环境观测平台建设,开展环境与健康领域科研平台建设。
  (八)强化区域环境协作保护
  全面加强长三角环境保护区域合作,做深做实区域环保协作机制。深化长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动机动车异地同管、船舶污染排放控制区建设、高污染天气协同应急等重点工作,强化立法、规划、标准、政策、执法等领域协同与对接。完善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推进跨界临界饮用水源地保护。健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作水平。加强长三角区域环境科技协作。
  (九)推进全社会环保共建共治共享
  加强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机制建设,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对重大环保政策、生态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环境基础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等环境信息,实行全面公开,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完善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健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扩大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发布范围。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建立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中国·上海,2018年4月10日)

“......继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全面完成竹园一、竹园二、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成虹桥和泰和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青浦朱家角和练塘及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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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索 取 号 AB9201010-2018-010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水务〔2018〕238号
产生日期 2018/4/3 10:54:0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内容描述 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沪水务〔2018〕2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上海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居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大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成中心城区白龙港污水厂二期扩建、郊区松申、陈家镇一期等14座污水厂新改扩建工程,完成西干线改造工程、白龙港片区南线输送干管完善工程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共1200公里;实施建成区截污纳管攻坚战,完成8266个污染源纳管;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55万立方米/日,总能力达到794.6万立方米/日,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8%,城镇污水厂污泥有效处理率达到85%以上。但是,当前仍面临以下主要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偏低,不符合国家新要求;二是污水设施用地规模受到城市建设土地指标的制约,缺少政策扶持机制,工作推进困难;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有的污水处理厂被住宅区、商务区所包围,臭气、噪声等影响显著,厂群矛盾日益突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四个率先”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截污为本、综合治理、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持续提升上海水环境质量,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先、系统治水、人水和谐”。从治理理念上,城镇污水要由末端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在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治理,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改善河道水质,消除劣于V类水体。

坚持“截污减排、提质增效、弹性应对”。从治理途径上,加强源头截污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直排水体,力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坚持“政策引领、科技创新、智慧管理”。从保障措施上,要做好顶层设计,健全政策体制机制;加强科技研发,拓展新技术、新工艺应用,突破治水瓶颈;注重水务智慧管理,提升设施运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规划期末,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适应的现代污水处理体系,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实现“截污减排、提标增效、泥水同步、安全智慧”的目标。具体指标如下: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95%。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或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
——至2020年,全市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95%(无害化处置方式包括卫生填埋、建材利用、土地利用等)。

三、主要任务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全市规划新增约99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83.16元。其中,中心城新建泰和污水处理厂、虹桥污水处理厂,郊区实施安亭、临港、兴塔等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南翔等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全市共实施3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处理规模约702.6万立方米/日,建设总投资(不含征地拆迁费)约为112.42亿元。其中,中心城区石洞口、竹园一、竹园二和白龙港等4座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规模约540万立方米/日。郊区实施海滨、安亭、青浦、长兴等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约162.6万立方米/日。

(三)配套管网建设:全市新建污水管道约316公里,总投资约为22.75亿元。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约6.5公里污水主干管,郊区同步配套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约309.8公里配套管网。

(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市规划新建1590吨/日(80%含水率)污泥处理工程,投资约为10.34亿元(不含征地费)。其中,中心城区实施石洞口污泥处理工程、竹园污泥处理工程。郊区建设嘉定区、松江区、奉贤区、浦东临港、崇明陈家镇、崇明城桥污泥处理工程。

(五)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市建成区整治黑臭水体129.25公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组织推进好“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统筹、行业指导和跨行业、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对于工程用地、资金筹措、前期动拆迁、施工协调等事项要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

(二)技术保障:相关单位要紧密跟踪国际上污水治理前沿技术,加强技术储备,增加科技投入,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的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尤其是针对本市中心城区城市面源污染、雨污混接等制约上海水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加强研究,为政府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

(三)监管保障: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行业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排水企业成本和收费监管机制、建设项目立项审查机制等,进一步加强污水纳管水质水量监管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能力建设,对排水户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监管处罚,确保达标排放,保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

(四)公众参与保障: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市民评价和科学评判,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开展水环境和排水设施保护宣传,形成广泛社会共识,为城镇污水治理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郊区实施安亭、临港、兴塔等污水处理厂扩建以及南翔等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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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污水如何处理?嘉定全力维护城市“一汪清水”

市委李强书记指出: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水源地,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保好水、治污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量越来越大,如不能安全有效处置,将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目前,嘉定全区已建成污水管道约981公里,污水提升泵站60座,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污水处理分为外排和就地处理两个系统。外排为通过上海市污水西干线6号支线、9号支线输送至竹园污水处理厂(浦东)处理,服务范围为真新地区和江桥、南翔部分区域,污水外排量11万吨/日。就地处理系统由大众污水处理厂、安亭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以及南翔污水处理厂组成,服务范围覆盖除外排系统以外的所有区域,污水处理规模为42.5万吨/日。

大调研期间,区水务局深入走访小区、道路、污水处理厂等,详细了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转情况。经研究分析,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管网系统不完善。管网建设落后城市发展,局部存在瓶颈,影响污水输送。此外,还存在雨污混排、管道老化破损等问题。

污水处理超负荷。共有4座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比如去年安亭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9.6万吨,超负荷运行98天。

污水偷排监管难。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水、偷排污水等现象,而且方式隐蔽,日常监管难。

综合考虑本区污水处理的突出问题,对照区域发展目标,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从规划上研究、技术上论证、措施上落实,全力维护城市“一汪清水”。

打通“关节”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

去年,对全区雨、污水管网,检查井、泵站、排放口等排水设施进行达标改造,逐步消除管网破损、渗漏、下沉、堵塞现象。第一,滚动做好全部排水设施的体检,摸清底数,分轻重缓急排出改造计划;第二,对已经排摸出的现状76.8公里破损污水管网进行改造;第三,启动20座老旧泵站大修改造,同时增设除臭系统。第四,基本完成547家企事业单位和沿街商铺和29处雨污混接混排改造。

据统计,2018年,共完成约2.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及53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区域污水处理率。

优化设施 提高污水处理能级

加快建设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去年建成南翔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5万吨/日)并投入运行,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一级A以上排放标准)。启动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土建规模为10万吨/日,设备按5万吨/规模建设),预计2020年底建成运行,三期扩建后,安亭污水厂处理规模达到15万吨/日,有效解决目前安亭及江桥片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困境。

此外,启动安亭污水处理厂、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通沟污泥站项目。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通沟污泥站已立项,2019年年内建成运行;安亭污水厂通沟污泥站结合污水厂三期扩建同步实施,预计2020年年内完成建设投产。

通沟污泥站的建成投产后,可实现排水管道养护过程中清理出的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长效解决区域排水管网通沟污泥处理处置的出路问题。

严格执法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水面率疑点疑区查处、填堵河道行政许可批后监管、建成区黑臭河道巡查、重点排水户监管、截污纳管专项执法、“进博会”及“苏四期”河道专项执法工作、水务法律法规宣传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形象,为嘉定水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据统计,2018年,共组织水务专项执法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2376人次,受理各类群众举报199件,立案57起,结案57起,执行罚款396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水务监督:全过程监督107项水务工程建设,确保了本区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受控;认真落实综合大检查机制,共计发现和整改各类问题70件次;完成受监项目原材料、桩基、河道断面等方面检测535多项次。

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嘉定区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污水处理能力已成为考量城市品质化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重要标准。

下阶段,区水务局将继续围绕“量”和“质”两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落实机制举措,全力提升全区污水处理能级,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东方网,2019-01-11)

“......启动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土建规模为10万吨/日,设备按5万吨/规模建设),预计2020年底建成运行,三期扩建后,安亭污水厂处理规模达到15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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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嘉定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嘉定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2020年,是我区对标国家战略,整合要素资源,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全面推动“五个嘉定”建设的关键时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本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定嘉定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
四、主要任务

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贯彻《嘉定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重点实施10大专项,116项具体任务,逐步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推进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保护

以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落实“水十条”和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继续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控制水污染源排放,深化河道综合整治,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体系。

1、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以陈行水库为主导水源,原华亭取水口为应急取水口,保障原水供应。2020年前陈行水源地向嘉定供应原水规模达到77万吨/日,区属水厂供水规模达到62万吨/日。推进深度水处理工程,完成永胜水厂、嘉北水厂深度水处理工程,完成永胜水厂排泥水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2019年,完成4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及7000户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2、完善城市污水及污泥治理体系。坚持“建管养并举、泥水气同治”原则,完善全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体系。按一级A及以上标准,完成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启动研究徐行、华亭地区污水处理厂(嘉北污水处理厂)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新建区污泥终端处置工程(200立方米/日)和通沟污泥处理站2座(2×60立方米/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推进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镇化地区污水管网基本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
嘉定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清单

类别 市区级 序号 主要任务 节点目标 牵头部门 其 他责任部门

水环境保护
市级
1 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安亭镇
......
区级
Q2 启动研究徐行、华亭地区污水处理厂(嘉北污水处理厂)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 区水务局 徐行镇 华亭镇
Q3 完成永胜水厂30万吨/日、嘉北水厂15万吨/日深度水处理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4 完成永胜水厂排泥水处理设施建设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Q8 研究新建区污泥终端处置工程(合计200立方米/日)和通沟污泥处理站2座(2*60立方米/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Q9 陈行水源地向嘉定供应原水规模达到77万吨/日,区属水厂供水规模达到62万吨/日 2020年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来源: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18-10-18)

“......按一级A及以上标准,完成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1 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2020年 区水务局 安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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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务所属上海环保与嘉定区政府签署协议 共同推进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

2019年1月3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区政府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蔡潇飞,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维科,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德勤、总经理张玲洁出席签约仪式。

蔡潇飞充分肯定了中国水务在嘉定区水务环保事业发展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他指出,嘉定区政府高度重视与上海环保集团的合作,希望双方通力协作,将安亭污水处理厂打造成上海市最好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使其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他指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入实质性阶段,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全力配合,确保项目如期如约完成。

李维科代表中国水务感谢嘉定区政府对公司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他强调,中国水务将全力支持上海环保集团在上海的投资建设,把安亭污水处理厂建设成中国水务在行业内的标杆项目。他要求,上海环保集团要以打造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一流水务企业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安全、抓质量,控投资、控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该项目,为嘉定区生态环保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安亭镇等部门主管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来源: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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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水务所属上海环保与嘉定区政府签署协议 共同推进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

2019年1月3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嘉定区政府签署协议,共同推进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上海市嘉定区副区长蔡潇飞,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维科,上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德勤、总经理张玲洁出席签约仪式。

蔡潇飞充分肯定了中国水务在嘉定区水务环保事业发展方面所做出的贡献。他指出,嘉定区政府高度重视与上海环保集团的合作,希望双方通力协作,将安亭污水处理厂打造成上海市最好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使其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社会效益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他指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进入实质性阶段,政府各职能部门必须全力配合,确保项目如期如约完成。

李维科代表中国水务感谢嘉定区政府对公司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他强调,中国水务将全力支持上海环保集团在上海的投资建设,把安亭污水处理厂建设成中国水务在行业内的标杆项目。他要求,上海环保集团要以打造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一流水务企业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安全、抓质量,控投资、控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该项目,为嘉定区生态环保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嘉定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安亭镇等部门主管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来源: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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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2002JD0008

标段号:U01

招标项目名称: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安亭镇嘉松北路4671弄18号

工程规模描述

勘察工程描述
具体描述:(1)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甲级;

设计工程规模描述
具体描述: (1) 市政-排水工程:1.处理厂10万立方米/日;

工程总投资:1004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周期:720日历天

其他说明: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全地下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土建10万m3/d、设备安装5万m3/d,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污泥脱水干化系统,规模为土建20万m3/d、设备安装15万m3/d,干化后污泥含水率为30%。同时拆除现状三期场地内的污泥处理和配电设施。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勘察资质要求
第一条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其以上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其以上
以上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不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4-14至2020-04-18(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注意:
1、获取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嘉定区安亭镇嘉松北路4671弄1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明燕
电 话:13917531666
传 真:021-69955191

备注: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并在递交投标书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其分工和责任。
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600元(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

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平城路2990号三楼开标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5-14 09:30:00
投标保证金: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人民币
填报单位: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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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20/5/18 1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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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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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管理员
登陆否: 已经登陆
注册时间:
2003/1/1 13:19:00
最近登陆时间:
2024/11/26 22:18:00
联系方式: 给他发邮件
   
  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勘察一体化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报建编号:2002jd0008 

标段号:u01 

招标人: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迎园路999号
邮 编:201800
联系人:陈明燕
电 话:1391753166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嘉定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招投标情况: 
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否决投标/入围情况 投标报价(万元)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否 2586.5000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否 2596.5300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洋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否2573.5400 
共3个投标人

公开招标公告:第1次发布 

公示期限:2020年05月15日至 2020年05月18日 

详细:中标候选人公示详细信息 
备注: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中标人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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