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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1-湖南省株洲市霞湾-清水塘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工程 (2012/10/5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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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湖南→ 浏览帖子:1124湖南霞湾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7497&bd=151124湖南霞湾污水处理厂 序号 省份 项目名称 主体处理工艺 投运时间 设计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平均处理水量(万立方米/日) 1124 湖 南 霞湾污水处理厂 二级生化 2001年 1月 10 7.3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 业 名 称 430204 73049277-2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霞湾污水处理厂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株洲市 430204 73049277-2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霞湾污水处理厂 2627-湖南省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和消毒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15584&classid=858 7342-湖南省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6900&classid=858 11215-湖南省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5672&classid=858 湖南省株洲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将集中处置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29日讯)2012年9月28日,株洲市创建办、株洲市环保局等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株洲创环模整改工作调度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底前城区4个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污泥深度脱水设施的建设,确保在年底前国家环保部验收时实现污泥的集中安全处置。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工程,是创环模验收的必要条件。株洲市的污泥处置,确定了分散建设4个污泥深度脱水设施,集中送水泥厂燃烧处置的技术线路。 目前,株洲市区4个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有的送往南郊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有的送往外地进行综合利用,都没有最终安全处置。 (来源:红网-长株潭报,作者:邓艳红,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2年9月29日) “......株洲市的污泥处置,确定了分散建设4个污泥深度脱水设施,集中送水泥厂燃烧处置的技术线路......”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10-6 3:06:50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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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0/6 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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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 2012年9月14日,我厅受理下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从即日起,公示相关信息不少于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31-85698000。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受理日期 1 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 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龙泉污水处理厂及董家塅污水处理厂内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日处理湿污泥168.5t/d(含水率80%) 2012年9月14日 (来源: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作者;彭军荣,201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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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0/6 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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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二O一二年八月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株洲市现有5座污水处理厂:霞湾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龙泉污水处理厂及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31.8万m3/d,现状所有污水厂均按出泥含水率80%进行设计,污泥产生量约132t/d。 为安全处理处置株洲市城区现有污水厂的污泥,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拟于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用地范围内各建设一套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对所在污水厂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处理。霞湾污水处理厂和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相邻,考虑到用地场地限制,将霞湾和清水塘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合建于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深度脱水车间内,但是因污泥性质存在较大差别,分别进行处理。深度脱水处理后的污泥送株洲市水泥窑进行协同处置(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另做环境影响评价)。 1.2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泥调节池、污泥深度脱水处理车间等,不包括污泥深度脱水后的运输。 1.3 工程技术方案 采用多维降阻常温深度脱水工艺,深度脱水后污泥含水率≤50%,脱水后的干污泥集中外运安全处置。 1.4 建设规模 日处理含水率为80%的湿污泥168.5t/d,其中,龙泉、霞湾-清水塘、董家塅、河西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规模分别为50t/d、72.5t/d、6t/d、40t/d。 1.5 建设周期及投资 本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总投资9794.5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71.51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1。 表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设备名 单位 数量 龙泉 霞湾—清水塘 董家塅 河西 合计 1 80%湿污泥日处理量 t/d 50 72.5 6 40 168.5 2 新建建筑面积 m2 976.38 1557.18 409.66 838.98 3782.20 3 劳动定员 人 6 6 6 6 24 4 耗能指标/折合标准煤 (达产年) tce/a 77.30 111.64 22.56 62.90 274.40 5 建设投资 万元 2654.94 3915.33 968.60 2232.64 9771.51 6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663.94 3921.33 969.60 2239.64 9794.51
“......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拟于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现有用地范围内各建设一套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对所在污水厂污泥进行深度脱水处理......霞湾污水处理厂和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相邻,考虑到用地场地限制,将霞湾和清水塘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合建于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深度脱水车间内,但是因污泥性质存在较大差别,分别进行处理......日处理含水率为80%的湿污泥168.5t/d,其中,龙泉、霞湾-清水塘、董家塅、河西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规模分别为50t/d、72.5t/d、6t/d、4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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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0/6 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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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选址合理性及与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1)选址合理性 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分别建设在河西、董家塅、龙泉污水处理厂和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内,分散处理方式不需要单独选择深度脱水系统处理场地,可节约土地资源;节约了运输的成本,避免了运输湿污泥(含水率80%)对运输路线环保目标的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可利用所在污水处理厂的现有空地;处理规模与所在污水厂湿污泥产生量相匹配,湿污泥产生后立即得到处理,减少湿污泥在现有厂区内的暂存量及时间,减少臭气的污染源强,对于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作用。分散处理合理可行。 根据影响预测,项目建设后在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等方面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污泥含水率由80%降低为50%以下,污泥产生的臭气将比现有臭气源强小,对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作用。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2)与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461号)等政策要求。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指导调整目录(2011年)》鼓励类中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 (3)与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本项目建设在龙泉、清水塘、董家椴、河西污水厂现有范围内,符合《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 2 周围环境概况 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2009年至2011年项目所在区域株洲市株冶医院、天台山庄和火车站常规监测点SO2、NO2、PM10浓度均有不同程度超标,但超标率逐年呈下降趋势,随着城市建设的完善及工业的优化转型,污染将进一步得到控制。 各污水处理厂厂界排放的H2S、NH3、臭气浓度均满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2009~2011年枫溪断面、白石断面、霞湾断面、马家河断面、霞湾港、建宁港、枫溪港均有不同程度超标,随着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污染将得到进一步的控制。 (3)底泥 2009~2011年霞湾断面底泥重金属浓度大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三级标准值,但底泥中重金属含量呈降低的趋势,尤其是2011年改善程度较大,有可能是由于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试运行,削减了该区域较多的重金属污染。 (4)声环境 污水处理厂周边环保目标昼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夜间噪声接近标准限值或略有超标。各污水处理厂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霞湾污水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夜间厂界噪声未超标。河西、龙泉、董家塅污水处理厂的部分厂界夜间噪声略有超标,与污水厂外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有关。 2.2 环评范围 表2 各评价要素的评价等级及范围 评价要素 评价等级及范围 生态环境 一般性分析。评价范围为项目拟建场地。 大气环境 三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周边2500m的区域。 地表水 一般性分析 声环境 三级。评价范围为拟建项目厂界外200m。 3 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 3.1 污染源强 表3 营运期污染源强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外排量 处理措施 排放方式 达标情况 废气 NH3 0.0208 kg/h 湿式化学洗涤器除臭 8m排气筒排放 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H2S 0.0007 kg/h 废水 水量 33483 t/a 回流至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所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B标准后排放 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B标准。 COD 2.003t/a NH3-N 0.262 t/a SS 0.062 t/a 噪声 泵、通风设备、压滤机、输送设施 75~90 dB(A) 1、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2、压滤机机座设防震垫;3、鼓风机加防声罩;4、车间内操作室设隔声室;5、厂房外设置绿化防护带。 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7.2t/a 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可得到妥善处置 废包装袋 1.847t/a 干污泥(含水率50%) 67.4t/a 集中外运安全处置 生态影响 土地类型改变、下渗能力降低,占用土地的生态功能变化,绿地率降低 项目建成后建设一定面积绿化带 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结构和功能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2 环保目标分布 在污水处理厂内建设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分别位于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龙泉污水处理厂和董家塅污水处理厂。4个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4~7。相对距离指距最近厂界的距离。表4 霞湾-清水塘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环保目标 环境功能 规模 方位距离 阻隔情况 质量标准 环境 空气 猫子坡居民区 居住 约200人 W200~400m 无阻隔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铜塘湾建设村 居住 约150人 NE40~300m 无阻隔 污水厂办公区 行政办公 约150人 霞湾污水厂内 / 地表水 霞湾港 排洪渠 渠道 排污口所在地表水 /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湘江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m至马家河断面 混合区;景观娱乐用水区 大河 距排污口1000m / 声环境 铜塘湾建设村 居住 约40人 NE40~100m 无阻隔 (GB3096-2008) 2类标准 污水厂办公区 行政办公 约150 霞湾污水厂内 / 生态 红线范围内生态环境 / 红线范围内 / / 生态不被破坏,不造成水土流失等 表5 河西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环保目标 环境功能 规模 方位距离 阻隔情况 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 白沙园居民区 居住 约200人 N15-200m 无阻隔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铁路塘居民区 居住 约40人 SW120-180m 无阻隔 栗塘居民区 居住 约70人 SW300-400m 无阻隔 汪家里居民区 居住 约30人 S290-390m 无阻隔 麻子坪居民区 居住 约100人 NE230-370m 无阻隔 立雨村 居住 约90人 SE400-500m 无阻隔 办公楼 行政办公 108人 污水厂内 / 地表水 湘江三水厂取水口下游100m至马家河断面 混合区;景观娱乐用水区 大河 排污口所在地表水 /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易俗河水厂取水口 饮用水源取水口 / 排污口下游14km / GB3838-2002 Ⅱ类标准 声环境 白沙园居民区 居住 约60人 N15-100m 无阻隔 (GB3096-2008) 2类标准 办公楼 行政办公 108人 污水厂内 / 生态 红线范围内生态环境 / 红线范围内 / / 生态不被破坏,不造成水土流失等 表6 龙泉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环保目标 环境功能 规模 方位距离 阻隔情况 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 排水公司职工宿舍 居住 160余人 厂区外,毗邻 无阻隔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办公楼 行政办公 约80人 厂区外,毗邻 无阻隔 龙园小区 居住 约600人 S180-500m 货运铁路线 庆云山社区 居住 约2000人 SW270-500m 货运铁路线、立交桥 裕丰广场小区 居住 约1800人 N120-500m 建宁港 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 培训教育 教职工222人 NE100-230m 无阻隔 茶亭子小区 居住 约1200人 E250-500m 无阻隔 地表水 建宁港 排洪渠 渠道 排污口所在地表水 /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湘江一水厂取水口下游200m至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 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体 大河 距排污口1100m / 声环境 排水公司职工宿舍 居住 160余人 厂区内 / (GB3096-2008) 2类标准 办公楼 行政办公 约80人 厂区内 / 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 培训教育 教职工222人 NE100-230m 无阻隔 生态 红线范围内生态环境 / 红线范围内 / / 生态不被破坏,不造成水土流失等 东湖公园 / / N100m 建宁港 影响可接受 表7 董家塅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环保目标 环境功能 规模 方位距离 阻隔情况 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 南苑社区 居住 约200人 N10-130m 无阻隔 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卫生村 居住 约300人 N130-430m 住宅阻隔 阳光幼儿园 教育 约80人 NE80m 住宅阻隔 农兴村 居住 约180人 NW270-410m 住宅阻隔 南华花园 居住 约2500人 SW80-500m 枫溪港 和谐家园 居住 约1500人 SW290-500m 住宅阻隔 沿河三村 居住 约1500人 S40-300m 枫溪港 办公楼 行政办公 约20人 厂区内 / 地表水 枫溪港 排洪渠 渠道 排污口所在地表水 / GB3838-2002 III类标准 湘江四水厂取水口下游200m至一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 饮用水源保护区,Ⅲ类水体 大河 距排污口4000m / 声环境 南苑社区 居住 约150人 N10-100m 无阻隔 (GB3096-2008) 2类标准 阳光幼儿园 教育 约80人 NE80m 住宅阻隔 南华花园 居住 约180人 SW80-100m 枫溪港 沿河三村 居住 约220人 S40-100m 枫溪港 办公楼 行政办公 约20人 厂区内 / 生态 红线范围内生态环境 / 红线范围内 / / 生态不被破坏,不造成水土流失等 3.3 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中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均建设在污水处理厂内,施工场地运输道路依托的污水厂内现有道路均为硬化地面。通过对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易扬散物料的运输及堆存采取遮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等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可减小项目施工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自行消失。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了减少石油类污染,机械维修废油应集中处置,揩擦油污的固体废物应集中妥善处理,只要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可减少油污对水环境的影响。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均建设在污水处理厂内,不设施工营地及食堂,施工人员的就餐、如厕、洗浴依托污水厂的公用设施,施工生活污水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噪声源强小于90 dB(A)的施工机械,在与其相距10m处,可满足《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昼间噪声限值要求,在施工时设置的施工围挡隔音作用的情况下(噪声削减值按10dB(A)估算),在20m处基本可满足《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夜间噪声限值要求。 对于噪声源强为90~100dB(A)的施工机械,在施工时设置的施工围挡隔音作用的情况下(噪声削减值按10dB(A)估算),在与其相距20m处,可满足《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昼间噪声限值要求,但在与其相距20~55m处,才可满足《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夜间噪声限值要求。对于噪声源强为90~100dB(A)的施工机械,需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或者限制夜间施工等措施,以满足《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中产生的噪声较大时,在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可配戴防噪声耳罩,施工机械操作者要定时轮换,可减少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④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有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于本项目中,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开挖的土石方基本可全部回填,无弃土。因此项目在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建材损耗、废包装等建筑垃圾。 由于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各污水厂内的垃圾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运输,不能随路洒落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可回收的垃圾应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及时清运。 ⑤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中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拟建场地现状均为草地,项目建成后,拟建场地建成为车间及硬化地面,且有部分绿化。由于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的工程量较小,土方开挖量小,水土流失较小。 项目的建设会改变拟建场地土地的环境功能,降低了绿化率,但由于占地面积较小,且项目建成后会恢复部分绿化,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分析 正常排放情况下,NH3、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707mg/m3、0.000243mg/m3,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100m,占标率分别为3.5%和2.43%,对区域大气环境贡献不明显。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NH3、H2S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707mg/m3、0.00243mg/m3,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100m,占标率分别为35%和24.3%,是正常排放时的10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显著增大。 根据预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无超标点。 龙泉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位于距离源强中心100m处,在污水处理厂的大气防护距离之内。 董家椴污水处理厂因建厂时间较早,未进行环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工程的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位于距离源强中心100m处,距离污泥深度脱水车间中心100m范围内存在着环保目标——北部的卫生村居民约20户(距离污泥深度脱水车间80m),而北部的卫生村位于污泥深度脱水车间的上风向,受本项目影响较小。 ②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污泥压滤水及车间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的滤液,通过管道回流至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达一级B标准后排放至地表水体,不直接外排。龙泉、董家塅、河西、霞湾-清水塘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水量分别为22.82t/d、3.9 t/d、18.5t/d、33.3 t/d,污水回流不会对污水厂的水质水量造成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通风设备、压滤机、运输设施等机械设备等,深度脱水车间内噪声源主要为压滤机。根据预测,噪声源经过20m衰减已可达到环境背景值,周边的环保目标均在距离车间20m范围之外,受本项目噪声影响较小。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干污泥,4个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总计7.2t/a,废包装袋产生量总计为1.847t/a,干污泥(含水率50%)产生量位67.4t/a。生活垃圾暂存可依托各污水厂原有的垃圾收集箱等设施,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措施可行。干污泥暂存设置有防雨暂存间,由密闭的专用车辆隔1~2天清运一次,干污泥经调理、深度脱水,产生的臭气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所占土地由草地变更为硬化地面和一部分绿化带,土壤雨水下渗能力降低,土壤的渗透性、含氧量等环境特征会随之改变,占用土地的生态功能有所变化,绿地率及绿地面积降低,对景观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工程量较小,占用土地面积较小,位于污水厂内且建成后会建设一定绿化带,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4 污染防治措施 (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表8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处理措施 达标情况 废气 施工扬尘等 ①做好土石方平衡;②及时硬化地面或道路,定期洒水;③车辆加盖蓬布,粉状建筑材料堆场均加盖篷布;④工地出口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⑤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重点扬尘点局部降尘,混凝土搅拌站设于工棚内;⑥施工场地车辆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 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COD BOD5 氨氮 SS 石油类 ①设置施工废水沉淀设施和留泥池、冲洗车辆沉淀池;②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开工,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挖填方配套作业,分区分片;施工完成后不得闲置土地,应尽快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或进行环境绿化;在工地四周设截水沟;③运输、施工机械临时检修所产生的油污应集中处理;④采取临时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⑤地下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 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噪声 ①优选施工期材料运进和建筑垃圾运出线路,尽量避开居民集中点,并尽量选择在白天6∶00~18∶00运输;②在满足建设要求的条件下,选用性能优良、噪声低的运输车辆。 固废污染源 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①开挖土方均由施工单位清理至填埋库区旁的空地并覆盖以备封场覆土之用,禁止随意堆放和倾倒;②施工包装袋等均回收利用;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禁止乱扔乱倒。 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动植物破坏、生态结构、景观等 ①工程动工前,预算好挖、填土方作业量,尽可能缩短挖、填土方作业时间。②施工时,及时疏导土建施工及开挖土方产生的地下涌水及下雨时汇集的地表径流,施工场地周边修建疏水排水沟路面及时予以硬化,同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方开挖和填埋,以防止水土流失。③采用设置屏障、及时覆土回填和复原等手段,尽量减少施工对景观的影响。⑤绿化带采用树、草、花立体种植,增加绿化带的异质性。⑦避开雨季施工; (2) 营运期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表9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处理措施 达标情况 废气 NH3、H2S 1、收集臭气经湿式化学洗涤器除臭后由8m排气筒排放 2、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放量。 3、加强运行操作管理,控制污泥调节池污泥发酵。 4、污泥脱水间安装机械排风装置,加强通风。 5、厂区内种植除臭效果良好的树种、花草。 6、厂房外设置绿化隔离带。 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废水 COD、NH3-N、SS 回流至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所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B标准后排放 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噪声 泵、通风设备、压滤机、输送设施 1、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2、压滤机机座设防震垫;3、鼓风机加防声罩;4、车间内操作室设隔声室;5、厂房外设置绿化防护带。 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3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干污泥(含水率50%) 生活垃圾、废包装袋由环保部门收集清运,干污泥由株洲市水泥窑协同处置。 可得到妥善处置 生态影响 土地类型改变、下渗能力降低,占用土地的生态功能变化,绿地率降低 项目建成后建设一定面积的绿化带, 项目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生态环境结构和功能变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5 环保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1)施工期环保措施技术论证 通过采取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可使地面扬尘减少50%左右,建筑物高空扬尘减少70%左右,大大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措施可行。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厂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措施可行。在采取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尽量做到循环利用,排放废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措施可行。 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量较小,在采取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之后,外环境受施工噪声影响较小。 在采取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理,措施可行。 通过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能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可行。 (2)营运期环保措施技术论证 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减小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措施可行。环评建议对污水厂产生的湿污泥(80%含水率)及时处理,建议不超过2天。以防止污泥贮存时间过长产生的恶臭污染。 污水回流不会对污水厂的水质水量造成冲击,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设置防护带等措施可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措施可行。 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干污泥由株洲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措施可行。 (3)经济论证 本项目环保投资包括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湿式化学洗涤器、通排风机、回水泵及会用水管道等投资,总计投资额1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所占比例较小,企业可以承受。 3.6 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9882.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857.76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 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运营对环境影响较小。经项目脱水后的污泥,可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源化及能源化利用、减少CO2排放。对于株洲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来说,节约了库容,延长了服务年限,且不再有湿污泥填埋造成的沼气回收障碍等问题。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对妥善处理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污泥的无害化有积极效果,将大大提升株洲市的城市形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城市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必要的保证。本项目不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而且将会有助于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经济发展,对于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3.7 防护距离内搬迁居民情况 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无超标点,不另设防护距离。不涉及搬迁。 3.8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的监测计划详见表10。 表10 监测计划 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计划 备注 大气染源 NH3、H2S、臭气 每半年一次 按GB1629-1996标准布点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年一次 厂房外四个方位设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 各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的“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相同,详见表11。 表11 拟建工程“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源 验收内容 达标标准/要求 废水 污泥脱水废水 回流进入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废气 NH3、H2S、臭气 湿式化学洗涤器脱臭后由8m排气筒排放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噪声 风机、生产设备噪声、水泵噪声 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消声器 霞湾污水处理厂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龙泉、董家塅、河西污水处理厂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干化污泥 集中外运安全处置 一般固废暂存间符合(GB18599-2001)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GB18597-2001)要求 环境管理 营运环保日志 各项防护措施、纠正措施记录 污染投诉及处理意见 现场走访、征询意见 环境管理机构 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本项目环境管理机构及制度依托项目所在污水处理厂现有的环境管理机构及制度。 4 公众参与 4.1 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以公示和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为主,收集公众对该工程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至7月31日,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的内容有项目概况、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现场公示照片: 公示网站截图: 4.2 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至8月2日,调查表包括个人调查表和团体调查表,主要由建设单位具体实施,调查对象为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团体和个人,征询他们对本期工程建设的意见和态度,及对本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放50份(个人征询表47份,团体征询表3份),共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 征询的主要对象包括个人和团体。其中,个人对象有: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附近企事业单位及医院的工作人员等,调查对象的职业广泛,有公司职员、工人、管理人员、教师、公务员等,被调查者年龄在22~56岁之间;在被调查的公众中男性占33%,女性占67%;其中大中专学历以上占所调查人数的61%,高中学历占21%,初中及以下学历占18%,学历高低不等。团体对象有:栗雨村村民委员会、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株洲市职工大学(工业学校)。问卷基本能反映工程所在地公众的建议、愿望和要求。 公众参与调查内容主要是针对拟建工程建设对社会、公众影响比较敏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消息普及率及对工程建设的支持率; (2)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3)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4)工程建设对公众利益的影响; (5)对工程的支持程度; (6)公众对建设方提出要求和建议。 4.3 征询结果 通过本次调查、了解,现将公众针对本工程建设提出的看法和问题收集归纳反馈给有关部门参考。 公众参与调查表结果统计详见表12。 表12 公众参与调查统计表 调查人数 (含单位团体) 50 对项目是否了解 很清楚 76% 了解一点 24% 不清楚 0 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发展 94% 影响发展 0 无影响 6% 本地区最大的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 36% 水污染 50% 噪声污染 10% 固体废物污染 6% 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水污染 46% 空气污染 54% 噪声污染 14% 固体废物污染 10% 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较大 0 一般 0 较小 30% 无影响 70% 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是 经济效益 14% 环境质量 80% 就业机会 6% 项目对利益影响 有利影响 26% 不会影响 70% 影响很小 4% 较大影响 0 对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支持 100% 不支持 0 根据表12统计结果表明: (1)本项目周边区域范围内的居民、职工及企事业单位均对本项目有一定了解; (2)97%的受访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3)关于区域环境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受访者意见主要集中在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4)对于本项目的建设产生的影响程度,100%的受访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或者无影响; (5)受访者对于项目建设关心的主要是环境质量(占80%); (6)本项目对个人/单位利益的影响中,27%受访者认为项目会产生有利影响;70%的受访者认为项目的建设不会对自身造成影响,剩余3%的受访者认为影响很小; (7)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中,100%的受访个人及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真实有效,具有代表性。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株洲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是株洲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的前提条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位于龙泉、河西、董家塅、霞湾污水处理厂和清水塘工业污水处理厂内,选址可行。污泥深度脱水处理技术可行,在落实环评报告书及专家评估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工程建设无环境制约因素,建设可行。 6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石宋路1199号 联系人:王劲 电 话:0731-22603293 传 真:0731-28111931 (2)评价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 联系人:陶霞 电 话:0731-85383387 传 真:0731-85383394 电 邮:byhb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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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批复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2年11月8日,我委以湘发改环资[2012]1739号文《关于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建设株洲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内、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内、董家塅污水处理厂内、河西污水处理厂内。项目主要建设龙泉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含霞湾污水处理厂)、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各一座,处理污泥(含水率为80%)规模分别为50吨/天、72吨/天、6吨/天、40吨/天,共计总规模168吨/天;污泥处理采用多维降阻常温深度脱水工艺,脱水后污泥的含水率小于50%,脱水后的污泥采用密闭装置外运至市内的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总投资控制在8800万以内,资金来源由株洲市财政承担3000万,其余由建设单位申请银行贷款。 项目承办处室:环前处 联系方式:0731-89991081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信息中心,2012年12月13日) “......项目主要建设龙泉污水处理厂、清水塘工业废水处理厂(含霞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含水率为80%)规模分别为50吨/天、72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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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污泥深度处理系统一期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公告 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株政办发[2010]64号文的要求对株洲市污泥深度处理系统一期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单位前来报名及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霞湾污水处理厂内 2、项目金额:约为2000万元 3、工程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4、对参加比选代理单位的基本要求:中标代理单位的代理服务费收取以政府指导价为基础上下浮动幅度不能超过20%。 二、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经年审合格的暂定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资质证书(若企业资质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须提供资质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受理回执文件); 3、拟委派本单位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负责人,并且要求项目负责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在招标工作完成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将视为申请人违约,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注册地未在株洲市本地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株洲市设立分支机构且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办理好备案手续,并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按期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按期年检合格)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负责人的专职人员证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供两份复印件。已在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办理了会员手续的,外地代理机构已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并且在株洲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办理了会员手续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可以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报名的时间、地点:2013年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3:00(节假日休息),到株洲市招投标大厦7楼交易大厅报名。 五、比选开标的时间:2013年4月18日下午4:00(北京时间)。逾期者视为其自动放弃此次比选资格。 六、比选开标时需携带的证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 招标单位: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劲 电 话:0731-22603253 比选招标代理单位:株洲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谭丽萍 电 话:13873389294、0731-28681379 监管部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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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5-08 截止日期: 2013-05-15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市污泥深度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2]17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株洲市污泥深度处理系统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株洲市霞湾污水处理厂内 3、工程概况:株洲市污泥深度处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72吨/天(含水率80%)。 4、项目投资额:约2000万元。 5、招标范围:工艺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污泥处理及配套设施、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等全过程。 6、项目工期: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为120日历天(合同生效至交工验收)。 7、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排水或环境卫生)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专业设计能力。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证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和银行资信,无不良诉讼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两个以上、最多不超过三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联合体相关规定。 5.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符合项目对相关资质的要求,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5.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提供; 5.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联合体某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6、湖南省外施工单位 投标报名时应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提供入湘备案登记证。株洲市外企业中标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6、施工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 8、湖南省外施工单位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具备入湘备案登记证。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三份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入围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七、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zzztb.net。 八、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8681381。 招标人: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劲 电 话:0731-226032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17楼 联系人:黄富玉 电 话:0731-22668985 传 真:0731-28832818 邮 箱:947406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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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9-04 截止日期: 2013-09-26 招标编号: 0623-1385N311078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BOT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环资[2012]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OT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BOT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霞湾污水处理厂、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依据可研文件的批复,本项目按处理规模168吨/日(80%含水率湿污泥)建设。根据株洲市污泥处理实际情况,现阶段暂按处理规模120吨/日(80%含水率湿污泥)建设。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经营方式选择投资人。中标人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株洲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将与项目法人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以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本招标范围内污水处理厂内的污泥深度处理工程,提供污泥深度处理服务以及后续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并获得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法人将运营良好的系统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 2.5 特许经营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8个月,运营期2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招标文件购买人,且须为成立并经营三年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其中任何一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有机废物)。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营业执照上实收资本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人民币。 3.4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已有至少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业绩(含示范工程),以合同或协议为准。 3.5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技术应具备先进性、自主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② 递交方式:以上款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专用帐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银行帐号:7319 0275 4310 101 ③ 截止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3年9月25日17:00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 即 “株洲市城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BOT项目”)。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4日~2013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 长沙市东风路 123 号 503 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受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 6.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3年9月8日(含)17: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9:00,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如因交易中心场地排期问题需更改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石磊、李芳容 电 话:0731-84515046 传 真:0731-84515046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霞湾污水处理厂、董家塅污水处理厂、河西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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