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107479-1/2014-02849 发布机构:武汉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2014-11-12 名 称:[环评公示] 武汉市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武汉市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武汉景川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武汉市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本项目报告书简本附后,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⑴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城区兴五路与兴城大道交汇处西北侧,马影河东岸。 ⑵ 相关背景:目前,汉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3×104m3/d,正投入试运营。今年来,武汉市汉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污水排放量逐步增加,区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恶化,而汉南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远不能满足区域发展的需求,因此,规划新建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改善汉南区水环境质量,促进汉南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⑴ 主要建设内容、工艺及规模 ① 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设计处理规模5.0万m3/d,采用“前置厌氧+氧化沟转盘微过滤器+消毒”工艺,使得全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 ② 污水处理厂内的二期污水处理主构筑物依据其功能特点分为独立的2组,以保证在某一组或某一池停产检修时,其它处理构筑物能够继续运行。 ③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处理构筑物、附属处理构(建)筑物以及辅助建筑物。主要处理构筑物主要为:粗格栅间、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等。附属构(建)筑物主要为: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转盘微过滤池等设施。 ④ 建设周期: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的施工期约30个月。 ⑤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5368.06万元,环保投资约1082万元,占总投资的7.04%。 3、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 ⑴ 产业政策相符性:项目的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工艺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对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 ⑵ 规划相符性:根据武汉市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发改复[2014]26号《汉南区发改委关于武汉市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分析结果,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情况如下: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各监测点位SO2和NO2小时均值、PM10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H2S、NH3小时均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水环境质量现状: 武汉市汉南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汉南环监委托2013第04号)水质监测结果,马影河水质现状为Ⅴ类水质,重度富营养化,主要污染物及超标倍数为化学需氧量超标0.7倍,生化需氧量超标0.05倍,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4。导致马影河水质不能满足其水体功能要求的主要原因为: (1)区域排水水系未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没有完整的污水收集系统,管网设施不完善。 (2)马影河上游有部分居民污水通过沟渠直接排放至马影河。 (3)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较为粗放,为追求高产、增加粮食收入,农田的化肥和农药投加量大,区域分散式畜禽养殖面较大,农业面源经雨水冲刷进入马影河,从而引起湖泊富营养化。 同时,从上也可以看出,马影河排放口下游的水质部分优于上游水质,说明上游农村生活污水等面源对马影河的水质污染,经过一段稀释和扩散作用,马影河水质有所提升。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1 项目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尾水排口至马影河 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直径为5km的圆范围内 声环境 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及向外延伸1km,水生生态调查范围为尾水排口至马影河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拟建工程所在地周边环境状况见表。 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主要保护目标 规模 距离 方位 保护级别 地表水环境 马影河 水域面积152km2,平均水位20.5m 60m 西北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声环境 碧桂园凤凰城 600户,共1800人 316m 东北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标准 大气环境 项目周边区域 同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致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二级标准 2、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⑴ 施工期 ①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对施工场地周边的环境空气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造成的大气污染是短暂的、可恢复的,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 ②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施工驻地时间较短,生活比较分散,生活污水排放点多、量少,施工期间应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应在每个施工营地设置旱厕,严禁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沿线河渠等地表水体。 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喷洒在裸露的表土上,一方面起到降尘作用,另一方面对场地的压实和沉降起到有利作用,避免施工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即可随之消除,在施工期间造成的影响也会在短时间内恢复到施工前水平。 ③ 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各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只要集中临时堆放、及时清运,回填或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⑵ 运营期 ①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A污水处理厂恶臭 本项目正常运营时,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B卫生防护距离 本评价建议项目恶臭产生单元卫生防护距离均设置为100m。根据项目恶臭产生单元与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关系,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应在厂界东、南厂界应设置79m、94m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有组织地排入马影河。处理后排放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自身也有一些污水产生,如污泥脱水、设备清洗水及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等,此外还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自身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食堂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并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之后泵入本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预测表明:污水处理厂按设计规模正常排放时,虽然项目的运行对尾水受纳马影河污染物绝对纳入量有所减少,由于尾水受纳马影河水质背景值超标,使受纳水体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 汉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成运行,每天将截流约5万立方米的污水直接进入周边水体,污水在污水处理厂内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每年将减少COD入受纳水体量4927.5t、BOD5入河量约5840t、氨氮入河量2920t、总磷入河量54.75t,可极大的减少污染物排入受纳水体引起的水质污染影响,对汉南区水质改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③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敏感点产生影响。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处置率为100%,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⑴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 根据污水处理厂构筑物的特点,须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生物反应池、贮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采用生物除臭法进行除臭; ② 污水处理厂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管理措施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如脱水后污泥应及时运出厂区,在厂区内存放不能超过一天;堆放点建成能遮阳挡雨的半封闭式堆放点;各除臭设施定期检修,生物过滤池填料定期更换等; ③ 根据项目恶臭产生单元与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关系,本项目边界北面316m处为汉南碧桂园凤凰城。由此可知,项目边界与居民区的距离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目前项目厂界外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主要分布有水塘、荒地,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建筑。 ④ 在检修前应对所检修的构筑物或装置中残存的有毒有害气体清除干净,可用风机吹扫的方法。 ⑵ 污水防治措施 ① 废水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厂区废水主要来自污泥浓缩池上清液、污泥脱水机滤液及职工生活污水。对污泥上清液、脱水机滤液及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管道回送至进水泵房,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水质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后外排。 ② 尾水消毒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消毒的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应结合实际采取加氯或紫外线、臭氧等消毒灭菌处理,出水水质粪大肠菌群数小于10000个/L”)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粪大肠菌群数指标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出水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本项目采用紫外线消毒方案作为污水消毒处理方案。 ③ 噪声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空压机及各类泵产生的机电噪声。建设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分隔独立的操作控制间,加设减震隔音、消声等装置,降低设备噪声强度。 ④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泥送至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经压缩后,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堂废油产生量为0.0315 t/a,交由专门机构回收处置。 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根据武汉市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汉发改复[2014]26号《汉南区发改委关于武汉市汉南纱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建成,使得汉南地区污水处理现状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对提高市政建设水平,改善区内水环境质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项目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问题。建设单位严格贯彻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和按照清洁生产的原则,结合节能减排精神和建设两型社会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及生态保护设施的建设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则可以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查阅方式和期限 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查阅报告书简本并反馈意见。 ⑵ 公示征求意见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来信来电时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⑴ 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景川天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电 话:13554217520 ⑵ 环评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号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江路1号 邮 编:430015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7-85750750 传 真:027-85750750 电 邮:whhky-hp@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事项 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⑵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⑶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⑷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⑸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2、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来源:武汉市环境保护局,2014-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