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17 截止日期:2012-09-2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回用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投资【2008】11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供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助及地、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城排水改扩建及污水回用工程 2.2 建设地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 2.3 建筑规模:沉淀池面积5000㎡;新建处理能力2.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增氧化塘库容144万立方米,敷设排水管网13470米。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本工程招标共分2个标段。 2.6 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① 一标段污水沉淀池; ② 二标段值班室、格栅间、室外电缆、封水井、控制井; ③ 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单位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的施工单位,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疆外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册、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在新疆吉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按新疆吉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招标人: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供排水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 邮 编:844600 联系人:缑晓红 电 话:1311998389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吉顺工程造价咨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滨河路191号汇丰高层小区4号楼401室 邮 编:844000 联系人:余良 电 话:13379749616 传 真:0998-2876202 “......2.3 建筑规模:沉淀池面积5000㎡;新建处理能力2.2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一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