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10 截止日期:2012-09-12 1、招标条件及承包方式 1.1 本次招标的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海生态办[201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工程投资总额约为9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及地方补助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次招标的工程采用设计、采购(即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的总承包方式实施,完成从设计、采购(即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内容。设计理念要求达到生态、美观、实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对尖山村(14、15、16 组)共158户住户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每户按5人计,设计日处理量达到120吨。本工程建设用地约667m2。处理工艺流程必须具备“好氧”、“人工湿地”。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为90万元,工期要求于2012年12月15日前完工。质量目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方案设计、采购(即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其中污水处理方案设计内容里应包括对(1)所有建、构筑物工程的设计;(2)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3)LED 路灯亮化工程的设计;(4)太阳能自发电系统;(5)生态护岸工程的设计。(6)输送管网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并具有污水处理业绩的企业(本工程涉及到多个专业设计资质,如果投标人没有该项设计资质的,必须由投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涉及到专业施工的,必须由投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设计费及施工费全部计入投标报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在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报名人身份证及 报名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证明其在报名单位就职);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村委 邮 编:314415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0573-8795596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7238807 传 真:0573-87239013 “......设计日处理量达到120吨......”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9-11 5:05:5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