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9-07 截止日期:2012-09-191、招标条件:本项目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珠坂村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招[2012]129号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预算审核价:681332元(含暂列金7万元),发包价:571292元(含暂列金7万元)。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珠坂村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珠坂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长56米,宽15米的污水处理池及配套设施;投资总额:人民币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珠坂村污水处理改造工程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环保治理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含贰级临时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__;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按福建省、漳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办理招标文件等事宜; ② 地点:福建平诚代表处或平诚长泰办事处。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单位。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条):人民币1.5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9日下午3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09331913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文泉小区3号长泰电力局斜对面 联系人:小李 电 话:0596-632978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9-7 22:03:06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