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79-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双溪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72730&classid=858宁发改审批〔2012〕70号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屏南县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屏南县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屏发改投资〔2012〕3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屏南县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二、建设单位:屏南县绿友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规模为0.8万m³/d,近期建设规模0.4万m³/d,配套污水管网按0.8万m³/d规模一次性铺设主干管,配套管网总长10.211km。 四、建设地点:屏南县双溪零公里坡尾溪边处。 五、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进行节能审查,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运营期的节能管理。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916.58万元(厂区投资1172.36万元、配套管网投资1744.22万元),资金来源为屏南县绿友环境净化有限公司筹集解决。 八、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污水 可研 批复 抄送:宁德市政府办、环保局、统计局,屏南县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屏南县绿友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宁德市发改委办公室 2012年6月27日印发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规模为0.8万m³/d,近期建设规模0.4万m³/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9-1 21:58:24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