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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7贴 | 99255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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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1-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 (2012/9/1 17:28: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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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6946219/2012-00237 
关 键 词: 环境保护 减排 任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6-20
文  号: 韶府办〔2012〕1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2-06-29     

关于印发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韶府办〔201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8750180)。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目标

2012年省环保厅对我市下达的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减排0.13万吨,氨氮减排0.0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1.09万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不能超过2011年。

二、各县(市、区)减排工作任务

(一)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整改工程(时间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浈江区:铣鸡坑污水处理厂完成设备安装;犁市镇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完成招投标。

2、曲江区:曲江区鑫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曲江区白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通水调试。

3、南雄市:南雄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乌迳镇污水处理厂、黄坑镇污水处理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南雄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60%以上。

4、始兴县: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工艺改造及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马市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顿岗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5、仁化县:仁化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董塘镇污水处理厂、长江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6、乐昌市: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污水处理量不低于60%,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廊田镇污水处理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完成项目选址;乐昌工业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7、乳源县:乳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大桥镇污水处理厂、桂头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8、翁源县:翁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翁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江尾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

9、新丰县:新丰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马头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

“......6、乐昌市: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廊田镇污水处理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完成项目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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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0/16 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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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013241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324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详见《 用户需求书 》):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 项目 项 1
注:符合资格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三) 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 办理方法请点击下载 ) ;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11日起至2013年10月1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各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格式请点击下载 )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 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复印件;
(五)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2013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1-5850168

集中采购机构: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51-5570063
传 真:0751-5570063
邮 箱:lcszfcgzx5570063@126.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市乐昌支行
帐 号:728957755668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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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0/24 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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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013241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324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详见《 询价文件 》):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乐昌市梅花镇生活污水厂工程设计与配套收集管网工程设计一体化 项目 项 1
注:符合资格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三) 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0月23日起至2013年10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各包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 采购中心不收受现金,供应商须先将报名费汇入指定银行,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乐昌市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格式请点击下载 )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 环保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复印件;
(五)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2013年11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51-5850168

集中采购机构: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751-5570063
传 真:0751-5570063
邮 箱:lcszfcgzx5570063@126.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市乐昌支行
帐 号:728957755668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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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1/30 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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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13-12-24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乐发改[2013]30号、177、195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
5、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报告、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污水厂,在特许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乐昌市环境保护局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25年(含建设期)。
6、招标项目规模: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25万吨/日、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25万吨/日、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15万吨/日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BOT模式,由中标人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位于乐昌市城区、梅花镇、廊田镇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必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运营期限为25年(含建设期)
10、招标项目计划投资:三家污水处理厂总投资共约810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第一行顶行写送交单位:“乐昌市环境保护局”,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要求,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
3、合格投标人要求(可组成联合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3.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项目接受独立申请人或不超过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企业。
3.1.2 独立申请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共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应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3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 生活污水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临时)。
3.1.4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投标人的主办人可调配使用的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须提供可调配使用资金的银行保函或承诺函或业主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3.1.6 投资业绩:投标人的主办人或者任一投标人的成员应在过去5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1个或1个以上的处理规模在1.2万吨/日以上(含1.2万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运营经验、业绩。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填写投资业绩表,并提供上述投资业绩的证明文件(任何为本次投标临时开具的证明性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4、报名人必须在报名前将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转入以下帐户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未中标者所交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在定标后十天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报名时未提交招标人开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财务收据的视为不具报名资格,不予报名。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开户银行:乐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金融路分社
银行账号:80020000001779336
5、报名截止后,于第二天召开资格评审会,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6、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7、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1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审查申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的必须加盖主办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
(2)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四,须有全部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3)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企业运营、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11)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符合项目等级要求的岗位证书复印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简历表、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4)运营业绩的证明文件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8、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9、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等于或多于5家时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10、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1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12、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可行性报告或施工图等资料每份1500元,(均售后不退)。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2日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4:3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
3、资格审查申报资料递交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上午9:00~9:3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4、资格评审会、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上午9:30~11:0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5、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上午11:00~11:3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确定正式投标人后即发售招标文件,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公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7、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发售招标文件后即进行技术交底会,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8、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9、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2日,上午12:00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9:3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11、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24日,上午9:30,乐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乐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
12、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乐昌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廖云双,电话:0751-5551034。
13、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邹工、范工,电话:0751-8616600,传真:0751-8616600,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
14、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25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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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28 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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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经济竞争性发包竞得承包权公告

发包人: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名称: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二期扩建工程、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新建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

建设规模: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25万吨/日、乐昌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25万吨/日、乐昌市廊田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0.15万吨/日

招标方式:经济竞争性发包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7日

竞得承包权候选人:乐昌市龙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韶关市新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承诺工期:2014年7月20日前竣工验收

竞得承包权价:污水处理费合价8.09元/立方米

项目经理:杨吉忠
技术负责人:袁兵贵
专职安全员:杨世光、康磊、邓善明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30、31日、2014年1月2日

投诉电话:
乐昌市住建局:0751-5566733
乐昌市监察局:0751-5552532

乐昌市环境保护局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2月27日

(来源:中国·乐昌,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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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28日讯)乐昌位于北江上游,水质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一直以来,乐昌市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工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记者昨日从乐昌市环保部门获悉,目前该市已建成运行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坪石污水处理厂和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2.75万吨/日,拟建的廊田镇、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和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也已开工建设。此外,乐昌投入了3000多万元截污管网建设资金,先后完成乐昌市污水处理厂和坪石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改扩建和联通工作。

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乐昌市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和环保巡查力度,并抓好技术性、规范性指导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在日常运行中发挥最大减排效益。

(来源:韶关日报,作者:记者薛柏华,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5月20日)

“......拟建的廊田镇、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和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也已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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