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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7贴 | 99255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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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63-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 (2012/9/1 1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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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6946219/2012-00237 
关 键 词: 环境保护 减排 任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6-20
文  号: 韶府办〔2012〕110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2-06-29     

关于印发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的通知(韶府办〔2012〕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联系电话:8750180)。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韶关市2012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减排目标

2012年省环保厅对我市下达的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减排0.13万吨,氨氮减排0.0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1.09万吨,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不能超过2011年。

二、各县(市、区)减排工作任务

(一)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整改工程(时间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1、浈江区:铣鸡坑污水处理厂完成设备安装;犁市镇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完成招投标。

2、曲江区:曲江区鑫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曲江区白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通水调试。

3、南雄市:南雄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乌迳镇污水处理厂、黄坑镇污水处理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南雄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达60%以上。

4、始兴县: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工艺改造及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马市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顿岗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5、仁化县:仁化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董塘镇污水处理厂、长江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6、乐昌市:乐昌市坪石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污水处理量不低于60%,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乐昌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廊田镇污水处理厂、梅花镇污水处理厂完成项目选址;乐昌工业开发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7、乳源县:乳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大桥镇污水处理厂、桂头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8、翁源县:翁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翁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江尾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环评审批。

9、新丰县:新丰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马头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

“......3、南雄市:南雄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进水COD浓度不低于110mg/L;乌迳镇污水处理厂、黄坑镇污水处理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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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5/22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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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5-22
截止日期: 2014-06-23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雄发改资[2012]22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BOT特许经营
5、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报告、处理工艺等有关资料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污水厂,在特许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南雄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30年(含建设期)
6、招标项目规模: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处理水量2000m3/d,采用MBR工艺。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BOT式,由中标人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必须于2014年12月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运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10、招标项目计划投资: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预计投资约925万元(其中含政府补助30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持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和 ②投标单位须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办理报名手续。
2、合格投标人要求(可组成联合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2.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1 本项目接受独立申请人或不超过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企业。
2.1.2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生活污水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临时)。
2.1.3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1.4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投标人的主办人可调配使用的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须提供可调配使用资金的银行保函证明材料)。
2.1.5 投资业绩:投标人的主办人或者任一投标人的成员应在过去5年内(2009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1个或1个以上的处理规模在3000吨/日以上(含300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运营经验、业绩。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填写投资业绩表,并提供上述投资业绩的证明文件(任何为本次投标临时开具的证明性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3、报名人必须在报名前将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含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入以下帐户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未中标者所交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在定标后十天内给予退回,报名时未提交招标人开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财务收据的视为不具报名资格,不予报名。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713360286376
银行账号:中行韶关芙蓉支行
4、投标单位须按计划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5、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6、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1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审查申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的必须加盖主办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
(2)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四,须有全部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3)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企业运营、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0)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11)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符合项目等级要求的岗位证书复印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3)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简历表、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14)运营业绩的证明文件等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以 A4 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等于或多于5家时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9、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10、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11、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可行性报告或施工图等资料每份500元,(均售后不退)。
12、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2~30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4年6月3日下午14:30~16: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4、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2014年6月3日下午16: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2014年6月3日下午17: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6、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2014年6月3日下午17: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7、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4年6月9日上午12:00前,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4年6月24日,上午9:00~9: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9、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6月24日上午9: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10、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招标单位: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27883929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代锋、张伟英
电 话:0751-8616600
传 真:0751-8616600
电 邮:jsgs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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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6/29 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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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6-13
截止日期: 2014-07-10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雄发改资 [2012]22 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BOT特许经营
5、招标项目内容:项目采用BOT( 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南雄市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中标人,由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报告、处理工艺等有关资料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污水厂,在特许权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南雄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招标人将授予中标人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30年(含建设期)。
6、招标项目规模: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处理水量2000m3/d,采用MBR工艺。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BOT模式,由中标人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南雄市珠玑镇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必须于2014年12月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运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10、招标项目计划投资:珠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预计投资约925万元(其中含政府补助30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和②投标单位须经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两个月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办理报名手续。
2、合格投标人要求(可组成联合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2.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1 本项目接受独立申请人或不超过两家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企业。
2.1.2 独立申请人和联合体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 生活污水运营乙级或以上资质(含临时)。
2.1.3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1.4 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可提供、有能力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投标人的主办人可调配使用的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须提供可调配使用资金的银行保函证明材料)。
2.1.5 投资业绩:投标人的主办人或者任一投标人的成员应在过去8年内(2006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1个或1个以上的处理规模在3000吨/日以上(含300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或运营经验、业绩。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填写投资业绩表,并提供上述投资业绩的证明文件(任何为本次投标临时开具的证明性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3、报名人必须在报名前将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含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入以下帐户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未中标者所交纳的履约风险保证金在定标后十天内给予退回,报名时未提交招标人开具的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财务收据的视为不具报名资格,不予报名。招标人指定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713360286376
银行账号:中行韶关芙蓉支行
4、投标单位须按计划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资格审查申报资料。
5、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全部投标过程,包括资格评审会、技术交底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6、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1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和“资格审查申请函”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组成联合体的必须加盖主办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① 封面;
② 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件四,须有全部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
③ 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一,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⑤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⑦ 企业运营、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⑨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⑩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⑪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符合项目等级要求的岗位证书复印件、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⑫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职称证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⑬ 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简历表、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简历表格式详见附件三);
⑭ 运营业绩的证明文件等其他有关资料。
⑮ 可调配使用资金的银行保函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资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符合性审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成预审评审小组,并由有关监督部门对整个资格预审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8、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少于5家,重新组织招标;等于或多于5家时全部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9、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资格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资料,预审评审小组应当再次进行询问,确认是否无法当场出示。除非资格审查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投标人通过返回拿取等方式补充或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经公正的复印件等代替原件。
10、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11、资格审查入围单位确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即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可行性报告或施工图等资料每份500元,(均售后不退)。
12、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13~19日,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投标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4年6月20日,下午14:30~16: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4、审查入围者发售招标文件:2014年6月20日,下午16: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5、技术交底会时间、地点:2014年6月20日,下午17:0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6、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2014年6月20日,下午 17: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7、书面招标答疑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4年6月25日,上午 12:00前,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2014年7月10日,上午9:00~9: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9、开标时间、地点:2014年7月10日,上午 9:30,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10、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927883929。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邹代锋、张伟英,电话:0751-8616600,传真:0751-8616600,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
12、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未能全部购取招标文件,则待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不多于五个工作日)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从所有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全部购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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