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陕西省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classid=858&articleid=10533619-陕西省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3427&classid=858 11376-陕西省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6515&classid=858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环评 (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将该建设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西安市北郊北绕城高速路以北,朱宏路以西、郑西客运专线以南 3、项目概况: ① 西安第四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一期工程25万m3/d,二期工程(扩建工程)5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5万m3/d,于2008年10月通水试运行,目前日处理量已达23万m3/d。一期工程污水处理采用倒置A2/O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厌氧消化—机械脱水工艺,出水水质基本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规模25万m3/d,回用水处理规模10万m3/d,分两期实施,扩建一期建设规模污水处理12.5万m3/d,中水5万m3/d,扩建二期建设规模污水处理12.5万m3/d,中水5万m3/d,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设计采用倒置A2/O工艺;污泥采用重力浓缩+二级厌氧消化+离心脱水。扩建一期工程现正在建设中,扩建二期建设时间依据厂外城市管网建设及收水量情况待定。 ② 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位于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工程37.5万m3/d(一期工程25万m3/d+扩建一期工程12.5万m3/d),远期工程50万m3/d。本工程新增占地5400m2,工程总投资23480.98万元,筹借方位为政府资金补助、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本工程工艺为现状倒置A2/O工艺+生物移动床工艺(MBBR)同步加药除磷+浓缩池、脱水机上清液加药除磷。主要内容为:新建构筑物:滤布滤池、接触池、出水井及上清液除磷池各1座;新建建筑物:除磷加药间1座;改造内容:现状生物池厌氧段全部作为缺氧段使用,好氧段第一廊道全部作为厌氧段使用,在好氧段投加填料、并在其末端设置隔墙、拦截网及气提装置使填料通过气提作用在好氧段不断往复循环。在建二期生物池分隔出部分容积作为填料区,并新建隔墙及导流墙,使填料在此区域不断循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噪声影响、施工废水影响和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污水、污泥、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和环境空气污染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采取设置围墙或围栏施工。施工期间应按照西安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排放;建筑垃圾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不得随意堆放; (2)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下,可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对环境影响小。 (3)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西安市有关规定控制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时间禁止施工;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夜间施工,要提前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出具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施工现场设简易的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渣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必须加强施工期人员生活营地的管理,将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处理后达标排放。 (5)厂区四周、内外空地和道路两侧环境绿化措施实施落实到位。 (6)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与监测部门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环境监理与监测。 2、运行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恶臭,采用生物除臭去除臭气。此外,通过在厂区内采取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加强管理及劳动防护等措施,恶臭不对厂界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产生噪声的生产车间主要有鼓风机房、泵房和污泥脱水间。项目拟采取的防噪措施主要有:尽量选择低噪设备;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减噪、消音设计规范》(GBJ87-85)要求,对泵房采用双层门窗和必要的减振、降噪控制措施;将鼓风机设在地下,每台风机加设消声器,并整体设隔音室;针对产生噪声的重点构筑物周围采取绿化吸音、隔声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构筑物放空时的污水和排放的上清液、压滤机滤液等生产废水均可由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排至污水提升泵房重新进入污水厂处理流程,不会造成新的污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 本项目将污泥委托陕西君龙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② 厂区污泥临时堆放应采取防渗、防雨措施,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5)建议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应对厂区绿化用地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并设专人养护,作到三季花开、四季常青,将污水处理厂建成现代化的园林式企业。此外,考虑到景观的协调性,项目应通过合理绿化与周围景观保持和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工程建设性质属环境保护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工程属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工程在采取项目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源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出发,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到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选址是否合适; (2)预防和减轻污染的治理措施是否经济、可行; (3)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参与调查采用走访、随机发放问卷形式进行。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来源: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作者: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12-02-03) “......② 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位于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工程37.5万m3/d(一期工程25万m3/d+扩建一期工程12.5万m3/d),远期工程50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8-30 16:03:48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