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祥同志在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5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会议,主要是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上午,我们进行了现场观摩,这些观摩点既有县区的,还有农村社区的,都各有特点、各具特色,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刚才,王京民同志传达了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王震江同志就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督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家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建设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截至4月底,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7座,处理规模达到91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居全省第三位,污水处理工艺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实现了一县(区)一厂或两厂的建设目标,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为2010年我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核查取得第一名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2%,比2005年提高60多个百分点。今年1-4月份,全市处理城镇污水8224.6万吨、COD减排2.3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2.8%、10.8%。工作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推进力度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住建委、监察局把城镇污水处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领导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到位,监管措施有力。各县区主管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开拓创新,精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健康发展。其中,罗庄区、临沭县、沂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全了污水处理监管机制,工作扎实细致,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污水处理建设目标任务。 (二)规划引领作用强。按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流域分段处理,大村、农村社区分散处理,偏远农村生态处理”的指导思想,编制了《临沂市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并通过了省专家评审。该规划是我省地级市中第一个全市域污水处理规划。为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编制了《临沂市城市排水专项规划》。该规划得到评审专家高度评价,认为前瞻性强、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监督管理措施严。一是建立了市级在线视频监控平台。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出水口、曝气池、沉淀池统一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对关键部位实行24小时不间断全流程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市级在线视频监控中心,实现了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出水水质的全面监控。二是率先配备了出水自动采样器。在全省率先配备了出水自动采样器,绝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在出水口安装了污水自动等比例采样器,确保了出水采样的准确、及时。三是统一安装了特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在1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统一安装了特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有毒物质实施监测监控,为出水达标排放、污泥处置利用提供了可靠保证。四是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制度、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在2011年度绩效考评中,运行1年以上的1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有18座被评定为良好,1座被评定为合格。五是大力推广了先进污水处理工艺。2009年,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均采用了国内先进的工艺、技术。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在重点镇和农村社区开展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应用工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资金筹措办法多。“十一五”期间,我市共争取国家补助资金3亿多元。2011年,全市上报重点流域县和重点镇污水管网“十二五”建设任务669.9公里,计划总投资8亿元;按照沂蒙老区享受国家中部地区政策规定,预计可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82亿元,目前已拨付到位1亿元。今年,我们筛选上报了3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计划总投资1.7亿元,已拨付到位专项资金2650万元。积极推广BOT、TOT等市场化建设运营方式,选择信誉高、实力强、管理好的大企业参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目前,全市有1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按照BOT、TOT运作,使用社会资金达到10亿多元,有效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虽然我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仍然严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县区、乡镇认为污水处理是公益事业,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反而需要大量投入,加之地方财力薄弱,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等、拖”思想。二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不快。我市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加之缺乏对市场资金的有效引进,导致污水处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村镇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比较突出。省委、省政府对“十二五”期间村镇污水处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目标,要求70%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三是运行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以水质、水量考核为核心的污水处理监管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个别污水处理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城镇污水处理费收取不到位。据调查,附加在自来水上的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但占供水总量30-40%的自备水,其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一般只有30%左右。2011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2.4亿吨,需运行经费2.2亿元,实际收取污水处理费约为1.1亿元,缺口1亿多元。目前,大部分建制镇还未开征污水处理费。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按期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不少河流、流域、汪塘等水体出现污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繁重。据测算:到2020年全市需新建、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6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7万吨/日,概算投资约20亿元。明年,国家五部委将来山东考核南水北调和淮河、海河流域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列入2012年“二十件为民实事”,要求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15万吨/日。根据“十二五”规划,全市需配套建设污水管网916.9公里,其中国家给予集中支持的淮河和南水北调流域9个县及12个重点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量669.9公里。这次会议上,已将省、市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及2012年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县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城镇污水处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 (一)认真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去年8月,根据省里要求,我们对城镇污水处理建设任务进行了逐一落实,各县区、各乡镇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作出了书面承诺,共计承诺31个建设项目,其中处理规模在1500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4个,该建设任务已列入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同时,有10个污水处理厂列入临沂市2012年“二十件为民实事”,目前已有莒南县龙王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郯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蒙阴县垛庄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工程、沂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5个工程开工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1万吨/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莒南县大店镇污水处理厂已在积极筹备中;其他3个尚未动工的小型污水处理厂也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二十件为民实事”。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加强协调,跟踪服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污水处理工作。市里将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延误工作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不断加快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对列入淮河流域重点流域县和优先发展重点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的,各县区要及时将专项资金安排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凡是污水处理厂存在管网不配套的,要加快管网建设,尽快形成汇水能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负荷运转率不低于75%。凡是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必须和污水处理厂配套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三)进一步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乡镇污水处理工作滞后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今后的工作重点。乡镇量大面广,污水处理工作同城市相比有不同的特点,在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处理方法的选择上,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靠近城市周边的乡镇,可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靠近工业园区的乡镇,纳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以工业污水处理带动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在选择处理工艺时,要按照“投资节省、工艺简便、运行低廉、便于维修”的原则,采用人工湿地、稳定塘、生物滤池、组合式多级生物膜等成熟处理工艺,做到投资少、见效快,因地制宜,便于操作。 (四)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处理工艺,明确项目责任人,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质量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各县区住建局要把工程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国家“两法两条例”,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争创优良工程。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凡是列入国家投资计划的污水处理项目,所有相关审批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文件、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图片照片等要完整保存,以备检查。 (五)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城建资金、地方政府机动财力、土地资产收益等尽量向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倾斜。要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今年,国家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稍高于往年,希望各县区抓住沂蒙老区参照执行国家中部地区政策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鼓励投资商以合资合作、BOT、TOT等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特别是乡镇污水处理厂,解决资金短缺、人才不足等问题。 三、加大力度,规范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设施“三分建、七分管”。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必须正常运行,负荷运转率不得低于75%,发挥应有的投资效益。 (一)科学制定县(区)域污水处理详规。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已经完成,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各县区要根据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制定详细、科学的县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市、县、乡镇三级齐心协力,协调一致,共同把规划任务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首先抓好重点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12个镇的污水集中处理,带动全市污水处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继续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根据《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绩效考评标准,继续加强污水处理运营监管工作。有条件的县区住建局要成立专门的污水处理监管机构,确保有机构、有人员靠上抓这项工作。建立污水监管机构责任制,制定污水处理具体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对污水处理企业监管到位。加强水质监管,实行月调度、月通报等制度,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停运报告制度和远程监控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污水处理厂停运检修报告审批和备案制度。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遇到设备突然故障、进水水质突然严重超标、停电、污泥处置停止等突发事件,必须有方案、有措施、有办法,积极应对,防止事故的发生。加快建设完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线视频监控尚未接入市级平台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抓紧时间接入,“十二五”期间所有污水处理厂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到位。 (四)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二级标准,加上污水管网在内的单纯运行成本一般为0.8元/吨左右,含折旧在内的运行成本一般为1.2元/吨,如果出水水质提高到一级A标准,再加上污泥的厂外处置费用,运行成本肯定还要提高。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特别是加大企业自备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制镇的污水处理费,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开征,逐步到位。 四、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任务 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落实责任,加强督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重要责任人。对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收费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污染后果或经济损失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请省、市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与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希望各县区住建局负责人回去后,抓紧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继续瞪起眼来抓城镇污水处理工作,不要因为工作不力而被追究责任。 二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市住建委、监察局将继续加大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督察力度,继续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重点督察南水北调沿线进展缓慢、设施不配套的项目。各县区也要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对辖区内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察。 三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各县区住建局要把污水处理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涉及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涉及矛盾问题要及时协调。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县区政府汇报,主动提出解决意见,给领导当好参谋。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多沟通、多协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5-22) “......临港区污水处理厂、莒南县大店镇污水处理厂已在积极筹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