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工业园区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建 设 单 位 :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二O一二年十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地理位置 武隆工业园区平桥组团则位于平桥镇乌杨村、平胜村。平桥镇地处武隆县西部乌江支流大溪河畔,东接和顺乡,南、西面与南川水江镇相连,北与凤来、鸭江接壤,距武隆县城41km、涪陵60km、南川45km、重庆130km。 拟建污水处理厂位于平桥组团内北部乌杨溪左岸(乌杨村围子坝处)。 1.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武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706.99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服务范围:平桥组团生产及生活污水,服务面积约1.5km2; 工程内容:污水处理厂和截污干管;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500m3/d,截污干管1.66km; 尾水排放:乌杨溪左岸岸边排放; 施工期:项目预计施工期6个月。 1.3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组成见表1.3-1。 表1.3-1 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项目组成表 项目组成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粗格栅间 粗格栅间尺寸:L×B×H=7.1m×2.4m×3.0m 内置回转式机械格栅除污机2台(1用1备),电机功率0.5kw 土建规模1000m3/d,设备安装规模500m3/d 进水泵池 及调节池 平面尺寸:9.0m×6.4m;可提升式不堵塞型潜水污水泵2台(1用1备),电机功率1.1kW 土建规模1000m3/d,设备安装规模500m3/d 竖流 沉淀池 1座,尺寸:4.0m×4.0m×5.8m,设计流量5.8L/s,采用重力排泥 土建及设备安装规模均为500m3/d,预留远期用地 气浮池 采用涡凹气浮池(CAF),不锈钢材质; 尺寸:7.86×2.58×1.85 絮凝剂采用PAM;土建规模1000m3/d,设备安装规模500m3/d 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 集生物转盘、DE过滤及紫外消毒于一体,单套外形尺寸:8.62m×2.28m×2.426m,规模170m3/d,停留时间1.45h,共3套 生物转盘盘片直径为2m;土建及设备安装规模均为500m3/d 出水明渠 按远期规模(1000m3/d)设计,计量槽测量范围0.01~0.15m3/s。 设置1套巴歇尔流量计计量,超声波传感器1套 干化池 一座(2格),干化时间48h 单格尺寸:6.24m×4.0m×1.6m 截污干管 沿乌杨溪左岸河堤敷设D400截污干管1.66km,配套D400污水管包封74.5m和检查井70座 过河管道不是本工程内容,本工程仅预留过河管道接口 附属 设施 管理房 二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30.44 m2,含办公室、宿舍、会议室、化验室等 配电房 尺寸7.2m×4.8m 发电机房 柴油发电机房尺寸7.2m×5.4m 在线监测 在线监测室尺寸7.2m×3.6m 化粪池 1座,容积2.0m3 公用 工程 供水 组团自来水管网供水,水源为平桥组团供水站 平桥组团供水站水源为狮岭岩山泉 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靠地面径流排入乌杨溪,生产及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为乌杨溪 供电 双电源供电,一路10KV电源由附近变电站采用引来;另一路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备用电源) 绿化 厂区绿地率≥18.21% 临时 工程 施工便道 本次工程不需修建施工便道 场地平整时已建成 临时占地 项目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项目施工过程中无需临时占用其他土地,不设置弃渣场 渣土临时堆放点位于项目永久占地范围内 1.4使用设备情况 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期所使用设备主要为各污水处理单元配套设备,主要使用设备情况见表1.4-1。 表1.4-1 拟建项目建成运营期生产单元使用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或规模) 数量 备注 1 回转式机械格栅除污机 电机功率0.5kw 2台(1用1备) 粗格栅间 2 螺旋式砂水分离器 功率0.75kW 2台(1用1备) 3 污水泵(含配套提升倒杆等装置) 潜水泵,电机功率1.1kw 2台(1用1备) 进水泵池 (潜水泵) 4 气浮CAF-50 2.2KW曝气机 1台 涡凹气浮池 0.37KW刮渣机 1台 0.37 KW排渣机 1台 5 气浮剂配置装置 MWCD-500 1台 6 混凝反应槽 MWR-50 1台 7 搅拌机 0.55kW 1台 0.37kW 1台 8 气浮剂投加泵 25L/h,0.25kW 2台 9 PAM配置装置 0.92kW 1套 10 PAM投加泵 0.25kW 2台 11 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 170m3/d 3套 12 巴歇尔流量计 1套 出水明渠 13 超声波传感器 1套 1.5进出水水质 拟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见表1.5-1。 表1.5-1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5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石油类 进水水质 380 200 280 30 3 / 10 出水水质 ≤100 ≤20 ≤70 ≤15 / ≤10 ≤5 注: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1.6污水处理工艺 拟建污水处理厂设计采用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生物转盘、DE滤池、紫外消毒组合工艺),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如图1.6-1所示。
图1.6-1 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1.7污泥处理与处置 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经污泥干化池脱水后外运处置,剩余污泥干化至含水率降至80%以下后运至武隆工业园区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 1.8土石方平衡及渣、料场规划 预计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厂区及截污干管工程共产生弃土量约为550 m3,产生的弃土用于污水处理厂厂区以及平桥工业组团绿化;项目产生的挖方全部利用,临时弃方仅在场内短期堆放,不需单独设置渣、料场。 1.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9-1。 表1.9-1 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数量 1 用地面积 m2 2402.16 2 建筑面积(含水池) m2 484.98 3 建筑面积(不含水池) m2 224.7 4 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 m2 429.05 5 绿地率 % 18.21 6 容积率 / 0.2 1.10与法律法规及规划的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中“鼓励类”的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之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武隆工业园总体规划(2010-2020)》,在平桥组团内北部,乌杨村围子坝规划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平桥组团产生的污水。 项目设计推荐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平桥组团北部,推荐厂址与“总规”中规划厂址略有调整,但推荐厂址符合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且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推荐厂址优于原“总规”中预定的厂址。尾水排放方式为乌杨溪岸边排放,排放方式及去向与“总规”相符。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敏感目标 污水处理厂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见表2.1-1和附图1。 表2.1-1 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点统计表 环境要素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及特征 相对位置关系 影响 时段 方位 最近距离/高差(m) 环境空气 1# 平桥小学,在校学生约120人 污水处理厂,NW 约520/+2 运营期 2# 平桥场镇,集中居民区 污水处理厂,NW 约430/+2 3# 大竹林居民,11户40人 污水处理厂,NE 约550m/+25 4# 大田坎安置区,约28户98人 污水处理厂,E 约400m/+40 5# 石梁子居民,9户34人 污水处理厂,SW 约700m/+40 6# 石梁子安置区,26户91人 污水处理厂,SW 约680m/+50 7# 夏家湾安置区,30户105人 污水处理厂,SE 约810m/+30 8# 土砖房居民,20户65人 污水处理厂,SW 约1500m/+65 运营期 9# 棕树堡安置区,15户53人 污水处理厂,SW 约2000m/+90 10# 大田坎居民,9户34人 污水处理厂,E 约220m/+10 施工期 运营期 11# 平江桥居民,8户30人 污水处理厂,W 约200/+10 12# 大屋基居民,10户36人 污水处理厂,NNW 约180/+15 13# 农田坝安置区,31户108人 污水处理厂,NNW 约110m/+12 声环境 5# 石梁子居民,9户34人 截污干管,W 约100m/+20 施工期 10# 大田坎居民,9户34人 污水处理厂,E 约220m/+10 施工期 运营期 11# 平江桥居民,8户30人 污水处理厂,W 约200/+10 12# 大屋基居民,10户36人 污水处理厂,NNW 约180/+15 13# 农田坝安置区,31户108人 污水处理厂,NNW 约110m/+12 运营期 地表水 1 乌杨溪,污水处理厂尾水受纳水体,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约2.5km汇入大溪河;评价范围内无取水口 施工期 运营期 2 大溪河,Ⅲ类水域,武隆县河段无引用水源取水口 2.2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本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中的监测数据来源于两部分,一是引用现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二是本次评价监测的数据。 2.2.1 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情况 监测布点:引用现有2个监测点(1#和2#),本次评价布置1个监测点(3#) 监测时间及监测因子:1#和2#监测SO2、NO2和TSP,监测时间2011年5月7日至5月13日;3#监测点监测H2S和NH3,监测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7日; 评价标准:SO2、NO2和TSP采用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日均值SO2(0.15 mg/m3)、NO2(0.12 mg/m3)、TSP(0.3mg/m3);H2S和NH3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2S(0.01 mg/m3)、NH3(0.2 mg/m3)。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见表2.2-1。 表2.2-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mg/m3) 监测点 监测指标 浓度范围 标准值 最大值占标率 超标率 1# SO2 0.012~0.016 0.15 10.7% 0 NO2 0.021~0.028 0.12 23.3% 0 TSP 0.28~0.30 0.30 100% 0 2# SO2 0.012~0.017 0.15 11.3% 0 NO2 0.042~0.079 0.12 65.8% 0 TSP 0.21~0.24 0.30 80.0% 0 3# H2S 0.0002L 0.01 1% 0 NH3 0.002L 0.2 0.5% 0 注:L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的按1/2检出限计算占标率。 从表2.2-1中可以看出, SO2、NO2以及TSP最大日均值占标率小于等于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H2S和NH3一次监测值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100%,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2.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情况 监测断面:引用一个监测断面(2#),本次评价设两个监测断面(1#和3#)。 监测因子:pH、COD、BOD5、SS、NH3-N、TP、石油类。 监测频率:每日采样1次,连续监测3天。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数据及分析见表2.2-2。 2.2-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指标 pH COD BOD5 NH3-N TP SS 石油类 Ⅲ类水域标准 6~9 ≤20 ≤4 ≤1.0 ≤0.2 / ≤0.05 1# 浓度范围 8.07~8.28 <10 2L 0.122~0.144 0.024~0.030 6~7 0.05L Si值 0.54~0.64 <0.5 0.25 0.12~0.14 0.12~0.15 / 0.5 超标率 0 0 0 0 0 / 0 2# 浓度范围 7.60~7.61 14~18 2L 0.161~0.183 0.039~0.046 8~9 0.05L Si值 0.300~0.305 0.7~0.9 0.25 0161~0.183 0.195~0.230 / 0.5 超标率 0 0 0 0 0 / 0 3# 浓度范围 7.89~7.91 <10 2L 0.158~0.163 0.180~0.190 6~7 0.05L Si值 0.45~0.46 <0.5 0.25 0.158~0.163 0.9~0.95 / 0.5 超标率 0 0 0 0 0 / 0 注:L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的按1/2检出限计算占标率。 从表2.2-2中可以看出,乌杨溪上两个监测断面以及大溪河上1个监测断面共3个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各水质监测因子连续3天的监测数据均在相应标准限值范围之内,乌杨溪和大溪河的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2.2.3 声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噪声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其中1#和2#监测点为本次评价新设监测点;3#和4#监测点为引用数据。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监测时间:1#、2#监测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2日,3#、4#监测时间为2011年5月7日至5月8日。 监测频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个监测1次。 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和3#执行3类标准,2#和4#执行2类标准。 (2)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 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分析见表2.2-3。 表2.2-3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点 监测日期 昼间dB(A) 夜间dB(A) Leq 超标量 Leq 超标量 1# 6月1日 53.3 —— 41.6 —— 6月2日 52.3 —— 41.8 —— 2# 6月1日 53.6 —— 43.0 —— 6月2日 52.6 —— 42.2 —— 3# 5月7日 58.0 —— 49.6 —— 5月8日 55.5 —— 49.7 —— 4# 5月7日 50.3 —— 44.3 —— 5月8日 50.0 —— 40.9 —— 评价标准 3类标准 65 55 2类标准 60 50 由表2.2-3可以知,区域内监测点昼间、夜间均不超标,1#和3#个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2#和4#监测点均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评价等级:根据HJ19-2011的规定,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污水处理厂边界外200m范围内,截污干管两侧100m范围内。 (2)地表水 评价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评价地表水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乌杨溪排污口上游500m至与大溪河交汇处(排污口下游约2.5km),乌杨溪与大溪河交汇口下游约2km河段,总计评价河段长度为5km。 (3)环境空气 评价等级: H2S和NH3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是5.07%和4.75%,占标率均小于10%,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应为三级。 评价范围:根据大气评价导则,以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为大气影响评价范围,评价区面积约19.63km2。根据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无超标点且为无组织排放的特点,环境空气评价将重点针对厂界外200 m范围内进行,重点评价面积约为0. 22 km2。 (4)声环境 评价等级:按导则确定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污水处理厂边界外200m范围内,截污干管线路两侧100m范围内。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3.1.1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主要施工工序及可能产污环节如图3.1-1。 3.1.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污水处理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2。 3.1.3 污染物排放汇总 经分析,本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见表3.1-1。 表3.1-1 本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一览表 环境要素 污染物种类 污染源 特征 处理前 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后 排放去向 污染源 污染物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排放量 环境空气 施工扬尘 TSP 无组织 / / 洒水抑尘 / / 无 组 织 排 放 环境空气 运输 TSP 无组织 / / 汽车清洗、栅布遮盖 / / 预处理间、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干化池等 臭气 H2S NH3 无组织 / / / / 1.94 kg/a 36.32 kg/a 绿化、围墙 卫生防护距离 / / 1.94 kg/a 36.32 kg/a 水污染物 施工期废水 SS等 点源 500 mg/L / 沉淀或旱厕 / / 回用或农肥 污水处理厂 排放口 (500m3/d) COD BOD5 SS NH3-N 石油类 点源 380 mg/L 200 mg/L 280 mg/L 30 mg/L 10 mg/L 69.35 t/a 36.5 t/a 151.1 t/a 5.48 t/a 1.82 t/a 污水处理工艺 ≤100mg/L ≤20mg/L ≤70mg/L ≤15mg/L ≤5mg/L 18.25 t/a 3.65 t/a 12.78 t/a 2.74 t/a 0.91 t/a 排污口排放 乌杨溪 固体废物 预处理间 栅渣、沉砂、浮渣等 固废 含水率60% 63.88 t/a 压缩打包后定期外运处置 含水率60% 63.88 t/a 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 管理房 生活垃圾 / / 1.1 t/a 组团统一外运 / 1.1 t/a 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污泥干化池 剩余污泥 / 含水率80% 66.43 t/a 污泥干化池干化处理后,泥饼外运处置 含水率80% 66.43 t/a 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有资质单位 施工场地 弃土等 / 弃土550 m3 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或平桥组团绿化用土 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噪声值一般在82~90dB(A)之间。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泵(潜水泵)及运输车辆等,以中低频噪声为主,噪声值一般在70dB(A)左右。 生态 污水处理厂在建设过程中,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以及渣土临时堆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3.2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3.2.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 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1.2 m3/d,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动植物油等;施工废水产生量为3 m3/d,污染物以SS为主、含少量石油类。 主要措施:施工期的生产废水水质简单,建设产生的施工废水可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到场地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少,生活污水量很小,施工人员可生活可租用现有民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民房旱厕,经旱厕处理后做农肥用,无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 ① 影响 粉尘影响:施工期粉尘污染主要产生于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原材料运输及混凝土搅拌等作业点。根据重庆市环境监测站对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情况抽样监测结果,在风速2.0m/s的情况下,施工工地下风向约100m处,TSP日平均浓度监测值比工地上风向(对照点)高约23%,150m处,监测值与工地上风向(对照点)监测值相当,表明施工场地扬尘在其下风向影响范围约为100m~150m。根据现场调查,污水处理厂周围100 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敏感目标,污水处理厂施工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影响小。截污干管沿线分布有部分居民,距离截污干管最近的居民位于管线外约100m处,在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管线施工扬尘影响不大,且该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废气影响:项目的建设具有不连续性、施工点分散、各作业点施工时间相对较短等特点,燃油动力机械为间断作业,且数量不大,因此,其排放的污染物仅对施工区域近距离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影响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② 主要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序,优先建设污水处理厂周边围墙,围墙采用实心结构;采用湿式作业;运土车辆、运输原材料如水泥、白灰等车辆要严密遮盖,避免尘粒沿途散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挖方尽快回填,减少挖方在场地里的堆放时间,装运弃土车不超载、不撒落;施工车辆出工地前清洗车轮。 (3)声环境 ① 影响 厂界噪声达标情况:根据预测,施工机具与场界距离小于30m时,部分施工机具产生昼间噪声在场界处容易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机具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当施工机具与厂界距离小于200m,部分机具会在厂界处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拟建污水处理厂总体呈三角形,最长边约长110m,因此,若夜间施工,则厂界噪声会超标。 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根据预测,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影响昼间叠加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夜间叠加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夜间施工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② 主要措施 文明施工,建设和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渝建发[2000]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件的规定,以创造一个较为安静的施工环境;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先进设备,控制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运输时段,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 采取上述措施后,因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2.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 ① 预测工况 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尾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方可排放。预测设计正常工况为污水量500m3/d,污染物浓度为排放标准限值;非正常工况为污水处理厂出现事故,按预处理设施以及1~2台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发挥作用,COD按污染物去除率50%考虑,NH3-N主要在生物处理阶段去除,按去除率10%考虑,石油类主要在预处理阶段去除,仅预测正常工况。 ② 影响 正常工况: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尾水排放乌杨溪对乌杨溪和大溪河的影响较小。COD和NH3-N的污染贡献值叠加河流本底值后,乌杨溪和大溪河依然能够满足其水域功能要求;石油类叠加河流本底值后,仅乌杨溪排污口下游约500m的距离内石油类略高于环境质量标准,大溪河能够满足其水域功能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乌杨溪及大溪河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非正常工况: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排污时,尾水排放不会导致乌杨溪水质超标,但对乌杨溪的影响显著高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的影响。 ③ 主要措施 A、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运行调试,根据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量和水质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调试,保证污水处理厂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B、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系统要求与重庆市环保局联网。 C、做好尾水水质监控,保证尾水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D、针对不同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分别制订不同的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时分别启动相应的措施。 E、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检测,保证其满足应急所需,一旦主供电源发生停电,备用电源可立即投入使用,以最大程度降低因停电带来的影响。 F、若发现进水水质异常,应即时从汇水系统的主要污染源查找原因,由有关企业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对微生物有毒害的物质的排放量。 G、对于组团工业废水,进入污水管网浓度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若废水中含有第一类污染物,则必须在车间排放口达标,其他特征污染物需按照行业排放标准在企业排放口达标后才可进入污水管网。 H、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包括各处理单元的备用设备也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各主体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备用设备在污水处理厂使用设备检修时能够发挥作用。 I、平桥组团应按入团要求控制入团企业,如果入团企业种类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变化情况核实进水水质,必要时需调整处理工艺,保证出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以上措施均为经济技术合理可行的处置方法,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尾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环境空气 ① 影响预测因子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多为敞开式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大气的污染引起了普遍的关注,本次评价将影响较为明显的臭气污染物H2S、NH3作为评价重点进行预测、分析。 ② 影响预测 厂界预测:大气估算模式计算的H2S和NH3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5.07×10-4 mg/m3和9.496×10-3 mg/m3,远小于周界最高点允许排放浓度值0.06 mg/m3和1.5 mg/m3。由此可以判断,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臭气的周界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环境敏感目标影响:根据预测,污水处理厂周边最近的几处敏感点处现状监测值叠加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值后,NH3和H2S的预测影响浓度均远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一次最高容许浓度要求,表明工程运行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评价导则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按远期核算的污染物量H2S3.87kg/a和NH3 72.64kg/a,计算得出大气污染物H2S和NH3均无超标点,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评价按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远期规模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臭气产生单元外50m。根据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单元特点以及平面布置情况,卫生防护距离为依据格栅渠、提升泵池及调节池、沉淀池、污泥干化池以及过功能污水处理装置划定,上述污水处理单元边界线外扩50m构成的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线。武隆工业园区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见附图2。 ③ 主要措施 A、在厂区内生活区和污水处理区之间种植绿化带,沿污水处理厂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等,在预处理间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 B、污水处理厂运行时,栅渣和干化脱水后的剩余污泥尽快清运,尽量减少各类废渣在厂内的停留时间。 C、栅渣及剩余污泥外运应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以防止运输过程中臭气对运输线路沿线环境空气敏感目标的影响。 D、经过计算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污水处理厂臭气产生单元周边50m,在此范围内现有无居民居住,无搬迁问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线内的区域为平桥组团规划防护绿地、水域以及工业用地,平桥组团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应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工业用地进行控制,禁止企业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员工宿舍、食堂等对臭气敏感的建筑物。 评价认为,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H2S、NH3等臭气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 ① 影响 厂界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设备少,且噪声源强不大,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排放标准。 敏感点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贡献值最大值为60.92dB,污水处理厂厂界外距离噪声源最近的敏感点位于拟建污水处理厂厂界外约110m处,预计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期,污水处理厂噪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的的叠加值低于60dB,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不大。 ② 主要措施 A、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对所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设备不正常工作带来污染的增强或产生新的噪声源。 B、提升泵池污水泵按设计采用潜污泵,降低污水泵的噪声影响。 C、在污水处理区和生活区之间及厂四周建绿化隔离带,污水处理厂边界处设置围墙,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地区相应标准。 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均为经济技术可行的处置方法,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栅渣、污泥在堆放及运输过程中臭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以及处置不当时对土壤的影响。工程设计采用污泥干化池脱水,预计污泥经过脱水后含水率在80%左右。 ① 栅渣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袋装后,交由组团统一运往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栅渣、沉砂和浮渣运至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 剩余污泥 影响: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近期收集的污水中以各企业员工生活污水为主,且根据武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以及污水处理厂设计,平桥组团各企业生产废水均需自行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参照《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中的第三条,污水处理厂近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若组团引进铸锻件制造之外的企业,则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措施:污水处理厂运行初期剩余污泥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运至武隆工业园区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在平桥组团引入刚压延加工类企业时,应对剩余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体废物,则依然运至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若为危险废物,则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与处置,无固体废物排放。 3.3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3.3.1环境风险事故分析 评价污水处理厂采用紫外线消毒,建成运营期使用的化学物质主要有气浮时添加的PAM(聚丙烯酰胺),PAM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综上,项目运营期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也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本项目运营期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中不含重金属,运营期可能的环境风险源为各处理单元设备风险。本次评价主要对污水处理厂以及截污干管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3.3.2风险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厂风险防范措施 ① 组团在进行招商引资时,应结合污水厂的设计处理能力,要求进驻的企业在接管前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组团污水厂的监控中心联网。 ② 选用优质设备,对污水处理厂各种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选择事故率低、便于维修的设备。关键设备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能及时更换。 ③ 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发现有可能引起事故的异常运行苗头,消除事故隐患。 ③ 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流量、水质分析监控设备,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就需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④ 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在平时严格按规程办事,定期对污水处理厂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 ⑤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定期检查。 ⑥ 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严格按调节池设计运行液面控制调节池内污水量,保障其在污水处理厂事故时的应急事故池功能。 (2)管网设计、维护措施 ① 管道衔接应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淤塞应及时疏浚,保证管道通畅。 ② 污水管网应制定严格的维修制度,加强对所接纳工业废水进水水质及水量的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 3.3.3风险防范措施 (1)应急管理措施 ①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划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由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并有责任心强、熟悉化学药品特性的人员为组织机构成员。 ② 制定应预案,定期组织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生产员工进行预案演练,污水处理系统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利用自身力量进行现场抢救,并及时向污水处理厂领导报告。 ③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目击者、单位或个人),立即前往现场初步确认,并及时向县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④ 与组团企业建立联动响应机制,污水处理厂与其受纳范围内的主要污水贡献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保证在污水处理厂出现事故时可及时与主要污水企业取得联系,以采取相应措施,暂时减少(或暂停)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 (2)调节池应急能力分析 项目设计调节池兼具污水处理厂应急事故池功能。根据项目设计,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调节池液面以上有约1.5m空间,调节池平面尺寸9.0m×6.4m,则污水处理厂事故时,调节池可容纳86.4m3的污水。 项目生物处理装置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为3套配置(单套污水处理能力为170m3/d),单套故障时,其他可正常运行,3套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很小,按2套故障(事故时170m3/d的污水正常处理),则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富余容积可容纳约6h事故排水,在污水处理厂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对多功能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维修、控制来水量等措施的情况下,可避免事故废水排放地表水体。 (2)事故处理措施 ① 根据突发事件起因和影响程度,研究现场抢修应急方案,制定具体抢修应急措施,决定抢修人员的出动、支援和轮换,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跟踪落实。 ② 污水处理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调节系统,根据后续生物处理装置的事故情况,控制调节池出水量,如一套装置正常运行则控制出水量为170m3/d,若两套装置正常运行则控制出水量为340 m3/d。 ③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即与排污企业取的联系,通知相关排污企业启动相应预案,启用企业内部应急池,暂停或减少进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污水量。 ④ 在应急抢修时,如确需向周边河道排放污水时,应在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再实施。 (3)应急监测 风险事故发生时,可就近委托具备应急监测能力的机构承担(如武隆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根据不同的事故工况及外环境条件而定。本工程废水总排放口的设置应满足应急监测要求。 (4)公众教育和信息 公众参与体系的建立是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机制越完善,范围越广阔,越能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此,建设单位应着手建立公众参与、公众知情、公众监督三项机制,使环境风险防范的公众参与体系日趋完善。 3.4污水处理厂选址合理性分析 污水处理厂推荐厂址从项目所在地地质条件、风向工程量以及周边敏感点情况等方面要优于原规划厂址。此外,根据尾水受纳水体乌杨溪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影响预测,乌杨溪环境容量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远期设计规模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污水处理厂设置在推荐厂址处是合理可行的。 3.5排污口选择合理性分析 污水处理厂尾水直接受纳水体为乌杨溪,尾水在污水处理厂厂址处乌杨溪岸边排放;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处排污口上游1km和下游5km范围内无取水口,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不会对上游工业用水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排污口下游乌杨溪沿岸居民的用水构成威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选址在乌杨溪上合理可行。 3.6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 拟建污水处理环保措施汇总及环保投资估算结果见表3.6-1。 表3.6-1 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环保措施汇总及环保投资 时段 类型 治理项目 治理措施 投资 预期效果 施 工 期 废气 施工废气、粉尘 加强管理,施工期优先建设厂区周边围墙,围墙尽量采用实心材料;散料加盖运输,湿式作业,挖方及时回填 2.0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废水 施工场地废水 施工废水产生点周边设置排水沟,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车辆冲洗 1.0 回用 生活污水 居民旱厕收集后做农肥用 /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噪声 施工噪声 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 1.0 固体废物 弃土 弃土及时外运回填,减少场地内临时堆放时间 1.0 弃土及时回填 建筑垃圾 交平桥组团统一处理 1.0 无害化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1.0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 施工场地与乌杨溪之间修建截水沟,截水沟收集径流雨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及车辆清洗等,弃土尽快外运回填,挖掘机挖掘等大土方工程施工时,设置挡墙,防止土石方进入乌杨溪 3.0 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河道保护 河道保护 禁止向乌杨溪倾倒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直接在河道内清洗机械设备 / 固体废物不进入乌杨溪河道 运 营 期 废气 污水厂臭气 臭气产生单元周边设置50m防护距离,企业禁止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建设员工宿舍及食堂等对臭气敏感的建筑物;栅渣、污泥脱水或干化后尽快外运处置 15.0 厂界无组织达标 废水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体工程 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 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前进行运行调试;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重庆市环保局联网;按设计要求设置备用电源及设备 主体工程 达标排放 地下水 地下水污染防治 污水管选用符合规范,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检测,发现渗漏时立即修复;污水处理厂内格栅渠、调节池以及污泥干化池等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 10.0 续表3.6-1 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环保措施汇总及环保投资 时段 类型 治理项目 治理措施 投资 预期效果 运 营 期 噪声 设备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等检修维护;加强厂区绿化;边界处设置实心围墙 3.0 厂界噪声达标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厂区袋装暂存,由组团统一运至白马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1.0 无害化 栅渣等物理污泥 收集打包后运至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 2.0 无害化 剩余污泥 污泥干化池充分脱水后运至白马组团工业垃圾填埋场处置;预留污泥危险性鉴别及处置费用,在平桥组团引进企业类型发生变更时,对剩余污泥进行危险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处置方式;污泥干化池雨棚用透光材料,干化污泥尽快清运 15.0 无害化 环境风险 风险防范 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严格按调节池设计液面控制调节池内污水量,保障其在污水处理厂事故时的应急事故池功能;管道衔接应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 将事故概率降至最低 应急管理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划分;制定应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与组团企业建立联动响应机制 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等熟悉应急管理体系 应急事故处理 根据突发事件起因和影响程度,研究现场抢修应急方案;污水处理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立即启动污水处理厂调节系统,控制调节池出水量;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立即与排污企业取的联系,启动企业内部应急池,减少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量 事故及时处理 其他 生态恢复 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影响区进行生态恢复,截污干管覆土后进行绿化 主体工程 无裸露表土 竣工验收 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书 12.0 / 排污口规整 排污口规整(包括在线监测系统) 30.0 / 总计(一次性环保投资) 98.0 /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4.1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武隆工业园区平桥组团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拟选厂址环境合理可行。工程建成后,可以提高平桥组团污水处理能力,水污染物将得到有效削减,可改善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拟建工程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并按5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造成明显的二次环境污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4.2建议 (1)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管理,避免有毒、有害废水进入截流管网,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后期污水处理厂的扩建需要根据园区的发展,再做进一步论证。 5 “简本”公示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 5.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隆县凯信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8623489349 传真:023-77785667 邮箱:14182941 @qq.com 5.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23-68725101 传真:023-68725084 邮箱:4125975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