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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3-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2/8/26 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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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发改局关于要求审批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信息 霞发改[2011]132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要求,霞浦县牙城镇政府拟在2011年启动建设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现该镇已委托福建省闽桂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二、项目业主:霞浦县牙城镇政府。 三、建设地址:霞浦县牙城镇东洋工业园区纬一路旁。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总用地面积3公顷。主要构(建)筑物有厂内外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主要辅助建筑物有综合楼、配电房、大门传达室等。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主干管总长49097米。 五、估算总投资:9665.37万元。 六、建设期限:工程分三期建设,近期(2011-2015年)规模8000吨/日,中期(2016-2020年)规模12000吨/日,远期(2021-2030年)规模2万吨/日。 现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文上报,请予审批。 联系人:蔡勇杰 电 话:0593-8866301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污水处理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示 抄送:县长、分管副县长、县建设局、牙城镇政府、统计局。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2011年7月6日印发 (来源: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1/10/21) “......工程分三期建设,近期(2011-2015年)规模8000吨/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8-26 6:01:45修改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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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8/26 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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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评信息第二次公告 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该项目环评分析与预测的有关信息:一、报告书简本:已将制作好的环评报告表简本,公布在福建省石油化工协会网站(http://www.fjchem.com),以利公众查询。公告保留时限为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⑴ 建设项目概况 ⑵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⑶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⑷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503211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297号 邮 编:350013 联系人:翁平 电 话:0591-87597544 传 真:0591-8759754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本工程运营时可能对公众生活质量的影响,尚需要补充的内容; ⑵ 你认为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简本的内容及结论是否公平、客观、科学、可信; ⑶ 本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在企业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你对项目开发建设持何态度; ⑷ 对建设单位、当地政府、环评单位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2012年6月1日 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宁德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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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9/1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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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12〕86号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霞浦县发改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研的请示》(霞发改〔2012〕13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霞浦县牙城镇东洋。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厂内外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污泥泵井、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辅助建筑物为综合楼、配电房、大门传达室等;配套污水管网14259米,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近期(至2015年)规模4000吨/日,中期(2016-2020年)规模8000吨/日,远期规模(2021-2030年)规模1.2万吨/日。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4359.76万元(其中厂区1571.46万元,管网铺设2184.52万元,政府配套工程603.78万元),建设资金由霞浦县政府筹集解决。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已按国家用能和节能的标准规范进行节能审查,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运营期的节能管理。 七、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污水 可研 批复 抄送:市政府办,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统计局,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德市发改委办公室 2012年7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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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3/18 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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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存在问题的通报 宁政办〔2012〕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我市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部署,6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局、经贸委、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对各县(市、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整治及环保专项行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环保重点任务进展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上述重点任务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努力下总体推进,但受各种因素影响,各地进展不平衡,与省、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环保任务,现将各地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各地主要问题 (一)蕉城区(中心城区) 1、市区污水主干管虽建成50多公里,但因断头路、部分路段征地等原因,支管延伸进展缓慢,城区排水管理滞后,污水有效收集率仍然偏低。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已建成,达到4万吨日处理规模,但日进水量仅2.5万吨,无法充分发挥减排效能,全厂上半年平均日处理水量2.25万吨,平均进水COD浓度仅146.67mg/L,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没有新增减排量;厂区污泥填埋和焚烧均存在困难,污泥处置不规范。 2、市区单石碑生猪屠宰场污水治理设施不规范,污水直排污染金溪;蕉城区洋尾福洋石材加工区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 3、三都澳开发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 (二)东侨经济开发区:东侨北区污水处理厂厂外配套管网滞后,该厂一期日处理能力5000吨,目前进水量仅1600吨,达不到年度计划要求的60%处理负荷率要求;上年平均进水COD浓度94mg/L,减排效果差。东侨工业集中区内仍有南阳食品、远藤食品等部分企业污水未接入处理。 (三)福安市 1、福安市区污水处理厂已基本满负荷,污水处理厂搬迁和扩建工程进展仍跟不上减排需要。福安市鸭母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9年至今,由于环保设施不完善,还未通过竣工验收,尚未能解除省级挂牌督办。 2、福安市赛岐镇污水处理厂和赛甘污水处理厂进展严重滞后,赛岐镇污水厂区尚未开始征地,赛甘污水处理厂建设尚处地基施工阶段,年内难以实现建成投运目标。赛岐镇污水处理厂是列入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福安鼎信镍合金要求年底建成脱硫设施并达到80%综合脱硫效率,目前该企业脱硫方案仍未确定,年内基本无法建成,进展严重滞后;福安来友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尚未关闭,且时有违法生产偷排现象;福安拆修造船整治力度仍需加强,港岐拆解点尚存在冲滩拆解现象。 4、福安市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四)福鼎市 1、福鼎市污水处理厂已到达5万吨满负荷运行,日出泥量15吨,污泥处置不规范。福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配套处理设施建成已半年,至今未能投运,渗滤液处理不规范。 2、太姥山(秦屿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展滞后,厂区仅完成土地平整。该项目为福建省减排责任书的国家重点减排项目,要求2012年内建成投运,2013年内达到60%负荷率。 3、龙安、文渡项目区集中供热或者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尚无明确方案,进展缓慢;文渡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进展滞后,厂房尚未建成;文渡污水处理厂污泥露天堆放,未建防雨防渗漏设施,处置不规范;福鼎万泰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设施不规范,未按期淘汰。 4、福鼎市管阳镇与柘荣县交界处仍有采石场和小养猪场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福鼎市部分中小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五)霞浦县 1、霞浦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中控和仪表仪器管理尚需加强,厂区出泥量少,污泥处置不规范;霞浦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基本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以及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减排需求。霞浦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仍未开始建设,进展严重滞后。 2、盐田合成革集中供热、供气尚无明确方案,工作进展缓慢。 3、城区三河路职业中专门口野猫岭农户无序养猪,存栏量已达2000多头,污水臭气直排,取缔搬迁工作滞后;三沙镇周湾水库上游200米养猪存栏量达1000多头,污水直排水库,严重影响饮用水安全;霞浦县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六)古田县 1、古田县污水处理厂一期2万吨已满负荷运行,二期建设尚未启动。古田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去年已经建成,至今仍未实现正常运行。 2、古田县畜禽养殖场点多面广,禁养区外尚有20多家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3、古田县石材集中区、堆渣场建设仍不够规范。矿山及废弃石材堆渣场尚未完全整治,其中杉洋镇黄金岭堆渣场,未建设挡渣坝,蓄水库容小,存在石材废水外溢进入外围溪流的环境安全隐患。 (七)柘荣县 1、柘荣县城区污水配套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厂区处理工艺不完善,缺乏前段生化处理工序,2011年国家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一期5000吨已超负荷运行,处理效果不稳定,扩建整改工作严重滞后。 2、新荣溪水库围网建设还未开工。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八)屏南县 1、屏南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为0吨。双溪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工作,但工程建设尚未开展;屏南县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 2、屏南县工业园区部分片区仍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路下石材集中区还未建成。长桥造纸厂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超标排污现象,尚未关闭淘汰。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九)周宁县 1、周宁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不够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进水浓度低,并且受湿地工艺的限制,出水氨氮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不够规范;周宁县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 2、周宁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仍未建设;周宁万旗矿业堆渣场建设不规范,生产污水简易沉淀后外排,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3、部分畜禽养殖场配套设施简陋,仅有简单的沼气工程,达不到全过程治理的减排核算要求。 (十)寿宁县 1、寿宁县城区配套污水管网仍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2011年国家减排核算减排量为0吨。该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至今基本没有出泥,厂区在线监控设施和平台系统不完善,无法验收。寿宁南阳镇污水处理厂尚未动工,进展滞后。寿宁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成,尚处于基础施工阶段。 2、寿宁县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限期治理工作进展滞后,园区规划环评未获省环保厅审批;寿宁强盛纸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按要求淘汰关闭,存在违法生产偷排现象;寿宁日洋蒲石材集中加工区仅落户一家企业,石板材厂搬迁整治工作滞后。 二、下半年工作要求 从半年情况看,我市2012年度计划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等项目进展普遍滞后,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务必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倒计时安排,采取果断措施,抓紧迎头赶上,确保完成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减排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全省重点减排项目的函》精神,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一要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进一步健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措施,加强雨污分流和支管延伸,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规范污泥处置。二要加快推进新建减排工程。福安赛甘、赛岐、福鼎秦屿污水处理厂,福安鼎信实业脱硫设施等项目要年内建成投运,福安、霞浦、古田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要加紧推进。三要加大农业减排力度。全面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年内完成全市60%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治理整治任务。四要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实现省级和其他工业企业集中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实施福鼎龙安、文渡、霞浦盐田合成革集中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替代,腾出新上项目总量指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坚决淘汰列入年度减排工作意见的小造纸及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无审批手续的污染企业。五要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机动车排放源头控制。 (二)深化重点流域整治。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闽政发明电〔2012〕4号),持续深化流域整治工作。一要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库区周边建设围网、界碑等基础设施,加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二要严格执行“两禁区”划定方案,彻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外的规模生猪养殖场分批分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整治改造。三要着力推进沿江(溪)建制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和农村连片整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古田县黄田镇、水口镇、大甲乡、杉洋镇、卓洋乡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要加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尚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福安、寿宁、屏南、周宁、蕉城等5个省级工业园区加紧设施建设。五要抓好石材污染整治,确保敖江流域实现水质浊度达标90%以上的目标,加强古田鹤塘、福安化蛟、周宁城关等已建石材集中区的巡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紧推进寿宁、屏南、蕉城等石材集中园区规范化建设。 (三)推进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2012年宁德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重金属防治、污染减排、危险废物处置和合成革、造纸、石板材、畜禽养殖、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及“十五小”、“新五小”整治四个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对省、市、县挂牌督办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督办时限和要求,确保整治到位。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继续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重点企业、敏感区域、重点流域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评审、备案。各级政府要协调环保、消防、交通、国土、海洋、安监、海事等部门建立环境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重视加强环境应急机构、队伍、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保障,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来源:中国宁德,2012-07-19) “......霞浦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基本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以及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满足减排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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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3/25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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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作者:沈波,201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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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4/3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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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2013-04-03 截止日期: 2013-04-16 招标编号: xhwnd -2013-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以宁发改审批[20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霞浦县牙城镇东洋; 2.2 工程建设规模:配套污水管网约14259米,包含道路、排水等施工内容,工程预算造价973411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无 ;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年检真实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2012年宁德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并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岗位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4日至2012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楼,下同)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与资格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楼,下同);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 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为本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 8、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霞浦县建设局九楼,下同)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牙城镇政府路1号 邮 编:3521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950558398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 邮 编:352100 联系人:郑先生、陈女士 电 话:0593-2927907 传 真:0593-296163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霞浦县支行 帐户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40 7002 9290 1002 2341(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05号霞浦县建设局九楼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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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9:00时在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牙城镇政府路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950558398 (二)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招标编号:xhwnd-2013-05号) (三)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321084元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金泰泷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安装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韬、蔡强、章建斌、叶竹俭、郑向新。 (六)公示期:2013年4月19日~4月21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10号4幢2-C 电话:0593-2927907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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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3 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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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审批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霞发改[2012]207号 市发改委: 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市发改委审批,现项目单位已委托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编制了《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主要内容是: 一、项目业主: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霞浦县牙城镇东洋工业园区纬一路旁。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近期0.4万立方米/天,中期0.8万立方米/天,远期1.2万立方米/天。工程分期建设,近期按0.4万立方米/天设计,部分构筑物按远期1.2万立方米/天设计,配套污水管网按远期1.2万立方米/天规模一次性铺设主干管。主要构筑物有细格栅与旋流沉砂池、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紫外消毒池、出水排放井、配套井与污泥泵井、储泥池、污泥脱水车间、配电房、办公楼、尾水检测室。 四、建设期限:24个月。 五、概算总投资:3957.26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专项资金补助。 现将该初步设计报告随文上报,请予审批。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9日 抄送:县长、分管副县长、牙城镇政府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人秘股 2012年11月9日印发 (来源: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201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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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2/6 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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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中标公示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于2013年12月5日上午09::00时在在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凤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政府路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950558398 (二)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招标编号:天和【宁】合字第2013-008号) (三)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566270元; 项目经理:苏昌晋; 注册证号:闽235111140589; 工 期:180日历天; 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四)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福建宏禹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宏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配置机管员、材料员,违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6.1.8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建省宁德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6.1.8条款规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福建蓝海市政园林建筑有限公司未提供商务文件,商务评审不合格。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海、张忠、肖伟、周兴金、林凌。 (六)公示期:2013年12月6日~12月8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7幢201 电话:0593-2952377 公示期内,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具体规范异议、投诉和处理行为详见(闽建筑[2012]14号)文。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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