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石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谷城县石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一、项目概况及建设意义 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镇基础设施及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城镇现代化的标志之一。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的完善程度,不仅反映了城镇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和人口素质,也是内资和外资的吸引动力。目前石花镇污水处理仍为空白,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人口的增加,城镇污水排放量将会大幅增长,若不尽快治理,污染会更加严重。因此,为确保镇区流域的水污染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保护城镇水源,改善城镇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石花镇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使其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生态型国家重点镇,实施石花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意义重大,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建设综合性污水处理厂,既可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用于经济发展,又可完善石花镇基础设施,增强石花镇承载项目能力,改善石花镇投资环境,将对石花镇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石花镇人民政府决定投资新建谷城县石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总处理能力为近期(2015年)3.0万方米/日,远期(2025年)5.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本次评价仅针对近期3.0万m3/d的处理规模建设项目)。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简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中第9项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及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与《谷城县石花镇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中的排水工程规划是相协调的,但随着石花镇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规划中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现有实际情况的需要,因此本次项目将按照污水处理厂总体规划和分期实施的原则,近期2015年处理规模为3.0万m3/d;远期2025年处理规模为5.0万m3/d。同时包括了对老城区排水管网进行改造。 3、选址合理性分析 谷城县石花镇污水处理工程厂址从选址要求和环境方面均符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中指出的污水处理厂位置的选择要求。 三、工程影响因素分析及治理措施简述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主要是各施工阶段物料运输车辆引起的噪声。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有打桩机噪声、振捣棒噪声、汽车运输噪声等 (2)施工废气污染源 ①施工期建筑场地扬尘 施工期间,扬尘主要由以下因素产生:施工场地内地表的挖掘与重整、土方和建材的运输等;干燥有风的天气,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驶;运输车辆带到建设场地周围城市干线上的泥土被过往车辆反复扬起。 a.管线施工 其中道路拆迁、挖方、填方过程(如临时堆土、场地平整)和土建施工,在有风天气也将产生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材料车辆运输过程将产生扬尘,在风力较大时,其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 b.污水处理厂构建筑物施工 根据有关实测数据,参考对其他同类型工程现场的扬尘实地监测结果,则估算项目施工现场粉尘的源强为48kg/d。 ②施工期道路扬尘 对于被带到附近公路上的泥土所产生的扬尘量,与路面尘量、汽车车型、车速有关,一般难以估计,但又是一个必须重视的问题。 ③施工过程的其他废气 该项目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都会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THC、NOX等,考虑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故可以认为其对环境影响比较小。 (3)施工期废水污染源 施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源为冲洗骨料、灌浆、混凝土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中降水排水取决于降水强度及地下水位,其主要污染物为SS;结构施工废水产生量因施工规模及管理水平而差异较大,其中骨料冲洗水主要污染物SS浓度高达2.5×104mg/L、灌浆及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但其SS浓度也较高,且pH值可高达11~12。因此,施工区必须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澄清后回用,以免造成城市下水道堵塞、污染水环境。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含有COD、BOD5、SS等,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其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弃土、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成份为废弃的沙土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生活垃圾主要为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动物骨刺皮壳等。 (5)施工期水土流失 ①管线施工 管线施工时,局部工程涉及区的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地表裸露,并产生剥离表层土和松散堆积物,施工期如与降雨侵蚀作用易发生水土流失。由于管线施工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属于城市生态环境,因此管线施工时水土流失量较小。 ②污水处理厂构建筑物施工 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128283m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机械开挖带来了大量的土壤裸露,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参考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相关公式计算,该项目的施工期将导致新增水土流失总量5t。 (6)工程占地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使占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和类型发生变化,其中永久性占地将改变其原有性质,对环境造成不可逆影响;临时性占地在施工完成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其原有功能或进行合理开发。 ①临时占地 工程临时建筑区包括管线施工;其它工程施工临时便道、施工生产生活设施以及弃渣占地。临时占地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或其它原有土地利用结构,以防止水土流失及其它生态问题的发生。 ②永久占地 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永久道路。工程永久占地面积约40503m2。 工程永久占地主要占用的是耕地、菜地、林地及工业用地。永久性占地势必导致原有植被数量和类型的破坏,甚至改变局部植被类型的结构和分布,以至于进一步造成占地范围内现有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动物被迫外迁,造成种类和数量减少的可能性。因此在永久性建筑物布局时,应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将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低水平。 (7)城市交通影响分析 管线施工工程对城市交通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管线施工破路阻碍交通、土方的临时堆置阻碍交通和运输车辆的增加导致道路车流量增加。 2、运营期 (1)废水污染源 该项目近期工程建成后,日处理规模为废水3万m3/d。污水经处理后其尾水经排水管网排入北河,尾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COD、BOD5、SS、TP和NH3-N等 (2)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这些臭气来源于微生物、原生动物、菌胶团等生物的新陈代谢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成分是NH3和H2S,主要产生在格栅间、厌氧池、氧化沟和污泥处置系统。 (3)噪声污染源 ①泵站 本工程设计共设置污水提升泵站3座,北河两侧泵站规模均为1.5万m3/d,污水厂中途提升泵站规模为3万m3/d。污水泵选用潜水泵,近期共设三台,二用一备。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为污水泵。其设备声源值在60~85dB(A)之间。 ②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主要噪声来自厂区内泵房、鼓风机房和污泥处置系统,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有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脱水机及污泥运输噪声等。其设备声源值在60~90dB(A)之间。 (4)固废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泥饼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其产生量合计为3.9t/d。 四、环境现状评价简述 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评价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及TSP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H2S、NH3未检出,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经监测表明,北河各主要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 经监测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总大肠菌群未检出,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标准指数均小于1,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该项目1#、2#、3#、4#及各敏感点监测点昼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简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影响一般局限在施工区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可将影响减至最低程度,不会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扬尘、噪声及施工废水等影响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 2、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项目大气污染物——氨和硫化氢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0.00254mg/m3、0.000277mg/m3(出现距离均为49m),浓度占标率分别为4.32%、9.23%,小于10%,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均小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由此可见项目氨和硫化氢的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以上计算,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单元距离厂界为20m,最后执行大气防护距离为50-20=30m。根据调查,距该项目最近居民点为北面200m处为杨溪湾村20户居民,符合该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与北河水混合后,其COD排放浓度有一定程度的降低,氨氮排放浓度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其纳污水体北河的水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在现状水平。 在非正常情况下该废水对北河的贡献值更大,该部分废水与北河水完全混合后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要求,但COD已接近临界值,从环保角度考虑,该污水处理厂必须处理后排放,使其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运营期间,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及车间屏蔽后,1~4#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叠加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声降噪措施前提下,项目运营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6)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固体废物来源主要是污水一级处理时被粗细格栅截留的较大漂浮物和悬浮物、沉淀池的沉砂,其次是二级处理时排放的剩余活性污泥,另外生产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上固废全部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在采取各种措施后,该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总量控制分析简述 根据国家有关污染物总量控制政策,结合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特点及其污染物控制措施,并从保护环境和促进项目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严格控制,报经襄阳市环境保护局核定,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0t/a;氨氮:88t/a;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允许排放。 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该项目总量控制类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以内,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七、报告书总结论要点 谷城县石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是谷城县石花镇人民政府在石花镇北河北岸、镇区下游的杨溪湾村投资24687.04万元(其中污水厂6539.53万元,污水收集系统18147.51万元),建设近期2015年处理规模为3.0万m3/d;远期2025年处理规模为5.0万m3/d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本次评价仅针对近期3.0万m3/d的处理规模)。本次项目包含镇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经过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石花镇总体规划的要求,对于改善城市及北河环境质量,从源头上遏制污染,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项目在落实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声学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 只要该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按拟定设计规模和建设方案进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评价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洪武 0710-3721505 电子信箱:wh365b@163.com (注明“石花镇污水处理厂”) (来源:襄阳市环境保护局,2012.06.19) “......近期2015年处理规模为3.0万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8-20 4:18:05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