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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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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5-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2012/8/19 1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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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2、项目建设地:本项目拟建址位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东北侧
3、用地面积:33333.33m2(合50亩)
4、总投资:9019.77万元
5、劳动定员:21人
6、建设规模:年处理生产废水2万吨/日,项目年操作时数7200小时。其废水处理工艺为:废水经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物处理及三级深度处理、紫外消毒渠等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处理后尾水作为电厂冷却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
邮 编:467400
联系人:王召锋
电 话:0375-6512580
E-mail:pdsbf@vip.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邮 编:310058
联系人:史惠祥
电 话:0571-88982967、13906510452
传 真:0571-88982967
E-mail:shhx188@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通过类比调查等工程分析手段,掌握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污染源强;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可能造成的环境、生态影响及风险事故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风险事故应急、减缓、防范对策;公众参与调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于该项目是否认可;
(3)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项目拟建地、评价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的事务公开栏张贴的方式进行。
2、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相关环保局反映:

宝丰县环保局:联系电话:0375-6522727
平顶山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375-12369/0375-3990331(值班电话)
河南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371-66312369/0371-66309000(值班电话)

公告时间:2012年8月3日~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8月2日

(来源:中国宝丰政府信息网,2012年8月3日)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12-19 0:35:3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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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4/6 2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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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信息(第二次)

一、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 建设单位: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
  电 话:0375-6512580     
  联系人:兰国正(15937523996)
  E-mail:lan3996@126.com
◇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2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邮 编:310058
  联系人:史惠祥
  电 话:0571-88982967、13803820467          
  传 真:0571-88982967   
  E-mail:shhx188@163.com

二、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2、项目周边情况:本项目拟建于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北部物流园内,规划东四环路与前进路交叉口东侧,现有宝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南侧。项目东侧为空地,往东约250m处有一私人养猪场,再往东为大张庄农居点,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300m;南侧为空地,往南约130m处有一私人养鸭场,再往南为陈营村万福陵园,距本项目最近距离约200m;西侧为空地,再往西约50m为纸盒厂;北侧紧邻宝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项目概要:本项目占地面积约85亩(56666.67m2),收水范围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内,设计污水处理量为2万m3/d,其废水处理工艺为废水经粗格栅及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A/O池+深度处理+人工湿地等,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公司回用,不外排。

三、主要污染物
1、废气:恶臭是污水处理厂主要空气污染物,主要成分为H2S、NH3等。本项目恶臭的主要排放部位在污泥脱水机房、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沉砂池、A/O池、二沉池等处,排放方式为无组织面源排放。
2、废水:处理后的污水出水。
3、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泵等)、污泥脱水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105dB。
4、固废:粗格栅以及旋流沉砂池截留的杂物和脱水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本项目拟建地距最近的农居点为东侧300m的大张庄村,与本项目有一定的距离,所在地的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冬季)和东风(夏季),最近敏感点不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合理布局厂区构筑物;污水处理厂在厂区加强绿化,并在污泥处理区等臭味较大的区域种植高大阔叶乔木和灌木,可有效的控制恶臭气体的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厂界及附近农居点的影响可达到相关标准。
2、水环境:本项目的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级后排入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公司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影响附近河流水质。
3、声环境:提升泵、污泥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专门的隔声房内,布置与厂区中部,厂区四周加强绿化,可保证厂界及敏感点处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粗格栅、细格栅以及旋流沉砂池截留的杂物和污泥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不外排。
5、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出水排入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公司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环节主要有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漏或是事故性泄漏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一般是混凝土里添加外加剂,池体采用防水砂浆抹面,混凝土的密实性满足抗渗要求,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恶臭的主要发生源污泥脱水机房及贮存池布置在厂区西侧,厂前区位于主导风向上方向,污泥及时清运,加强厂区绿化和平时的生产管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出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排入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公司回用,不会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脱水污泥由密闭车辆运输至宝丰县垃圾填埋场填埋;截留物、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宝丰县垃圾填埋场填埋。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一般是混凝土里添加外加剂,池体采用防水砂浆抹面,混凝土的密实性满足抗渗要求;加强日常管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运行期排放的达标废水(2万m3/d)全部回用,污染物得到大幅削减,对保护净肠河水质起到良好的作用。
2、大气: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最高污染浓度H2S和NH3的浓度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各敏感点贡献值与现状监测最大值叠加后仍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经噪声影响预测分析知,本项目建成后,经落实相关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并且不会对外声环境敏感点造成超标影响。
4、固废:污泥采用浓缩脱水处理后,由密闭车辆送至宝丰县垃圾填埋场填埋。截留物、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宝丰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环节主要有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漏或是事故性泄漏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处理一般是混凝土里添加外加剂,池体采用防水砂浆抹面,混凝土的密实性满足抗渗要求,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
6、生态:工程永久占地85亩,为规划拟新增建设用地,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可以补偿由此造成的植被减少和生态环境功能破坏。

七、综合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项目生产中产生和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治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审批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八、环评简本查阅和补充信息索取:本轮公示期间,您可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评简本,索取补充信息。

九、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评价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包括项目所在地、产业集聚区委员会、杨庄镇政府、周庄镇政府、温岭、尚岭、仝岭、柳沟营村、姬袁庄村、马跑泉村、马旗营、王子孟村、大张庄、河何庄、陈营、丁楼、辛庄、石洼村。)。此外,对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也作相应的调查。
◇ 主要事项:(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宝丰县政府门户网站,项目拟建地评价范围内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的事务公开栏张贴的方式进行。
2、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相关环保局反映。反映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3、发布本轮公示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还将以如开座谈会、发放个人、团体调查表的方式分别征求个人、团体意见。
4、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01月14日~2013年01月25日。

十一、环评审批单位
·宝丰县环保局:联系电话:0375-6522727
·平顶山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375-12369/0375-3990331(值班电话)
·河南省环保厅:联系电话:0371-66312369/0371-66309000(值班电话)

十二、其它
·本轮公示时间:2013年1月14日~1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

(来源:http://www.baofeng.gov.cn,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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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7/27 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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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丽英副厅长在全省2013年半年环保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3年7月15日)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推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工作进展情况:产业集聚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近年来,产业集聚区已成为我省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的平台,成为我省经济的重要增长极。随着建设项目不断在产业集聚区落地,这些区域越来越成为污染物排放的刚性增加区,因此,全面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势在必行,而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则是现阶段产业集聚区重要环保工作之一,是产业集聚区“四集一转”中“功能集合构建”的重要一环,实现产业集聚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保证。

(一)整体建设情况。2012年以来,在全省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和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推动下,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中,在规划之初新建56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有124个可以暂时依托原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各地共规划新建155个与产业集聚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比规划之处多规划了99个。截止今年6月底,已建成40个,形成了123.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在建57个,预计建成投运后,可形成207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尚未开工的58个。

(二)已获得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情况。2011年以来,全省共使用“三河三湖”环保资金支持了57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总处理能力为186万吨∕日。其中2011年支持了16个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69.5万吨∕日;2012年支持了27个,总规模为81万吨∕日;2013年上半年支持了14个,总规模为35.5万吨∕日。这57个污水处理厂中,已建成的11个,在建的27个,尚未开工的 19个。

(三)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化工园区外排废水成分复杂,水质波动较大,省厅要求化工园区应单独建设与园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避免废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影响其正常运行。目前,全省40个化工园区中,单独配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有15个,总规模为40.2万吨/日。正在建设的13个,预计建成后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8.5万吨/日。目前仍依托附近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的化工园区还有4个,尚未开工建设配套污水处理厂的化工园区还有8个。

二、存在问题:虽然我省产业集聚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相对于产业发展而言,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仍然滞后,且在地区间存在不平衡,直接影响了产业集聚区项目的入驻建设,也影响到产业集聚区的健康发展,有的甚至影响了当地乃至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5月份,环保部对濮阳市限批,主要原因是因为有4个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全部为与产业集聚区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对漯河市3个污水处理厂挂牌督办。有的地方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上半年以来就有虞城县、遂平县、鹤壁宝山等多个产业集聚区被新闻媒体或网络曝光,近期,央视又对驻马店市练江河水污染问题进行了报导,所有这些,都值得引起在座各位的高度重视。

(一)整体建设滞后的问题

尽管在180个产业集聚区中,有124个在建设之初可以暂时依托原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但这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负荷已经高达85%以上,许多中心城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已经超负荷运行,已经难以再继续承受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快速增加的双重压力,使一些城市污水直排水体。但是,截止目前,这124个集聚区中,只有16个配套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在规划之初必须新建的56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目前仅有26个集聚区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其余30个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废水近期无妥善的排放去向,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业项目落户园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其中有14个产业集聚区的污水处理厂至今尚未开工,这对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的“瓶颈”制约将会更加突显(这14个严重落后的集聚区分别是:郑州市2个:物流产业集聚区和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洛阳市1个: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市1个:平顶山石龙产业集聚区;南阳市3个:南阳新能源、光电和淅川县产业集聚区;商丘市1个:商丘豫东综合物流集聚区;三门峡市1个:灵宝产业集聚区;信阳市3个:信阳潢川经济技术、上天梯和商城县产业集聚区;固始县2个:固始县产业集聚区和史河湾产业集聚区)。

从建成进展情况看,南阳市、信阳市、驻马店市3市整体进度滞后。南阳市共13个产业集聚区(不含邓州),规划的12个污水处理厂至今无一个建成投运;信阳市共13个产业集聚区(不含固始的2个),规划的9个污水处理厂至今无一个建成投运;驻马店市共11个产业集聚区(不含新蔡县),规划的10个污水处理厂至今无一个建成投运。

从建成项目运行情况看,已建成投运的40个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中,绝大多数尚处于试运行调试阶段,尚未经过验收。同时,也存在配套收水管网不完善,运行负荷不高等问题。

(二)已获得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

按照省厅规定,获得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应在资金下达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并完成验收。同时,为加快推进这些污水处理厂建设,省政府将2011年和2012年已获得支持的43个污水处理厂列入了2013年目标责任书中,加强督办,年终考核。目前,这43个污水处理厂中,已建成11个,在建的25个,尚未开工的7个。这7个严重落后的项目分别为:郑州市1个:马寨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开封市1个:杞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信阳市1个:商城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驻马店市2个: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遂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周口市1个:太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蔡县1个:新蔡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别是驻马店西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是2011年就获得了省厅下达的环保专项补助资金,而目前仍未开工建设。2013年3月,省厅组织对上述列入政府目标的4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分别致函驻马店市、周口市、新蔡县、虞城县政府,要求当地政府协调督促辖区内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计划报我厅,然而截止目前,仍未见这4个市、县的任何回音。

此外,2013年上半年省厅下达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14个污水处理厂中,目前在建的4个,尚未开工的10个(开封市2个: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平顶山市1个: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乡市2个: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程;驻马店市2个: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汝州市1个:汝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固始县1个: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永城市1个: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铝精深加工组团2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三)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问题:据省厅5月份组织的现场检查结果,全省40个化工园区(包括36个含化工项目的产业集聚区和4个化工专业园区)中,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于园区产业发展的有25个,占化工园区总数的62.5%。尤其是还有8个园区至今尚未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新乡市1个: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漯河市2个: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漯西工业园区;周口市1个:项城市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市1个:平顶山石龙产业集聚区;驻马店2个: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和平舆县产业集聚区;南阳市1个:桐柏碱硝化工园区。这些园区的工业废水排放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下一步要求:针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督导,加快推进。

1、督促完善项目的各项环保手续。对于应建但未建污水处理厂的58个产业集聚区以及其他工业园区,有关市县环保局要将其列入近期工作重点,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集聚区(园区)管理机构协调沟通,督促指导其抓紧开展环评工作,并及时报省环保厅审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条件具备尽快开工建设。对已开工建设的,要对其环评工作进行排查,对环评手续不完善的,要督促项目单位限期尽快到省环保厅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做到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2011年以来,已获得“三河三湖”环保资金补助的57个污水处理厂中,目前尚有11个未办理环评手续,分别为:开封市1个:杞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平顶山市2个:平顶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信阳市1个:商城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驻马店市3个: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平舆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确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乡市2个:获嘉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固始县1个:固始县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汝州市1个:汝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为确保污水处理厂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现要求上述11个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8月底前,完善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省环保厅将建议有关部门收回已下达的环保补助资金,并对与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关的产业集聚区入驻项目暂缓审批。

今后一个时期,省环保厅继续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三河三湖”环保资金支持的重点对象,各市县环保局要对本辖区内尚未获得国家资金补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建立项目储备库,指导督促未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加快完善环评手续。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省厅将不再给予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2、要将督促工程进度的工作常态化。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作为一项重要的污染减排措施,环保部、省政府将其列入政府污染减排考核目标强力推进,也将其作为污染减排核查的重点,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对当地政府实施一票否决,并对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区域,实施了区域限批。各地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与项目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要强化项目属地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在建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监督项目单位规范设计、规范建设;对已建成项目,每月进行现场督导,帮助协调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监督项目规范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完善验收手续。同时,督促指导污水处理厂完善收水管网,提高收水率,进一步减少直排环境的废水量。特别是对已获得环保补助资金的57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各市、县环保局要将其列入重点督导范围,强化现场督察,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加强协调指导,按照18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的期限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3、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挂钩的机制,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各级环保部门都要暂缓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工业项目。要以项目审批倒逼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直至污水处理厂建设出现明显形象进度,对列入省政府目标和已获得环保资金补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如果其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补助资金下达后18个月内未建成,暂缓受理与其相关的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针对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省厅已印发了《关于化工类产业集聚区及在建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豫环办﹝2013﹞58号),从6月18日起,对单独配套污水处理厂未建成验收的集聚区,暂缓受理入区化工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对8个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的化工园区,暂停审批除民生工程、污染减排项目之外的入区项目,对配套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运、未开工建设、入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未落实的化工园区实施区域限批。名单如下:开封市1个:开封黄龙产业集聚区;洛阳市1个: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市4个:平顶山化工、高新技术、叶县、石龙产业集聚区;安阳市1个:汤阴县产业集聚区;鹤壁市2个:浚县和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新乡市5个:新乡经济技术、高新技术、获嘉县、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和楼村精细化工园区;焦作市1个:焦作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工业园区;漯河市2个: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和漯西工业园区;三门峡市2个:陕县和义马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商丘市2个:商丘睢阳和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周口市2个:郸城县和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驻马店市2个: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和平舆县产业集聚区;南阳市1个:桐柏碱硝化工园区;济源市1个:济源虎岭产业集聚区;兰考县1个:兰考县产业集聚区。

4、强化综合推进机制。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染减排及集聚区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完善推进机制。一是省厅提请省政府已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纳入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体系,年终将严格考核;二是在省政府对产业集聚区的综合指标体系考评工作中,省环保厅将对污水集中处理率低的产业集聚区坚决行使扣分权;三是在省政府表彰、命名各类先进产业集聚区的过程中,省环保厅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的产业集聚区坚决行使否决权。各市、县环保局也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省厅的做法,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综合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

同志们,大家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市、县环保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主管副局长要具体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倒排工期,加强对已建成项目运行调试的技术指导,并督促项目及时完善环评审批、试运行调试、完善管网、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当地污染减排工作及集聚区健康、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3-7-17)

“......2011年以来,已获得“三河三湖”环保资金补助的57个污水处理厂中,目前尚有11个未办理环评手续,分别为:开封市1个:杞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平顶山市2个:平顶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宝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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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
2.2 招标编号:BFZC2013-CG-012
2.3 建设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城东部
2.4 主要建设内容: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占地约50亩,第一期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排放标准为GB198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招标范围: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 (初勘、详勘 )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后续阶段服务;
2.7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
3.4 企业2010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或外地企业需携带进宝备案介绍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中段湖光花园大门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下午17:00。
4.2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和资格证书、企业2010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0375-65630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375-619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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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中标公示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设计
2、招标编号:BFZC2013-CG-01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主要建设内容: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占地约50亩,第一期设计规模为2万吨/日,排放标准为GB198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2、招标范围: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和后续阶段服务;
3、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城东部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3年12月16日
2、评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8万元
项目负责人:姬跃国
第二中标候选人: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38.8万元
项目负责人:刘志伟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标金额:140万元
项目负责人:王绍征

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六、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0375-6563001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375-6199517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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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水解酸化池、中途提升泵房、排泥井、混凝土桥建筑安装施工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对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水解酸化池、中途提升泵房、排泥井、混凝土桥建筑安装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水解酸化池、中途提升泵房、排泥井、混凝土桥建筑安装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CDZBSG-2014-406
3、政府采购编号:BFZC2014—BG--041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附属构筑物 。
2、招标范围:
⑴ 第一标段:中途提升泵房、水解酸化池、排泥井、混凝土桥施工图所包括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
⑵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14年6月2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宝丰财政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开、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4年7月18日上午9:00
2、评标日期:2014年7月18日上午10:00
3、评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二平
证书编号00787139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陆佰伍拾陆万壹仟贰佰叁拾肆元柒角捌分(¥6561234.78 元 )。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聂庆军
证书编号:00541865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陆佰贰拾陆万伍仟捌佰柒拾壹元伍角玖分(¥6265871.59元)。
工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河南嵩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贾前进 证书编号:0008971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陆佰陆拾贰万伍仟贰佰柒拾贰元壹角伍分(¥6625272.15元)。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平顶山市工程建设监理公
总监理工程师: 赵德宝 注册证号:41000194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166980.00 元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河南成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靳鹏 注册证号:41003420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 (¥ 166980.00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 平顶山市科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卢连芳 注册证号:41000107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玖佰捌拾元整 (¥ 166980.00 元)。

六、中标公示时间: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5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秦刚
电 话:0375-61352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科学大道65号
联系人:谷女士
电  话:0371-67789598

平顶山分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锦绣星龙 7-2-902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2701010
传 真:0375-2701010
手 机:13592198727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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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关于废气生物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生物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委托,代理本次设备及安装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气生物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编号:BFZC2017-AG-27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废气生物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具体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资金约200万元。
4、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厂家;
3.2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资质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叁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3 省外企业必须有省内的售后服务部门,并提供营业执照;
3.4 提供纳税证明(2017年上半年任意3个月);
3.5 提供2016年度审计报告。
3.6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年上半年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现场网上查询);
3.7 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单位提交纸质资料,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8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3、报名须提供资料: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并携带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收)注:①投标单位投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提供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②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开标及评标时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③投标单位提交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纸质资料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不提供电子版。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六、投标文件的接受信息:
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10时;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为民路18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采购单位:宝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香山路中段路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6135228

代理机构: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住建局五楼
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0375-6570621、1332375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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