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根副省长在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会上的讲话(2014年4月18日) 2013年,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了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作为省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也十分关注,一直想到实地了解一下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现在正值初春时节,今天到四平来,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到辽河流域几个断面实地调研了水质状况,又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厂、城市湿地公园几个重点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一路上省环保厅和四平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我也边看边问边学,对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把相关 市、县负责同志召集到一起召开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想听一听各市、县政府和环保部门在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措施,还有哪些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确保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刚才,王国才同志通报了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情况,客观地分析了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希望各市、县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四平市政府和东辽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围绕本地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如何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做了很好的发言。总体看,通过各市、县近一年的努力,辽河流域水污染情况得到了很大改善,污染防治规划推进的前景还是不错的。为了全面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我讲几点意见。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我所讲的意见不仅是针对辽河流域的各市、县政府,也是对松花江等我省其他主要水系流域各相关市、县政府的统一要求。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自“九五”时期以来,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进入“十二五”时期,国家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近年来,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重点治污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些主要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得到根本上的解决,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些距离,和国家的标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们面临的压力还很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还有一定的难度。国家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总体要求是,从2012年到2015年这四年,规划项目完成率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要逐年达到50%、60%、70%和80%,今年是70%。从目前情况看,我们规划项目的完成率不到30%,仅有28%,和要求还相距甚远。同时,考核断面水质也不稳定,四平市条子河污染还比较严重,东辽河辽源段和梨树县招苏台河还经常出现超标情况,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要达到70%的要求也非常困难。刚才,王国才同志通报了今年一季度考核断面的水质情况,从监测结果看,林家断面3次均不达标,河清和六家子断面也均有1次未达标,在这种情况下,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改善和保障措施,今年想通过国家的考核很不现实。 (二)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虽然辽河流域的水质已经逐年好转,部分河流的污染物浓度已经从原来的每升100多毫克,下降到了每升40多毫克,即使这样,目前的水质也不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域沿岸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同时,我省又处在辽河流域的上游,下游的辽宁省对我们改善水质的要求也非常迫切。据省环保厅了解,辽宁省经过努力,其辽河水质已经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率先摘掉了重污染的帽子,这给了我们上游省份更大的压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改善辽河水质。 (三)制约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难点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由于辽河流域历史欠账多,又受自然条件的限制,我们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刚才王国才同志对客观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但是我想首先要从主观上找问题。从认识方面看,现在个别地区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拿出像抓经济工作那样的劲头来,往往重视经济发展,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弹性工作来对待,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谋划的少,办法不多、经验不足。从投入方面看,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的资金支持力度,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市、县政府应该主动向国家和省里积极申请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但各地还存在着等和靠的思想。申请资金不主动,自身资金投入少,致使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从管理方面看,个别地区还存在着管理缺位、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着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出水不达标的现象,另外,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上述这些问题,各级政府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审视,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着力破解难题,不能只是因为国家通报了才重视,而是要坚持常抓不懈,确保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全力推进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制约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因素非常多,这就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节点,努力找出制约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一项一项的抓,一项一项的解决。当前,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是改善水质,重点是规划项目建设和流域综合整治。 (一)加强水质管理。各地要把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70%的要求作为一项硬性指标,不折不扣地完成,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考核断面水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把水质改善作为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中心工作,下大气力去抓。各地环保部门要善于运用水质数据,加强对河流水质的分析管理,随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建立流域断面水质跟踪分析机制,定期召开水质分析会议,根据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建立环境监管倒逼机制,一旦断面水质突然恶化,就要立即开展污染源的溯源查找工作,综合采取企业限产停产、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等措施,确保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目前,我省辽河流域纳入国家重点流域规划的67个项目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完成建设,甚至一些项目还没有开工。各地要抓紧制定规划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着重抓好对水质改善有直接作用的重点工程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按期投入使用。四平市要确保本市和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在2014年7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发标准,在年底前基本完成四平市西湖湿地和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的建设工程,继续加快推进条子河支流小红嘴河综合整治工程。辽源市要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的验收,严格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和东辽河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实施半截河综合整治工程。公主岭市要确保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在2014年7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于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要加强污水管网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辽源市要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的改造,继续做好半截河污水截流工程。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已经超负荷运行、污水溢流的问题,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和建设。四平市要加快南河、北河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解决现在污水处理厂溢流的现象。对于大型畜禽养殖业污染水质的问题,要开展畜禽养殖业的专项整治,要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厂必须建设粪尿集中收集设施,并采用堆肥、沼气利用和深度处理等多种形式消除污染。各地只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就一定能更好地开展,辽河水质就一定会持续改善。 三、创新举措、真抓实干,努力破解流域污染防治面临的实际问题 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要勇于创新,破解难题,要用新的方式方法,努力开创辽河流域污染防治的新局面。 (一)拓宽投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短缺难题。我省是欠发达省份,辽河流域在我省又是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地区,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一直是困扰规划项目实施的重要问题。因此,各地政府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解决好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国家对流域规划项目的支持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是规划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的规划申报工作,积极与国家相关部委进行沟通,力争将本地的规划项目早日列入投资计划。同时,要努力推动项目建设,只有拿出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才更有可能争取到国家的支持资金。此外,水利、林业、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各地区,积极帮助争取国家资金。会后,请省环保厅汇总一下需要省里给予支持的具体事项和涉及部门名单,形成一个报告上报省政府。 2.有效整合地方资金,争取国家资金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地方不能因为等待国家资金而错过施工的有利时机,各地要充分整合地方自有资金,集中财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省环保厅要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争取对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帮助地方共同推进。 3.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各地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采用多种投融资渠道来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补充地方资金缺口,特别是在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可以通过BOT等方式,解决政府一次性投入不足的问题。在这里我还想强调一下,各地政府在谋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时,要把城市经营项目和环保建设项目有效结合起来,使企业在投资环保建设的同时得到经济收益,这是需要下功夫研究破解的难题。 (二)开展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破解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难题。面源污染之所以得不到有效控制,主要原因在于其涉及的地域广,涉及的面比较宽。因此,我们要针对这种情况,逐一研究解决。 1.将面源污染的管理化大为小,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村屯、落实到责任人,建立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将大的区域划分为一个一个的小单元,可以参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每一单元设一个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对一治理。 2.对农药化肥、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开展综合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减轻其对水质的影响;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加大对有机肥的政策支持,让畜禽粪便作为资源,发挥其价值,最大限度的实现畜禽粪便的无害化、资源化;持续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将河道中的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污染物全部清除,减轻其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3.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着力开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每个村屯都要建设规范的垃圾堆放点,实现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对河流的影响。 (三)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解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对河流水质的改善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管理,坚决杜绝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低水平运行现象的发生。对于工业企业,我们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监管,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模式,对重点企业实行在线管理,对违法超排企业,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关闭一个,决不含糊。对污水处理厂,我们要加强指导,鼓励由专业化的运营企业进行管理,逐步落实运营经费的审核拨付机制,对超标排放现象,依法从严处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明确责任、强化考核,确保全面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如何明确责任,如何抓好落实。省里计划将把流域规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与地方经济指标同等对待,各市(州)也要用这项指标来考核辖区县(市、区)政府。省里还将把重点工程纳入省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时完成国家年度考核要求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省环保厅作为省政府重点流域规划项目推进组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各地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工程进展缓慢的地区实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责任人将追究行政责任。同时,要对规划项目实行厅领导分片推进、重点包保责任制,对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月调度,定期通报规划项目进展情况。 各地政府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调动精干力量,精心组织,亲自过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迎难克险,确保抓出成效。各地要将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要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采取倒排工期、驻厂式监督等多种方法,全力推进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建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同志们,现在已经是4月中下旬,正处在规划项目建设的最佳施工期,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年度工作任务,努力实现辽河水质改善的工作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美丽吉林、生态吉林”作出贡献!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www.jl.gov.cn,作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05-12) “......四平市要确保本市和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在2014年7月底前完工,10月底前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发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