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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34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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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2-北京市朝阳区东坝(高安屯)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012/8/6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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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北京市朝阳区东坝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4806&classid=858

中心城新建5个再生水厂 污水处理费标准将适时调整

昨天的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制定《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公共排水管网维护定额,将公共排水管网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新建5个再生水厂
  
通知指出,市级财政重点做好中心城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经费保障工作。在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价格调整到位之前,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建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区县应征收污水处理费。
  
通知明确,在中心城,以改善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流域水环境为目标,将新建5个再生水厂。分别为:在青河流域,完成清河、北苑、肖家河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建工程建设,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在坝河流域,完成北小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东坝再生水厂等项目;在通惠河流域,完成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定福庄再生水厂;在凉水河流域,完成吴家村、方庄、小红门、卢沟桥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郑王坟、垡头再生水厂。
  
推进雨污管网分流
  
此外,还将加快推进雨污管网分流、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和以本市南部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管网工程建设,中心城规划新建管线348公里,改造353公里。
  
按照“管道输水、河网配水”的原则,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再生水厂建设,将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线685公里。实施跨流域再生水配置工程,进一步优化再生水资源配置方案,将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园林绿化、河湖环境、并通过河湖水网用于农业灌溉。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调水工程,新建再生水调水管线86公里,年调水3亿立方米。
  
污水处理率将超90%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达到100%,中心城其他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达到90%,农村地区达到60%;再生水年利用量10亿立方米以上,利用率达到75%;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营高效、监管科学的工作体系。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作者:刘洋,2012-7-16)

“......在坝河流域,完成北小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东坝再生水厂等项目......”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3-11-25 5:11:47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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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1/31 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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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东南部将建两座再生水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31日讯)今年,朝阳区将在东南部地区的黑庄户、东坝新建两座再生水厂,每天可提供中水28万立方米。两座再生水厂投入使用后,不但可以解决周边地区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还将有效还清河道,提高当地水环境质量。

据介绍,朝阳区区域内规划建设的再生水厂是10座,目前仅在酒仙桥、东坝、高碑店、小红门等地建成6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34万立方米,约占全市三分之一。其中,东坝、垡头污水处理厂建成不久,正在进行整体试运行。

为了满足居民与企业的日常污水处理需求,今年,朝阳区将加快规划再生水厂的建设进度,在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东南部地区开建两座再生水厂。据悉,两座拟建的再生水厂分别为定福庄再生水厂与东坝再生水厂,其中,定福庄再生水厂选址黑庄户,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万立方米每日,东坝再生水厂位于东坝,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立方米每日。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朝阳区南部和东部地区污水处理压力,使全区污水处理能力提升20%。

两座再生水厂投入使用后,还将有效还清河道水体,提高该地区水环境质量。此外,每天生成的28万立方米中水,还将被广泛用于园林绿化、道路喷洒、为部分小区供给中水等用途,缓解用水紧张问题。目前,朝阳区正在进行两座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地上物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

另据了解,今年朝阳区还将重点完成清河营郊野公园雷桥水库、将府郊野公园坝河千亩湖、京城森林郊野公园和古塔白鹿司杜仲南部郊野公园等4项雨洪蓄滞生态区工程,新增湿地、水面近19万平方米,增加雨洪蓄滞能力50万立方米,缓解崔各庄、东坝、平房、王四营等地区的积水问题,同时涵养地下水源,提升郊野公园生态品质和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建成后,如果遇到20年一遇的洪水,可削减流域内洪峰流量的15%左右;如果遇到50年一遇的洪水,可削减洪峰流量的20%左右。”朝阳区水务局工作人员介绍。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通讯员华锴,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月29日)

“......东坝再生水厂位于东坝,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8万立方米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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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3/23 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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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获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3月23日讯)北京市规划委网站昨日公布,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复。这一面积约36公顷的项目将在今年推进立项,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清河流域的水环境。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市政府批复的选址规划方案,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位于朝阳区孙河乡沙子营村西侧,东至来广营北路,北至清河绿化带,西至现状高压线走廊,占地约36公顷。这块地的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拟调整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的建成将改善清河流域水环境,提升周边环境承载力,弥补现在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的不足,系一项造福民生,提升区域品质的实事工程。

据了解,本市今年将以水利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计划建设完成东坝、垡头、五里坨等多处再生水厂;新建再生水管线50公里;完成酒仙桥、黄村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同时也将推进郑王坟、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等的立项工作。

此前,清河再生水厂进行了扩建。位于北京海淀区黑泉路西侧的清河再生水厂的二期32万吨项目,是采用先进的超滤膜和臭氧脱色技术,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出水水质最高的再生水厂。据项目工程师介绍,如果按照日出水量32万吨计算,清河再生水厂二期的建成将每年为北京市节约1.2亿吨清洁水源,为改善首都的城市水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记者耿诺,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3月22日)
 
“......计划建设完成东坝、垡头、五里坨等多处再生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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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6/16 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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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

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二)配套管线建设

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四)临时治污工程建设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2013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 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3.乡镇:完成5项,续建2项,开工建设9项,批准立项8项。完成房山琉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临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2014年任务

1.中心城区:续建13项。加快推进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67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2.新城:完成9项,续建22项,开工建设2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252公里,再生水管线172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乡镇:完成8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8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33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延庆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2015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13项。完成7座再生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3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6公里,再生水管线54公里。完成3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2.新城:完成24项。完成13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8公里,再生水管线85公里。完成11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3.乡镇:完成11项。完成8座再生水厂建设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65公里。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1.中心城区政策

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BOT(建设—经营—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的建设投资。

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 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

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区县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

3.临时治污工程政策 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

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

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曝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3.附表(略)

附件 1 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克庆 副市长
副组长:金树东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潘安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小元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李玉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晓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周楠森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冯惠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志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张宏图 市农委委员
    张宪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剑平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中华 东城区副区长
    吴铁男 西城区副区长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龚宗元 海淀区副区长
    张建国 丰台区副区长
    田利跃 石景山区副区长
    张 永 门头沟区副区长
    卢国懿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张晓峰 顺义区副区长
    戴明超 大兴区副区长
    苏卫东 昌平区副区长
    王红艳 平谷区副区长
    朱 霞 怀柔区副区长
    蒋学甫 密云县副县长
    武 岗 延庆县副县长
    袁立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雪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发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发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

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

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 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2013年任务......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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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坝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坝再生水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公顷,处理规模为20万m3/d,采用“AAO生物池+深度过滤”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B标准。项目总投资6.7亿元,计划2014年完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茜
电 话:010-883882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8区
邮 编:100083
联系人:赵慧敏
电 话:13488717495
电 邮:zhm1314@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来源:北京排水集团机关-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管理部,作者:邓茜,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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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坝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13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东坝再生水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工程概况及规模:北京市东坝再生水厂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5.8公顷,建设规模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A/A/O+反硝化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处理工艺。该再生水厂流域范围为北起京顺流域范围路、南至姚家园路、西起东五环路、东至温榆河,总流域面积95.7km2。

二、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建设期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扬尘:工地道路扬尘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2%,搅拌混凝土扬尘占24%,其它工地扬尘只占14%。搅拌棚前TSP可达27mg/m3以上。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应该硬化,施工区四周以围屏遮挡,防止尘土飘逸扩散。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保持整洁,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

(2)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100dB(A)左右。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降尘、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简易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初步处理,不得随意漫流。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及沉淀池的泥沙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建筑固体废弃物一起处置。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

(4)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5)生态影响: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会造成少量地表植被被清除,使地表裸露,影响自然景观,增加水土流失。

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林地绿地,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绿地之上,更不允许随挖随倒;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

2、运营期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拟建东坝再生水厂主要用来处理企事业单位、行政办公及商业区产生的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m3/d,采用“A/A/O+反硝化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类,全部作为河道补给水,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2)废气

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源。项目拟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栅渣和污泥及时清运,在臭气发生源周围加设绿化带以减少臭味的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 选用高质量、低噪声的生产设备。
② 生产设计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 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布置在离厂界和敏感点较远的地方。
④ 在再生水厂周围种植绿化带进行绿色植物吸收降噪。

(4)固体废弃物
①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集中收集,根据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设置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
② 生活垃圾可以定点分类收集、能回收的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与栅渣、气浮池产生的固废、污泥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

三、预期效果
1、水环境影响:拟建再生水厂运营期采用“A/A/O+反硝化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均作为河道补给水,可有效缓解坝河现状水质差的问题。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经定期清洗污泥脱水机,栅渣和污泥及时清运,在臭气发生源周围加设绿化带以减少臭味的排放,通过预测在不同稳定度条件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的二级标准限值。此外通过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防护距离计算以及参照执行《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5册)》中关于“厂址与规划居住区或公共建筑群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小于300m”的要求,最终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同时本项目距居民敏感点均较远。通过上述分析,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采取隔声、减震、降噪以及绿色植物吸收后,其噪声在厂界处均可达标,由于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远,无噪声敏感点。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再生水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气浮池产生的浮渣、剩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可以定点分类收集、能回收的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与栅渣、气浮池产生的浮渣、污泥一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进行回收利用。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以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1、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带来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对于这些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及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地消除或减缓。
2、本工程实施后,对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城东地区以及坝河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意见反馈途径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茜
电 话:010-8838822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8区
邮 编:100083
联系人:赵慧敏
电 话:1348871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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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排水集团机关-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管理部,作者:邓茜,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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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坝再生水厂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拟建的东坝再生水厂项目用地位于朝阳区金盏地区,用地北至坝河岸南、西至东高路(具体位置详见附图),用地面积约21公顷。

调整前:用地性质为绿地、水域及其它用地。

为推进朝阳区污水治理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坝河流域范围环境,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规划调整。

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依据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用地规划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或直接向我局提交反馈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直接向我局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网上公示意见收集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
网上公示意见收集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58670359
地址:朝阳区农展南路五号京朝大厦规划分局502室
邮编:100125
网址:http://chy.bjghw.gov.cn

(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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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坝再生水厂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公示期限30天)

拟建的东坝再生水厂项目用地北边界、西边界与规划坝河右岸上口线平行、距右岸上口线70米,西边界与东高路东红线平行、距东红线20米,规划占地面积21公顷。调整前:用地性质为水域及生态景观绿地。
   
为推进朝阳区污水治理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坝河流域范围环境,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规划调整。
   
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考虑到3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厂区北侧及东侧须实现构筑物全封闭、地表绿化,进行生产区气体收集与除臭处理,实现对周边环境无污染。
   
依据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用地规划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或直接向我委提交反馈意见。我委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直接向我委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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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3926044197706.jpg
 
   
  图为: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会议现场。

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召开(组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25日讯)2013年9月13日,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召开。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根武参加,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主持会议。

会上,三年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了中心城区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及拆迁资金的落实及管理情况。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郑王坟、北苑、定福庄、东坝(高安屯)4座再生水厂将于今年10月份开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于今年12月份开工。

北京市水务局受北京市政府委托,2013年8月30日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集团”)签署《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框架协议》,明确排水集团是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

经初步测算,新建再生水厂项目所需征地拆迁资金约138亿元,按照《三年行动方案》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的规定,落实区县政府是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为更高效、更安全的使用项目拆迁资金。北京市水务局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排水集团进行研究,商讨《三年行动方案》新建再生水厂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管理情况。

赵根武听完汇报要求,市、区、乡镇要联动起来,建立强有力的队伍,集中精力研究问题;市各部门要理解、帮助区县,为区县做好服务工作,水务局要及时向领导作反馈,大胆协调;同时,综合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凡是区县提出的问题,个别问题个别协调,共性问题共同协调。另外要做好每一个项目的分析工作,各部门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建成的项目宣传工作。

金树东在会上表示,对于中心城区项目10月底动工,目前时间紧,压力大,离要求还较远。当前任务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一是建议相关区县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联推进工作,加大调度力度,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按各自任务倒排工期,做到四个明确,按任务、标准、实现和明确责任人全面推进。同时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二是按政策解决资金问题,相关区县区政府、几项主管部门要加大调度、协调。三是明确各种手续流程,明确办理环节。

另外,金树东希望市相关部门继续鼎力支持,投入资金尽快匹配。要求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帮助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深化每一项目的关节点,逐个梳理,做好分工,尽快解决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北京市政府督察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区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作者:杜静,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9月16日)

“......郑王坟、北苑、定福庄、东坝(高安屯)4座再生水厂将于今年10月份开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于今年12月份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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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分局顺利完成北苑、定福庄及高安屯三个再生水厂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近日,为落实《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总体部署及市领导批示精神,加快进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审批进程,我分局安排专人负责,并联办理相关项目手续,于5个工作日顺利完成北苑再生水厂工程、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及高安屯再生水厂工程三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保障了项目后续建设进度。

(来源: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2013-09-30)

“......我分局安排专人负责,并联办理相关项目手续,于5个工作日顺利完成北苑再生水厂工程、定福庄再生水厂工程及高安屯再生水厂工程三个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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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安屯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高安屯再生水厂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5、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公顷,处理规模为远期20万立方米/日,近期10万立方米/日,采用AAO+滤池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B标准。计划2014年完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茜
电 话:010-883882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8区
邮 编:100083
联系人:赵慧敏
电 话:13488717495
电 邮:zhm1314@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来源:北京排水集团机关-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管理部,作者:邓茜,2013-08-22)

“......5、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公顷,处理规模为远期20万立方米/日,近期1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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