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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1贴 | 99243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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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1-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012/8/6 2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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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城新建5个再生水厂 污水处理费标准将适时调整

昨天的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本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制定《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公共排水管网维护定额,将公共排水管网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新建5个再生水厂
  
通知指出,市级财政重点做好中心城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经费保障工作。在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价格调整到位之前,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建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区县应征收污水处理费。
  
通知明确,在中心城,以改善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流域水环境为目标,将新建5个再生水厂。分别为:在青河流域,完成清河、北苑、肖家河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建工程建设,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在坝河流域,完成北小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东坝再生水厂等项目;在通惠河流域,完成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定福庄再生水厂;在凉水河流域,完成吴家村、方庄、小红门、卢沟桥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郑王坟、垡头再生水厂。
  
推进雨污管网分流
  
此外,还将加快推进雨污管网分流、老旧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和以本市南部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管网工程建设,中心城规划新建管线348公里,改造353公里。
  
按照“管道输水、河网配水”的原则,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和再生水厂建设,将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线685公里。实施跨流域再生水配置工程,进一步优化再生水资源配置方案,将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园林绿化、河湖环境、并通过河湖水网用于农业灌溉。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调水工程,新建再生水调水管线86公里,年调水3亿立方米。
  
污水处理率将超90%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达到100%,中心城其他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达到90%,农村地区达到60%;再生水年利用量10亿立方米以上,利用率达到75%;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运营高效、监管科学的工作体系。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作者:刘洋,2012-7-16)

“......在青河流域,完成清河、北苑、肖家河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建工程建设,新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8-30 16:12:4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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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8/30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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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规定投资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查不得供水供电

近日,北京市公布《“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其中表示,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各类许可证、不得供水供电。该《方案》另外给各局办及区县下发减排“军令状”,2015年必须完成各项污染物的总量减排指标。 

减排目标未完成将环评限批

《方案》指出,将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方案》称,须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重点行业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环保人士称部分环评走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就应进行环评,以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对于《方案》中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惩罚性措施,环保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陈立雯表示,工作中常遇到一些项目没有环评许可,也没有相关许可证但仍开工建设的情况,环评把关加严是好事。但其表示也应关注环评质量,“虽然什么项目都要环评,但一些项目,比如国家支持的垃圾焚烧项目就更多走了绿色通道,环评等更像是走形式。”

声音

公众和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北京市虽然近些年在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方面力度很大,在首钢搬迁、清洁能源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减排上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北京市的燃煤、电厂、工业企业排放仍然有,特别集中在南部地区,为什么南边的空气差,这和东南、西南的水泥厂是有关系的。”其表示,目前北京市的电厂,排放情况到底怎么样,还缺少信息公开,公众并不知道每年到底排放多少污染物。

解读

继续控制汽车保有量

关键词:汽油汽车

方案:力争2012年底前执行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并按地方标准配套供应相关油品,继续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十二五”期间淘汰老旧机动车40万辆以上。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乘坐公交出行。并要求到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总量力争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解读: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目前接近500万辆,按每月2万辆的增速,预计明年11月份前机动车保有量将达500万辆。与此同时,北京市环保局于去年开启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目前已将22.4万辆老旧车淘汰转出。

市环保局计划在2012年继续淘汰10万辆以上老旧机动车。同时,国五油品的耐久性标准实验已经完成,即将启动国五车辆油品适应性出京实验,已验证国五油品再到外地使用更低标准的燃油后,车辆的净化器、排放控制系统是否会受到损害。

减排与官员考评挂钩

关键词:政绩问责

方案:将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区县目标考核与部门、企业目标考核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市政府每年把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情况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还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现状:“十一五”总量减排规划中,国家环保部门要求各省市政府完成既定减排任务,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未通过的,环保部门将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销国家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处污不力缓批新项目

关键词:污水处理

方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或者运行不力的区县,环保部门将暂缓审批会产生污水的新建项目;2015年前,中心城区建成投运郑王坟、清河第二、定福庄等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90万吨以上,基本实现城市生活污水全收集,中心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

新建大型污水处理厂按再生水厂标准建设。201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量超10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75%。

解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处副处长熊建新说,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工作将于近期完成,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预计为日处理15-30万吨污水。

郑王坟污水处理厂也有望于近期完成选址工作,该厂污水处理能力为40万吨/日,建成后将与小红门污水处理厂一起解决南部的污水处理问题。目前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已经满负荷运转。

规划

高污工业

方案称,将进一步压缩水泥生产能力,关停4家水泥生产企业,把水泥生产规模控制在700万吨以内。

调整搬迁北京东方化工厂、北新集团建材股份公司等企业,逐步退出冲天炉铸造、电石法制乙炔等高污染落后生产工艺和平板玻璃等污染行业。

清洁能源

方案介绍,“十二五”期间,北京现有的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京能热电公司、大唐北京高井电厂燃煤机组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东南、东北、西南和西北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将推进城六区20蒸吨以上及部分分散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

此外,东西城区将基本完成剩余平房、简易楼居民采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2015年底前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

氮氧化物

方案表示,在电厂和水泥厂等工业中,排放的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是导致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而控制氮氧化物,脱硫和脱硝设备则是重要的环保装置。

根据“十二五”任务,到2015年,燕山石化公司将完成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工厂,新建燃气热电厂全部实施低氮燃烧和烟气脱硝治理。

(来源:北京晨报,作者:记者饶沛、记者金煜,2012年1月4日)

“......解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处副处长熊建新说,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工作将于近期完成,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预计为日处理15-30万吨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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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283016165116456.jpg
 
   
  关于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公示
 
拟建的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项目用地位于朝阳区孙河地区,用地西至清河,东至沙子营村,北至清河,用地面积36公顷,现状为集体土地。

调整前:用地性质为绿地。

为推进朝阳区污水治理民生工程建设,改善清河流域范围环境,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规划调整。

调整后: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详见附图)

依据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该项目用地规划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发表在评论区或直接向我局提交反馈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并将采信结果在本网站通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没有意见。直接向我局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网上公示意见收集单位: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

网上公示意见收集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58670359

邮政编码:100125,通信地址:朝阳区农展南路五号京朝大厦规划分局502室

网址:http://chy.bjghw.gov.cn

(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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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获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3月23日讯)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委获悉,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已获得市政府批复。该再生水厂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日处理15万-30万吨污水。

据市规划委介绍,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位于朝阳区孙河乡沙子营村西侧,东至来广营北路,北至清河绿化带,西至现状高压线走廊,占地约36公顷,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拟调整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此方案于去年9月完成公示工作,目前选址规划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复。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曾于2011年底表示,天通苑、北苑很多房子有人入住后,污水来量立刻就会增加,而北苑污水厂目前已经满负荷运行,所以需要抓紧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该再生水厂预计2015年建成投产,处理能力预计为日处理15万-30万吨污水。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记者孙雪梅,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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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获批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3月23日讯)北京市规划委网站昨日公布,清河第二再生水厂选址方案已获市政府批复。这一面积约36公顷的项目将在今年推进立项,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清河流域的水环境。

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市政府批复的选址规划方案,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位于朝阳区孙河乡沙子营村西侧,东至来广营北路,北至清河绿化带,西至现状高压线走廊,占地约36公顷。这块地的原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拟调整为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的建成将改善清河流域水环境,提升周边环境承载力,弥补现在再生水厂处理能力的不足,系一项造福民生,提升区域品质的实事工程。

据了解,本市今年将以水利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计划建设完成东坝、垡头、五里坨等多处再生水厂;新建再生水管线50公里;完成酒仙桥、黄村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同时也将推进郑王坟、清河第二再生水厂等的立项工作。

此前,清河再生水厂进行了扩建。位于北京海淀区黑泉路西侧的清河再生水厂的二期32万吨项目,是采用先进的超滤膜和臭氧脱色技术,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出水水质最高的再生水厂。据项目工程师介绍,如果按照日出水量32万吨计算,清河再生水厂二期的建成将每年为北京市节约1.2亿吨清洁水源,为改善首都的城市水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记者耿诺,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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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3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13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

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快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在首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其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地位,按照“政府主导、城乡统筹、远近结合、源头消减、循环利用”的原则,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为核心,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完善的设施体系、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三、主要建设任务

到“十二五”末,实施完成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一)再生水厂建设

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二)配套管线建设

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三)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四)临时治污工程建设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四、年度计划

(一)2013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完成清河北岸截污干线、东小口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清河、酒仙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东坝、垡头、五里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丰台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万立方米/日;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86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35公里。加快小红门和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项目,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 2.新城:完成5项,续建7项,开工建设17项,批准立项9项。完成房山城关、大兴黄村、平谷洳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通州河东、昌平百善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182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加快顺义马坡、昌平未来科技城、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怀柔、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南彩、顺义牛栏山、昌平马池口、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批准立项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项目、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3.乡镇:完成5项,续建2项,开工建设9项,批准立项8项。完成房山琉璃河镇、房山韩村河镇、平谷马坊镇、平谷马昌营镇、平谷东高村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线51公里。加快推进大兴瀛海、平谷金海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工建设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房山周口店镇、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昌平阳坊北区、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和延庆八达岭镇、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批准立项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项目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临时治污工程:清河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完成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污水处理设施17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万立方米/日;建设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设施42处,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完成昌平陈营村、天通苑、东小口工业园等污水处理工程;推进北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加强河道管理,重点对清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河道内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打捞、清理,对河岸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二)2014年任务

1.中心城区:续建13项。加快推进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建设和高碑店、小红门、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年底前均完成主体工程的50%以上;继续推进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和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67公里,再生水管线69公里。 2.新城:完成9项,续建22项,开工建设2项。完成顺义马坡、顺义南彩、昌平未来科技城、昌平马池口、密云云西组团、亦庄路南区再生水厂建设和亦庄经开、亦庄路东区、顺义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252公里,再生水管线172公里。加快推进通州张家湾、顺义北小营、顺义牛栏山、平谷新城、密云新城、延庆县城西再生水厂建设和门头沟葡萄嘴、房山良乡、通州碧水、昌平沙河二期、怀柔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推进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昌平TBD(南沙河)再生水厂、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3.乡镇:完成8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8项。完成房山河北镇、房山窦店工业基地、顺义赵全营镇、顺义李遂镇、大兴瀛海、昌平阳坊北区、平谷金海湖镇和密云巨各庄镇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33公里。加快推进房山周口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延庆八达岭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顺义杨镇、顺义张镇、顺义木林镇、顺义北务镇、顺义大孙各庄镇、大兴安定镇、大兴西红门再生水厂和延庆永宁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三)2015年任务

1.中心城区:完成13项。完成7座再生水厂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3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6公里,再生水管线54公里。完成3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2.新城:完成24项。完成13座再生水厂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9.5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178公里,再生水管线85公里。完成11座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

3.乡镇:完成11项。完成8座再生水厂建设和3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日;建设完成污水管线65公里。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本区县工程建设任务逐项分解到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市水务、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环保、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相应部门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各区县政府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要强化属地政府责任。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是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污水收集、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远郊区县政府是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论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周期,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1.中心城区政策

一是完善服务价格。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二是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修订完善已签订的肖家河污水处理厂、定福庄再生水厂等项目的BOT(建设—经营—转交)协议,扩大企业对再生水厂的建设投资。

三是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机制。

四是实施企业融资。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除BOT项目外), 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

五是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

六是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2.区县政策

各区县政府根据现有投资政策,结合本区县建设任务和财政状况,创新体制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到位。

3.临时治污工程政策 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抓紧研究制定。区政府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

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尽快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建立排污源头控制机制。加快建立排水论证制度,及时掌握城市发展动态,调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计划。在公共管网未覆盖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时,必要时可征求水务部门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通过的,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立项、用地,或者该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文件不得作为发放规划等后续许可的依据,立项、用地文件失效。对于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或虽建设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水务部门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得供水。已建成项目没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按照要求限期补建。

各区县政府要落实污染源头治理第一责任,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制定消减计划和年度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将其落实到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快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创新跨区县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形成市水务局、区县政府、沿河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科技引领,提高效益

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以及管网更新改造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提高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强对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过程的监控,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设施在线实时监控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效率和行业监管水平。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市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区县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年度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

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人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作用,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排污暗访、曝光机制,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市属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接受市民监督。

附件:1.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2.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3.附表(略)

附件 1 北京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克庆 副市长
副组长:金树东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潘安君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杨小兵 市监察局副局长
    徐小元 市发展改革委委员
    李玉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晓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周楠森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冯惠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志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韩 利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方 平 市交通委副主任
    张宏图 市农委委员
    张宪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周剑平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吴宝新 市农业局副局长
    续 栋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中华 东城区副区长
    吴铁男 西城区副区长
    王 春 朝阳区副区长
    龚宗元 海淀区副区长
    张建国 丰台区副区长
    田利跃 石景山区副区长
    张 永 门头沟区副区长
    卢国懿 房山区副区长
    于世疆 通州区副区长
    张晓峰 顺义区副区长
    戴明超 大兴区副区长
    苏卫东 昌平区副区长
    王红艳 平谷区副区长
    朱 霞 怀柔区副区长
    蒋学甫 密云县副县长
    武 岗 延庆县副县长
    袁立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雪梅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明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 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部 门 职 责 分 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指导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工作,组织审查和上报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市属项目供电工程;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调整机制,按程序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再生水价格。

市监察局:负责对本市各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在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市财政局: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及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落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运营服务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建立排水论证制度;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区域限批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染源监管;负责跨区县河道断面水质考核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及时办理项目规划、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统筹做好区域、小区开发规划与排水设施规划的衔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统筹做好小区开发建设与排水设施建设的衔接工作。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再生水利用,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粪便消纳设施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做好垃圾收集管理工作。

市交通委:负责涉路事项审批,配合做好管线建设与道路建设统筹实施工作。

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再生水在农业上的科学利用与监控,做好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负责制定

排水论证规程、标准和工作流程;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投融资方案;牵头制定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定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加强行业监督指导。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相关运营企业做好排水和再生水设施资产的管理工作,督促运营企业做好建设资金融资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项目涉及的树木伐移、绿地占用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利用工作。

市金融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指导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做好市场化融资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进度。 区县政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政府负责本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和居民小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远郊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征地拆迁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河道两岸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查处河道两岸非法违法建设,严禁非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

“......(一)2013年任务......1.中心城区:完成8项,续建2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11项。......批准立项并开工建设清河第二、郑王坟、定福庄、东坝、垡头、稻香湖、上庄再生水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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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朝阳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50万m3/d,采用“A2/O+深度过滤”工艺。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B类。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含征地)。工程拟于2015年完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茜
电 话:010-883882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邮 编:100081
联系人:肖妍婷
电 话:010-62135229
电 邮:szrlhpzl@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来源:北京排水集团机关-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管理部,作者:邓茜,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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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清河流域内的现状污水量已超出3座现状污水处理厂(肖家河污水处理厂、清河污水处理厂及北苑污水处理厂)的总处理能力,大量污水溢流到清河,造成河道污染、水质变差。为了解决朝阳区污水排除及处理问题,改善该地区水环境质量,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4月27日~2011年5月13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朝阳区,厂址东至来广营北路西红线,西至清河右岸上口线以外84米(距规划河道中心线130米),北至规划一路南红线,南至现状沈家坟水库东、西库之间巡库路以南。
工程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区的北部,工程占地面积约45公顷。项目拟采用A2/O+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机械脱水。设计出水水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890-2012)》相关要求。本工程主要为新建处理规模为50.0万m3/d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内容包括再生水厂厂区内的工艺、土建、管道、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厂区绿化设计等。

二、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建设期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扬尘:工地道路扬尘占全部工地扬尘的62%,搅拌混凝土扬尘占24%,其它工地扬尘只占14%。搅拌棚前TSP可达27mg/m3以上。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应该硬化,施工区四周以围屏遮挡,防止尘土飘逸扩散。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保持整洁,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
(2)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100dB(A)左右。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土方阶段降尘、冲车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路面清洗水。施工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悬浮物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市政管线,最终进入北苑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渣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5)生态影响: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施工的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会造成少量地表植被被清除,使地表裸露,影响自然景观,增加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林地绿地,严禁将工程弃土弃渣随意置于绿地之上,更不允许随挖随倒;严格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便道,防止施工车辆在有植被的地段任意行驶。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
2、运营期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主要处理城市污水,本身为环保工程,可以将城市污水处理后作为景观水体回用。再生水厂的规模为50万m3/d,采用“A2O+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再生水退入清河。
(2)废气: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源。本工程对预处理构筑物(格栅间、进水泵房、曝气沉沙池)、对生物处理构筑物(厌氧池、缺氧池)、脱水机房等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3)噪声防治措施
① 选用高质量、低噪声的生产设备。
② 生产设计采用封闭式设计,并安装隔声门窗。
③ 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布置在离厂界和敏感点较远的地方。
④ 在再生水厂周围种植绿化带进行绿色植物吸收降噪。
(4)固体废弃物
① 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集中收集,根据不同种类的固体废物设置不同的收集处置方式。
② 生活垃圾可以定点分类收集、能回收的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运送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卫生填埋。

三、预期效果
1、水环境影响:项目污水经再生水厂“A2O+反硝化生物滤池+滤布滤池”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用水排入清河,节约了水资源和对环境的污染,因此项目所排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加盖、联合除臭工艺等措施后,通过预测NH3、H2S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的二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在采取隔声、减震、降噪以及绿色植物吸收后,其噪声在厂界处均可达标。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再生水厂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处理系统排放的栅渣、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污泥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机械脱水工艺处理,脱水后的污染清运至指定污泥处置场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1、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带来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对于这些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及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有效地消除或减缓。
2、北京市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工程实施后,对削减区域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朝阳区以及清河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但项目本身在建设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与污染风险,故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将其负面影响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本项目的信息、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意见反馈途径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乙37号
联系人:邓茜
电 话:010-88388226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19号院
邮 编:100081
联系人:肖妍婷
电 话:010-62135229
电 邮:szrlhpzl@163.com

(来源:北京排水集团机关-北京排水集团项目管理部,作者:邓茜,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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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waterchina.cn/shwater/upload/2013926044197706.jpg
 
   
  图为: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会议现场。

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召开(组图)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9月25日讯)2013年9月13日,北京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会召开。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根武参加,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主持会议。

会上,三年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了中心城区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及拆迁资金的落实及管理情况。据了解,根据《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郑王坟、北苑、定福庄、东坝(高安屯)4座再生水厂将于今年10月份开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于今年12月份开工。

北京市水务局受北京市政府委托,2013年8月30日与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集团”)签署《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框架协议》,明确排水集团是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

经初步测算,新建再生水厂项目所需征地拆迁资金约138亿元,按照《三年行动方案》中“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线项目工程建设、征地资金及50%的拆迁资金,通过企业融资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统筹解决,其余50%的拆迁资金由区政府承担”的规定,落实区县政府是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为更高效、更安全的使用项目拆迁资金。北京市水务局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排水集团进行研究,商讨《三年行动方案》新建再生水厂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管理情况。

赵根武听完汇报要求,市、区、乡镇要联动起来,建立强有力的队伍,集中精力研究问题;市各部门要理解、帮助区县,为区县做好服务工作,水务局要及时向领导作反馈,大胆协调;同时,综合办公室做好协调工作,凡是区县提出的问题,个别问题个别协调,共性问题共同协调。另外要做好每一个项目的分析工作,各部门要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做好建成的项目宣传工作。

金树东在会上表示,对于中心城区项目10月底动工,目前时间紧,压力大,离要求还较远。当前任务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一是建议相关区县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联推进工作,加大调度力度,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按各自任务倒排工期,做到四个明确,按任务、标准、实现和明确责任人全面推进。同时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二是按政策解决资金问题,相关区县区政府、几项主管部门要加大调度、协调。三是明确各种手续流程,明确办理环节。

另外,金树东希望市相关部门继续鼎力支持,投入资金尽快匹配。要求协调小组办公室积极帮助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深化每一项目的关节点,逐个梳理,做好分工,尽快解决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水务局副局长潘安君,北京市政府督察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区县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作者:杜静,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9月16日)

“......郑王坟、北苑、定福庄、东坝(高安屯)4座再生水厂将于今年10月份开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于今年12月份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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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治水开启“六大龙头”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5日讯)今冬明春首都生态文明水务工程建设昨起拉开序幕。城市河道清淤、中小河道治理、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再生水厂建设改造、雨洪调蓄工程以及雨水泵站改造六类工程建设计划一一公布。记者了解到,这六类工程建设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安全和水环境问题。

关键词:河道清淤

11条河道今冬清理

建设计划确定,利用今冬枯水季节对中心城河道11条段89公里进行彻底清淤,计划清除淤泥66万立方米,恢复中心城河道排洪能力,确保中心城区雨水畅通,形成滨水绿道。

“经调查,目前河道淤积0.3米以上的有11条、89公里,包括通惠河、永定河引水渠、南护城河等,不仅严重影响行洪,而且底泥含有污染物,造成河道水质差,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

关键词:河道治理

治理29条中小河道

中小河道治理走入第二阶段,将针对72条500公里中小河道进行治理。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今冬计划对29条225公里中小河道“治病”,实现防洪达标,各区县计划在春节前完成土方工程;其余河道明年汛前完成防洪治理。同时,部分新城地区将实现水流动起来、循环起来,形成循环水系,实现林水相依,改善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去年“7·21”后,北京启动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三年四个阶段”水利工程建设,实现1460公里中小河道达标治理,去年“7·21”水毁的凉水河、永引渠、南护城河等7条河道今年汛前已全部修复。

关键词:雨洪调蓄

西郊雨洪工程拦水

建设计划中,防止洪水“进城”的西郊雨洪调蓄工程引人注目。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西郊雨洪调蓄工程是一项重大的防洪及生态工程,调蓄能力为620万立方米,也就是说将形成一个620万立方米的调蓄池;可拦截西部地区27平方公里的洪水,提高中心城防洪标准。“解决八大处沟流域及北八排沟、琅黄沟流域27平方公里的百年一遇洪水不下泄入城,确保洪水不进城”。市水务局负责人说。

同时,工程具备存蓄南水北调来水条件,既可防洪减灾,又可调蓄水量回补西部地区地下水,还能够新增水面30公顷,通过截污绿化,形成生态景观,供居民休闲。

关键词:污水处理

全地下污水厂亮相

全地下污水处理厂在深圳等地有先例,但北京还没有。到后年,本市将首次亮相全地下污水处理厂。

建设计划确定了槐房、北苑、清河第二、定福庄、高安屯等5座再生水厂的建设时间表,近期将陆续开工。其中,槐房、北苑2座为地下式再生水厂,清河第二、定福庄、高安屯3座为地上全封闭式再生水厂。5座再生水厂将于2015年底建设完成,新增生产能力158万吨/日。中心城区的再生水生产能力将达到433万吨/日,再生水出水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水质四类标准,将为环境、工业、农业和市政杂用提供稳定保障。

关键词:下凹立交桥

改造23座下凹立交桥

新的23座下凹式立交桥将于明年汛前完成升级改造。通过下凹式立交桥积水整治,新增抽升能力33立方米/秒,新增蓄水能力3.2万立方米,其中16座泵站排水直接入中小河道,使桥区防洪标准从1-3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

去年“7·21”后,本市启动三环路内和重点地区20座雨水泵站的升级改造工程,今年主汛期前第一批20座雨水泵站收集系统改造和泵站抽升系统改造全部完成,汛期累计蓄水11万立方米,20座泵站所在桥区未发生积水。

关键词:南水北调

接纳年调水10亿立方

计划明确,将促进和保障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东干渠工程、南干渠工程、亦庄调节池、团城湖调节池、郭公庄水厂和第十水厂等7项工程的顺利建设。市水务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东干渠工程、南干渠工程、亦庄调节池、团城湖调节池、郭公庄水厂和第十水厂等工程正在顺利建设中,完成后本市将具备接纳年调水10亿立方米的能力。

2020年前,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具备接纳年调水14-17亿立方米的能力。

现场

4000多人河道清淤

昨天上午,全市11个区县重点河道开展清淤劳动,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职工、驻京部队、市民代表、志愿者等4000多人投身本地区水务工程建设,拉开了今冬明春首都生态文明水务工程建设的序幕。 在凉水河大红门闸下游至榴乡桥1.3公里的河道内,劳动者们分区域、分小组铲淤、装车,个个干得热火朝天。

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凉水河存在污水直排12处,日排污水20万吨,河道违建14处。今冬明春将新建入河污水口临时处理站8座、初期雨污水调节池及处理站3座,使每日20万吨的污水全部处理,清除22公里约21万立方米河道污泥,建设56公里滨水绿道。

与凉水河为北京“一南一北”主要行洪排水河道的清河,今冬明春将铺设9公里截污管线,沿岸6处污水口截流引入清河第二再生水厂,下游12公里河段的污泥将清除,建设47公里滨水绿道。

(来源:北京晨报,作者:记者王海亮,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3年11月24日)

“......建设计划确定了槐房、北苑、清河第二、定福庄、高安屯等5座再生水厂的建设时间表,近期将陆续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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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今年将新开工建设4个再生水厂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13日讯)记者日前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将新开工建设4个再生水厂,均为本市重点工程,采用市场化建设模式,计划于明年年底竣工。

这四个项目分别为位于南环铁路以南的郑王坟再生水厂,建成后可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每日60万立方米;位于京哈高速北侧的定福庄再生水厂,建成后将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每日30万立方米;横跨昌平、朝阳两区的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建成后可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每日50万立方米;位于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高安屯再生水厂,建成后可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每日10万立方米。据了解,这四个地点附近均规划或建设有保障性住房。

本市去年印发的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提出,到“十二五”末,本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类标准。这一方案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进行了创新,提出了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在具体举措上,包括扩大企业直接投资、严格特许经营管理、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再生水价格等。

北京市2014年重点工程计划中提到,这四个项目的法人均为市排水集团,计划资金来源不再是政府投资,而是市场化建设。

据了解,本市在治污领域的市场化探索已有不少先例,目前,全市共有16个再生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基本采用BOT模式,即社会资本出钱建厂、管厂,政府授予其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通过收益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经营期满时,厂子将被移交给政府。特许经营期内,厂方要按一定的水质标准提供再生水,政府部门按一定的“服务价格”进行购买。“服务价格”由居民缴纳的排污费和财政补贴组成。

(来源:北京日报,作者:记者吴迪,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4年1月12日)

“......横跨昌平、朝阳两区的清河第二再生水厂,建成后可新增再生水生产能力每日50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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