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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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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6-宁夏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012/7/30 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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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环评通过技术审查
 
近日,被灵武市政府列入2012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通过由宁夏鼎兴环境工程评估咨询中心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该项目总投资6623.81万元,位于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武羊绒产业园区)主干道3号路北侧、西昌路东侧,共占地51266m2;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倒置A2/O工艺,总规模为处理废水30000m3/d,一期处理废水15000m3/d,二期处理废水15000m3/d;一期工程预计2012年底建成投入运行,二期工程预计2015年建成投运。

该项目是2012年灵武市重点减排项目,项目实施后,可使银川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武羊绒产业园区)、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和中小企业孵化园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得到集中处置,可大幅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缓解灵武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同时对园区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目前,项目实施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该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入施工场地,开展前期厂区平整工作,其它各项工作也有序进行。

(来源:银川市环境保护局,作者:灵武市环保局增宏,2012-7-18)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倒置A2/O工艺,总规模为处理废水30000m3/d,一期处理废水15000m3/d,......”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7-30 3:18:31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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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4/1/16 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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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告”来信、来电,提出具体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宁夏灵武市,北邻羊绒一条街,规划面积4000亩。目前,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仅靠污水临时提升泵站将园区内污水提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灵武市污水处理厂。由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小企业孵化园位于城市规划区外,排水利用重力流入城市管网内较为困难。并且,羊绒产业污水水质特殊,污染物浓度高,直接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将影响其正常运行。
2、为解决上述问题,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提出建设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该项目位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干道3号路和西昌路交叉口东北角,共占地51266m2,厂区绿化面积24600m2,绿化率为48%,纳污范围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小企业孵化园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规模为30000m3/d,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000m3/d、总投资为6623.8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以及相应的供电、供水、供热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2/O法污水处理工艺和离心浓缩+机械脱水污泥处理工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中小企业孵化园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最终排至灵武东沟。本项目针对主要污染源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锅炉产生的SO2、NOx、食堂油烟、恶臭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尾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2台0.3t/h天然气锅炉(一用一备)用于采暖期供暖,其产生的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0%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采取在厂址下风向设置50m的防护距离、在厂前区、污水处理区、污水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周围布置较宽的绿化带等措施后,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采用1套“水解酸化+倒置A2/O”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B标准后排入灵武东沟。项目建成后将大大的削减水污染物的产生量。因此,本项目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3、噪声控制措施:本项目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污水处理厂格栅间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沉砂、涡凹气浮池产生油脂渣、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送宁夏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5、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政策;选址位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符合该园区规划;项目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经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采用先进工艺、节能设备,降低了项目的能耗。本项目的建设可缓解灵武市污水处理厂的压力,同时,对园区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因此,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和期限:本项目于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11日在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网站(http://www.nxhky.com)进行项目环评简本公示,公众可通过登录该网址进行查阅。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武市枣园路
联系人:李晓娟    
电 话:13995399186
2、环评单位:宁夏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121号
邮 编:750004
联系人:杜鹃    
电 话:0951-3889624
传 真:0951-3889696
电 邮:nxhkyhp1@126.com

七、公示时间: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11日。

(来源:宁夏环保厅,作者:骆安胜,2012年4月27日)

“......灵武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规模为30000m3/d,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000m3/d、总投资为662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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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4/6 21:12: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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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⑴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已由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实施机构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⑵ 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YC)000288
⑶ 项目编号:BJJYZB201900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应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1.2 项目现状:
⑴ 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位于西环路以西约500米至东大沟区域,占地面积120亩,建设于2003年,设计日处理污水3.5万吨。2015年12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采用工艺为卡鲁塞尔2000型氧化沟+MBBR流动床生物膜+曝气生物滤池+D型滤池+消毒处理工艺。中水处理项目建于2008年,设计日处理3万吨,采用生物曝气+D型滤池工艺 。
⑵ 东塔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西昌路东侧,羊绒园区3#路北侧,占地面积76.875亩,项目总设计规模为3.0万吨/日,主要工艺为“预处理+调节+汽浮+水解酸化池+初沉池+A2O(MBBR)+终沉池+深度处理车间”的处理工艺流程。
2.1.3 产出说明: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含中水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整体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其中,中水用于园区绿化洒水、企业回用。中水出水须达到城市杂用水标准或企业冷却用水标准,其水质应符合《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的水质控制标准》(GB/T19923-2005)的规定。用作城市杂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3 运作模式: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采用运作模式为O&M(委托运营)。项目实施机构确定合格的社会资本后,将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及东塔镇污水处理厂委托交由社会资本负责运营及维护,社会资本向灵武市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期满后社会资本将两座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实施机构或灵武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2.4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5 项目合作期:8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 社会资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资格预审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营业利润均为盈利状态,且2017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0%,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具有相关项目业绩经验:至少具有2个污水处理的PPP项目业绩。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资格预审;
3.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愿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可于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10日18:00持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org)报名并按系统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咨询。
5.2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发放。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4月25日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社会资本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会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并以变更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
受理单位:灵武市财政局
联系人:马洁  
电 话:0951-4029379

采购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
联系人:马宁
电 话:139950181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罗丽
电 话:0951-3805777
邮 箱:luoli@bj-jy.com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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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9/7/26 9:02: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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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中标公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方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于2019年6月25日截止,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项目编号:bjjyzb2019005

3、中标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4、评审专家名单:刘保红、韩新宁、左秀风、王新平、陈燕、杨伟军、李备战。

5、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吕学智、杨伟军、李备战、马宁、黄宁湘、闫永贵、王雄、杨帅。

6、中标单位名称: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洛娃大厦c座2层209-226
法定代表人:张慧春

7、主要中标条件
① 中标价: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单价1.75元/m3,东塔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单价2.20元/m3;
② 项目合作期:8年;
③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项目公司通过运营污水处理厂,按照《委托运营协议》约定的水质等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政府方按照协议约定和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依此回收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
④ 中标内容:灵武市污水处理厂、东塔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进行运营及维护。

8、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收费基数=项目合作期内各年度基本水量之和×中标单位报价(元/m3)。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69360元(贰拾陆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

采购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
联系人:马宁
电 话:1399501810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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