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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7贴 | 99255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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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7-吉林省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 (2012/7/16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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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春市投资8亿建污水处理厂 将实施4项新工程

日前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为了彻底解决地表水体污染问题,市政府几年来投资近8亿元,分别建成了日处理能力39万吨的北郊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西郊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2.5万吨的双阳区污水处理厂。目前这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了日处理56.5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

新增四项工程治污

为彻底解决我市城市污水二级处理率不足的问题,使我市污水处理水平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标准,市政府决定实施四项建设工程。一是计划投资2.8亿元,实施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使处理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同时增加处理10万吨中水的能力。二是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4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15万吨(二级处理),日处理中水5万吨。三是建设东南部污水处理厂,计划投资5.7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25万吨(二级处理)。四是建设串湖区域污水处理厂。

点源污水处理能力大增

据市人大城环委负责同志介绍,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同时,市政府以限期治理制度为主要管理手段,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工业污染源也进行了治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工业污水治理资金4亿元,建成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120台(套),形成了日处理能力近10万吨的点源污水处理能力,工业污染源基本上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监测手段上了层次

市政府还加强了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投资800万元建立了环保监理监控指挥中心,投资近100万元在重点企业安装了环保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对主要污染源的处理设施安装了10个环保适配器,以监控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安装了4个污水流量计以监控水量,安装了5个COD在线自动监控仪以监控水质。对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加大了执法力度,并依法限期整顿、挂牌监督,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真正起到作用。

(来源:长春日报,作者:李波,2005-11-29)

“......四是建设串湖区域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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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位于宽城区,吉林省新康监狱以东,长白铁路以西区域。
4、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83703.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9325.37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用7211.4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48.00万元;流动资金429.81万元。
5、建设内容:新建串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0万m3/d。共修建管网长为4100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文霞           
电 话:1333165756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电话:13756007281
QQ:51503355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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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2-651

1、招标条件: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 服务期:2012年9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10月2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不亏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3项以上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
3.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企业需按规定办理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 编:130062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
电 话:0431-87933788、15590682692、15590682696
传 真:0431-879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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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中标公示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于2012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三标室开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编号:HTZB2012-651
中 标 人: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中标报价(下浮比例):20%

以上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无异议,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15590682696
日 期: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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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简本)公示

(一) 施工期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来说,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期环境影响都可以消除或缓解。但施工期某些环境影响因素表现的比较明显,还必须采取减缓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这些影响。
1、设计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⑴项目建设在满足区域规划的前提下,应坚持少占农田、减少拆迁、减少水土流失、避免不利的地质条件和文物古迹等选线原则,尽量维护自然景观的面貌和周围环境的协调。为减少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设计中采取绿化生态建设工程同时进行实施。
⑵原料的来源采取就近进料的原则。
⑶综合施工场地应远离居民区,同时对综合施工场地的利用合理规划、布局,将其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施工期环保措施及建议
⑴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施工路段使用洒水车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尤其是管网挖掘与填充时更是如此,要洒水压实材料,在材料压实后,将定期洒水,以防起尘。运输粉状材料的车辆出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避免飞尘的产生。
②土、石、砂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应加覆盖物,避免抛撒。
⑵地表水保护措施
①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严禁油料等堆放在河流岸边或民用水井附近。石灰等粉状材料将集中堆放,并用砖砌围起来,并远离水体,以避免堵塞河床引起对水质的不利影响。
②要求施工地建室外旱厕,厕所底部做严密防渗措施,并且要避免雨季雨水的汇入,以避免其外溢对周围地下水、地表水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要定期清理外运,用作农业生产的肥料。
③在污水管道施工期间,注意排水管的连接要密封,以防止将来污水从管中渗漏污染地下水;在管道挖掘和回填过程中禁止将油料及其他化学物质丢弃或掩埋在管道沟槽中污染地下水。
⑶施工期噪声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主要设备噪声源应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有的关标准,防止建筑工人受噪声侵害,强声源附近的工人应采取戴上耳塞和头盔等防护措施。
②150m内有居民区、村屯的施工场所,不能在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工作。
③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车辆运输中避免鸣笛,减轻对居民的影响和干扰。
⑷固体废物: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时产生的弃土及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工程弃土送应运至兰家镇原一砖厂(长鲍公路6公里),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与最近的卫生部门联系,定期运走清理。
⑸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划尽可能减少占地。工程结束后立即拆除临时建筑,平整土地。若不立即开发建设,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种植一些灌木或低矮乔木及草坪等。
②针对管网施工处,在施工完成后可利用开发区域内土壤肥力较好的表层土进行置换(约40cm厚),可以及时开垦为农田或植树造林,恢复生态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土流失。
③合理安排各工段施工顺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做好施工进度计划表、缩短工期;使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同时完工,这样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和施工期的环境污染。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冬季采暖为城市集中供热,厂区无燃煤锅炉房,无燃煤烟气污染问题。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污水厂运行时产生的恶臭气体,本项目拟采用生物滤池法去除恶臭气体,通过预测,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水处理厂拟采用A2/O工艺处理城市污水和污水厂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排入伊通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泥泵、鼓风机、浓缩脱水机、鼓引风机等,这些设备的噪声在85~100dB(A)之间,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⑴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设备,如:订货时向设备制造部门提出噪声限值,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⑵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车间要选用隔声及消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操作室采用双层复合板、双层隔声门窗密封装置,以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该项声源控制可使噪声源强减少15~25dB(A);
⑶在厂房建筑设计中要做到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使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
⑷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些增加,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和维修;
⑸加强厂区内及厂界的环境绿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厂界周围种植高大乔木,既可防止降尘污染、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又可达到保护和净化环境的目的。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污泥、栅渣等: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污泥和栅渣送城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文霞           
电 话:13331657567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756007281 
QQ:515033550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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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0/12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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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环评审批公示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已受理《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地址: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位于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东侧为长白铁路和京哈铁路;南侧隔空地为北四环高架桥;西侧为吉林省新康监狱;北侧隔长白铁路为田地。

三、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污水处理厂: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
(二)管网工程:共修建管网长为4100m,包括翟家明沟(两甲水库坝下至污水厂段),管径为D2600,长1900m;小南明沟北侧(北四环至翟家明沟段)的污水干管,管径为D1000,长1500m;污水厂出水口段,管径D20000,长700m。
(三)项目总投资83703.18万元。

从即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田欣
电 话:0431—85378228
传 真:0431—85378206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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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2012-10-22
截止日期:2012-11-15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2-595.59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设备安装工程,投资额18534.43万元;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投资额8802万元;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投资额9395.29万元。
二标段:厂区及周边道路、附属、房建工程,投资额3746.25万元;进出水管线工程,投资额3660.79万元。
2.2 建设地点: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
2.3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计划监理服务期:2012年11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内容: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一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其中机电安装工程1人、土建2人;给水排水2人、电气1人、暖通1人、造价1人,且其中至少有 2 人有见证取样员证;二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6人,其中道路1人、给水排水1人、土建1人、机电安装1人、暖通1人、绿化1人,且其中至少有 2人有见证取样员证。
3.3 本次招标一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接受联合体。
3.4 外省企业可以先参 与投标,若中标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外埠工程监理企业备案表 》。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可兼中。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基本建设服务大厅建设监理管理窗口 报名,并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1000元、二标段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一标段5000元、二标段2000元。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5.2 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2万元人民币。
5.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普阳街31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张媛、钟菲
电 话:0431-87990285、8764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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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串湖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SYZX2012-595
中标单位名称 吉林省新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工程名称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
中标工程地点 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
建设单位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标日期 2012年12月17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结构类型 其他
项目经理 孙瀛 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中标价格 人民币:大写 陆佰零肆万贰仟壹佰陆拾柒(元); 小写: 6042167 (元)
中标工期(日历日) 2012-12-21到2014-03-20共454天 
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中标工程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内容:施工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备注:中标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质保期满之日止(计划监理服务期:2012年12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
  
依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请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及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机构: 长春市建委建工处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吕宣萱 负责人: --
   
2012-12-18 (年月日) 2012-12-18 (年月日) 2012-12-18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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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3-06-17
截止日期: 2013-06-21
招标编号: XHTC-GC-2013-256

一、招标条件: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
第一标段: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厂区及周边道路、附属、房建工程;预计投资额:12548.25万元;
第二标段: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市政管网工程;预计投资额:16016.08万元;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长白铁路,西至吉林省新康监狱,南至耕地,北至一间公路
2.4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0日
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他管理人员要求:相关专业配备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外埠投标人应按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5:30,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在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入场交易登记窗口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蔚山路2499号吉林大学科技园十楼购买,购买时间同报名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名称: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颖馨、张旺
电 话:15948711521、1360441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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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管网

招标人(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管网
工程地点:宽城区兰家镇小城子村
建筑面积:350000平方米
总投资:16016.08万元
年度投资:5676.56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经理:孙英民
中标单位: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 标 价:19994.6743万元
招标日期:2013-08-29
开工日期:2013-09-05
竣工日期:2014-06-10
公示截止日期: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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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4-03-12
截止日期: 2014-03-18
   
1、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规模: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0万m3/d,最大流量10833m3/h。
2.2 工艺流程:
二级处理:多点进水改良A/A/O工艺
深度处理:高效澄清池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
出水前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
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
2.3 招标范围: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所需机械设备的供货;仪表、监控系统和自控设备供货、安装以及系统集成;设备单机调试和联机调试。
2.4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京哈线铁路以西、长春监狱以东、甲八路以南,距北四环路0.5Km处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到货,设备进场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联机调试。

3、凡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均可就上述内容进行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已投入使用的10万吨(及以上)类似工艺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

5、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不准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投标申请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公休日除外);报名时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招标文件售价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的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所列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长春城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江路经济开发区长江路57号
联系人:岳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邮 编:130022
联系人:姚工
电 话:0431-81150785
传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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