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6-13 截止日期:2012-06-20 1、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市铜山区单集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2]1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开发地点:徐州市铜山单集镇洪楼村; (2)建设面积、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 (3)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4)结构类型:/ (5)要求工期:约18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 (8)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7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6)不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部组成人员中应按本项目建筑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建筑工程、市政、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专业工程师和注册造价工程师。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11)投标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2)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从事过2000吨/日及以上 的污水处理厂施工); (13)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4)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5)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5.2 分值设定 (一)技术标:20分 (二)商务标:70分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偏离程度 -3分(扣分项) (三)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 10分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 壹 套,副本 贰 套(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企业及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11)投标企业法人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必须提供);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3)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14)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4)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2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铜山新区黄山路12号)报名, 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2年6月13日9时至6月19日17时30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9日17时30分。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2年6月20日17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汇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回执单到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市郊联社铜山新区信用社; 账 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的单位由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无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9、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招标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 邮 编:221116 联系人:刘智 电 话:13952269218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楼 邮 编:221000 联系人:张红 电 话:0516-83905011 传 真:0516-83905088 (此帖子已被作者于2012-6-14 1:31:00修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