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保厅确定“42321”目标及措施持续推进全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今年是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青海省环保工作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福祉,以更大力度的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确保实现“42321”目标及措施落实。 “4”即完成四项指标:确保完成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刚性指标。一向工程减排要能力。加快实施华电大通发电公司、桥头铝电等燃煤电厂及盐湖海纳、互助金圆、湟中祁连山等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完成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加大机动车废旧车辆淘汰力度,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西宁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同仁县隆务镇、玛沁县大武镇、天峻县及刚察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成投运玉树县结古镇、循化县、贵德县污水处理厂和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全省实现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万吨和再生水回用能力2.3万吨。二向结构减排挖潜力。严格控制国家限止类行业发展速度,对现有企业生产线通过“上大压小”、“等量替代”等措施进行置换。年内淘汰落后炼钢45.96万吨、铁合金9.1万吨、碳化硅2.43万吨、玻璃160万重量箱、印染2970万米。三向管理减排要效益。开展“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年”活动,狠抓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和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加快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已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要提高到70%以上。积极推进污染源“全测控”和在线监控“全覆盖”,确保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与省监控中心稳定联网率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合格率达到85%以上。 “2”即打好两场硬仗:一是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 “攻坚仗”。今年重点开展“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防洪泄洪和休闲景观为一体”的综合性治理。“治、保、调、管、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早日实现还青海人民一条干净清澈母亲河的目标。在全面完成湟水流域剩余近150个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加快西宁市再生水回用一期工程建设,启动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宁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争取开工建设西宁市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加大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尤其是化工、冶炼、水泥、铁合金等行业均要采用先进高效的治污设施,提高工业治污水平。同时,加强沿湟流域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运行管理和监控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流域污水的“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二是历史遗留铬渣治理“歼灭仗”。确保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西宁市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同时做好中星化工搬迁企业铬污染场地评估工作,扩大原海北化工厂污染场地治理科研项目实施规模,编制受污染土壤的治理方案,争取启动受污染土壤的治理工作。 “3”即推进三项工作:一是环境执法监管。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铁腕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覆盖面,将该列入和能够列入的污染源,全部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尤其是水、气污染重点排放企业列入今年的监控范围,不能列入的加强监督性监测。二是环评审批。强化环评的前置性和约束性,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开发、行业发展、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环评,解决和防范区域性、行业性环境问题。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用环评制度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对优势产业领域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严格限制或禁止新上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须达到100%。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扩大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和实施力度,对一些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驻点监管,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三是环境应急管理。推动全省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管理数据库建设,强化环境风险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石油化工企业和尾矿库等的环境风险评估检查,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消防、安监和交通等部门协同作战的应急联动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维护环境安全。同时,强化辐射安全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2”即加强两个保护: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围绕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加快构建“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深入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考核,年内完成全省26个重点生态功能县的生态环境质量本底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持续推进三江源、青海湖流域、柴达木盆地、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建设和综合治理工程,提高水源涵养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同时,积极推进细颗粒物(PM2.5)监测工作,确保西宁市在年内向社会公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二是农村环境保护。认真组织实施49个片区、457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使环境整治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等项目整合衔接,确保整合覆盖面达到96%以上。通过实施连片整治,使项目区农村集中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达到100%;有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周边村庄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并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人口规模相对较大的村镇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长效机制,建立简单易行、实用有效、群众参与的运行管理制度。 “1”即拓宽一个广度:努力拓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广度。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认知度。深入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的环保宣教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引导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关心环境、珍惜环境和保护环境。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2-02-24) “......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工建设西宁市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同仁县隆务镇、玛沁县大武镇、天峻县及刚察县污水处理厂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