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发改发((2012)362号 关于清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污泥处置、中水回用及管网建设可研报告的批复 清涧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送清涧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处置、中水回用及管网建设项目的报告》(清政发改字(2012)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清涧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提标改造、污泥处置、中水回用及管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涧县河东岸的下廿里铺乡下十里铺村酒瓶沟。 二、建设规模及工艺:对原有3000吨/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升为一级A;采用CASS工艺,增加除磷过滤器;采用带式压滤机脱水方案,日处理污泥4吨,年处理1440吨;新建日处理1500吨中水回用站及配套中水回用设施;新建曝气管生物过滤池、高效絮凝沉淀池,配电室、提升泵房、V型池等;新建21.4公里污水收集主干管网,提高运行负荷,污水回收率可达80%以上,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98万元,其中提标改造520万元;污泥处置250万元;中水回用站250万元;铺设管网4378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省投资和你单位筹措解决。 接此批复后,请按照《榆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快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查批复。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 题 词:环保 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单位:住建、规划、环保、统计局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2013年1月11日) “......二、建设规模及工艺:对原有3000吨/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提升为一级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