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2012-02-28 截止日期:2012-03-22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龙江流域西溪南靖县(和溪镇、金山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溪镇片区)施工招标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靖发改招【2011】118号文) 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包括和溪镇区、下坂新村、林中村、林坂村、月星村、月明村、坂场村、斗米村、联桥村、乐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96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土建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的二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证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事宜; 4.2 报名地点: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4.3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21日17:00前(含);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以款项到达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5.4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 ①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1409 0221 1970 0075 588 ②开户银行:南靖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3月22日上午9:00,提交地点为 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②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可自行登入FJAHZBDL@163.com 邮箱下载投标文件格式等资料,密码为000000。招标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369593292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邮 编:363005 联系人:小史 电 话:0596-2961882 传 真:0596-2961882 招标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1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