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6-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22543&classid=858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镇赉县污水再生利用建设工程包括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及再生水供水管线工程。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为新建再生水厂,为将镇赉县污水处理厂的部分污水回用于造纸厂工艺用水及城市杂用水,设计规模为1万m3/d;再生水供水管线工程包括2条管线,一条通往造纸厂,全长2980m,管径为DN400;另一条通往县内公园水塘,全长8195m,管径为DN200。 2、项目总投资4229.18万元,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工程总占地面积为3.44hm2,其中永久占地为再生水厂占地,面积为0.9hm2,占用的为污水处理厂的预留用地。临时占地为管线施工及施工营地临时占地,面积为2.54hm2。占地全部为盐碱地及市政道路用地。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由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可知,区域地表水体1#、2#断面除石油类外,其它各项指标均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要求,主要受镇赉县城区大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汇入影响。 2、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3类区标准。 三、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项目废水通过下水管网排入镇赉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杨戏法泡,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再生水厂使用的是1t/h的型煤锅炉,经类比,其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的烟筒外排,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再生水厂各种泵类及风机产噪,经减震、设隔离间等隔声治理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故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