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16-重庆市璧山县来凤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8245&classid=858重庆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璧山县来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县来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项目概况:璧山县青杠街道及来凤街道建成区排水基本为合流制系统,排水系统极不完善,且目前尚无一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所有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璧南河,污水中所含大量的COD、BOD、SS等污染物已对下游水体造成严重污染。鉴于此,重庆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拟在璧山县来凤街道来凤村第七村民小组一带建设“璧山县来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工程拟采用卡鲁赛尔氧化沟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015年)为2万m3/d,远期(2020年)为4万m3/d(含近期),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道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璧南河。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壁山县青杠街道(含塘坊片区)及来凤街道内的城镇污水。工程总征地面积为28600.58m2,其中,近期占地21008.81m2,远期占地7591.77m2。总投资为12589.42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 通过预测分析,氨、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和甲硫醚等恶臭污染物在污水厂厂界和厂区附近敏感点处的预测浓度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排放标准和相应的环境标准。因此,本工程营运期厂区恶臭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确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污水处理产臭设施所构成的面源边界线为起点,分别向东、南、西、北四面延长100m的长方形范围。污水处理厂采取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之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大大减轻。 ② 环评建议:在切实做好无组织臭气排放控制、确保臭气厂界浓度达标的前提下,污水厂西侧60m处现有零星居民可以保留、暂不搬迁,但是一旦出现村民投诉臭气污染的情况,必须对其实施搬迁。在以上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2、水环境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经预测分析,污水厂正常运行情况下,尾水排放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达到IV类水体功能区划要求,对纳污水体产生环境正效益,有利于促进璧南河的水质和水体环境改善,对保护三峡库区的水体质量和生态环境有积极的作用。事故排放时,对下游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在距岸边10m、尾水排放口下游500m范围内CODCr浓度超IV类水质;距岸边10m、尾水排放口下游1000m范围内BOD5浓度超IV类水质,事故性排放会造成璧南河水质的恶化。因此,环评要求,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和纳污管线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3、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厂界噪声在45.9~49.3dB之间,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由于拟建污水处理厂四个厂界均设置有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因此工程运行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污泥、栅渣和沉砂脱水后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和处理;食堂产生的少量餐厨垃圾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选址合理性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工程属于鼓励类中“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的9、城街道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② 拟建项目为璧山县来凤街道污水处理工程,属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符合重庆市和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及青杠街道等相关规划。 ③ 来凤污水处理厂拟选厂址位于璧山县来凤街道来凤村第七村民小组一带,厂址位于地势低洼处,污水直接借助重力流进入厂区,减少运行成本;厂址靠近现状道路及璧南河,管网沿着现状市政道路或璧南河铺设,出水管短,施工和排水都很方便;拟选厂址距离来凤街道街道居集中民区较远,且不在集中居民区上风向,可有效减小臭气对居民的影响;厂区用地现状内为耕地和荒地,占地范围无任何建筑,不涉及拆迁安置,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拟选厂址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认为拟选厂址较合理。 6、总量控制: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按远期设计规模、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进行核算。主要控制指标为:COD 876t/a、BOD5 292t/a、SS 292t/a、NH3-N 116.8t/a、TN 292t/a 、TP 14.6t/a。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璧山县来凤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要求。污水处理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稳定、运行费用低、易于操作管理,处理后的废水可以达标就近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厂址选择和截流排水管网走向及其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合理、可靠,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后,不会对地表水体、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和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良影响。项目本身是一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改善青杠和来凤街道水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有明显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本公示15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谈、书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重庆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电 话:1398340736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13楼 联系人:肖工 电 话:023-86589986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0日 “......设计处理规模近期(2015年)为2万m3/d,远期(2020年)为4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