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BJJ120048-01SG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5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8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东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龙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东阳污水处理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龙潭污水处理厂:南京市栖霞区靖安街道龙潭新城双纲河西侧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8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水处理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污水处理厂土建和机电安装、调试,主、次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及保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模:日处理量:5万吨。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15时22分,到2013年1月17日15时22分截止。 3、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运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BT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法人(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建设管理BT项目。招标人与BT项目中标人签订《BT特许权合同》,BT项目中标人根据《BT特许权合同》确定的全部建设内容、技术规范、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并将建设资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汇入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监管的工程建设专用账户中,中标人组织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BT项目中标人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至此招标人开始按合同约定分期回购BT项目(含建设资金成本)。 2、资格审查方法:投标人除必须具备上述可选条件外,招标人还将分别从投标申请人的融资能力、综合施工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原件,其中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近期企业银行存款证明。(必须由企业开户行提供); (3)具有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 a、融资方式:根据项目投资估算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定出融资方式,要满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计划和资金需求。 b、融资落实:提供有关融资方的承诺函(银行贷款由银行总行提供信贷承诺函)及信用支持,资金来源要可靠、合法、充足、及时、可行。 c、投资使用计划:按照建设进度要求,制定出年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列出融资到位时间计划。 (4)具有良好的商务信誉,近年来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3、投标的建造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预审,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安全生产B类证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本工程设最高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 6、据建筑市场廉洁准入规定,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企业的住所地或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7、资格预审时,投标人需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承诺书,(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9、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等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 11、回购期限:三年。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月10日15时22分到2013年1月17日15时22分为止。 十二、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邮 编:210031 联系人:符敏 电 话:025-86377021 传 真:025-8637702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服务指南-信息部》,联系电话:025-68505861;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