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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57578贴 | 99258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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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9-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厂 (2012/1/8 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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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全市已投入运行的有5座污水处理厂,正调试阶段2座污水处理厂即湄洲岛、港城新区(北岸),总规模为22.75万吨/日,至11月底共处理污水6092万吨,平均负荷率为81%,共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08.5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75.7%。7座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方面,市闽中污水处理厂三期正抓紧各项前期工作。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厂、仙游钟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可研报告,预计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其他4座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已将部分项目列入2012年度建设任务。江口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列入2012年度开工项目并已开始前期工作,预计于2012年下半年动工建设,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2011-12-31)

“......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厂、仙游钟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前期可研报告,预计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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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7/11 2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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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莆田扩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7月10日讯)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福建省莆田市将投资20.2亿元,启动15个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

据悉,15个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沿海污水排放通道、污水处理厂排海管和市各片区配套污水管网6种类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包括,投资1亿元,建设市闽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污水日处理规模达8万吨;投资4000万元,建设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规模达2万吨;分别投资1000万元,启动仙游县城污水处理厂、荔城污水处理厂、秀屿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在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万吨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万吨。

另悉,为保护饮水源,该市加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分别投资1000万元,启动仙游县钟山镇、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污水规模分别达到3000吨。

为彻底解决污泥处理问题,该市还将投资6000万元,分两期建设市污泥处置工程,日处置污泥200吨。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前期招商工作。沿海污水排放通道工程投资达10亿元,该通道全长约50公里,沿线经过仙游枫亭,城厢东海、灵川,秀屿东庄、月塘,北岸忠门、东埔、山亭等4个行政区、8个乡镇。据介绍,该市还将投资5.5亿元,建设总长达40公里的港城新区(北岸)、枫亭、湄洲岛、江口等4家污水处理厂排海管;另外投资2亿元,建设200公里长的全市各片区配套污水管网,以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质量,实现城乡整洁、环境优美。

(来源:中国建设报,作者:郑育、俊玉清,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戴晓红编辑,2012年7月10日)

“......分别投资1000万元,启动仙游县钟山镇、涵江区白沙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日处理污水规模分别达到3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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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0 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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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中污水处理厂三期今年启动

记者昨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今年莆田市将建设白沙、庄边、游洋、钟山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同时启动建设闽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仙游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污水管网130公里。这是莆田市委、市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正加快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污工程及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

据了解,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污工程方面,今年计划建设白沙、庄边、游洋、钟山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完成新县、大洋、石苍、菜溪、社硎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的前期工作。

截至第一季度,常太、游洋等2个乡镇已经分别投资35万元完成垃圾压缩车的装备,辖区内每个行政村已建设1个垃圾收集中转站和一批垃圾收集池,并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白沙、庄边、游洋、钟山等4个乡镇已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总长40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新县、大洋、石苍、菜溪、社硎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全面铺开。

(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记者许爱琼、通讯员朱玉清,2012年4月20日)

“......今年计划建设白沙、庄边、游洋、钟山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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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2/11/20 1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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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事项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PT00116--2012- 
生成日期:2012-8-14 0:00:00 
主办单位: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备注/文号:莆建效[2012]2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莆建效〔2012〕26号

各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通知》(莆委〔2011] 91号)精神,深入推进木兰溪及款芦溪(以下简称“两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木兰溪及萩芦溪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任务
(一)饮用水源保护。按照《莆田市2012年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方案》(莆政办[2012]33号)文件执行。
(二)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要尽快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按计划建成一批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收集池,购买一批垃圾转运车,提高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水平。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村建科、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

二、配合任务
(一)加强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对已投入运行的闽中、荔城、秀屿、仙游枫亭、嵋洲岛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达到减排规定的目标要求:要加快闽中三期、仙游第二、钟让、游洋镇污水处理厂,涵江区江口、白沙、庄边污水处理厂,以及北岸港城新区、秀屿区埭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按时建成投入运行。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二)污泥无害化处理。完成污泥处置工程前期工作。并于年底前动工建设。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三)污水配套官网建设。完成规划控制区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190km。其中市本级33.6km、仙游县32.9km,荔城区3lkm、城厢区25.2km、涵江区25.3km、秀屿区30km、北岸11km、湄洲岛1km。
责任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排水管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2011年流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和资金人员保障,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上报市流域整治办备案。同时,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流域整治办。
(二)积极履行职责。牵头责任科室要积极履行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适时推进,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配合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配合单位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主动交流沟通。对于配合项目我们要主动与主办单位进行沟通,根据主办单位要求,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及时、主动抓好落实工作,按时参加主办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和联席会议,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共同完成所承担的相应工作任务。

附件:1、莆政办[2012]108号

2、莆政办[2012]33号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8-14)

“......要加快闽中三期、仙游第二、钟让、游洋镇污水处理厂,涵江区江口、白沙、庄边污水处理厂,以及北岸港城新区、秀屿区埭头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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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5/11 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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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施工和监理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
2、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北部山区乡镇集镇区,具体包括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白沙镇。
3、总投资额:80000000.00(元)

二、代理范围: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检测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福建省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福建省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以总公司名义在福建省莆田市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的外地招标代理机构。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在福建省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莆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备案手册》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15时起至17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三层收标区。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自2011年3月1日起,在福建省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须从福建省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福建省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家后进行材料核对,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4、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2012〕48号)规定执行。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5、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九、公告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0时起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17时止(3天)。

十、抽取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三层收标区。

业 主: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南
电 话:0594-3289986

“......2、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北部山区乡镇集镇区,具体包括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白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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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的回复(2013/5/15 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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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日期: 2013-05-15
截止日期: 2013-05-17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选 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设计单位
2、地 点:涵江区山区乡镇集镇区,具体包括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白沙镇。
3、概 况:涵江区山区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设计单位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总投资额:50,000,000.00(元)

二、代理范围:编制工程招标设计招标文件及设计招标所涉及的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市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 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市发展服务中心预缴保证金的;(是否预缴以市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
2、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以总公司名义在莆田市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的外地招标代理机构。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在莆田市工商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非莆田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备案手册》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下午14:30起至15:00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三层收标区。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自2011年3月1日起,在市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的,必须从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随机选择。
2、凡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一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3、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 若报名招标代理机构超过15家,则随机抽取7家后进行材料核对,其余招标代理机构材料予以当场退还,不参加下轮随机抽取 ),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4、公开随机抽取程序《关于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通知》(莆发服〔2012〕48号)规定执行。第一轮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签到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招标代理机构抽取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或中标单位。
5、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曝光,被曝光清单编制单位,禁止在一定时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九、抽取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三层收标区。

十、其他要求:本工程线路跨度大,里程长,涉及面广,设计范围需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委托设计,代理服务费按照实际开标工程的工作量计取。

业 主: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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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94-3289986

“......地点:涵江区山区乡镇集镇区,具体包括大洋乡、新县镇、庄边镇、白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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